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授權委託書15篇

法律授權委託書15篇

  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在當下社會,委託書在處理事務上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相信寫委託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授權委託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授權委託書1

  委託人:(公司名稱)

  或(自然人姓名)

  受託人姓名:

  我(公司/自然人)委託上述受託人辦理

  事項,特此授權。

  許可權範圍:。

  (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

法律授權委託書2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特委託如下:

  受委託單位名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事項:負責實施_______________專案建設佔地範圍內(詳見規劃拆遷紅線圖)房屋及附屬物的拆遷:

  1、負責拆遷範圍內房屋、附屬物的調查摸底,彙總測算。

  2、協助辦理房屋拆遷許可各項證件。

  3、配合委託單位組織召開房屋拆遷動員會。

  、協商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5、負責被拆遷戶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有效證件的收繳。

  6、負責房屋拆遷相關手續資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7、協調配合強制拆遷。

  委託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委託書一式三份,委託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委託單位(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問題:

  法律與政治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公共利益標準實質上是政治標準在法律領域的表現。研究房屋拆遷問題必須要以動態和整體的眼光進行研究,不能孤零零的就房屋拆遷論房屋拆遷,而應當研究房屋拆遷存在的基礎,研究房屋拆遷的來龍去脈,所以本文以小切口大論題的形式研究房屋拆遷問題,也就是說不是以事論事,而是要深入研究物件的內部和本質,研究更深層次的問題。

  一直以來,房屋拆遷問題一度成為社會的熱點問題和政府面臨的最大的難題,難道這只是一個補償標準不合理的問題麼,許多學者汲取國外的理論精華為我所用,提出了許多有深度的看法和意見。但是這一社會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反而越發不可收拾。原因是什麼呢?反思我國政治制度的發展歷程,我們會發現這一切完全是歷史的必然。

  我國走過了不同以往的獨特的發展道路,並且日益走向成功,當初所有客觀因素結合起來決定我們不能走西方發達國家的老路,走到今天,我們多數時候是被逼著或者說是被歷史推著向前走,當然,這也是我們自願選擇的結果,所以這也決定了我們今天依然要走自己的路。總之,我國的實際國情不同於西方發達國家,在房屋拆遷問題上表現得淋漓盡致,我們必須走適合中國國情的道路,沒有什麼老路可以走,西方經驗只適合於微觀問題的解決,但整體思路和設計必須由我們自己解決。

  總結現有的研究成果,對於房屋拆遷的問題,我們主要研究瞭如下幾個的問題:

  第一、研究了房屋拆遷立法的歷史,對我國曆史上曾有的房屋拆遷立法進行了梳理,描述了我國房屋拆遷立法的程序和現狀;

  第二、研究了房屋拆遷中的主要矛盾、效率和公平問題。;

  第三、研究了土地使用權制度的歷史沿革,分析了現行房屋拆遷的主體、物件和運作模式;

  第四、研究了作為房屋拆遷源頭的城市規劃制度,簡要論述了國外的經驗,尤其對國外保障公共利益的程式進行了論述,希望對我國的房屋拆遷制度完善有所幫助;

  第五、研究了房屋拆遷的強制執行制度,分析了我國強制執行制度的弊端;

  第六、研究了該領域的核心問題,也是當前最熱點的問題,即公共利益的標準問題。

  拆遷形式

  房屋拆遷的形式有三種: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託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採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3、委託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託他人進行。被委託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法律授權委託書3

  委託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漢族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漢族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因處理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號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等事宜,特委託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李國偉律師作為我的代理人,行使下列許可權(劃√為確認,劃×為否認):□代為協商,進行和解;□起草法律文書;□發出律師函;□律師見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期限為:委託事項處理完畢。

  本人認可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訂的《遺囑》和《家庭贍養協議書》的內容,同意對該兩份檔案的見證。

  特此委託。

  委託人:______________委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4

  委託人:****有限責任公司

  受委託人:xxx 河北****律師事務所律師,****有限責任公司法律顧問

  委託人與江蘇****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委託陳**律師代理本案參與訴訟,代理許可權為一般代理。

  委託人:****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授權委託書5

  茲授權(被授權人)作為境內法律檔案送達接受人,代本公司/本人接受中國境內法律檔案送達。

  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被授權人地址

  聯絡電話

  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備註:本委託書由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股東、發起人(授權人)與境內法律檔案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簽署,明確授權境內被授權人代為接受法律檔案送達,並載明被授權人的地址、聯絡方式。被授權人可以是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分支機構、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公司設立後委託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如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由該公司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授權人變更被授權人的,應當簽署新的《法律檔案送達授權委託書》,並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被授權人名稱、地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也應當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法律授權委託書6

  授權人:____________

  被授權人:____________

  授權範圍:授權____(被授權人名稱或姓名)代表____(授權人名稱或姓名)負責在中國境內接受法律檔案送達,直至解除授權為止。

  被授權人地址:________

  聯絡方式:電話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

  被授權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此授權委託書適用於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企業),授權人為境外投資者。

  2.被授權人可以是境外投資者、發起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或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公司的,公司設立後委託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自然人。

  3.“授權人簽字”,投資者為企業、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寫明全稱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投資者為自然人的,由本人親筆簽字。

  4.“被授權人蓋章或簽字”,被授權人為企業、有關單位的,加蓋其公章;

  5.附被授權委託人的資格證明覆印件,其中被委託人為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其資格證明檔案影印件應加蓋其公章。

  6.變更被授權人應當簽署新的《法律檔案送達授權委託書》,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被委託人變更名稱、地址等事項也應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法律授權委託書7

  委託人因與 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委託泰和泰律師事務所 律師擔任我方訴訟代理人。

  律師代理許可權為 特別授權代理 ,具體許可權包括:(一)、(二)

  律師代理許可權為 特別授權代理 ,具體許可權包括:(一)、(二)

  (一)一般代理

  1、代為起訴、應訴、簽收法律文書;

  2、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

  3、申請回避,收集證據,詢問證人、鑑定人和勘驗人,要求重新鑑定、調查或者勘驗,參加法庭辯論;

  4、代為申請執行;

  5、代為退訴訟費。

  (二)特別代理

  1、代為承認全部或者部分訴訟請求;

  2、代為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進行和解;

  4、代為反訴;

  5、代為上訴或者申請撤回上訴;

  6、代收案款。

  委託人(蓋章): 被委託人(簽名):

  二〇xx年X月XX日

  聯絡方式:

法律授權委託書8

  委託人姓名:

  受委託人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電話:

  現委託上述受委託人在我與_____因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_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

  代為立案、出庭,代為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反訴、進行和解,代為撤訴及代為領取法院撤訴費用、代為辦理訴訟退費及代為領取退費費用等。

  代簽、代領鑑定報告,代簽、代領法律文書,代為申請訴前、訴中財產保全、提出反擔保申請、代為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款、代為中止執行、代為領取上述狀等。

  委託人: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9

_______仲裁委員會:

  茲委託下列人員在我方與

  因_______糾紛引起的爭議仲裁案中,作為我方仲裁活動代理人:

  (1)姓名: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

  職務: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手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傳真: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代理許可權:_______

  (2)姓名: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

  職務: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手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傳真: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代理許可權:_______

  (3)姓名: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

  職務: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手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傳真: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代理許可權: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10

  委託人(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聘請 律師事務所 律師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或辯護。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

  樣本:刑事案件授權委託書(偵查階段)

  刑事案件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聘請 **律師事務所**律師 為 **一案 的犯罪嫌疑人 ** 提供法律幫助。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 本案偵查階段結束 止。

  委託人:

  **年*月 日

  本委託書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各執一份,交偵查機關一份。

法律授權委託書11

  委託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受託人姓名:

  工作單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現委託

  初字第號一案中,作為我方執行全權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為:

  代為申請執行,進行執行和解,代為執行程式,簽收法律文書,代收代付財產。

  委託人

  (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12

  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現委託_______在我與_______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_______。

  委託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茲委託受託人____________為我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下列事項:

  (寫明辦理的事項)

  代理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代理人有(或無)轉委託權。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13

  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茲委託受託人____________為我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下列事項:

  (寫明辦理的事項)

  代理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代理人有(或無)轉委託權。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格式

  委託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茲委託,在本人與。之間糾紛中,作為本人在訴前、一審、二審和執行程式的委託代理人。

  作為本人的全權委託和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授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提起訴訟;出席庭審;申請訴前和或訴訟財產保全和或證據保全;起草、簽署並提交法律文書;承認、變更、放棄仲裁或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庭外或庭前和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接受法律文書的送達;指定銀行帳戶接收執行或和解款項和或法院退款等。

  委託人:

  日期:年月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14

  委託人姓名: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現全權委託_________________為我債權合法代理人,全權處理我方與_____之間的債務事務,合法催收欠款。

  催收欠款金額_____元。

  受託許可權如下:

  1、按欠款憑據催收欠款(具體金額詳見欠款憑據)。

  2、協商簽訂以物抵債協議,辦理以物抵債手續。

  3、代表委託人與債務人進行協商,簽署還款協議。

  4、委託律師,取證、代理訴訟。

  注:本委託由簽署之日起至辦結上述委託事項止,本委託書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附:欠款憑證影印件

  債務人基本資料:

  委託人:

  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授權委託書15

  1.一審程式原告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就被告的反訴進行答辯;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為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或就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轉委託於他人辦理;代為調查取證或申請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代為申請延期舉證;代為申請、變更或撤銷證據保全或財產保全,並參加前述保全程式;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程式及實體問題發表口頭或書面代理意見/申請/異議,等等。

  2.一審程式被告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反訴請求;代為答辯;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為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或就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轉委託於他人辦理;代為調查取證或申請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代為申請延期舉證;代為申請、變更或撤銷證據保全或財產保全,並參加前述保全程式;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程式及實體問題發表口頭或書面代理意見/申請/異議,等等。

  3.一審程式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就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代為就被告的答辯意見發表意見;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為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或就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轉委託於他人辦理;代為調查取證或申請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代為申請延期舉證;代為申請、變更或撤銷證據保全或財產保全,並參加前述保全程式;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程式及實體問題發表口頭或書面代理意見/申請/異議,等等。

  4.一審程式中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就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為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或就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轉委託於他人辦理;代為調查取證或申請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代為申請延期舉證;代為申請、變更或撤銷證據保全,並參加前述保全程式;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程式及實體問題發表口頭或書面代理意見/申請/異議,等等。

  5.二審程式上訴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上訴請求;代為就被告上訴請求進行答辯;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為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或就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轉委託於他人辦理;代為調查取證或申請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代為申請延期舉證;代為申請、變更或撤銷證據保全或財產保全,並參加前述保全程式;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程式及實體問題發表口頭或書面代理意見/申請/異議,等等。

  6.二審程式被上訴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就上訴人的上訴請求進行答辯;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為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或就起草、簽收、轉遞法律文書轉委託於他人辦理;代為調查取證或申請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代為申請延期舉證;代為申請、變更或撤銷證據保全或財產保全,並參加前述保全程式;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程式及實體問題發表口頭或書面代理意見/申請/異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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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仲裁申請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仲裁請求;代為就仲裁被申請人的仲裁反請求發表程式及實體方面的答辯意見;代為起草、轉遞、簽收法律文書;代為參加和解、調解;代為調查取證;代為請求仲裁庭調查取證;代為提出、變更或放棄財產保全申請及證據保全申請;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的實體及程式問題發表書面或口頭意見,等等。

  8.仲裁被申請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仲裁反請求;代為就仲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發表程式及實體方面的答辯意見;代為起草、轉遞、簽收法律文書;代為參加和解、調解;代為調查取證;代為請求仲裁庭調查取證;代為提出、變更或放棄財產保全申請及證據保全申請;代為申請、辦理與案件有關的鑑定事宜;代為出庭;代為就案件的實體及程式問題發表書面或口頭意見,等等。

  9.執行程式執行申請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強制執行申請;代為調查取證;代為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代為申請法院採取執行程式中的財產保全措施;代為申請、撤銷及參與執行財產的評估、拍賣、變賣、抵債;代為參加強制執行程式的全過程,並就執行程式中的程式和實體問題發表代理意見;代為辦理執行案款的領取手續;代為簽收、轉遞法律文書,等等。

  10.執行程式被執行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就強制執行申請進行答辯;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就執行程式中的財產保全措施及執行措施發表異議或意見;代為參加強制執行程式的全過程,並就執行程式中的程式和實體問題發表代理意見;代為辦理執行案款的支付手續;代為簽收、轉遞法律文書,等等。

  11.執行程式中第三人對律師的授權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強制執行異議;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參加強制執行程式的全過程,並就執行程式中的程式和實體問題發表代理意見;代為簽收、轉遞法律文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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