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與陸小曼:婚姻不是詩句,只能苦心經營

徐志摩與陸小曼:婚姻不是詩句,只能苦心經營

  導語:民國時期著名的風流才子徐志摩和著名的上海灘交際花之間的愛情非常的轟動,並且他們最終也走入了婚姻的殿堂。而在他們看來婚姻是需要苦心經營。

  他是民國時期著名的風流才子,被稱為“中國的雪萊”;他是那個時代很多女人的夢中情人,浪漫多情,風度翩翩。他做到了一個普通知識分子能做的一切,他在追求自身幸福生活的同時,也對民族命運有過深刻的思考。他的名字叫徐志摩。

  她是30年代活躍在北平與上海灘的名媛,自幼生活在上流社會,受過良好教育。她有著姣好的容顏,優雅大方,能詩善畫,是一個令人一眼難忘的女子。胡適曾說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她的名字叫陸小曼。

  如果說郭沫若的詩歌意象是燃燒著的、赤裸裸的,艾青的詩生長在泥土中, 是一種凝重的雕塑和深深的喘息的話,徐志摩那些寫給大自然和女人的詩則是屬於雲中的,若隱若現、不可觸控、難以解讀。在人們的腦海中,徐志摩是愛、自由和美的化身, 徐志摩的靈魂散落在他的那些輕靈飄逸的詩歌中。正是這般多情,讓他為愛痴狂,哪怕千夫所指,哪怕背上奪友之妻的罪名,哪怕衝破封建的枷鎖和世俗的禁錮......用郁達夫的話說:“志摩熱情如火,小曼溫柔如棉,兩人碰在一起,自然會燒成一團,哪裡還顧得了倫教鋼常,更無視於宗法家風。”

  家境殷實的徐志摩是徐家的長孫獨子,自小過著舒適優裕的公子哥的生活。而沈鈞儒是徐志摩的表叔,金庸是徐志摩的姑表弟,瓊瑤是徐志摩的表外甥女。可見家族之龐大。在那個年代,家族聯姻必不可免,尊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兒。十九歲,正處於青澀少年的年紀,即使是滿腹經綸的徐志摩,談起愛情這事兒來,也是呆若木雞。

  當時任浙江都督朱瑞的秘書,在巡視學校時他發現杭州一中有一位才華橫溢的學生,這就是徐志摩。徐家當時已是江南富商,和有著龐大的政治經濟地位的張家聯姻,對徐志摩的父親來說是求之不得的,於是徐父申如定下了二人的婚約。

  於是15歲的張幼儀就輟學嫁到浙江做了少奶奶。從婚前到婚後,徐志摩是一直是鄙棄張幼儀的。第一次見到張的照片時,便嘴角往下一撇,用嫌棄的口吻說:“鄉下土包子!”婚後從沒有正看張幼儀一眼。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義務之外,對其不理不睬。就連履行婚姻義務這種事,徐志摩也只是遵從父母抱孫子的願望而已。

  而後美英的留學,讓徐志摩的眼界更加開闊。豐腴的思想和堅實的文化底蘊,讓他更加堅定了追求愛與自由的心。正值此時,擁有才華與美麗於一身的林徽因出現了。正是這般痴纏的狂熱,徐志摩向張幼儀提出了離婚,這段婚姻終究以失敗結尾,這也是徐志摩擺脫封建傳統思想的開始。

  才子與佳人似乎看起來天造地設,然而林徽因深思過後,毅然決定和父親一起提前回國,而且是與多情的徐志摩不辭而別。這場所謂的戀愛自始至終都是徐志摩一個人自導自演,多年以後,林徽因也曾對自己的兒女說:“徐志摩當初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象出來的林徽因,而事實上我並不是那樣的人。”

  徐志摩回國後,與胡適、陳西瀅等創辦了《現代詩評》週刊,兼任北京大學教授。在一次社交舞會里,徐志摩遇見了陸小曼,她的倩影猶如康橋的柔波,緩緩的滲入到了他的心裡。

  徐志摩給陸小曼的詩中寫道:“那時我憑藉我的身 / 輕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 貼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 消溶,消溶,消溶 /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不過驚鴻一瞥,他的視線便難以轉移。眼前的女子笑靨如花,在舞會中,每一個轉身都優雅無比,堪稱驚豔。一場驚天動地的愛情便在悄然之間掀開帷幕。有生之年,狹路相逢,終不能倖免。

  陸小曼的夫君王賡恰巧也是徐志摩新月書社的座上常客。然而王賡政務繁忙,並無空閒時間參與書社活動。徐志摩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邀請,也確實不好回絕。於是王賡便讓陸小曼代表自己去參加。哪知,這便給溫柔浪漫的徐志摩闖進了陸小曼的生活造成更大的機會。

  王賡與陸小曼本也是“舊式婚姻”,倆人性情不和,又是分隔兩地,感情自是淡薄。而陸小曼沉睡在心底的愛情,就這樣逐漸被徐志摩的款款深情喚醒。

  相處時間越久,感情越是深厚。兩人猶如干柴烈火,愛的一發不可收拾。這時,流言蜚語已是漫天紛飛。有一個晚上,王賡終於打破了悶葫蘆。他把正要去睡覺的陸小曼叫住,對她說:“小曼,我想了很久很久,既然你跟我一起生活感到沒有樂趣,既然我不能給你所希冀的那種生活,那麼,我們只有分開。我一直在考慮,我感覺到我還是愛你的,同時我也在給你一段時間考慮,你覺得你和志摩是否真的相配?”

  隔了一會兒,他看陸小曼閉口不言,就說:“看來,你意已定,那麼,我也不再阻攔。”陸小曼哭了,她霎時想到了丈夫的種種好處,雖然平時倆人交流甚少,但他心底裡還是愛她的。

  王賡最後說:“你別哭,我是愛你的,但是我平時對你不夠關心,這是我的性格所決定的。你和志摩都是藝術型的人物,一定能意氣相投,我祝福你和志摩以後能得到幸福。”末了,他又補充說:“手續我會在幾天後辦好的。”陸小曼惟有哭,不知道是由於悲傷還是由於突如其來的幸福。

  就在等手續的這幾天,陸小曼卻意外懷孕了。如果王賡和父母得知這個孩子,也許一切都要被改變了,這個突如其來的小生命也許會毀滅她的“幸福”。被愛情衝昏頭腦的她,毅然決定拿掉這個孩子。在一家德國醫生開的私人診所裡做的'流產手術,隱瞞了所有人,包括徐志摩。然而,手術失敗了。本就孱弱的陸小曼,身體更是一蹶不振,也從此失去了做母親的權利。幸得,徐志摩和陸小曼總算如願在一起了。

  但是結婚當天,只有喜糖,蠟燭,對聯。就連酒席都沒辦,雙方父母也沒來。證婚人是徐志摩最尊敬的老師梁啟超先生,先生的證婚詞更是震驚全場:“我來這裡做這個婚禮的主持人,我心裡是一萬個不願意。徐志摩,你的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希望你今後恪遵婦道!”徐志摩有些難為情,便請求老師不要再講下去了。

  先生這才停了下來,“總之我希望你們二人是最後一次結婚了。這便是我的祝福!”婚禮也隨之草草結束。這段感情在開始的時候,就不被眾人看好,也難怪夭折的如此之快。

  婚後兩人如膠似漆,也算恩愛。但是陸小曼揮霍無度,整天只顧玩樂。陸小曼經常因為舊疾疼的死去活來,而徐志摩也是心疼不已。於是介紹了按摩醫生翁瑞午,當時翁瑞午獨特的按摩手法甚是出名。可是即使如此,也無法緩解陸小曼的疼痛。於是翁瑞午介紹了陸小曼另外一種緩解疼痛的“好法子”——抽菸。本身自制力就差,而且貪戀享受的她,逐漸便染上了這種惡習。白天和翁瑞午躺在煙榻旁吞雲吐霧,晚上則和姐妹們參加各種聚會。沉溺於跳舞、打牌、票戲等夜生活的陸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兩點才起身。

  徐志摩為了使妻子欣喜,就一味遷就她。雖然在口頭上常常婉轉地告誡陸小曼,但效果不大。最後徐志摩的父親實在看不下去了,便不再供糧給徐志摩。曾經對金錢毫無概念的公子哥,這可發了愁。住的是3層樓的豪華住所,每月100銀洋的租金,家裡傭人眾多,有司機、廚師、男僕,還有貼身丫鬟......這些鉅額花費使徐志摩入不敷支。應胡適的邀請,徐志摩兼教於北京大學,為了貼補家用,同時在光華大學、東吳大學法學院、大夏大學三所大學講課,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間往返,課餘還得趕寫詩文,以賺取稿費。不濟之時,還倒賣古玩,賺取微薄的利潤。

  曾經那個風度翩翩的詩人,堅持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風流公子。在不堪的物質壓力下,詩才枯竭。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卻沒有好好珍惜。那個時候的他們,都天真地以為,對方是自己的知己。可是,沒有料到,彼此想要的生活卻是如此格格不入。

  1931年11月17日,徐志摩從北平回到上海,晚上和幾個朋友在家中聊天。陸小曼依然是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朧。徐志摩臉色略顯尷尬,但礙於朋友在場也不好多說什麼。第二天,陸小曼叫來翁瑞午,讓他當著徐志摩的面給她按摩,隨後便面對面一起躺在床上抽菸。徐志摩實在看不下去,等翁瑞午離開後說了她幾句,陸小曼的公主脾氣,哪聽得了重話,操起煙槍就朝徐志摩砸去。煙槍擦眼角飛過,帶飛了徐志摩的眼鏡。鏡片碎了滿地,就像再也拼湊不起來的感情。

  徐志摩痛苦地悄然離家,到了南京,準備19日乘飛機往北平。但當時心中還是惦記陸小曼的,為了節省開支,找人幫忙改乘了便宜的郵政班機,結果飛機卻在濟南附近的黨家莊失事了。機上連徐志摩共三人,都剛屆36歲,無一生還。徐志摩的手腳被燒成焦炭,死狀極慘。徐志摩走了,走的如此匆忙,令人猝不及防。“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徐志摩的遺體從濟南運回上海後,陸小曼見到了現場唯一的一件遺物:一幅山水畫長卷。這幅畫是陸小曼於1931年春創作的,堪稱陸小曼早期的代表作。只因手卷放在鐵篋中,故物未殉人。陸小曼看著這張畫卷,想到徐志摩的種種好處,淚水漣漣,百感交集。陸小曼才從她的任性中清醒過來,但一切似乎已經太晚。那個容忍她,愛她,處處讓著她遷就她的徐志摩已經走了。從此,陸小曼再也不出現在盛大的舞會或公開場所,日日呆在家中讀書寫字,素服示人。世上再無詩人徐志摩,上海再無名媛陸小曼。

  兩個人在一起,合拍不合拍很重要。所謂的門當戶對不一定是指物質上的,而是指兩個人有著相似的成長經歷,相似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能為了相似的目標而並肩同行。婚姻不是詩句,不是你情我願說句我愛你,理想主義地過一輩子就行了。婚姻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即使我容顏老去,你也愛我依舊。如果你沒錢,我也願意和你吃著粗茶淡飯守望相依。喜歡是遇見生命中猶如光一般的人,然後瘋狂的追逐像不可一世的倔強。而愛情則需要苦心經營,等到風景都看透,我也願意陪你看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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