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愛情詩創作的過程

徐志摩愛情詩創作的過程

  導語:徐志摩是一位重要的詩人。他的愛情詩以一種祈禱的方式在充滿神奇、和諧的自然界裡,以單純的心靈與詩性的氣質構築美好與安寧;他的靈魂在皈依自然中凸現個體意識,抒寫性靈,生命裡震盪出真純的思想;圍繞著愛、美、自由在自我的小圈子裡對人生的思索和在情感世界中掙扎;這是他人生中的單純信仰。

  一、靈魂在皈依自然中個體意識的凸現

  徐志摩開始創作詩歌是因為“整十年前我吹著一陣奇異的風,也許照著什麼奇異的月色,從此起我的思想就傾向於分行的抒寫”。他曾滿懷深情地說:“我的眼是康橋教我睜的,我的求知慾是康橋給我撥動的,我的自我意識是康橋給我胚胎的。”

  詩人是自然之子,他對自然有著與生俱來的虔誠與頂禮膜拜,並且以一種祈禱的方式在充滿神奇、和諧的自然界裡,以單純的心靈與詩性的氣質構築美好與安寧。徐志摩認為自然是自由的天堂,洋溢著溫情與聖潔,只有“你單身奔赴大自然的懷抱時,像一個裸體的小孩撲入他母親的懷抱時,你才知道靈魂的愉快是怎樣的,單是活著的快樂是怎樣的,單就呼吸單就走道單就張眼看聳耳聽的幸福是怎樣的”。這裡自然中或幽遠的淡香或滋潤的水汽洗滌著你的靈魂,讓你充分顯示出人性的渾樸天真的一面。所以,徐志摩認為“自然是最偉大的一部書”,他對世界的認識正是從自然中得來的。他說“我生平最純粹可貴的教育是得之於自然界、田野、森林、山谷……雷聲是我的老師”。在徐志摩的心靈深處,自然代表著聖明、靈秀、安詳,它超越了塵世的暗淡與喧嚷,嘲弄著那繁殖恐懼與緊張的一切。在散發著腐臭味的霧靄下,徐志摩選擇了以自然作為靈魂的棲息地。自然萬物的生機與活力觸發了他對陽光與空氣的懷念,讓他得以能夠“詩意的棲居大地”,並以詩的形式建構屬於他們自己的自然界。

  皈依自然是人類獲得力量與完滿的源泉之一,而徐志摩浪漫的情感卻萌生和催發了“靈魂的補劑”,其詩作《康橋再會吧》《再別康橋》以及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橋》等都是詩人“強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於在平靜中回憶起來的情感”。詩人的詩魂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康河河畔。“康橋的靈性全在一條河上;康河,我敢說是全世界最秀麗的一條水。……大自然的優美、寧靜,調諧在這星光與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地淹入了你的性靈。”它給你的美感簡直是神靈性的一種。

  徐志摩對自然懷有一種難以言傳的情感,認為人的靈魂與大自然在共生中走向永恆。在《再別康橋》中,幾乎全部是自然景物的歌吟:雲彩、金柳、夕陽、波光、輕荇……詩人的筆下,大自然中的意象是富有生命情感的,在詩中被詩人性靈化、人格化了。他說: “人是自然的產兒,就比枝頭的花與鳥兒是自然的產兒。”“從大自然,我們取得我們的生命;從大自然,我們應取得我們繼續的滋養。”在這樣一個物我相融,自然與人和諧的優美境界裡,抒發詩人對康河深情的眷戀,對一種自然美、性靈美的純美理想的執意向往,領悟自然的真實生命,賦予自然以靈性。

  徐志摩生活在中國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的現代思想甦醒的時代,人的個性意識終於掙脫了封建思想桎梏而獲得解放。此時,英國湖畔派詩人對於自然風物的清遠超脫, 以及拜倫式的鬥爭激情的宣洩,自然觸動徐志摩的詩心,成為他的浪漫詩情的母體。“儘管徐志摩在身體上、思想上、感情上,好動不好靜,海內外奔波‘雲遊’, 但是一落到英國即英國的19世紀浪漫派詩境,他的思想感情發而為詩,就從沒有能超出這個籠子。”“他的詩思、詩藝幾乎沒有超出過19世紀英國浪漫派一步。”徐志摩靈氣鮮活的自然天性在劍橋特定的文化氛圍浸染下,淳化為崇尚自由,追求美感,渴求藝術的浪漫氣質。在其昇華過程中,浪漫主義的華彩詩篇和魅人情調喚起了徐志摩無羈無限的情感。

  二、在個體意識的凸現中放牧性靈

  徐志摩的靈魂在皈依自然中凸現個體意識,抒寫性靈。他的一生,最大的也是最徹底的理想便是對這種“性靈的追求和實現”。他說:“我要的是筋骨裡迸出來的,血液中激出來的,性靈中跳出來的,生命裡震盪出來的真純的思想。”“我想在霜濃月淡的冬夜,獨自寫幾行從性靈深處來的詩。”“理想的藝術,新的藝術,在精神上應該是人道主義的,充滿博愛的性靈的。”徐志摩的思想氣質、文化教養、藝術追求等則是其性靈的淵藪,他始終把民主主義、個人主義理想當做思想的皈依,把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原因歸乎人的性靈,認為社會黑暗和罪惡的根源非在政治、經濟與社會制度,而在人的靈魂的不潔。徐志摩經常滿懷深情地把康橋稱作他的靈魂再生之地,他在那裡不僅迅速成為一個具有西方民主主義、個性主義思想的知識分子,而且英國19世紀浪漫主義詩人雪萊、拜倫的作品,極大地激發了他身上潛藏的藝術靈性,使他成了一個獨抒性靈,執著追求“愛、自由、美”三大理想的詩人。

  獨尊個性,耽於性靈,這是徐志摩的一種人生自覺。而這種人生自覺也促成了他的藝術自覺。與個性解放和性靈自由的人生理想相觀照,徐志摩在藝術上極力主張張揚一己之個性,獨抒自我之性靈。

  他是大自然的崇拜者,“大自然是最偉大的一部分”,它能給你以“靈性的迷醉”。詩人把對“大自然的精神”的具體體味描繪成一幅幅美麗的畫面。透過那靜謐而熱烈的畫面,仍然可以看出一顆爭取個性解放的積極向上的心靈,同時也表現出徐志摩的童心意識。童心意味著人性的迴歸和向自然的返璞歸真。徐志摩是一個自然崇拜者,在他的感官和知覺裡,自然界的萬事萬物被賦予了人的感情。徐志摩主張感情至上,自詡“是一個信仰感情的人,也許我自己天生就是一個感情性的人”。他總是讓個人感情“無關闌的泛濫”,無拘無束地盡情抒發他的真性情。他說:“我的性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發,不分方向的亂衝。……心頭有什麼鬱積,就付託腕底胡亂給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那還顧得了什麼美醜!”詩人似乎來不及思索,吐出一顆純真神往的心來:“哎,我氣都喘不過來了,別親我了;我受不住這烈火似的話,這陣子我的靈魂就像大磚上的熟鐵,在愛的槌子下,砸,砸,砸,火化四散飛灑……我暈了,抱住我……”詩人來不及精雕細琢,完全釋放一種 “最初一念之本心”。詩行裡湧動一股無忌童言的率真性情。童心和詩心有著許多相同或相通之處,所以詩人和藝術家才都渴望能永遠保持一顆純真的童心。康・巴烏托夫斯基說:“對生活,對我們周圍的一切的詩意的理解,是童年時代給我們的最偉大的饋贈。如果一個人在悠長而嚴肅的歲月中,沒有失去這個饋贈,那就是詩人和作家。”可見作為一個詩人必須迴歸童年,以特有的童心,以一種純真而好奇的眼光來觀察世界、表現人生。縱觀徐志摩的詩篇,雖然沒有極力標榜對於童心的眷顧和追求,但詩句中每一處性靈的閃現都有一顆純潔無瑕的童心在燭照。徐志摩是一個飛翔的詩人,是一個帶著童心飛翔的詩人。他帶給我們的不僅是一種感覺上的飛揚,更是一種心靈的舒展放飛。詩人懷著一顆天真爛漫的童心,追尋著人與社會自然的理想和諧的關係,追尋著愛、自由、美的“單純的信仰”,從而使其詩作達到了真的.完美。

  三、沉浮於自由、愛與美的煉獄

  徐志摩對愛、美與自由的追求則主要體現在自我的小圈子裡對人生的思索和在情感世界中的掙扎。對愛、自由、美的追求之於詩人如煉獄一樣滌盪了他的生命,並鑄造了他的藝術風格。徐志摩用短暫的一生實現了一個詩人生活的夢想,留給世間的是一片至情。胡適在《追憶志摩》中說徐志摩有一種理想主義。他的理想主義是一個民主個人主義的理想。其主要構成是愛、自由和美。他夢想這三個理想條件能夠會合在一個人生裡。對此,梁啟超做了更具體的解釋:“所謂愛,那是無邊廣大的……至於自由,最崇高的莫過於內心的選擇自由,最普遍的是免於束縛的生活上的自由,講到美,一隻勻稱的希臘古瓶是美,蒙娜麗莎的微笑也是美……‘愛、自由、美’所包含的內容太多,內涵太富,意義太複雜,所以也可以說是太隱晦,太含糊,令人捉摸不定。志摩的信仰據我看,不是‘愛、美、自由’三個理想,而是 ‘愛、美、自由’三個條件混合在一起的一個理想,而這個理想實際上即等於他與他所愛的自由結合……”對於徐志摩的離婚又結婚,梁啟超寫信批評他,說他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他無動於衷。他實際上是想把自己當做一個勇於排開世俗偏見,自由戀愛的榜樣。徐志摩的情感糾纏,實際上是詩人在將愛、自由、美的理想在現實世界付諸實施的一種嘗試,是自由、美與愛的三者統一的理想,從詩篇到現實的延伸,是詩人所追求的詩化生活,也是詩人的率真個性的表現。

  徐志摩最關心的是愛情問題,他把愛情的成功當成是生命中最為重要的事情。“徐志摩的詩更多的是抒寫愛情體驗的作品。”{13}的確,愛情才是徐志摩實現愛、美、自由之理想的實驗場。這實驗場也成了徐志摩浮沉掙扎的煉獄,他的人生和藝術都在這裡經歷了洗禮。他忽而為新生的愛而歡歌,忽而又為愛而迷惘;一會兒在幸福的巔峰,一會兒又跌進痛苦的深淵。“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我是在夢中,/在夢的輕波里依洄。”悽楚之態、迷茫之情留露於筆端。徐志摩的詩中還充滿了飄浮不定的意象,光的各種色調、水波的震顫、無形跡的煙和風,還有撲朔迷離的夢境常常出現在他的詩中。“我送你一個雷峰塔影,/滿天稠密的黑雲與白雲;/我送你一個雷峰塔頂,明月瀉影在眠熟的波心。”塔影與月影交織,波鱗搖曳、月光泛彩,這簡直就是一幅西湖夜景的印象派繪畫。似乎光與影是徐志摩最推崇的美的載體,他的許多詩中都津津樂道光與影造成的美感效果。徐志摩的代表作《再別康橋》中,更是把光影的妙處展現得淋漓盡致,“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的心頭盪漾。”“柔波”和“豔影”共同構成了一個似幻似真的美妙夢境。

  徐志摩的詩歌永遠給人們以美的享受和對自由的嚮往。圓熟的外形,配著淡到幾乎沒有的內容,而且這淡極了的內容也不外乎感傷的情緒――輕煙似的微哀,神秘的象徵的依戀,感喟追求;而徐志摩是中國文壇上傑出的代表者,徐志摩以後的繼起者未能並駕齊驅的。而令人遺憾的是,詩人還沒有來得及給世人展現他思想成熟後的作品,就在那“想飛”的夢中,化成了一片白雲,悠悠地飄過了天空,然而,那投影卻永遠地瀉入了詩的河川,美的幽谷。

  四、單純信仰以及對愛情的追求

  徐志摩曾說他的心境是“一個曾經有單純信仰的流入懷疑的頹廢”。這句話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真是一種“單純信仰”,這裡面只有三個詞:一個是愛,一個是自由,一個是美。他夢想這三個理想的條件能夠會合在一個人生裡,這是他的“單純信仰”。他的一生的歷史,只是他追求這個單純信仰的實現的歷史。

  社會上對他的行為,往往有不諒解的地方,都只因為社會上批評他的人不曾懂得徐志摩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他的離婚和他的第二次結婚,是他一生最受社會嚴厲批評的兩件事。這兩件事最可以代表徐志摩的單純理想的追求。他萬分誠懇地相信那兩件事都是他實現那種“美與愛與自由”的人生的正當步驟。

  關於徐志摩決心離婚時的心理,是“自由之償自由”,他認為這是“彼此重見生命之曙光,不世之榮業”。他說:“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間事矣……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這裡完全是青年的徐志摩的單純的理想主義,他覺得那沒有愛又沒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毀他們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決心,要把“自由償還自由”,要從自由求得他們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戀愛。

  後來他回國了,婚是離了,而家庭和社會都不能諒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離婚的夫人通訊更勤,感情更好。社會上的人更不明白了。

  對於這種狀況,梁啟超先生認為徐志摩“萬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樂”。他的此舉,將來“快樂能得與否,殆茫如捕風,然先已予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茲事蓋可遇而不可求……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鶻突,而得滿足得寧帖也極難。所夢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其身已耳。嗚乎志摩!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當知吾儕以不求圓滿為生活態度。斯可以領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於不可必得之夢境,挫折數次,生意盡矣,鬱邑佗傺以死,死為無名。死猶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墮落至不復能自拔。嗚呼志摩。可無懼耶!可無懼耶!”

  徐志摩的行為是追求一種“夢想的神聖境界”,他“甘冒世之不韙,竭全力以鬥者,非特求免兇慘之苦痛,實求良心之安頓,求人格之確立,求靈魂之救度耳。人誰不求庸德?人誰不安現成?人誰不畏艱險?然且有突圍而出者,夫豈得已而然哉?”

  徐志摩也承認戀愛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說:“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創造培養出來的。“我嘗奮我靈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熱滿之心血,朗照深奧之靈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輒欲麻木其靈魂,搗碎其理想,殺滅其希望,汙毀其純潔!我之不流入墮落,流入庸儒,流入卑汙,其幾亦微矣!”

  這些都表現那個單純的理想主義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須有愛,必須有自由,必須有美;他深信這種三位一體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純潔的心血培養出來的――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觀察志摩的一生,他這十年中的一切行為就全可以瞭解了。認清了他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方才認得清志摩的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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