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待客》閱讀及賞析

《王安石待客》閱讀及賞析

  導語:王安石一生致力於變法,效忠國家,是著名愛國詩人,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文學網網小編為您整理的《王安石待客》的閱讀及賞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王安石待客

  王安石在相位,子婦之親蕭氏子至京師,因謁公,公約之飯。翌日,蕭氏子盛服而往,意為公必盛饌。日過午,覺飢甚而不敢去。又久之,方命坐,果蔬皆不具,其人已心怪之。酒三行,初供胡餅兩枚,次供豬臠數四,頃即供飯,旁置菜羹而已。蕭氏子頗驕縱,不復下箸,惟啖胡餅中間少許,留其四旁。公取自食之,其人愧甚而退。

  【註釋】

  (1)子婦之親:兒媳婦家的親戚。

  (2)至:到,往。

  (3)京師:京城,都城

  (4)因:於是

  (5)謁:拜見。

  (6)飯:飯食。

  (7)翌日:第二天。

  (8)饌(zhuàn):飯食

  (9)去:離開。

  (10)方:才。

  (11)果蔬:泛指菜餚。

  (12)具:準備。

  (13)其人:指蕭氏之子。

  (14)心怪之:感到奇怪

  (15)酒三行:指喝了幾杯酒。

  (16)臠(luán):切成塊的肉。

  (17)置:放、擺。

  (18)而已:罷了。

  (19)頗:很,十分。

  (20)復:再。

  (21)箸:筷子。

  (22)啖(dàn):吃。

  (23)旁:旁邊,身旁。

  (24)公:代詞,指王安石。

  (25)食:吃。

  (26)之:代詞,指胡餅。

  (27)甚:很,非常,表示程度深。

  (28)之:代詞,代指蕭氏子。

  (29)而:轉接,意思為“但”。

  (30)頃:一會兒。

  (31)而已:罷了。

  (32)在:擔任。

  (33)盛服:穿著華麗的服裝。

  (34) 怪:奇怪。

  (36) 約:請。

  (37)意:以為 。

  (38)惟:只

  (39)相:宰相

  (40)縱:慣養

  (41)退:回來

  (42)意:認為

  (43)愧:羞愧

  (44)盛:豐盛

  8.解釋下列句中加點的詞。(4分)

  ①因謁公 ( ) ②覺飢甚而不敢去 ( )

  ③不復下箸 ( ) ④公取自食之 ( )

  9、下列各句中“之”字用法與“公約之飯”中“之”相同的一項是 ( )。(2分)

  A. 是吾劍之所從墜 B.遇子方蟲,則一鉗博之

  C. 久之,目似瞑 D.故時有物外之趣

  10、用現代漢語翻譯下面句子。(2分)

  果蔬皆不具,其人已心怪之。

  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用自己的話說說“其人愧甚而退”的原因。(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安石待客閱讀答案由查字典語文網小編整理,僅供參考:

  8、(4分)①謁:拜見,請見 ②去:離開 ③復:再,又 ④食:吃

  9、( B )(2分)

  10、(2分)各種菜餚都沒有準備,那人心中已經對此感到奇怪了。(重點字:具、怪)

  11、原因:客人看到王安石竟然把自己吃剩下的胡餅吃了。

  賞析

  不屑那些酒囊飯袋的小人,蕭氏子雖人品不壞,但似乎是一個嫌貧愛富、阿諛奉承的人,王安石以自己的行動絕妙的諷刺了那些貪名貪利的人,即使對方是自己的親戚他也不失原則,嗤之以鼻。做人應當作風簡樸,勤儉節約,不鋪張浪費。王安石貴為宰相,仍艱苦樸素、勤儉持家。這在今天有極大的現實意義,我們要學習這種精神,從自身生活做起,杜絕奢侈浪費,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做出自己的努力。

  人物評價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宋代詩人,漢族,字介甫,晚號半山,諡號“文”,世稱王文公,自號臨川先生,晚年封荊國公,世稱臨川先生又稱王荊公,江西臨川(今臨川區鄧家巷)人,中國傑出的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改革家。王安石變法對北宋後期社會經濟產生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王安石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動改革,力圖革除北宋存在的積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國強兵,是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在文學上具有突出成就,是唐宋時期八大家之一,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蘇軾、蘇洵、蘇轍(蘇軾,蘇洵,蘇轍父子三人稱為三蘇)、歐陽修、王安石、曾鞏(曾經拜過歐陽修為師)。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於說理與修辭,善於用典故,風格遒勁有力,警闢精絕,也有情韻深婉的作品。 著有《臨川先生文集》,現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著名散文《遊褒禪山記》。慶曆二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籤書淮南東路(治所在今江蘇揚州)節度判官公事、鄞縣(今浙江寧波鄞州區)知縣。舒州(今安徽安慶)通判、江南東路(在今江浙一帶)刑獄。治平四年(1067(丁未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逝於江寧(今江蘇南京)鐘山,諡號“文”,故世稱王文公。是唐宋著名八大家之一。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