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與海》豆瓣書評

《老人與海》豆瓣書評

  《老人與海》是諾貝爾文學獎級別的鉅著,看看豆瓣的文藝青年怎麼評價這本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老人與海》豆瓣書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老人與海》豆瓣書評 篇1

  在我初次撰寫本文的那些天,我在校園散步時讀到一則訃告,本校一位退休工人在家中去世,享年104歲。訃告特別提到,他生前是一位淡泊、儉樸的老人。我在對他油然升起敬意的同時,也產生一絲驚訝,我從訃告中得知,他與我同居一幢宿舍,而我卻對他一無所知,甚至素未謀面。

  我由此想到另一條死訊,2002年1月15號,全世界的重要媒體都競相報道了一條來自古巴東哈瓦拉的訊息:

  一個叫格雷戈里奧富恩特斯的漁民病逝,享年也是104歲。同時配發的,還有他的照片,棒球帽下,一張蒼老而快活的臉。一夜之間,這個死去的老漁民成了繼菲德爾卡斯特羅和切格瓦拉之後,最廣為人知的“古巴人”。

  他曾創下何種豐功偉績而能享有如此的哀榮呢?沒有,他僅僅是一介普通的漁民,就像我那位104歲的老鄰居一樣平凡,或者說,就像海明威《老人與海》中的老人聖地亞哥一樣普通。

  但關鍵之處也正在這裡:富恩特斯恰好就是聖地亞哥的原型。《老人與海》也許是整個歐美文學中迄今為止最偉大的一部中篇小說,當它為海明威贏得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之後,富恩特斯就和聖地亞哥一起名垂不朽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1920年代末,海明威在海上邂逅富恩特斯,後者向他講述了自己21歲時捕獲一條1000磅重的大魚的經歷。這段經歷成為一顆種子,植入海明威的體內,在20多年之後,他寫出了《老人與海》。如果富恩特斯真是小說主人公原型的話,那麼,這20多年的光陰已經把他變成了一個小說中“枯瘦乾癟”、“顴骨上有些皮癌黃斑”的老頭子。

  這會使人有些懷疑,《老人與海》的真正主角真就是富恩特斯嗎?

  1961年海明威吞槍自盡之後,富恩特斯由於過度悲哀而無法出海,從此在家中接待來自全球各地的遊客,講述自己捕獲大魚以及和海明威交往的故事。這是一項收費服務。今年暑假我曾去瀘沽湖旅遊,聽摩梭末代王妃講述往事,明碼實價是一人二十元錢,富恩特斯的收費想來也應該不低。反正,他以此積累了財富,過上了錦衣玉食的生活,靠抽哈瓦拉雪茄、喝朗姆酒和看漂亮的姑娘,又樂陶陶地生活了近半個世紀,最後大概是含笑而卒吧。從他的身上,我們可以找到一個關鍵詞,這就是“不朽”。

  是什麼東西讓這樣一個老漁民得享不朽的呢?是文學。

  在這顆有人類居住的星球上,文字是最不朽的,比石頭都還要永恆。一塊石頭透過文字的描述,可以成為在山崖上展覽千年的神女峰、望夫石,即便在風化、坍塌之後,人們也會藉助文字重新塑造或者重新指認。在古代的建築中,幽州臺、黃鶴樓、岳陽樓、滕王閣也許是最為著名的,不過我們可以設想,沿著中國的長江、大湖,不曉得曾興修過多少這樣的建築,它們在時間的風雨和兵燹中淪為了廢墟,而唯有幽州臺、岳陽樓、南昌滕王閣這樣的建築才得以代代重建,因為李白、崔灝、范仲淹、毛澤東的詩詞文章賦予了它們死而復生的神性,換一句話說,它們已經不是登高覽勝的土木之身,而成為某種喚醒記憶的道具,和與天下同悲同喜的情懷、故人遠去的背影、秋水長天的景色,融匯為了不可分離的整體。

  一個有趣的事情是,今年冬天我回了一次閬中老家。閬中是一座地道的古城,嘉陵江三面環繞,北邊的玉臺山腰,也矗立著一座滕王閣,和南昌的滕王閣一樣,都出自唐高祖李淵第22子、滕王李元嬰之手。據記載,當時南昌滕王閣規模甚小,而閬中滕王閣巍然宏麗,但所不同的是,前者流芳千古,而後者聲名不出蜀中,原因很簡單,王勃才華橫溢的《滕王閣序》寫的是南昌。這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大概在曹丕說出“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之後,追求不朽就成了中國文人的一個理想和一種焦慮。面對河山的興廢滄桑,以治國平天下為己任的文人看到了“吳宮花草埋幽徑,晉代衣冠成土丘”,也體會到能夠超越時間而存在的,只有他們為此而吟哦的詩行。

  “故壘西邊舊時月,夜深還過女牆來”,詩歌、文學,就是映照歷史廢墟和人們心靈的月光。公元1172年,喝醉酒的陸游於細雨中騎驢入蜀,在劍門關口他有過短暫的佇足,陰沉的天空和嵯峨的群山讓他有了些眩暈和悵惘。這個一生都在牽掛家國、功名的中年知識分子發出了一個疑問:

  此身合是詩人末?

  他沒有找到答案,而這句詩這個疑問卻從此流傳下來,成為了後世文人悵惘和把玩的一個源頭。

  我們為什麼而寫作呢?文學的價值何在呢?就實用性而言,純文學就跟月光一樣,根本就沒什麼價值。陽光帶給我們光明和溫暖,萬物因此而生長。沒有月光,生命照樣生生不息。但我們可以設想,沒有月光的夜晚,是漆黑的,沒有夢想的,也許肉體依舊存在,卻沒有了心靈的位置。文學是為安置心靈而存在的,又彷彿是《紅樓夢》中那塊女媧補天剩下的石頭,它是無用的,卻正好用來銘刻虛無的東西:人類短暫的幸福和永久的哀愁。

  法國《解放報》曾經向全世界的300個作家提出同一個問題,“你為什麼而寫作?”

  回答卻是完全不同的。說得大點,是為了改造社會,說得小點,是為了討朋友喜歡。這都沒有切入最本質的部分,因為言說的困難,也許是有意的迴避,——真正的作家,僅僅是為了個人的記憶而寫作的。

  記憶是對往事的追懷,它可以濃縮為一首傷感、含蓄的小詩,“岐王宅裡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聞。正是江南好風景,落花時節又逢君。”也可以具有天堂般的長度,比如《紅樓夢》、《追憶逝水年華》。在記憶的撩撥下,想像力可以恣意蔓生,無窮無盡,比如福克納叢林般的南方小說,馬爾克斯天馬行空的《百年孤獨》……文學家總是背對未來、面向過去寫作的,這一點恰好與自然科學家背道而馳:科學擁護進化,文學耽溺沉湎。當新時代到來的時,文學家都心懷疑懼,而為記憶中的生活吟唱輓歌。

  回到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這部小說其實只講述了一個簡單的故事:

  一個老漁民在持續四十天的不走運之後,捕獲了一條前所未有的大魚,但後來成群的鯊魚趕來把魚肉啃噬一空,老頭子運回岸的,只是一具巨大的魚骨。就一般的意義上說,這是別人的故事和別人的記憶。但這個認識是初淺的,是皮相,是我們能看到的冰山浮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隱藏在水下的部分,才是這個故事的本質所在,它們是海明威卓絕的敘述技巧、只屬於他本人的心靈創傷和無法釋懷的個人記憶。

  《老人與海》豆瓣書評 篇2

  海明威是20世紀偉大的小說家之一,而他的文學成就和傳奇人生結合在一起,使他成為了文學史上一個超級的偶像。在大多數文學愛好者的想像中,他成為了藝術家最完美的象徵:叛逆、出走、漂泊、冒險、英俊、有力,喜歡打獵、拳擊、鬥牛、酗酒和無休止地追逐女人,而且頻頻得手。他親歷兩次世界大戰和西班牙內戰,曾身中237片彈片,頭上縫過57針,還在非洲經歷過兩次飛機失事,卻寫出了五、六部長篇、幾十個短篇以及影響廣泛的遊記、回憶錄,並把諾貝爾文學獎收入囊中。1961年7月,當他不堪忍受多種病痛的折磨、靈感喪失的絕望和性無能的焦慮時,就用槍打碎了自己的腦袋。這個一生都對浪漫文學嗤之以鼻的男人,最後卻讓自己的人生永遠籠罩在了浪漫主義的光環下。

  據說,著名批評家、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特里林因自己沒有成為一個優秀小說家而到死都憂傷不已。他曾讀到海明威酒醉之後草草寫下的一封信,為此他在日記中寫道:

  這是一封滿口胡言的信,毫無尊嚴地自我暴露,無法無天,孩子氣,但它所代表的生活卻比我所有可能過的任何生活都要美好。⑴

  我讀大學時的專業是歷史,和中文系的同學同住一條通道,他們經常唱歌、跳舞、喝酒、大笑,這和歷史系學生的謹慎、安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問他們何以如此歡樂?

  他們說,海明威不就是這麼生活的嗎?世界上只有兩種人,即便尋歡作樂,也是在做著正經的事情,一是偵探,一是作家。

  我聽了,感慨他們的話真是十分的文學。

  我第一次接觸到海明威,是1978年念高中的時候,在一本《世界文學》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以及一篇介紹他的文章:《海明威,這頭老獅子》。圖文都給我留下了難忘的印象,覺得海明威真是了不起,像他這樣做一個作家,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換句話說,海明威之於我,首先是他的傳奇,然後才是他的小說。

  今天,在我自己增添許多年齡,也陸續寫出了一些小說之後,我要說,那些供我們神往和津津樂道的故事,都是外在於海明威的。或者說,他展示給我們的,都只是他樂意讓我們看到的表象,而真實的海明威,深藏在表象的後面,比我們所能看到的更復雜、更內斂、更勤勞,就像一個卑微、敬業的手藝人。

  我更願意這樣來理解,海明威不像一頭獅子,而更像是一隻虎,虎有貓科動物的兇猛,也有貓的警覺、細膩,甚至是溫柔。

  加西亞馬爾克斯曾經寫過一篇紀念海明威的散文,他回憶了自己28歲浪跡巴黎時和老年海明威在馬路上的驚喜邂逅,也充滿敬意地談到了海明威的文學得失,有兩點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海明威的小說是以掌握嚴格的技巧為支撐的;他從海明威那裡懂得了,“寫作始終是艱苦的勞動”。⑵

  海明威在寫作的日子裡,總是天一亮就起床,天氣雖然涼爽或者寒冷,而一動筆,他就感覺到了暖和。為了“想怎樣把字眼兒弄得準確一些,”《永別了,武器》的最後一頁他改寫了三十九遍,而《老人與海》的原稿他也校閱了兩百多次。在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答謝辭裡,他談到了作家勞動的孤獨,“寫作,在最成功的時候,是一種孤寂的生涯……一個在稠人廣眾之中成長起來的作家,自然可以免除孤苦寂寥之慮,但他的作品往往流於平庸。而一個在岑寂中獨立工作的作家,假若他確實不同凡響,就必須天天面對永恆的東西,或者面對缺乏永恆的狀況。”⑶

  事實上,一戰過後,1920年代,他曾經攜第一任妻子哈德莉奔赴歐洲,在巴黎度過了他艱苦、清貧的學徒生涯。關於這一部分生活(1921至1926年),他在晚年寫成而於死後出版的回憶錄《不固定的聖節》中有過極為深情的回憶。那時候,他常在早晨抱著筆記薄出門,去聖米歇爾廣場的一家咖啡館寫作,有時餓著肚子回家,卻向妻子撒謊說已經吃得又好又飽。就在那兒,他寫下了第一篇正式發表的小說《在密執安北部》。寫作的經過,他在回憶錄中有這樣的記述:

  秋天將盡,巴黎落著黃葉和雨水,他坐在空蕩蕩的咖啡館裡寫著遠在美國密執安北部發生的故事,故事裡正是同樣的壞天氣,他寫到那些小夥子在喝酒,自己也感到了口渴,就要了一杯聖詹姆斯朗姆酒喝著。後來進來了一個女孩子,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等著誰。她的頭髮黑如烏鴉的翅膀,儀態十分安詳。事隔三十多年後,海明威在回憶錄中這樣寫到:

  “她非常俊俏,臉色清新,像一枚剛剛鑄就的硬幣,如果人們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潤而顯得鮮豔的肌膚來鑄造硬幣的話。”

  海明威很少使用形容詞,也吝於比喻,但他有兩個比喻讓我格外難忘:

  一個就是上述的例子,把一個女孩比作一枚新鮮的硬幣。

  另一個在《老人與海》中,他寫到聖地亞哥用面口袋補綴過的船帆:“就像一面老打敗仗的旗子。”

  這是極為剋制的海明威終於動了感情的時候。在那個巴黎的雨天,陌生的女孩讓海明威心亂,他一邊持續地寫著,一邊不時地抬頭看看她,他把她寫進了這個小說。後來,他深深地進入了這個小說,迷失其中,不再觀看女孩了。直到他寫完小說,讀完最後一段,他抬起來頭來,女孩已經走了。

  從這一段記敘中,我們可以發現幾個有趣的東西:觀察,賦予客觀事物(人和事)以主觀的想像。以相似的秋風、秋雨、安靜的環境,來溝通遙遠的兩地:在巴黎寫密執安北部,會產生一種意外的效果。

  《在密執安北部》寫一個叫莉芝的女孩同鐵匠吉姆戀愛的故事。他們生活在美加邊境密執安湖畔的霍頓斯灣小鎮,全鎮只有五戶人家,日子過得清風鴉靜。莉芝在史密斯家做女僕,而吉姆在史密斯家搭夥。吉姆是打馬蹄掌的,又矮又黑,鬍子拉渣,沉默寡言,而莉芝文靜、秀氣,就像那個坐在雨天咖啡館的女孩,新鮮得如剛鑄出的硬幣。但她偏偏愛他,巴望著他來愛自己、疼自己。

  秋天的時候,史密斯先生約了吉姆去山裡獵鹿,莉芝就想念他,想得睡不著,就像中國古人說的,寤寐思服。

  後來他們終於滿載而歸,史密斯太太跑出去迎接丈夫,而莉芝羞答答地迎接吉姆。晚飯的時候,大家都喝了酒,吉姆在莉芝的房子裡擁抱和親吻了她,她嚇壞了,因為她這還是第一次被男人觸碰。後來,他們去散步,在一個廢棄的碼頭上,吉姆對她對了粗,他說,我要、我要,我要。而莉芝的反映呢,是以微弱的力量反抗著,顫聲道,這不可以,這不可以,這是不可以的啊。

  但最後,他還是佔有了她。接下來,海明威寫得更加含蓄和微妙:

  碼頭的鐵杉木板又冷又硬,而吉姆重重地壓在她身上,他已傷害了她。莉芝推了推他,她被壓得這麼難受。吉姆睡著了。他老是不動。她從他身下掙扎出來,坐了起來,把裙子和上裝拉拉直,並且想把頭髮弄弄好。吉姆嘴巴有點兒張開,在睡覺。莉芝俯身過去在他臉上吻了吻。他還是睡得很熟。她把他的頭抬起一點來,搖了搖。他把腦袋轉了過去,吞了吞口水。莉芝哭了起來。她走到碼頭邊上,朝下向水看去。港灣上正有薄霧升起。她又冷又悲,一切都像是完了。她走回吉姆躺著的地方,再一次使勁搖了搖他,看他到底醒不醒。她哭著。

  “吉姆,”她說,“吉姆。醒醒啊,吉姆。”

  吉姆動了動,把身子蜷得更緊了。莉芝把上裝脫了下來,俯身過去拿上裝給他蓋上。她把上裝小心謹慎、乾淨利落地在他四周掖好。然後她穿過碼頭,走上陡直的沙土路回去睡覺。冷霧由港灣上穿過樹林正升起來吶。

  海明威行文的特點是簡潔,惜墨如金,但他從不吝嗇於細節的描寫,甚至可以說,他描寫之細,就像手藝人拿刀在木頭上一絲絲地雕刻。我們常說“刻畫人物”,其實刻畫人物就像拿小刀子在木板、蠟版上雕琢細節,細節出來了,人物就讓我們觸手可摸了。在這篇小說最後的三百多個字裡,海明威除了“她又冷又悲,一切都像是完了”這句話,完全不去觸及人物的內心,純用白描,只用莉芝笨拙的動作、吉姆的睡相和升起的冷霧,來曲盡其妙地表達出這個獻出或被剝奪貞操的女孩的心亂。如同一幢夜色下的小樓,拉上的窗簾、洩漏的燈光,更喚起我們豐富的猜想。海明威所寫到的莉芝的幾個動作,只是冰峰浮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卻把莉芝的內心世界作了極為有力的暗示。

  這是一種相對古典的寫法,和後來盛行、並也被他在《老人與海》中運用自如的意識流手法截然不同。但我們卻不能說,這種簡練的外在刻畫在傳達微妙的內心感受上,就輸於萬語千言的內心獨白。李白有一首送別的詩:“故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全詩似乎都是客觀描寫,沒有一句主觀感受,而那個送別者的背影和他的悵然,卻如在目前,他的悵然就如綿綿流水,沒有窮盡。這和海明威在這篇小說中使用的手法異曲同工,都是以減法作畫,因為有留白,所以更充盈,它們都屬於讓閱讀者共同來完成的作品。

  我曾和麥家討論到通俗小說和純文學的區別,得出的結論是,前者需要“說”,即把所有的線索、情節、因果都傾盡一空地說出來,唯恐讀者不明白。而後者是“不說”,在決定性的情節上,三緘其口,製造含混和曖昧。

  二者的區別可以金庸小說和《水滸傳》為例,金庸小說是通俗小說中的傑作,但它把一切都說盡了,幾乎不再給批評家留下闡釋的空間和給讀者留下猜測的餘地。而《水滸傳》卻處處都是巧妙的留白,不獨讓金聖嘆的點評可以大顯身手,而且也讓後世的小說家、戲劇家、批評家甚至政治家躍躍欲試、喋喋不休。1975年毛澤東發動全國人民重評《水滸》,評來評去,到今天我們也沒弄清楚,宋江到底是悲劇的英雄,還是狡黠的投降派。還有武松殺嫂、石秀殺嫂,除了最原始的復仇或洗冤動機之外,我們還能隱隱窺見更復雜、更陰暗的心理在作祟。所以試圖解密《水滸》的作品,一直就在文學和舞臺上花樣翻新,三十年代的新感覺派小說家施蟄存寫過一部《石秀》,至今還被視為經典;而七十年代一部為潘金蓮翻案的川劇《潘金蓮》,雖然膚淺,卻也讓那位劇作家一舉成名。

  海明威是“不說”的高手,他的非洲打獵小說《弗朗西斯麥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是其中漂亮的一例:

  富人麥康伯攜妻子去非洲打獵,在獅子襲來時,他表現出丟人的懦弱,全靠陪獵人威爾遜的勇敢、果斷才化解了險情。麥康伯太太為此蔑視自己的丈夫,並睡到了威爾遜的帳篷裡。麥康伯為了挽回自己的尊嚴,表現出前所未有的膽量,試圖在近距離射殺一頭巨大的野牛。麥康伯太太坐在汽車上,眼看野牛的角馬上就要衝到丈夫的身上,就操槍向那野牛開了一槍,卻剛好打死了自己的丈夫。在瞬息之間,她成了一個寡婦和一個筆鉅額財產的繼承人。

  威爾遜好像什麼都明白,他誇麥康伯太太乾得真漂亮,而他可以證明這是一次誤殺。但他同時又惡狠狠說,你幹嗎不下毒呢?在英國她們就是這麼幹的。

  然而麥康伯太太只是哭泣,不辯解,她的回答只是:別說啦,別說啦,別說啦,啊,請,請別說啦。

  小說就結束了。這一槍的確真漂亮,我至今也不明白,這是誤殺還是謀殺?馬爾克斯說,這一槍是對寫作技巧的一個完美的總結。總結什麼呢,就是恰到好處的不說。

  一個作家能否寫出偉大的作品,大致取決於兩個因素:一個是天才,一個是技巧。

  說到天才,就很玄奧了,我理解的天才大概有兩種,一種是露天煤礦,隨便挖一剷起來,都可以燃燒,比如蘭波、海子、曹禺、張愛玲……就創作生命而言,他們都是早夭的。而另一種則掩埋在地底的極深處,需要勇氣和耐心才能將其掘出來,比如普魯斯特、曹雪芹、沈從文……他們一輩子都在寫著同一本書或者寫著同一個地方,到死也都還沒有能寫完。這個我們且不去多說它。

  而技巧呢,常常是最易為人們誤解的,行內的人覺得它深不可測,而行外的人則以為寫作僅憑靈感就行了。畢竟,人人都會寫字啊,一年級寫看圖說話,二年級寫觀察日記,到三年級,如果你心血來潮,就可以創作一個故事了。

  聽到過一個笑話:在英國的`一個聚會上,一個不錯的腦外科醫生和一個不錯的小說家相遇了,在必要的寒暄之後,醫生說,寫小說真好,我退休之後也去寫小說。小說家客氣道,做腦外科手術也挺好,我寫不出小說時也去作腦外科手術吧。旁邊的人都笑了,他們笑小說家的不自量力,腦外科手術,他怎麼可能呢?!但真正應該被笑的人是醫生,他不知道寫出一部好小說需要的技巧,絕不亞於腦外科技術。

  而小說家的話,僅僅是文學的幽默,可惜沒人能聽懂。

  寫作的技巧既然如此複雜,那應該如何去學習和掌握呢?我以為,即便最天馬行空的作家,也不可能羚羊掛角:他總得把作品留在文字裡。

  有文字,就是有跡可尋的。學習寫作的方法,就是對文字的細緻入微的研究。馬爾克斯說,寫作的技巧“是在對其他作家的作品的閱讀、再閱讀中掌握的。”納博科夫說得更絕,他強調反覆閱讀,一直要讀到骨骼裡邊去。我們每個人可能對魯迅的《祝福》都不陌生,因為在中學的課本上學習過,也都會說它寫得好,但要是我問你,它的第一句話是如何寫的?恐怕沒有一個人能回答得出來。帶著掌握技巧的目的去反覆閱讀,學會敲骨吸髓地攫取,把它們的好處點點滴滴地變成自己的東西。

  《老人與海》豆瓣書評 篇3

  《印第安人營地》是海明威早期短篇中最重要的一個,技巧精湛,情節驚慄,而且觸及了貫穿他日後一切作品的主題,這就是“死亡”。他曾在一部描寫鬥牛的專著《午後之死》中說過,“一切故事講到相當長度,都是以死結束的。”在《印第安人營地》中,死亡是以一個兒童的視角來呈現的,這使死亡在恐懼之外,多了一層神秘的色彩。這個兒童的名字叫尼克亞當斯。

  尼克的故事海明威共寫了二十四個,從兒童一直寫到他長成為一個青年。後來,等到海明威自己也長成了一個享有盛名的大作家時,他就把尼克拋開了。

  尼克和海明威一樣,都有一個當醫生的父親,都隨時可能在夜晚去鄉下出診。海明威童年時就有過隨父出診的經歷,而《印第安人營地》的故事,正是尼克隨父出診的一次見聞。有人據此認為,尼克的原型就是海明威本人。但更多人的似乎不以為然,因為尼克敏感、脆弱,而海明威叛逆、強悍,後來在巴黎,他曾設法告訴斯泰因小姐,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在男人堆裡廝混,而且做好了殺人的準備。⑷

  但,僅僅據此判斷海明威和尼克的相似或截然不同,卻是十分輕率的。追溯海明威的童年、家庭以及父母的婚姻,我們會略微驚訝地發現,在他內心深處那個真正的自己,的確就是尼克:敏感、脆弱,缺乏安全保障,有著急於被證明的焦慮。

  海明威的母親是一個能幹的鋼琴教師,她一個人的收入足以養活全家,也許她也因此自負而專斷,出於某種奇怪的控制慾,她把海明威和他姐姐打扮成雙胞胎,時而裝扮成兄弟、時而裝扮成姐妹,有兩張照片顯示,身著女裝、坐在母親懷裡的海明威表情異常尷尬和驚恐。⑸母親的強大讓父親感到很大的壓力,也讓所有人都壓抑,海明威一生都同母親關係不好,在他父親於1928年吞槍自殺之後,海明威抱怨是他母親逼死了父親。

  海明威年歲稍長之後,立刻致力於擺脫母親的影響,並用了一輩子的時間來證明一件事情:他是一個真正的男子。

  他對體力運動和暴力題材的偏嗜,似乎都是圍繞著這種證明展開的。當有人懷疑他的胸毛是用膠水粘上去的時候,海明威回敬的方式就是拍了一張泡在澡盆中的半裸的照片,發表在報刊上,展示他的胸毛貨真價實。

  很多年前,我讀到過一本外國作家關於母親的訪談錄,吃驚地發現,幾乎所有人同母親的關係都很疏遠或緊張,感受不到充沛的母愛。有一位老作家已經年過七十,但他說自己仍有一種孤兒的感覺。與此相反,此前我讀過的中國作家寫母親的文章,都無不是飽含著深情和感恩的。我到現在也沒想清楚,這種相反是因為文化的差異,還是由於外國作家更加坦率?

  不過,有一點是無可置疑的,所有藝術家都有過相同的搖籃,這就是童年的孤獨。

  在我讀過的幾種海明威傳記中,也沒有證據表明他和父親的關係是親密的。但父親帶給他的影響卻是決定性的:父親幫助他走近了死亡。海明威在父親的診所和隨父出診的過程中,得以觀察死亡,同時以他的敏感,他會發現在對待死亡的態度上,父親和他截然不同。父親是個醫生,他對肉體的疼痛和消滅,感覺是麻木、遲鈍的,也就是說,死亡這種異常的事件,對他而言也是日常和正常。

  但海明威還小,生與死都不啻是世上驚心動魄的大事件,就像稚嫩的舌頭初次接觸到辣椒,那種燒灼感是永遠難忘的。他總是用神秘而嚴峻的態度來寫到死亡。但是當他多次在戰爭和捕獵中出生入死後,他對死亡的態度似乎變得鬆弛了,最後他像父親一樣,用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許在這個時候,極端也正是平常。沒有哪個作家像他一樣,經歷過那麼多死亡、寫到過那麼多死亡,當死亡到來的時候,不過是對觸及死亡的又一次重複,從前用筆,這一次用槍。

  海明威夫人在回憶那兩聲打飛丈夫腦袋的槍聲時說,就像兩隻抽屜同時被關上了。關上抽屜,這是多麼日常的一個動作啊。

  海明威的短篇小說都寫得精悍、結實,《印第安人營地》只寫了尼克在一個晚上的見聞,內容壓縮得更加緊密,翻譯成中文,也就3300字,以我個人的經驗,這樣做很容易,但要寫得出色,則非常之困難。我有一個短篇小說《李將軍》,也是寫李廣一個晚上的經歷,但在一夜之間,同時展開了李廣的個人記憶,結果寫了他的一生,有一萬六千多字,差不多是一箇中篇了。中國眼下流行小小說,似乎是王安憶說過,小小說都是些刻意經營的“段子”,算不得真正的小說。我同意這個說法。我也認為像歐亨利那樣為了一個出其不意的結尾而寫作的短篇,太匠氣而經不起反覆地閱讀。而海明威的短篇小說,每一次細微的重讀,都會有新的發現。

  這個關於死亡的故事開始於漆黑的夜晚,事情的由來是一位印第安產婦難產,生了兩天也沒把孩子生下來。尼克為此跟隨父親去印第安人營地出診,他們乘船經過有霧的湖水,踏過被露水浸溼的草坪,抵達了村莊。產婦躺在雙層床的下鋪,正發出一陣陣尖叫。

  海明威沒有直接描寫她的痛苦,只提到:

  “營裡的老年婦女都來幫助她、照應她。男人們跑到了路上,直跑到再聽不見她叫喊的地方,在黑暗中坐下來抽菸。”

  看似輕描淡寫的一筆,你卻可以體會這尖叫悽慘得多麼讓人發怵!而她的丈夫躺在上鋪,他不能跑,因為他是丈夫,還因為三天前他的斧頭把自己的腿砍傷了。海明威沒有說明砍傷的原因,應該是心慌意亂吧。尼克的父親用職業醫生的眼光略一判斷,就決定給她施行剖腹產手術。尼克不能忍受她的尖叫,請父親給她吃點什麼,讓她鎮靜下來。但父親這樣回答:

  “不行,我沒有帶麻藥。不過,讓她叫去吧。我聽不見,反正她叫不叫沒關係。”

  這時候,那個始終一聲不吭的丈夫在上鋪轉個身靠著牆,他想必是聽到了尼克父親說的話。接著,尼克的父親在沒有麻藥的情況下,開始了手術:用一把大折刀切開了產婦的肚子。瑞士作家迪倫馬特有一篇叫《嫌疑》的小說,揭露一個納粹軍醫在不注射麻醉劑的情況下就給俘虜作腹部手術,是禽獸所為。而侵華的日軍也曾拿活生生的中國人做實驗,在無麻醉的情況下,開膛破肚。這些令人髮指的行為,或出於對人類的仇恨,或出於卑鄙的目的。但在《印第安人營地》中,尼克父親則是在沿著他以為正常的邏輯,在盡到一個醫生的職責,他不需要拷問自己的良心,因為他“聽不見”產婦的慘叫。這和法西斯的獸行比較起來,顯得更加荒謬和可怕。

  海明威沒有渲染產婦的慘狀,他冷靜得彷彿尼克的父親,但是他透過尼克的眼睛看到並說出這樣的一句話:“喬治大叔和三個印第安男人按住了產婦,不讓她動。她咬了喬治大叔的手臂……手術做了好長一段時間。”你可以設想,這是怎樣的慘痛,才會迫使一個產婦不要命地掙扎,而且就在四個男人按住她的情況下,還咬傷了其中一個人!手術終於結束了,海明威像是漫不經心地補充道:還需要用九尺長的細腸線把傷口縫起來。

  嬰兒生出來了,尼克的父親很得意,就像一場足球比賽後球員在更衣室裡的那種得意勁。他拍拍上鋪的產婦的丈夫,揭開蒙著那印第安男人腦袋的毯子:他已經自殺了。這是整個小說的最高潮,可以說壓抑的夜色、產婦的尖叫、無麻醉的手術,都是為了抵達這個高潮而作的鋪墊,而當高潮到來的時候,海明威不僅一如既往的冷靜,而且表現出新聞記者般的精確,其實這正是一切好作家都具有的嚴峻的剋制:

  只見那印第安人臉朝牆躺著。他把自己的喉管割斷了,刀口子拉得好長,鮮血直冒,流成一大灘,他的屍體使床鋪往下陷。他的頭枕在左臂上。一把剃刀開啟著,鋒口朝上,掉在毯子上。

  因為這篇小說採用的是尼克的視角,所以這個男人自殺的動機、過程、他在那個瞬間的念頭,都被略去了。海明威藉此交給讀者的,不僅有疑問,更是那具死了但還冒著鮮血的屍體。每一個細心的讀者,都不能不在情感和感官上遭受雙重的刺激。他的文字看似無情,所以能讓讀者傷情,他的冷靜近於冷酷,所以他那一刀就像割在我們身上。

  我以為,好的小說要有精彩的故事、精緻的語言和精妙的結構。還要有立場,立場就是價值觀、生死觀,這是小說的出發點。還要有心靈,心靈就是同情、悲憫。要讓立場消失在敘述中,讓心靈從字裡行間溢位來。還要有感官,這就是“身體”。身體使小說飽滿和豐盈。如果結構是脊樑,語言是質地,身體就是血與肉。血肉之軀才會讓故事具有曖昧和神秘。海明威成功的短篇小說,都離不開死亡這個主題,而死亡從來不是抽象的,它是身體的消滅,是訴之於感官的刺激,是一刀致命,或者慢慢地腐爛,就像《乞力馬紮羅的雪》中患了壞疽等死的男人。

  海明威的生死觀透過《印第安人營地》的結尾,有過難得的抒情般的流露:在返回的路上,尼克問父親,“他幹嗎要自殺呀?”父親說,“我說不出。他這個人受不了一點什麼的,我猜想。”尼克又問,“死,難不難?”父親說, “不,我想死是很容易的吧。尼克。要看情況。”最後,這個血腥的故事在牧歌般的情景中落幕:

  他們上了船,坐了下來,尼克在船梢,他父親划槳。太陽正從山那邊升起來。一條鱸魚跳出水面,河面上畫出一個水圈。尼克把手伸進水裡,跟船一起滑過去。清早,真是冷嗖嗖的,水裡倒是很溫暖。

  清早,在湖面上,尼克坐在船梢,他父親划著槳,他滿有把握地相信他永遠不會死。

  海明威發表這篇小說的時候,大約25歲,對死亡已經抱有既神秘又堅定的態度。他尚不知自己將如何死去,但他一定深信自殺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尼克無可置疑地是內在的海明威,一語成讖,他後來的結局和那個一言不發的印第安男人如出一轍。

  現在我們再回頭讀一遍《老人與海》,我們會發現這個老人和原型之間除了捕獲並失去一頭大魚之外,其實並沒有多少相同之處。那個故事只是一粒種子,植入海明威的體內,在二十年的時間中,和海明威的成長與失敗一起變化著,它和他一道親歷了戰爭、死亡、幾次失敗的婚姻,和無法抗拒的病痛、衰老。海明威早年的小說都醉心於寫硬漢,他的名言“人生來就不是為了被打敗的。人能夠被毀滅,但是不能夠被打敗”成了許多模仿者的信條。但當這個捕魚者最終從他的筆下現身出來時,他已經成了他本人,開始蒼老,開始思考人所不能超越的某個極限。

  福克納看到了這一點,他說,海明威此前的小說人物“僅僅是為了向自己、向對方證明他們能是何等堅強的硬漢”,但《老人與海》不同,“他找到了上帝,找到了一個造物主”,有了“命定”和“憐憫”,“那個老人——他一定要逮住那條魚然後又失去它,那條魚——它命定要被逮住然後又消失、那些鯊魚——它們命定要把魚從老人的手裡奪走”,而“這一切都歸於上帝,是上帝創造出這一切,愛這一切,又憐憫這一切。”

  海明威素來自大,而對福克納自然抱有莫名的醋意,但這一回,他對福克納又褒又貶的評論不置一詞,也許他是默認了?回顧他的一生,他早年的小說的確像是少年負氣,以逞強的方式證明自己的男性氣概。但當成功和失敗都一頁頁翻過去之後,成功和失敗達成了和解,它們合而為一,呈現為一枚硬幣的兩面,這枚硬幣並非柔滑、滋潤如女孩的肌膚,而是實在的生命之核,一面是放縱溺樂、一面是緊張焦慮,一面是剛烈無畏、一面是敏感虛弱……這是海明威短暫的覺悟,這一次,他離上帝最近,他本人才是他小說真正的、唯一的主人公。

  海明威是上帝的產物,而他的文學是他記憶的產物,記憶的碎片擠壓著他,使他成為一團矛盾著並不斷變動著的物質,《印第安人營地》洩漏出他困擾終生的焦灼和秘密:在這部小說中,他預約了死亡。

  《老人與海》則讓他呈現出一種最完美、和諧的姿態,清澈而又舒緩。

  但這是一個短暫的過程,很快就被別的東西覆蓋了,即便是諾貝爾文學獎的光榮也沒能洗淨他晚年莫名的抑鬱、沮喪。她的母親已經去世多年,但記憶讓他依然在同她鬥爭,在回憶錄中不依不饒地提到她對他作過的“親密地傷害”。⑹1961年7月2日,他終於用一把12毫米口徑雙管英式槍把自己的腦袋打飛了,而那位所謂的《老人與海》的原型,卻樂陶陶地活過了整個二十世紀。

  註釋:

  ⑴《永珍》2003年9期,宋明煒文。

  ⑵馬爾克斯《與海明威相見》,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我承認,我歷盡滄桑》

  ⑶三聯書店:《海明威談創作》

  ⑷海明威《不固定的聖節》,湯永寬譯,上海譯文出版社。

  ⑸⑹肯尼斯S林恩《海明威》,任曉晉等譯,中央編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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