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當初的承諾中哲理散文

幸福在當初的承諾中哲理散文

  愛情是場夢,可有些人卻總是睡過了頭。

  凡事不必苛求,來了就來了;遇事不要皺眉,笑了就笑了;結果不要強求,做了就對了;生活就是一種簡單,心靜了就平和了。 不要去拒絕忙碌,因為它是一種充實;不要去抱怨挫折,因為它是一種堅強;不要去選擇沉默,因為它是一種傷害;不要去拒絕微笑,因為它是你最大的魅力!

  人這一輩子,真愛只有一回,而後即便再有如何繾綣的愛情,終究不會再傷筋動骨。

  我再也不會奮不顧身的去愛一個人了,哪怕是你。

  我心裡一直有你,只是比例變了而已。

  有一個人,教會你怎樣去愛了,但是,他卻不愛你了。

  我還是會相信愛情,只是不會再相信愛情能永遠。

  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我心裡已經沒有你。

  一個人最大的缺點,不是自私、多情、野蠻、任性,而是偏執地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帶給你快樂的那個人, 就是也能帶給你痛苦的人。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如果有一天,你在街上碰到了你的前任戀人和ta的新歡在一起,請不要心酸!有人說:“因為自小我們的媽媽就教我們要把舊玩具,捐贈給比自己更不幸的人…”

  幸福就是牽著一雙想牽的手,一起走過繁華喧囂,一起守候寂寞孤獨;就是陪著一個想陪的人,高興時一起笑,傷悲時一起哭;就是擁有一顆想擁有的心,重複無聊的日子不乏味,做著相同的事情不枯燥……只要我們心中有愛,我們就會幸福,幸福就在當初的承諾中,就在今後的夢想裡。

  所謂愛,就是當感覺、熱情和浪漫統統拿掉之後,你仍然珍惜對方。 在一起一天拉手在街上那是***,在一起一年拉手在街上那是戀情,在一起五年還能在街上拉手那是感情,在一起十年在街上拉手是親情。如果三十年後還能一起拉手在街上散步那才是愛情。

  我以為只要認真地喜歡,就可以打動你,原來只是打動了我自己。如果有一天你走進我心裡,你會哭,因為裡面全是你。如果有一天我走進你心裡,我也會哭,因為那裡沒有我。如果有一天在喧鬧的城市裡,我們擦肩而過,我會停住腳步,凝視著那遠去的背影,告訴自己那個人我曾經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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