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愛課文原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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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孩子不斷生長、發育,他就開始有能力接受事物的本來面目。母親的乳房不再是惟一的食物來源。終於他能區別自己的渴、能餵飽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親。他開始知道其他物體有其自己的、與他無關的存在。在這個階段孩子學會叫物體的名稱,同時學習如何對待這些物體;他開始懂得火是熱的,會燙人,木頭是硬的,而且很沉,紙很輕能撕碎。他也開始學習同人打交道:他看到如果他吃東西,母親就微笑;如果他哭泣,母親就把他抱起來;如果他消化好,母親就稱讚他。所有這些經歷凝聚並互相補充成為一種體驗:那就是我被人愛。我被人愛是因為我是母親的孩子。我被人愛是因為我孤立無援。我被人愛是因為我長得可愛並能贏得別人的喜愛。簡而言之就是我被人愛是因為我有被人愛的資本――更確切的表達是:我被人愛是因為我是我。母愛的體驗是一種消極的體驗。我什麼也不做就可以贏得母親的愛,因為母親是無條件的,我只需要是母親的孩子。母愛是一種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贏得它,也不用為此付出努力。但五條件的母愛有其缺陷的一面。這種愛不僅不需要用努力去換取,而且也根本無法贏得。如果有母愛,就有祝福;沒有母愛,生活就會變得空虛――而我卻沒有能力去喚起這種母愛。

  大多數8歲到10歲的兒童他們的主要問題仍然是要被人愛,無條件地被人愛。8歲以下的兒童還不會愛,他對被愛的反應是感謝和高興。兒童發展到這一階段就會出現一個新的因素――一種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透過自己的努力去喚起愛。孩子第一次感到要送給母親(或父親)一樣東西――寫一首詩、畫一張畫或者做別的東西。在他的生活中愛的觀念――第一次從“被人愛”變成“愛別人”,變成“創造愛”。但從愛的最初階段到愛的成熟階段還會持續許多年。進入少年時代的兒童最終會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階段,他人就不會再是實現個人願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實上也許更為重要。給比得更能使自己滿足,更能使自己快樂,愛要比被愛更重要。透過愛他就從他的由自戀引起的孤獨中解脫出來,他開始體驗關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統一,另外他還能感覺到愛喚起愛的'力量。他不再依賴於接受愛以及為了贏得愛必須使自己弱小、孤立無援、生病或者聽話。天真的、孩童式的愛情遵循下列原則:“我愛,因為我被別人愛。“成熟的愛的原則是:“我被人愛,因為我愛人。”不成熟的、幼稚的愛是”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愛是“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同愛的能力發展緊密有關的是愛的物件的發展。人生下來後的最初幾個月和最初幾年同母親的關係最為密切。這種關係在人沒出生以前就已經開始,那就是當懷孕的婦女和胎兒既是一體又是兩體的時候。出生在某種意義上改變了這種狀況,但決不是像看上去那樣有很大的變化。在母體外生活的嬰兒還幾乎完成依賴於母親。後來幼兒開始學走路、說話和認識世界,這時同母親的關係就失去了一部分休慼相關的重要性,而同父親的關係開始重要起來了。

  為了理解這種變化,必須瞭解母愛和父愛性質上的根本區別。我們上面已經談到過母愛。母愛就其本質來說是無條件的。母親熱愛新生兒,並不是因為孩子滿足了她的什麼特殊的願望,符合她的想象,而是因為這是她生的孩子。(我在這裡提到的母愛或者父愛都是指“理想典型”,也就是馬克斯韋伯提到了的或者榮格的方式愛孩子。我更多的是指在母親和父親身上體現的那種本質。)無條件母愛不僅是孩子,也是我們每個人最深的渴求。從另――個角度來看透過努力換取的愛往往會使人生疑。人們會想:也許我並沒有給那個應該愛我的人帶來快樂,也許會節外生枝――總而言之人們害怕這種愛會消失。此外靠努力換取的愛常常使人痛苦地感到:我之所以被人愛是因為我使對方快樂,而不是出於我自己的意願――歸根結底我不是被人愛,而是被人需要而已。鑑於這種情況,因此我們所有的人,無論是兒童還是成年人都牢牢地保留著對母愛的渴求,是不足為奇的。

  同父親的關係則完全不同。母親是我們的故鄉,是大自然、大地和海洋。而父親不體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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