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秋《雅舍小品》洋罪、吃相

梁實秋《雅舍小品》洋罪、吃相

  引導語:《雅舍小品》是梁實秋先生的隨筆錄,分為《雅舍品人》《雅舍品世》《雅舍談吃》《海外擷英》四個部分。下文是小編收集其中的《洋罪》與《吃相》,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洋罪

  有些人,大概是覺得生活還不夠豐富,於頑固的禮教,愚昧陋俗,野蠻的禁忌之外,還介紹許多外國的風俗習慣,甘心情願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會之類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數,原是稀鬆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態擴大,認為情形嚴重,好像人數一到十三,其中必將有誰雖欲“壽終正寢”而不可得的樣子。在這種場合,必定有先知先覺者託故逃席,或臨時加添一位,打破這個兇數,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壽終正寢”的樣子。對於十三的恐怖,在某種人中間近已頗為流行。據說,它的來源是外國的。耶穌基督被他的使徒猶大所賣,最後晚餐時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為不吉利的數目。在外國,聽說不但宴集之類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館的號數也常以12A來代替十三。這種近於迷信而且無聊的風俗,移到中國來,則於迷信與無聊之外,還應該加上一個可嗤!

  再例如:劃火柴給人點紙菸,點到第三人的紙菸時,則必有熱心者迫不及待地從旁噓一口大氣,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準點三枝紙菸。據博聞者說,這風俗也是外國的。好像這風俗還不怎樣古,就在上次大戰的時候,夜晚戰壕裡計程車兵抽菸,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續到能點燃三枝紙菸那麼久,則敵人的槍彈炮彈必定一齊飛來。這風俗雖“與抗戰有關”,但在敵人槍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釋,則仍容易被人目為近於庸人自擾。

  又例如:朋輩對飲,常見有碰杯之舉,把酒杯碰得當一聲響,然後同時仰著脖子往下灌,咕嚕咕嚕地灌下去,點頭咂嘴,躊躇滿志。為什麼要碰那一下子呢?這又是外國規矩。據說相當古的時候,而人心即已不古,於揖讓酬應之間,就許在酒杯裡下毒藥,所以主人為表明心跡起見,不得不與客人喝個“交杯酒”,交杯之際,噹的一聲是難免的。到後來,去古日遠,而人心反倒古起來了,酒杯裡下毒藥的事情漸不多見,主客對飲只須做交杯狀,聽那當然一響,便可以放心大膽地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之下,喝交杯酒是未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們警惕戒懼,不致忘記了以酒肉相餉的人同時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時酒杯質料相當堅牢不致磕裂碰碎,那麼,碰杯的風俗卻也不能說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風俗習慣,總是慢慢養成,所以能在社會通行。如果生吞活剝地把外國的風俗習慣移植到我們的社會里來,則必窒礙難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講到這裡我也有一個具體的而且極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開啟報紙一看,皇皇啟事一則如下:“某某某與某某某今得某某某與某某某先生之介紹及雙方家長之同意,訂於四月一日在某某處行結婚禮,國難期間一切從簡,特此敬告諸親友。”結婚只是男女兩人的事,對別人無關,而別人偏偏最感興趣。啟事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議論紛紛,尤好事者拍電致賀。

  四月二日報紙上有更皇皇的啟事一則如下:“某某某啟事,昨為西俗萬愚節,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借名義,代登結婚啟事一則以資戲弄,此事概屬烏有,誠恐淆亂聽聞,特此鄭重宣告。”好事者嗒然若喪,更好事者引為談助,尤好事者則去翻查百科全書,尋找萬愚節之源起。

  四月一日為萬愚節,西人相紿以為樂;其是否為陋俗,我們管不著,其是否把終身大事也劃在相紿的範圍以內,我們亦不得知。我只覺得這種風俗習慣,在我們這國度裡,似嫌不合國情。我覺得我們幾乎是天天在過萬愚節。舞文弄墨之輩,專作欺人之談,且按下不表,單說市井習見之事,即可見我們平日頗不缺乏相紿之樂。有些店鋪高高懸起“言無二價”“童叟無欺”的招牌,這就是反映著一般的誑價欺騙的現象。凡是約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像館之類,因爽約而使我們徒勞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對外國人則不然,與外國人約甚少爽約之事。我想這原因大概就是外國人只有在四月一日那一天才肯以相紿為樂,而在我們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隨便哪一天都無妨定為萬愚節。

  萬愚節的風俗,在我個人,並不覺得生疏,我不幸從小就進洋習甚深的學校,到四月一日總有人偽造文書詐欺取樂,而受愚者亦不為忤。現在年事稍長,看破騙局甚多,更覺謔浪取笑無傷大雅。不過一定要仿西人所為,在四月一日這一天把說謊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時在其餘的三百六十多天又並不仿西人所為,仍然隨時隨地地言而無信互相欺詐,我終覺得大可不必。

  外國的風俗習慣永遠是有趣的,因為異國情調總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過若把異國情調生吞活剝地搬到自己家裡來,身體力行,則新奇往往變成為桎梏,有趣往往變成為肉麻。基於這種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並不加白糖與牛奶。

  吃相

  一位外國朋友告訴我,他旅遊西南某地的時候,偶於餐館進食,忽聞壁板砰砰作響,其聲清脆,密集如聯珠炮,向人打聽才知道是鄰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這一道菜是這餐館的拿手菜,顧客欣賞這個美味之餘,順嘴把骨頭往旁邊噴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噹噹響。不但顧客為之快意,店主聽了也覺得臉上光彩,認為這是大家為他捧場。這位外國朋友問我這是不是國內各地普遍的風俗,我告訴他我走過十幾省還不曾遇見過這樣的場面,而且當場若無壁板裝置,或是顧客嘴部筋肉不夠發達,此種盛況即不易發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樣的事恐怕亦不無發生的可能。

  《禮記》有“毋齧骨”之誡,大概包括啃骨頭的舉動在內。糖醋排骨的肉與骨是比較容易脫離的`,大塊的骨頭上所聯帶著的肉若是用牙齒咬斷下來,那齜牙咧嘴的樣子便覺不大雅觀。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對於在桌面上進膳的人而言,齧骨應該是桌底下另外一種動物所做的事。不要以為我們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噼啪響便斷定我們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風俗習慣。世界上至今還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聽說他們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則專供做另一種骯髒的事,不可混用,可見也還注重清潔。我不知道像咖哩雞飯一類黏糊糊兒的東西如何用手指往嘴裡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羅馬皇帝尼祿大宴群臣,他從一隻碩大無比的烤鵝身上扯下一條大腿,手舉著鼓槌,歪著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貪婪無厭的饕餮相我們可於想象中得之。羅馬的光榮不過爾爾,等而下之不必論了。歐洲中古時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從十一世紀到十五世紀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備刀叉隨身攜帶,這種作風一直延至十八世紀還偶爾可見。據說在酷嗜通心粉的國度裡,市廛道旁隨處都有販賣通心粉(與不通心粉)的攤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鋼叉一般把粉條一卷就送到口裡,乾淨利落。

  不要恥笑西方風俗鄙陋,我們泱泱大國自古以來也是雙手萬能。《禮記》:“共飯不澤手。”呂氏注曰:“不澤手者,古之飯者以手,與人共飯,摩手而有汗澤,人將惡之而難言。”飯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噲把一塊生豬肘子放在鐵盾上拔劍而啖之,那是鴻門宴上的精彩節目,可是那個吃相也就很可觀了。我們不願意在餐桌上揮刀舞叉,我們的吃飯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稱飯。細細的兩根竹筷,搦在手上,運動自如,能戳、能夾、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過我們至今也還有用手進食的地方,像從蘭州到新疆,“抓飯”“抓肉”都是很馳名的。我們即使運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當的約束,若是頻頻夾取如金雞亂點頭,或挑肥揀瘦的在盤碗裡翻翻弄弄如撥草尋蛇,就不雅觀。

  餐桌禮儀,中西都有一套。外國的餐前祈禱,蘭姆的描寫可謂淋漓盡致。家長在那裡低頭閉眼口中唸唸有詞,孩子們很少不在那裡做鬼臉的。我們幸而極少宗教觀念,小時候不敢在碗裡留下飯粒,是怕長大了娶麻子媳婦,不敢把飯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湯而不準吮吸出聲是外國規矩,我想這規矩不算太苛,因為外國的湯盆很淺,好像都是狐狸請鷺鷥吃飯時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湯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燙嘴熱的,慢一點灌進嘴裡去就可以不至於出聲。若是喝一口我們的所謂“天下第一菜”口蘑鍋巴湯而不出一點聲音,豈不強人所難?從前我在北方家居,鄰戶是一個治安機關,隔著一堵牆,牆那邊經常有幾十口子在院子裡進膳,我可以清晰地聽到“呼嚕,呼嚕,呼——嚕”的聲響,然後是“咔嚓!”一聲。他們是在吃炸醬麵,於猛吸麵條之後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禮儀要重視,不要太重視。外國人吃飯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邊。我們“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要維持那種姿式便不容易。我見過一位女士,她的嘴並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湯的時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顆櫻桃那樣大,然後以匙尖觸到口邊徐徐吮飲之。這和把整個調羹送到嘴裡面的人比較起來,又近於矯枉過正了。人生貴適意,在環境許可的時候是不妨稍為放肆一點。吃飯而能充分享受,沒有什麼太多禮法的約束,細嚼爛咽,或風捲殘雲,均無不可,吃的時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後抹抹嘴鼓腹而遊,像這樣的樂事並不常見。我看見過兩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猶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溫”,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館。

  棉簾啟處,進來了一位趕車的,即是趕轎車的車伕,辮子盤在額上,衣襟掀起塞在搭布底下,大搖大擺,手裡託著菜葉裹著的毛豬肉一塊,提著一根馬蘭繫著的一撮韭黃,把食物往櫃檯上一拍:“掌櫃的,烙一斤餅!再來一碗燉肉!”等一下,肉絲炒韭黃端上來了,兩張家常餅一碗燉肉也端上來了。他把菜餚分為兩份,一份倒在一張餅上,把餅一卷,比拳頭要粗,兩手扶著矗立在盤子上,張開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間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張餅下肚,又一張也不見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滿臉大汗,挺起腰身連打兩個大飽嗝。又一次,我在青島寓所的後山坡上看見一群石匠在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飯,開啟籠屜熱氣騰騰,裡面是半尺來長的發麵蒸餃,工人蜂擁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餃子來咬,餃子裡面露出綠韭菜餡。又有人挑來一桶開水,上面漂著一個瓢,一個個紅光滿面圍著桶舀水吃。這時候又有挑著大蔥的小販趕來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細的大蔥,登時又人手一截,像是飯後進水果一般。上面這兩個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們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裡坦蕩蕩的,飢來吃飯,取其充腹,管什麼吃相!

  讀梁實秋《雅舍小品》有感

  寫《雅舍小品》的時候,梁實秋已近不惑之年,各方面修養較為深厚。 小時親炙故都風情, 身經兵亂之災;年輕時幸逢“五四”新潮,眼界大開,個性張揚,又漂洋過海,遊學美國,領略異域風物,飽嘗離愁別緒;回國後涉足社會,南來北往,看夠了世事變幻,嚐遍了人生五味,見識日增,年事漸長,不知不覺間,就到了中年,春華消退,秋思老成,委實能夠“相當的認識人生,認識自己”了。梁實秋不僅有豐富的人生閱歷,又有真才實學。清華8年的正規教育打下了他國文、英文堅實的基礎,清華文學社的活動培養了他的文學愛好和寫作才能;留學3年又主修英美文學,師從新人文主義批評家白璧德教授,青春的浪漫才情受到古典理性的洗禮而獲得昇華;學成歸國後,歷任南北數所大學教授,編過《新月》等報刊,捲入文壇風波,從事文學批評,講授英美文學,譯介莎翁戲劇,堪稱才學過人,詩書滿腹。因而,中年時代的梁實秋,可說是才學識兼備,積累豐富,修煉到家,不鳴則已,一鳴自能驚人。其學養、閱歷、性情、氣度,就充分體現在《雅舍小品》之中,他在20世紀中國散文史上大家的位置,就是從這裡開始奠基的。

  “雅舍”最宜月夜——地勢較高,得月較先。看山頭吐月,紅盤乍湧,一霎間,清光四射,天空皎潔,四野無聲,微聞犬吠,坐客無不悄然!舍前有兩株梨樹,等到月升中天,清光從樹間篩灑而下,地上陰影斑斕,此時尤為幽絕。直到興闌人散,歸房就寢,月光仍然逼進窗來,助我淒涼。細雨濛濛之際,“雅舍”亦復有趣。推窗展望,儼然米氏章法,若雲若霧,一片瀰漫……

  他在描寫“雅舍”“得月較先”這番賞心悅目的情景時,作者的情趣之雅,飄飄然有出塵欲仙之感。不禁插敘一段遇有暴雨則滿室狼藉的鏡頭,回到雅舍之陋,對比如此之鮮明,令人忍俊不禁。

  在談感受時作者寫下了這樣的句子:“雅舍所能給予之苦辣酸甜,我實躬受親嘗。” 其間自然存在著作者對所處戰爭年代的無奈,但更多地表現了作者隨遇而安、豁達樂觀、苦中作樂的生活態度。

  孔子云:“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雅舍小品》一文在內容與形式上取得了和諧的統一,集中體現了一個“雅”字,即在思想感情上的高雅的志趣和恢宏的雅量,在語言風格上的典雅的文氣和蘊藉的辭采,可謂“文質彬彬”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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