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魯迅的簡介及其主要作品

關於魯迅的簡介及其主要作品

  簡介,即簡明扼要的介紹。是當事人全面而簡潔地介紹情況的一種書面表達方式,它是應用寫作學研究的一種日常應用文體。下面為大家帶來了魯迅的簡介及其主要作品,歡迎大家參考!

  魯迅的簡介及其主要作品

  魯迅(1881~1936):原名周樹人,字豫才,浙江紹興人。現代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中國無產階級文學的'的主將,現代文學的奠基人。

  魯迅是他在1918年發表我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小說《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主要作品有:小說集《吶喊》《彷徨》《故事新編》;雜文集《而已集》《二心集》《華蓋集》《且介亭雜文》等十六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詩集《野草》。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是其一生人格精神的寫照。

  情感經歷

  兄弟不和

  在魯迅的個人生活中,有兩件事對他的打擊是沉重的。一個是他的婚姻生活,另一個就是與弟弟周作人的失和。魯迅和周作人一直不願意向別人談及此事從而也使得這件事越發的撲朔迷離,成為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最不可理解的事件。多年來,研究界對此形成了“經濟說”、“失敬說”、“家庭糾紛說”等三種觀點。第一種說法“經濟說”認為是周作人妻子羽太信子花錢過於大手大腳,致使家中往往入不敷出,最後使得兄弟產生罅隙。第二種說法,認為是魯迅與信子有私情,導致周氏兄弟不和。第三種說法,則認為是周家眾人對信子的不滿,導致兄弟關係的緊張。就否定“兄弟失和”是由於兩人思想上的分歧來說,這三個觀點是一致的。但是除此之外,學界的研究基本上沒有多大進展,三種觀點也無法真正說服讀者。

  婚姻愛情

  魯迅的一生,曾經與兩位女性有過婚姻或愛情關係,一是當他26歲的時候,從日本回到紹興在母親魯瑞的主持下與山陰朱安女士結婚;魯迅自與朱安結婚之後,直至病逝為止,並未與她解除這種婚姻關係(魯迅深知一旦休妻,朱安就會遭遇死亡或者非人的遭遇,於是未離婚),魯迅在外的日子,朱安一直照顧著魯迅母親的生活,從未有怨言;二是當他47歲的時候,從廣州抵達上海,即與長期追隨自己的番禺許廣平同居。魯迅病逝後,朱安女士到亡故的十餘年間,和許廣平同志一樣,也一直作為魯迅遺屬同社會保持著正常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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