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詩詞鑑賞:又副冊判詞

紅樓夢詩詞鑑賞:又副冊判詞

  引導語:下面的又副冊判詞說的是紅樓夢中哪2位人物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紅樓夢詩詞鑑賞:又副冊判詞之一

  又副冊判詞之一

  畫:既非人物,亦非山水,不過是水墨滃染,滿紙烏雲濁霧而已。

  霽月難逢,彩雲易散。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壽夭多因誹謗生。多情公子空牽念。

  [註釋]

  這一首是說晴雯的。

  1.霽月難逢,彩雲易散——“霽月”,明淨開朗的境界,舊時稱讚人品行高尚、胸懷灑落,就說如光風霽月(出宋詩人黃庭堅語);雨後新晴叫霽,寓“晴”字。“彩雲”,喻美好;雲呈彩叫雯,寓“雯”字。這兩句說像晴雯這樣的人極為難得,因而也就難於為陰暗、汙濁的社會所容,她的周圍環境正如冊子上所畫的,只有“滿紙烏雲濁霧而已”。

  2.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這是說晴雯從不肯低三下四地奉迎討好主子,沒有阿諛諂媚的奴才相。

  3.風流靈巧招人怨——傳統道德提倡“女子無才便是德”,要求安份守己,不必風流靈巧,尤其是奴僕,如果模樣標緻、倔強不馴,則必定會招來一些人的妒恨。

  4.壽夭——短命夭折。晴雯被迫害而死時僅十六歲。

  5.多情公子——指賈寶玉。

  [鑑賞]

  晴雯從小被人賣給賈府的家僕賴大供役使,連父母的鄉籍姓氏都無從知道,地位原是最低下的。在曹雪芹筆下的許多家僕中,晴雯是反抗性最強的一個。她藐視王夫人為籠絡丫頭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諷向主子討好邀寵的`襲人是哈巴狗。趙姨娘作威虐待芳官,結果被藕官等四個孩子一擁而上“手撕頭撞”,弄得狼狽不堪。晴雯站在反抗者一邊,對主子欺壓家僕反而吃了虧大為稱心。抄檢大觀園時,鳳姐、王善保家的一夥直撲怡紅院,襲人等順從聽命,“任其搜撿一番”,唯獨晴雯,“挽著頭髮闖進來,‘豁啷’一聲將箱子掀開,兩手提著底子往地一倒,將所有之物盡都倒出來”,公然反抗,還當眾指著狗仗人勢的王善保家的臉痛罵。晴雯因此而遭到殘酷報復,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況下,硬把她“打炕上拉下來”,攆出大觀園,當夜就悲慘地死去。賈寶玉對於這樣思想性格的一個丫頭滿懷同情,在她抱屈夭亡後,特意為她寫了一篇長長的悼詞《芙蓉女兒誄》,以抒發自己內心的哀痛和憤慨。這說明賈寶玉之親近晴雯,自有其開明思想為基礎,決不是因為“美人的輕怒薄嗔,受寵的使性弄氣”使他覺得“更別具有一番風韻的”。曹雪芹在介紹十二釵的冊子時,將晴雯置於首位,這是有心的安排。作者對晴雯的特殊熱情,是有現實感受為基礎的,在描寫她的不幸遭遇的同時,也可能還有政冶上的寄託,所以圖詠中頗有“怨時罵世”的味道。這些留待後面的《芙蓉女兒誄》的鑑賞中再說。

 

  紅樓夢詩詞鑑賞:又副冊判詞之二

  又副冊判詞之二

  畫:一簇鮮花,一床破席。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註釋]

  這一首是說襲人的。

  1.枉自溫柔和順——指襲人白白地用“溫柔和順”的姿態去博得主子們的好感。

  2.空雲似桂如蘭——“似桂如蘭” ,暗點其名。寶玉從宋代陸游《村居書喜》詩“花氣襲人知驟暖,鵲聲穿樹喜新晴”(小說中改“驟”為“晝”) 中取“襲人”二字為她取名,而蘭桂最香,所以舉此,但“空雲”二字則是對香的否定。

  3.堪羨——值得羨慕。在這裡帶有調侃的味道。優伶,舊稱戲劇藝人為優伶。這裡指蔣玉菡。

  4.公子——指賈寶玉。作者在八十回後原寫襲人在寶玉落到飢寒交迫的境地之前,早已嫁給了蔣玉菡,只留麝月一人在寶玉身邊,所以詩的後面兩句才這樣說。續書未遵原意,寫襲人在寶玉出家為僧之後才嫁人,細究起來,就不甚切合詩意了。

  [鑑賞]

  襲人原來出身貧苦,幼小時因為家裡沒飯吃,老子娘要餓死,為了換得幾兩銀子才賣給賈府當了丫頭。可是她在環境影響下所逐漸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卻和睛雯相反。她的所謂“溫柔和順”,頗與薛寶釵的“隨分從時”相似,合乎當時的婦道標準和禮法對奴婢的要求。這樣的女子,從封建觀點看,當然稱得上“似桂如蘭”。作者在判詞中用“枉自”、“空雲”、“堪羨”、“誰知”,除了暗示她將來的結局與初願相違外,還帶有一定的嘲諷意味。這一點,脂硯齋的體會不同,他口口聲聲稱“襲卿”,可能把作者的微詞也當作讚詞了。

  在評這首判詞時脂硯齋說:“罵死寶玉,卻是自悔。”(是說作者自悔)這也許只是脂硯齋自己的觀點,未必盡符作者本意。然而,觀點儘管不對,批語卻仍有研究價值,因為這樣批還是話出有因的,否則何以襲人後來嫁給蔣玉菡,倒說寶玉(他的形象中當然有作者的影子在)是該“罵”應“悔”的呢?我們理解是寶玉後來的獲罪淪落與襲人嫁人,正是同一變故的結果——即免不了招來襲人擔心過的所謂“醜禍”。寶玉為此類“毛病”曾捱過父親的板子,但他是不會改“邪”歸“正”的,所以終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禍胎”。當事情牽連到寶玉所親近的人時(也許與琪官交換汗巾的事還要成為罪證),襲人既不會像晴雯那樣索性做出絞指甲、換紅綾小襖之類不顧死活的大膽行動,甚至也不可能象鴛鴦那樣橫了心發誓說“我這一輩子,莫說是寶玉,便是寶金、寶銀、寶天王、寶皇帝,我也橫豎不嫁人就完了。若是老太太逼著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從命!”襲人唯一能用以表示舊情的,只不過是在將來寶玉、寶釵處於“貧窮難耐淒涼”時,與丈夫一起對昔日的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資助而已,即脂批所謂“琪官(蔣玉菡)雖系優人,後同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甲戌本第二十八回總評)所以,不管襲人的出嫁是被迫的還是自願的,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硯齋看來,這是寶玉不早聽從“賢襲人”勸“諫”的結果,是寶玉的過失,故曰該“罵”應“悔”。但實際上曹雪芹並沒有什麼“自悔”,他後面還借“尋得桃源好避秦,桃紅又見一年春”的詩句來暗示襲人的畫(第六十三回),這不也含有嘲諷的意味嗎?再看冊子裡所繪的畫,是“一簇鮮花,一床破席”,除了“花”、“席”(襲)諧音其姓名外,“破席”的比喻義也並不光彩。當然,襲人的可譏議並不是什麼她不能“從一而終”,而在於她的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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