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1

  根據有關安全消防的規定,為保證租賃用房的安全,避免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的發生,經雙方協商一致,特擬定此《廠房租賃安全生產責任書》。

  出租方:深圳市惠利興包裝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堅決杜絕事故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安全生產責任書:

  1.乙方對租賃用房的內部裝修和改動須徵得甲方同意。裝修和改動應符合建築和消防的有關規定;

  2.不得任意拉接電線,如需拉接電線應通知甲方;

  3.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氣線路,使用的電器容量應與線徑、熔斷器相匹配;

  4.應熟悉、瞭解用房周圍消防器材放置位,以備緊急時使用;

  5.乙方不得生產易爆和其它有毒的危險物品;

  6.人離房時應斷電、斷氣、熄滅火種;

  7. 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工業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職工職業健康安全等…),加強內部安全檢查;

  8、乙方需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宣傳;

  9、乙方必須認真學習,執行有關消防法規,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規定。

  10、嚴禁乙方將承租廠房改成集生產車間、貨物倉庫、員工辦公住宿為一體的廠房;

  11、乙方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妥善保管。

  12、嚴禁乙方在消火栓旁和消防通道堵塞堆放雜物。

  13、甲方在消防安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乙方有火險隱患,如拒不改正的,甲方提諸有關部門予以停業整頓,甲方有權採取其他強制措施,而造成乙方損失的,責任自負。

  14、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15、定期監測生產環境中的粉塵、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要限期治理達標。

  16、按照國家規定,為職工配備符合工種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17、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並演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8、對於貨梯,必須安排持證人員操作與管理。

  19、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法、消防安全規定和本責任書內容而引起安全事故和火災,或安裝空調、廣告牌,發生意外事故、或財產損失,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20、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之條款,深圳市惠利興包裝有限公司

  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2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期開始

  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出租單位: 租房單位: 日期: 日期: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為加強廠房租賃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廠房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株洲市安全生產條例》、《株洲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甲方向乙方交待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株洲市安全生產條例》、《株洲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場地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及購買勞動保險。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在得到對方確認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對方工作區域。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書》落實情

  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小型工業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告知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築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六)乙方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使用特種裝置需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並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八)不得在所承租廠房內設定員工宿舍。

  (九)作業場所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並按規定設定照明和疏散標誌,不得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負責在承租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裝置設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4

  廠房分租安全協議書

  甲方:深圳市新城寶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深圳市龍崗區平湖源鑫達五金彈簧製品廠(以下簡稱“乙方”)

  20xx年04月01日甲乙雙方共同與寶盛工業區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為加強廠房租賃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廠房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有關雙方責任

  1. 甲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東省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甲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雙方與寶盛工業區聯絡。

  3. 甲方在分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本公司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 乙方在分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本公司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甲方分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乙方公司人員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6:乙方分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甲方公司人員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7. 甲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寶成工業區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寶盛工業區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甲乙雙方對自己公司(工廠)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在得到對方確認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對方工作區域。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協議書》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負責自己損失(根據問題歸誰方的原則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5

  出租方: 通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為加強廠房租賃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廠房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企業入駐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3、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3、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在得到對方確認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對方工作區域。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協議書》落實情況。

  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6

  為進一步搞好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租賃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並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包括特種裝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2、書面告知承租方有關廠房、場所安全狀況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路,對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對安全生產監管、消防、質量技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承租單位進行整改。並有權對承租方實施經濟處罰。

  5、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產、消防、技監等部門報告。

  6、租賃合同生效後的15日內,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報租賃廠房、場所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出租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統一協調、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裝置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制定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3、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裝置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裝置應符合安全規定;鍋爐及壓力錶、安全閥應定期校驗,嚴禁超溫、超壓和其它違規使用,不得擅自對系統進行改動。

  4、承租廠房、場所的,不得破壞建築結構;未經出租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房屋、場所。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類別,及時、如實報告上級有關監管部門。

  三、租賃雙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作為租賃合同的附加檔案,在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同時簽訂。

  2、租賃雙方不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賃雙方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4、特種裝置經檢測、檢驗(驗收)合格後使用,並按規定進行年檢覆審。電器線路架設符合《低壓使用者電器裝置規程》的規定。

  5、合同生效後15日內,出租方按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並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廠房出租安全協議書7

  為進一步搞好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租賃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並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包括特種裝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2、書面告知承租方有關廠房、場所安全狀況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路,對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對安全生產監管、消防、質量技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承租單位進行整改。並有權對承租方實施經濟處罰。

  5、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產、消防、技監等部門報告。

  6、租賃合同生效後的15日內,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報租賃廠房、場所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具備相應安全

  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出租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統一協調、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裝置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制定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3、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裝置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裝置應符合安全規定;鍋爐及壓力錶、安全閥應定期校驗,嚴禁超溫、超壓和其它違規使用,不得擅自對系統進行改動。

  4、承租廠房、場所的,不得破壞建築結構;未經出租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房屋、場所。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類別,及時、如實報告上級有關監管部門。

  三、租賃雙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作為租賃合同的附加檔案,在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同時簽訂。

  2、租賃雙方不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賃雙方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4、特種裝置經檢測、檢驗(驗收)合格後使用,並按規定進行年檢覆審。電器線路架設符合《低壓使用者電器裝置規程》的

  規定。

  5、合同生效後15日內,出租方按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並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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