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的愛裡她只是他的遺物散文

卑微的愛裡她只是他的遺物散文

  一生卑微的愛裡,這個可憐的女子也沒有得到那個人的正眼相看,諂媚地愛著也終是讓她的愛得不到半點的尊重。

  她在一場包辦得婚姻裡嫁給了他,心裡便認定了生是他的人,死也是他的鬼。她在新婚的那晚為他假穿了大鞋,結果迎來的卻是他的'一片譏諷。他是不喜歡她的,一個封建裡的女子,沒有文化,沒有姣好的容貌,只有一紙他並不想接受的婚書,而她卻在嫁給他的那一刻便死心塌地地愛著他,在生活上給他無微不至的照顧,把他視為自己生活的重心,即使他待她如空氣,她也是一心地對他好。

  她只是弱小女子執著於自己的那份執著,安份於自己的安份。或者說她別無選擇,在那樣一個三從四德的年代裡,女人終歸只是男人的一件附屬品,無足輕重。

  如果她想逃離這場無望的婚姻,也不是不可。在他於北京買下一座院子,問她是否願意過來時,她歡天喜地的以為終於等來了他的回眸,殊不知她於他只是一種責任,這種責任裡沒有愛情,只有她與他僅有的一份聯絡--夫妻,一對有名無實的夫妻。他從來不想她過來,只是出於責任問了一句,在夜裡休息時,她看到床上多出來的被褥,她的歡喜也是落了空。

  卑微的愛情裡。她只是那一絲無足輕重的塵埃,於他的面前低眉順眼。

  但他也終是仁慈,他雖是厭惡她,卻沒有棄她,沒有向她提出離婚,甚至在她生病的時候,還帶她去看病。他有時對她一丁點的好,在這個女子心裡都成倍地放大。他的慈悲,他的仁慈,給予她的也只是她永遠的痛苦、如果不愛,何不狠點,讓她從此死了心,為什麼還要她在那份卑微的愛裡忍受著愛的凌遲。

  在他死後的日子裡,她只是得到他的一個名份。她說,我只是魯迅的遺物。

  一生的卑微愛裡,這個女子作了一生的等待,也終是得不到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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