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飲湖上初晴後雨二首》的原文翻譯及賞析

蘇軾《飲湖上初晴後雨二首》的原文翻譯及賞析

  引言:《飲湖上初晴後雨二首》是宋代文學家蘇軾的組詩作品。這兩首讚美西湖美景的七絕,下面是關於蘇軾《飲湖上初晴後雨二首》的原文翻譯及詩意賞析。

  飲湖上初晴後雨二首

  其一

  朝曦迎客豔重岡,晚雨留人入醉鄉。

  此意自佳君不會,一杯當屬水仙王。

  其二

  水光瀲灩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

  譯文

  其一

  天色朦朧就去迎候遠道而來的客人,晨曦漸漸地染紅了群山。傍晚泛舟西湖,天上飄來了一陣陣雨,客人不勝酒力已漸入醉鄉。西湖晴雨皆宜,如此迷人,但客人並沒有完全領略到。如要感受人間天堂的神奇美麗,還是應酌酒和西湖的守護神“水仙王”一同鑑賞。

  其二

  晴天,西湖水波盪漾,在陽光照耀下,光彩熠熠,美極了。下雨時,遠處的山籠罩在煙雨之中,時隱時現,眼前一片迷茫,這朦朧的景色也是非常漂亮的。如果把美麗的西湖比作美人西施,那麼淡妝也好,濃妝也罷,總能很好地烘托出她的天生麗質和迷人神韻。

  《飲湖上初晴後雨》賞析

  其一

  這組詩共二首,但許多選本只看中第二首,因而第一首已鮮為人知。其實第二首雖好,卻是第一首的註腳。第一首所說的“此意自佳君不會”的“此意”,正是指第二首所寫的西湖晴雨咸宜,如美人之淡妝濃抹各盡其態。不選第一首,題中的“飲”字也無著落。蘇軾的意思是說,多數人遊湖都喜歡晴天,殊不知雨中湖山也自有其佳處。湖上有水仙王廟,廟中的神靈是整天守在湖邊,看遍了西湖的風風雨雨、晴波麗日的,一定會同意自己的審美觀點,因而作者要請水仙王共同舉杯了。這一首的首句“豔”字下得十分精到,把晨曦的絢麗多姿形容得美不勝收。若只看第二首,則“濃抹”一層意思便失之抽象。

  其二

  第二首詩的上半首既寫了西湖的水光山色,也寫了西湖的晴姿雨態。“水光瀲灩晴方好”描寫西湖晴天的水光:在燦爛的陽光照耀下,西湖水波盪漾,波光閃閃,十分美麗。“山色空濛雨亦奇”描寫雨天的山色:在雨幕籠罩下,西湖周圍的群山,迷迷茫茫,若有若無,非常奇妙。從第一首詩可知,這一天詩人陪著客人在西湖遊宴終日,早晨陽光明豔,後來轉陰,入暮後下起雨來。而在善於領略自然並對西湖有深厚感情的詩人眼中,無論是水是山,或晴或雨,都是美好奇妙的。從“晴方好”“雨亦奇”這一讚評,可以想見在不同天氣下的湖山勝景,也可想見詩人即景揮毫時的興會及其灑脫的性格、開闊的胸懷。上半首寫的景是交換、對應之景,情是廣泛、豪宕之情,情景交融,句間情景相對,西湖之美概寫無餘,詩人蘇軾之情表現無遺。

  下半首詩裡,詩人沒有緊承前兩句,進一步運用他的寫氣圖貌之筆來描繪湖山的晴光雨色,而是遺貌取神,只用一個既空靈又貼切的妙喻就傳出了湖山的神韻。喻體和本體之間,除了從字面看,西湖與西子同有一個“西”字外,詩人的著眼點所在只是當前的西湖之美,在風神韻味上,與想象中的西施之美有其可意會而不可言傳的相似之處。而正因西湖與西子都是其美在神,所以對西湖來說,晴也好,雨也好,對西子來說,淡妝也好,濃抹也好,都無改其美,而只能增添其美。對這個比喻,存在有兩種相反的解說:一說認為詩人“是以晴天的西湖比淡妝的西子,以雨天的西湖比濃妝的西子”;一說認為詩人是“以晴天比濃妝,雨天比淡妝”。兩說都各有所見,各有所據。但就才情橫溢的詩人而言,這是妙手偶得的取神之喻,詩思偶到的神來之筆,只是一時心與景會,從西湖的`美景聯想到作為美的化身的西子,從西湖的“晴方好”“雨亦奇”,想象西子應也是“淡妝濃抹總相宜”,當其設喻之際、下筆之時,恐怕未必拘泥於晴與雨二者,何者指濃妝,何者指淡妝。欣賞這首詩時,如果一定要使濃妝、淡妝分屬晴、雨,可能反而有損於比喻的完整性、詩思的空靈美。

  拓展閱讀:

  蘇軾生平

  公元1037年1月8日,蘇軾生於眉州眉山。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裡提到的“二十七,始發奮”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接受良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其母在家鄉病故,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以“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既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要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常州一帶水網交錯,風景優美。他在常州居住,既無飢寒之憂,又可享美景之樂,而且遠離了京城政治的紛爭,能與家人、眾多朋友朝夕相處。於是蘇東坡終於選擇了常州作為自己的終老之地。

  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三品),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所謂舊黨與新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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