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散文史

中國古代散文史

  《中國古代散文史》對中國古代散文的源頭、萌芽、成型、發展、演變及其理論建構的歷史進行了梳理,也散文學理論和傳統散文創作的經驗與教訓也作了簡明、深刻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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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古代散文史

  第一編 上古至戰國的文學

  概說

  我們中華民族發展的歷史是非常長遠的。北京西南房山周口店所發現的舊石器時代初期的中國猿人骸骨化石,證明了大約五十萬年以前我國已有人類居住。這些原始人類經過長期勞動,他們自身和生產力不斷髮展和進步。據文獻記載,大概到了傳說的五帝時代,可能已經進入氏族社會後期。我國儒家所樂道的堯舜禪讓,天下為公,大概就是氏族部落會議以及氏族長和部落酋長推選制的反映。那時的社會沒有階級,生產資料公有,人人勞動,沒有剝削。儒家經典著作中曾稱讚它為理想的“大同”時代。

  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少數人佔有了生產資料,人類開始出現了階級, 社會更有了保護私有制的措施,氏族社會逐漸解體,國家組織也逐漸形成。我國古代文獻多有夏禹“家天下”的傳說,認為是“小康”時代的開始。按照這個傳說看來,夏代可能就是階級社會即奴隸社會的起點。但即使如此,只能看作氏族社會向奴隸社會推移的過渡狀態,真正的奴隸制社會是到了殷商時代才完成的,這有許多文獻及地下發掘材料可以確切證明。後來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生產關係起了變化,奴隸社會才逐漸向封建社會轉化。這個轉化的完成約在春秋戰國之交。及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的封建大帝國,於是我國封建社會制度由完成走向鞏固。

  我國民族文化的歷史也是非常長遠的。從在河南澠池縣仰韶村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遺存看,生產工具已相當進步,且有紅色陶器,其時代約在公元前五六千年左右,我們一般稱為“仰韶文化”或“彩陶文化”。比“仰韶文化”稍晚、其時代約在公元前四千多年的又有“龍山文化”,這是山東濟南的龍山鎮發現的。其文化遺存有精緻的黑色陶器、卜骨等。這些考古學上的材料,使我們看到遠古時代中華民族文化發展的縮影。

  從野蠻到文明的重要標誌之一是文字的發明創造。文字的發生一般是在奴隸制國家建立的時候。我國何時開始有文字,現在還不能斷言,但自從甲骨卜辭的發現,證明至遲在殷商後期(約公元前十四世紀)已有初步的定型文字,同時也有了用文字記載的歷史文獻,標誌著我國民族文化的進一步發展。後來文字的應用漸漸推廣,史前時期流傳的原始人民的口頭創作如詩歌、神話故事等,有不少被記錄下來,使我們得以從文獻中窺見上古文化的一斑和文學藝術的萌芽。

  但文學藝術並非起於有了文字之後,遠在文字發明創造以前,文學藝術早已產生。上古時代文學的具體情況不能知道,所可推測的就是上古文學同現實生活結合得非常緊密,其中有同自然作鬥爭的神話,有和生產密切相聯絡的詩歌,也有表示願望、趨吉避凶的咒語式的禱祝辭。還不難推測:由於上古時代人們的群居生活和集體勞動,決定它的文學藝術活動一般是集體的;又由於那時候既沒有文字,也沒有社會分工,文學就只有口頭創作,沒有書面創作;只有文學和其他藝術如詩歌和音樂、舞蹈那樣互相結合的形式,沒有單純的文學作品獨立存在。所有這些集體性的口頭創作以及文學和其他藝術相伴隨的現象,都是上古文學的特點。

  文學藝術是現實生活透過人們頭腦的反映,在階級社會中又是階級意識形態的形象的表現,它不可能超階級而存在。但上古時代的社會還未分裂為兩個對抗性階級,所以那時的文學藝術沒有階級性。到了階級社會形成以後,一切文學藝術就不可能不打下階級的烙印,同時也揭開了兩種文化鬥爭的序幕。

  夏代有無文字,不得而知。文獻所載有關夏代的歷史多屬傳說性質,其詩歌、謠諺和散文可靠的也很少。但其中如“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這樣的詞句反映了尖銳的階級鬥爭,即奴隸堅決反抗奴隸主的鬥爭,相傳為夏桀時人民大眾的呼聲,卻是比較可信的。(此據《尚書?湯誓》引,與《孟子》、《史記》稍異。俞樾謂二句是韻語,疑為夏民歌謠。)

  殷的先世本是遊牧部族,向無定居生活。成湯以前就遷徙過八次,成湯至盤庚,又遷都五次。那時牧畜業異常發達,從甲骨卜辭中可以看到祭祀時大量用牲的現象。中葉後由牧畜進入農業生產。《尚書?盤庚》屢次提到農事;甲骨文中有“禾”、“黍”、“稻”、“麥”、稷”、“粟”等字,證明殷代確有很多種類的農產品。由牧畜發展到農業生產是很自然的。遊牧過程中,既易發現農作物,又能馴服牛馬。文獻中常有殷的先公服牛乘馬的記載,不難設想,役使牲畜減輕人力,是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要關鍵。

  殷代的主要生產者都是奴隸。甲骨文中有“奴”、“僕”、“臣”、“妾”、“臧”、“奚”等字,都是奴隸的名稱。為了防止奴隸的怠工,鎮壓奴隸的反抗,統治者制定極為嚴酷的刑法來管制他們,所謂“商有亂政而作湯型”(《左傳》昭公六年),其目的就是為此。據《韓非子?七術》,“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這固然表現統治者的殘酷,同時也反映了那時奴隸和奴隸主之間存在著激烈的鬥爭。

  隨著生產水平的提高,手工業和文化藝術都有很大的進步。就拿工藝來說,殷代青銅器中有各種各樣的祭器、食器和兵器,有的上面還有銘文。近年出土的“司母戊鼎”重一千七百市斤,花紋精美,可見殷代的冶煉工業技術已達到高度的成就。而那時奴隸主貴族為了祭祀和享樂,音樂歌舞也極為發達。文獻所載湯時的樂歌樂舞如“大氵蒦”、“晨露”、“九招”、“六列”、“桑林”之類,或不可信。但“恆舞於宮,酣歌於室”的“巫風”早已普遍流行,以至懸為禁令(見《墨子?非樂》。“酣歌於室”四字據晚出古文《尚書?伊訓》補。)。直至殷末紂王之時,還使樂師作新聲——北里之舞,靡靡之樂。周武王數其罪狀,斥為“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史記?殷、周本紀》)。這些都證明殷代的音樂歌舞是十分發達的。不難想象,在此種情況下,必有不少詩歌配合演唱,但因年代久遠,沒有流傳下來。

  殷代宗教迷信之風最盛,鬼神權威至高無上。國王事無大小,必須請示鬼神,預測吉凶禍福,作為一切行動的指南,從事這方面活動的有兩種專職人員,那就是巫和史。他們透過卜筮方法代表鬼神發言,凡繇兆、祝辭、神告、占卜的記錄以及國王的講話等,無不寫成書面語言,或刻於甲骨,或書於典冊,這些就是殷墟中的甲骨卜辭,《周易》中的卦、爻辭,《尚書》中的殷商文告等。

  巫史在當時都是為迷信服務的,巫能歌舞娛神,史掌文字記錄,他們對後來的詩歌、散文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周的祖先本是很早就散居在我國陝西涇、渭流域的一個部族。它最初的根據地是邰(今陝西武功),傳到公劉時,人口漸漸繁衍,於是南渡渭水,北至於豳(今陝西橡邑)。這時周部族雖然一面仍在遷徙,一面已有定居,似乎正處在由遊牧生活過渡到初期農業階段。到了古公亶父的時候,為另一部族所逼,不得已放棄豳地,翻過樑山,遷到歧山下(今陝西歧山一帶)居住。他們在遷徙中發現一塊肥沃的土地,名曰周原,是一個理想的莊稼地,就在這裡建起城邑和房屋來,督率人民繼續生產,奠定了一定的農業基礎。由於農業生產的發展,迅速地充實和加強了周部族的力量,到了殷末,逐漸沿著黃河向東擴張,成為威脅殷國的勁敵。文王時,黃河西岸一帶的部族都歸他控制,於是自歧遷都於豐(今陝西雩阝縣),勢力日益強大,不到十幾年,文王之子武王遂一舉滅殷,建立一個版圖更大的王國,這是公元前十二世紀初期的事。

  武王死,子成王繼立,年幼,武王弟周公攝政,平管蔡之亂,征伐奄國,鎮壓了殷人及其舊屬的反抗。並制禮作樂,大興文教,配合統治,使王朝政權日益鞏固,為成康之治奠定了基礎。大概周初鑑於殷紂的滅亡,對待奴隸稍寬,組織他們從事耕種,積極生產,因此人民生活比較好轉,社會秩序相當安定,這是成康年代獲致短期太平的主要原因。懿王以後,周室漸衰,外患漸起。傳至厲王,貪財暴虐,禁止誹謗,被國人驅逐。宣王時,南征北伐,東平淮徐,號稱中興。及幽王立,荒淫錯暴更甚於厲王,人民怨恨,貴族離心,後竟為犬戎所殺,西周遂亡。

  周既滅殷,政治經濟等方面多所改革。從武王起,即分封宗室和功臣,立五等爵位,先後受封列為諸侯者,兄弟、同姓和異姓凡數十人,對保衛王室有很大作用。其後屢有封建,除土地外,還分給一部分勞動力,其實就是奴隸,幫助他們生產。例如分魯公以殷民六族,分康叔以殷民七族,分唐叔以懷姓九宗,都是把殷商遺民和舊屬當作奴隸來賞賜和使用。雖然如此,但一切土地人民仍歸王室所有,而且從王公到僕臺,把人分為十等,圉和牧還不在內。庶民或眾人,實際上都是農民,更處於最下層,是最受壓迫的階級。所以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北山》)這就是西周時代政治社會組織的一個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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