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與《史記》

《內經》與《史記》

  《內經》堪稱中國“第一養生寶典”。作為一本講述生命智慧的經典著作。下面是《內經》與《史記》,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比較起穿越的扁鵲,司馬遷寫《倉公列傳》的依據很明確,因為,倉公是一個真實的人物,但卻是一個迅速消散掉的人物。

  今天我們所知道的僅僅是兩件事情:

  壹:在漢文帝前十三年五月,倉公被告判肉刑,押解到了京城長安。漢文帝親自審理了這一案件。結局是因為倉公的女兒緹縈的陳情,漢文帝不僅赦免了倉公,而且廢除了肉刑。這成為漢文帝實行仁政一個著名的亮點

  貳:在漢文帝改年之後的第四年中(即漢文帝十六年後,後世史家的規矩是記為漢文帝后四年),淳于意家居,漢文帝專門詔問倉公,於是倉公認真寫了一段文字來回答漢文帝的詢問,這也是《倉公列傳》文字的原形,而司馬遷只是一個轉述者,且是以倉公第一人稱的口吻來寫的。

  而司馬遷在轉述時還出了一個筆誤:把漢文帝四年中,寫在了文章頭,但卻在之後補入了倉公被押解赴京的舊事,以至於在行文上有了倉公被判肉刑的錯誤的時間。

  這之後,倉公這個人物就迅速在歷史中隱匿了,再也找不到任何蹤影,而且彷彿在世俗社會中也沒有留下任何其他的故事,包括在有道術傳承的方者中間。

  張仲景說過“上古有神農、黃帝、岐伯、伯高、雷公、少俞、少師、仲文,中世有長桑、扁鵲,漢有公乘陽慶及倉公,下此以往,未之聞也。”看上去,所知道的或並不超出司馬遷《史記》中所論的範圍。

  作為史官的司馬遷,是因為有機會進入宮廷秘府翻閱金匱石函中的文獻,而獲得倉公在漢文帝后四年中所書的答詔問的檔案。

  這段歷史非常蹊蹺,但也只能這樣。

  好在經過司馬遷的轉述(古人認為史家作傳的傳就是“轉”,轉述的意思。),我們有機會看到這份文倉問難的珍貴檔案。因此這段文字可靠程度是非常高的。

  與扁鵲虛影相輝映的正是倉公的實。但只有把兩盞燈都開啟,我們才能看到這一平臺上呈現的究竟是什麼。

  你能否看到一座醫學的頂峰

  你能否看到一座醫學高峰。沒錯,《扁鵲倉公傳》的核心就是要說漢代醫學的頂峰。再來讀司馬遷在列傳第七十篇中講述自己寫《扁鵲倉公列傳》的原話

  扁鵲言醫,為方者宗。守數精明,後世循序,弗能易也,而倉公可謂近之矣。作《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所以這段被寫入司馬遷精心編織的《史記》中的內容,不過在借用扁鵲與倉公來描述漢代醫學的巔峰而已:那就是“守數精明,後世循序,弗能易也”的方者宗的境界!也是因了這個緣故,扁鵲與倉公才能在聯合起來在司馬遷勾勒的歷史地位中,佔據了第四十五篇傳記的位置。

  澄清一個誤會

  在對倉公這盞燈的詳細情形進行介紹之前,我們需要澄清一個後世對司馬遷寫史的極大誤會,而且這個誤會也是後世對秦漢之際興起的'經學一個誤會。

  排名於《史記》列傳第七十篇的是司馬遷為《史記》所寫的序言。與這篇序言相互輝映的是班固後來在《漢書》中為司馬遷寫傳記的時候,引用的司馬遷寫給故人任安的信《報任安書》,裡面有一句很有名的話,說自己寫《史記》是“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即,司馬遷寫史是為了替天述道。

  記得我們在前面所提及的一些背景嗎?在那時計程車人來看,他們使命在於“上天正在假借他們將亙古不變的經天緯地的文字交付與他們,而他們唯一的職責就是竭盡所能轉述它,光大它”。也就是他們肩負著“替天述道”的使命。

  因此,司馬遷寫《史記》目中所看所及的人物不過都是道的載體而已。扁鵲與倉公便是醫道的載體,這與後世史學的研究正好不同。

  前者著眼於道的構建,而人事不過是材料而已,因此為了方便述道,事實有時是不必過分追究的,甚至還可進行修改。而後世則企圖追尋的是所謂歷史人事的真相,而視“道”為灰塵,一把抹去。

  他們關注人物的出生年月甚於人物的思想,他們關注文字本身字句的出處,甚於文字所要表述的意思,他們關注真經假經,誰書誰寫,甚於經文的微言大義,他們關注司馬遷是否嚴謹,是否弄錯了,而不關心司馬遷的“天人之際”。故此,後世也容易墜入歷史迷霧中,窮經皓首,而訴訟不斷。

  其實,在司馬遷他們看來,他們只是在替天述道而已,他們借用的材料,連同他們本身不過是道的載體,只要道明白了,載體還有什麼對與錯之分呢?

  當我們站立在《扁鵲倉公列傳》臺階上,以司馬遷“究天人之際”的目光來看扁鵲與倉公的歷史資料,就如兩盞明燈交相輝映,正清清楚楚地揭示著漢代醫道的全息圖景。

  在開篇我們提到過《史記》中倉公的所憑藉醫術有兩條:

  決死生:所謂“決死生”,就是他根據疾病的病情可以準確的預測患者生死以及死亡的時間。

  治療:有些疾病他是不治療的,因為在他看來是必死的。換句話說,以淳于意所繼承的醫學來看當時對明醫的判斷標準,“決死生”有時還重要過“治療”本身。

  在《倉公列傳》中倉公為了回答漢文帝的詢問,列舉了眾多自己的醫案,這些醫案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著重點不是在介紹患者的病情和自己的醫術,即沒有任何自我炫耀的部分,而是引述自己師承的《醫經》內容逐條分析,講述自己的診斷依據以及對於病情的推斷。

  也就是說,司馬遷在寫倉公的列傳中,除了緹縈救父一小段歷史背景外,剩下的幾乎就是一份醫學文獻,所以歷來中醫學者把這段內容稱為“倉公醫案”。而所謂“醫案”,則是後世眾多醫家常常採用的醫學書籍的文體。

  這裡要注意的是

  中醫的醫案是不同於現代醫療制度中的病歷的,病歷是對醫者治療疾病過程的檔案記錄,而中醫醫案,則全無例外,是以醫經之理來分析具體病例的醫書。

  把中醫醫案理解為現代醫療制度的病歷,絕對是一種誤會。如同後世史家誤會司馬遷等士所述的史一樣,被像灰塵一樣抹去的正是最重要的道。

  換句話說,倉公列傳中,司馬遷不厭其煩地直接引述的,正是倉公引述《醫經》闡發醫道的部分,而所謂《醫經》就是倉公從公乘陽慶那裡繼承來的禁方書,即所謂“黃帝扁鵲之書”,而其中,最關鍵的內容就是“決死生”。

  藉著倉公這盞燈火,我們再來看扁鵲這盞燈,頓時明白無誤地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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