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秋《雅舍小品》小賬、旅行

梁實秋《雅舍小品》小賬、旅行

  引導語:梁實秋《雅舍小品》能夠出四十多版,並被推薦為“一生要讀的中國歷史100本書”之一,筆者認為,得力於其獨特的藝術魅力——“雅”。下面是小編收集其中的《小賬》與《旅行》的原文,與大家分享學習。

  

  小賬

  小賬是我們中國的一種壞習慣,在外國許多地方也有小賬,但不像我們的小賬制度那樣的周密,認真,麻煩,常常令人不快。我們在飯館裡除了小賬加一之外還要小賬,理髮洗澡要小賬,坐輪船火車要小賬,僱汽車要小賬,甚而至於坐人力車坐轎子,車伕轎伕也還會要饒一句:“道謝兩白錢!”

  小賬制度的討厭在於小賬沒有固定的數目,給少了固然要遭白眼,給多了也是不妙,最好是在普通的數目上稍微多加那麼一點點,庶幾可收給小賬之功而不被諡為豬頭三。然而這就不容易,這需要有經驗,老門檻。

  在有些地方,飯館的小賬是省不得的,尤其是在北方,堂倌客氣得很,你的小賬便也要相當的慷慨。小賬加一,甚至加二加三加四加五,堂倌便笑容可掬,鞠躬如也,你才邁出門坎,就聽見堂倌直著脖子大叫:“送座,小賬×元×角!”聲音來得雄壯,調門來得高亢,氣勢來得威武,並且一呼百諾,一陣歡聲把你直送出大門口,門口旁邊還站著個把肥頭胖耳的大塊頭,滿面春風的彎腰打躬。小賬之功效,有如此者。假如你的小賬給得太少,譬如吃了九角八分面你給大洋一元還說“不用找啦”,那你就準備著看一張喪氣的臉罷!堂倌絕不隱惡揚善,他是很公道的,你的“惡”他也要“揚”一下,他會怪聲怪氣地大吼一聲:“小賬二分……”門外還有人應聲:“啊!二分!謝謝!”你只好臊不搭的溜之乎也。聽說有一個人吃完飯放了二分錢在桌上,堂倌性急了一點兒,大叫“小賬二分!”那個人羞惱成怒,把那兩分錢拿起來放進衣袋去,堂倌接著又叫“又收回去了!”

  一個外國傳教師曾記載著:

  “中國的客棧飯館和澡堂一類場所有一種規矩,就是在客人付賬之後,接受銀錢的堂倌一定要高聲報告小賬的數目,這種規矩表面上好像是替客人拉麵子,表示他如何闊綽(或其反面),也確有初次出門的客人這樣想的;但實際上是讓其他的堂倌們知道,他並沒有揩什麼油,小賬是大家平均分配的,經收的他是‘涓滴歸公’了的。(見潘光旦先生著:《民族特性與民族衛生》一四五頁,商務版)這觀察固然是很對的,但是多付小賬能有意想不到之效力,也是事實。在飯館多付幾成小賬,以後你去了便受特別優待,你要一盤燴蝦仁,堂倌便會附耳過來說‘二爺,不用吃蝦仁了,不新鮮!’蝦仁究竟新鮮與否是另一問題,單是這一句話顯得多麼親切有味!在澡堂裡於六角之外另給小賬六角,給過幾次之後,你再去,堂倌老遠的就望見你,心裡說‘六角的來了!’”

  記得老舍先生有一篇小說,提起火車裡的查票人的幾副面孔,在三等車裡兩個查票人都板著面孔,在二等車裡一個板面孔一個露笑臉,在頭等車裡兩個人都帶笑容。我們不能不佩服老舍先生形容盡致。不過你們注意過火車上的小賬沒有?坐二三等車的人不能省小賬,你給了之後茶房還會嘟嘟嚷嚷地說:“請你老再回回手!”你回了手之後,他還要咂嘴搖頭,勉強算是饒了你這一遭,並不滿意。可是在頭等車裡很少有此等事,小賬隨便給,並無閒話聽。原因很簡單,他不知你是何許人,不敢囉唣。輪船裡的大餐間,也有類似情形。隴海線浙贛線均不許茶房收小賬,規矩很好,有些花錢的老爺們偏要破壞這規矩,其實是不該的。

  考小賬制度之所以這樣發達,原因不外乎兩個,一個是勞苦的工役薪俸太低,一個是有錢的人要憑藉金錢的勢力去買得格外的舒服。

  勞力者的待遇,就一般論,實在太低。出賣勞力的人,一個月的薪俸只有十塊八塊,這是很普通的事,每月掙五六塊的薪金而每月分小賬可以分列三五十元,這也是很普通的事。為了貪求小賬,勞動者便不能不低聲下氣地去伺候顧主,這固然也有好處,然而這種制度對於勞動者是不公道的,因為小賬近於“恩惠”,而不是應得的報酬。廣東有許多地方不要小賬,那精神是可取的。要取消小賬制度,勞力者的人格才得更受尊敬。在業主方面著想,小賬是最好不過,這負擔是出自顧客方面,而且因此還可以把業主的負擔(薪金)減輕。

  富有的人並不嫌小賬為多事。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的人往往就想:我有錢,什麼事都辦得到,多費幾個錢算什麼!在北平聽過戲的人應該知道所謂“飛票”。好戲上場,總是很晚的,富有階級的人無須早臨而得佳座,因為賣“飛票”的人在門口守候著,拿著預先包銷的佳座的票子向你兜售,你只消比戲價多出百分之五十做小賬,第二排第三排便隨你挑選,假如再多付一點兒小賬,等一會兒還會有一小壺特別體己好茶送到你的跟前。有錢的人不必守規矩,錢就是規矩。火車站買票也是苦事,然而老於此道者亦無須著急,儘管到候車室裡吸菸品茶,茶房會從票房的後門進去替你辦得妥妥貼貼,省你一身大汗,費你幾角小賬。只要有錢,就有辦法。假如沒有小賬制度,有錢也是不成,大家都得守規矩,有錢的人和沒錢的人不是平等了麼?

  我提議:一,把勞苦的人的工資提高;二,把小賬的制度取締一下,例如飯館既有堂彩加一的辦法,就不必另收小賬(改做加二也好);三,公用機關和大企業要首先倡導打破小賬制度,這事說起來容易,一時自然辦不到。可是我還要說!

  旅行

  我們中國人是最怕旅行的一個民族。鬧饑荒的時候都不肯輕易逃荒,寧願在家鄉吃青草啃樹皮吞觀音土,生怕離鄉背井之後,在旅行中流為餓莩,失掉最後的權益——壽終正寢。至於席豐履厚的人更不願輕舉妄動,牆上掛一張圖畫,看看就可以當“臥遊”,所謂“一動不如一靜”。說穿了“太陽下沒有新鮮事物”。號稱山川形勝,還不是幾堆石頭一汪子水?我記得做小學生的時候,郊外踏青,是一樁心跳的事,多早就籌備,起個大早,排成隊伍,擎著校旗,鼓樂前導,事後下星期還得作一篇《遠足記》,才算功德圓滿。旅行一次是如此的莊嚴!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內,八十多歲,沒有逛過一次西湖,最後總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沒有再回來——葬在湖邊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著幾兩屐?”這是勸人及時行樂,莫怕多費幾雙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樁樂事嗎?其中是否含著有多少苦惱的成分呢?

  出門要帶行李,那一個幾十斤重的五花大綁的鋪蓋捲兒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難關。要捆得緊,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見稜見角,與稀鬆露餡的大包袱要迥異其趣,這已經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所能勝任的了。關卡上偏有好奇人要開啟看看,看完之後便很難得再復原。“乘興而來,興盡而返。” 很多人在打完鋪蓋捲兒之後就覺得遊興已盡了。在某些國度裡,旅行是不需要攜帶鋪蓋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隨時洗換的被單,——旅客可以無牽無掛,不必像蝸牛似的頂著安身的傢伙走路。攜帶鋪蓋究竟還容易辦得到,但是沒聽說過帶著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沒有臭蟲裝置的。我很懷疑一個人於整夜輸血之後,第二天還有多少精神遊山逛水。我有一個朋友發明了一種服裝,按著他的頭軀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睡衣,人鑽在睡衣裡面,只留眼前兩個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絕,——只是那樣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來曾經幾乎嚇死一個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並不足為旅客之苦。我覺得“滑竿”“架子車”都比飛機有趣。“御風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塵世旅行,還是以腳能著地為原則。我們要看朵朵的白雲,但並不想在雲隙裡鑽出鑽進;我們要“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但並不想把世界縮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來欣賞。我惋惜米爾頓所稱述的中土有“掛帆之車”尚不曾坐過。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於舟車之不易得,車伕舟子之不易纏,“衣帽自看”固不待言,還要提防青紗帳起。劉伶“死便埋我”,也不是準備橫死。

  旅行雖然夾雜著苦惱,究竟有很大的樂趣在。旅行是一種逃避,——逃避人間的醜惡。“大隱藏人海”,我們不是大隱,在人海里藏不住。豈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園也不容易遁跡。成年地圈在四合房裡,不必仰屋就要興嘆;成年地看著家裡的那一張臉,不必牛衣也要對泣。家裡面所能看見的那一塊青天,只有那麼一大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風明月,在家裡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風箏需要舉著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鄰居沒有遮攔。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頭碰腦的不是人面獸,就是可憐蟲。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雖無勇氣披髮入山,至少為什麼不帶著一把牙刷捆起鋪蓋出去旅行幾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風吹雨打,然後倦飛知還,覺得“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這樣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變成為暫時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時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騰幾回,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沒有不感覺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種趣味。哈茲利特(Hazlitt)主張在旅行時不要伴侶,因為:“如果你說路那邊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侶也許聞不見。如果你指著遠處的一件東西,你的伴侶也許是近視的,還得戴上眼鏡看。”一個不合意的伴侶,當然是累贅。但是人是個奇怪的動物,人太多了嫌鬧,沒人陪著嫌悶。耳邊嘈雜怕吵,整天咕嘟著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但是也還想拉上個伴。只有神仙和野獸才受得住孤獨。在社會里我們覺得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裡又覺得人與人之間是親切的。到美國落基山上旅行過的人告訴我,在山上若是遇見另一個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脫帽招呼,寒暄一兩句。這是很有意味的一個習慣。大概只有在曠野裡我們才容易感覺到人與人是屬於一門一類的動物,平常我們太注意人與人的差別了。

  真正理想的伴侶是不易得的,客廳裡的好朋友不見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侶,理想的伴侶須具備許多條件,不能太髒,如嵇叔夜“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悶癢不能沐”,也不能有潔癖,什麼東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魚之不張嘴,也不能終日喋喋不休,整夜鼾聲不已,不能油頭滑腦,也不能蠢頭呆腦,要有說有笑,有動有靜,靜時能一聲不響地陪著你看行雲,聽夜雨,動時能在草地上打滾像一條活魚!這樣的伴侶哪裡去找?

  梁實秋《雅舍小品》讀後感

  今年暑假,我讀了梁實秋的《雅舍小品》,雖說是讀,其實就是聽,因為我的眼睛散瞳了,看不清,但就是這樣,我才有機會用耳朵聽到了這麼美的散文。

  《雅舍小品》每一篇都很美,裡面有描寫臺北故居、寫雅舍、時間即生命„„但最讓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雅舍》。

  雅舍,是作者的故居。它修建在山上,從房子到山下的大路有二十幾公里,如果有客人來,要爬七八十層土臺階,再走過一段上坡路才到雅舍。雅舍不大,共六間,作者只佔了兩間。因為房子是依著山勢修的,就形成了一個超好玩的現象。早晨起來從書房到廚房是上坡,吃完飯從廚房到客廳是下坡。房子是用來擋風避雨的,可雅舍既不能遮風,也不能擋雨。不能遮風是因為窗上沒有糊紙,不能擋雨是因為房頂上的瓦片有許多小細縫。雖然雅舍盡不到房屋的責任,但作者認為“雅舍”還是自有它的個性,有個性就可愛。雅舍給了作者靈感和快樂,雅舍前面是金燦燦的稻田。再遠望過去是幾抹蔥翠的遠山,旁邊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糞坑,後面是荒僻的土山坡。這麼美好的景色,作者怎麼會不喜歡呢?

  讀了《雅舍小品》,我真正認識到了語言的美。當我讀到一些詞句的時候就感覺深處作者描寫的那個地方,比如有一篇叫《鳥》的散文,裡面描寫了各式各樣的鳥,當作者在描寫這些鳥的時候我都有一種身臨其景的感覺。我不僅體會到了語言的美還懂得了

  要珍惜時間。我在《時間即生命》學到“不要浪費時間,浪費時間等於浪費生命,年輕的時候要學習,不然到了老就會有所遺憾。”

  這本書用它獨特的方法讓我受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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