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通用15篇)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通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1

  合夥人一: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二: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三: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四: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專案程序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以下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XX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風險提示:

  在XX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專案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第三條 XX分配

  1、XX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XX分配的權利。

  4、______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查閱賬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XX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XX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

  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______。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一種):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影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影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合夥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四:_____________________

  締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丁方:

  身份證: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 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為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為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 地址: 。前期預投資 萬元整,人民幣 。

  甲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丁X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為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三. 合夥共同投資人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 (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 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____________________車,現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丁X簽字):_____ 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合作經營 專案,總投資為人民幣貳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伍仟元。

  第二條 本合作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共同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 各合夥人的散夥分配按所佔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作專案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專案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

  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承擔。

  第五條 本合作專案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於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負擔。

  第七條 每年合作專案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夥人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到期後,全體合夥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 ,丁方負責 。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4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專案”,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2、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3、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4、丁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貼上處

  丙方身份證影印件 丁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貼上處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5

  合夥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xxxxxxxx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______。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xxxx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xxxx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於三人合夥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夥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夥條件:

  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夥團體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人不利時退夥;

  3、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夥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託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夥人同意解除合夥關係;

  2、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夥人執行,不得擅自外洩。

  六、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七、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執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每人各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1、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專案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5、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_%債務。

  6、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7、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義務:乙擁有許可權: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8、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9、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合夥期屆滿;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10、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8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專案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 乙: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 專案,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專案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專案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按比例在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專案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絡(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9

  甲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主要為___,範圍包括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以__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丙方______以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 ,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範圍: 乾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事務執行人

  1、合夥人會議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耿XX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公佈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夥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X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夥事務執行人;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夥事務執行人

  1、本合夥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XX。

  2、合夥事務執行人的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夥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夥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夥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夥債務;

  (8)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合夥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 個月以上的;

  (3)合夥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人終止後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夥人收取債權、清償合夥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先後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夥組織債務,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X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11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並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儲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12

  xx建築工程公司(甲方)

  xx裝修設計公司(乙方)

  為發揮雙方的優勢,共謀發展,併為今後逐步向組成集團公司過渡,雙方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建立密切的技術合作關係,今後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裝修設計任務均交給乙方承擔。

  二、乙方保證,在接到任務後,將立即組織以高階工程師為領導的精幹設計隊伍,在0日提出設計方案,並在方案認可後一個月內完成全部設計圖紙。

  三、為保證設計的質量,甲方將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築技術資料。

  四、裝修施工隊伍由甲方組織,裝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組織實施。施工期間,乙方派出高階工程師監督施工,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五、甲方按裝修工程總費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xx建築裝修工程集團公司組建意向書》一份。

  甲方 xx建築工程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乙方 xx裝修設計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地址: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銀行賬號:xxxx 銀行賬號:xxxx

  聯絡人:xxx聯絡人:xxx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與乙方原於20xx年7月9日簽訂的就網咖企業管理業務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xxx網路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於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整。現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xxx網路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xxx網路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後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並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x萬元人民幣。

  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整。

  六、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 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年8月 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年8月 日以前將 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__年8月 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執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__年 月,__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 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四人合夥投資簡單版協議書 篇15

  甲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乙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本著友好合作、共同發展、雙盈之目的,就數碼類產品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地點:乙方借用甲方座落在寧德市____同方電腦專賣店入口處一部分用於數碼類產品銷售,借用期半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2、合作費用:合作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場地使用費每月人民幣捌佰元整。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使用費。

  3、合作要求: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合作地點只能作為數碼類產品銷售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租賃期間不能破壞甲方專賣店整體形象。

  4、付款辦法:合作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應當在當天內向中甲方交付保證金捌佰元(雙方合作期滿後,場地及設施能完好交還甲方,甲方應如數退還保證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場地的原則,場地租金每月一日交一次,首次隨同保證金交清,交納。

  5、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應由違約一方承擔。

  (2)合作期間,乙方不得把場地轉租他人或與人對換,如有違反,甲方除有權收回場地外,乙方應按年租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逾期每一天按月租金和其它費用的2%向甲方交納滯納金,以此類推。逾期半個月未交納租金的除按上述實行外,甲方有權收回。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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