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孚”思想的產生與發展

《周易》中“孚”思想的產生與發展

  “孚”為《周易》經傳常用語之一。它蘊涵著關於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之關係的古老的思想智慧。“有孚”在心往往被視為一種良好的心理狀態,而且是吉祥的象徵。

  誠信是中華文明的重要優良傳統思想。《周易》對誠信思想十分的崇尚,這主要是透過對“孚”的倡導體現出來的。《周易》認為:誠信是溝通天人之際的手段,是得到上天保佑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孚”字起源

  《說文·爪部》雲:“孚,卵孚也,從爪,從子。一曰信也。”據此,徐鍇的《說文系傳》言:“孚,信也,鳥之乳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說文》段注引《通俗文》:“卵化日孚”,引《廣雅》:“孚,生也,謂子出於卵也”,即鳥之卵期都有一定的時間,由此引申為守時、信。《爾雅·釋詁第一》雲:“允、孚、亶、展、諶、誠、亮、詢,信也。”又釋曰:“皆謂誠實不欺也。”古代先民在談到人的誠實守信時聯想到雞等卵生動物,當是自然的。

  二、“孚”與天

  “孚”字第一次出現是在《需》卦的卦辭裡,“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孔穎達的解釋是:“‘需’者,待也。物初蒙稚,待養而成,無信即不立,所待唯信也,故云‘需有孚’,言《需》之為體,唯有信也。”此處是把“孚”字理解為信的意思,而在接下來的《彖傳》中,孔穎達又做了進一步的說明:“以九五居乎天子之位,又以陽居陽,正而得中,故能有信,光明亨通而貞吉也”。從《需》的卦象上來看,九五是陽爻,居於天位。因為《周易》六十四卦中的首卦是乾卦,乾者象徵天,九五爻的爻辭是“飛龍在天,利見大人”,而上九爻則為“亢龍有悔”,故而九五爻是乾卦中最好的爻,乾卦又是六十四卦中最好的一卦,九五爻也就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最好的一爻了。在這個天子之位上,陽爻又在正位上,所以能有信存在,由此看來,信的存在的確是順乎天意,是吉祥的象徵。《尚書·高宗肜日》說:“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孔穎達正義曰:“天既信行賞罰之命,正其馭民之德,欲使有義者長,不義者短。”由此可見,這“孚”是來自天的,是與天相應的。商周之際,古人對天存有強烈的敬畏思想,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要想永遠得到天的保佑、綿綿不斷地生存下去,就要“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周易》一書透過卦爻辭指導人們的行為以達到趨吉避凶的目的,實現這個目的的最高境界就是使人的行為與自然社會保持和諧一致,而作為與天相應的“孚”,人們也應當認真對待,不僅要順從天的“孚命”,也要以“孚”的精神敬奉天以及其它一切事物,“故‘孚’是包含天德與人德在內的天人合一之德”。

  三、“有孚”與無“孚”

  在通行本的《周易》中,“孚”字共出現42次。通觀“孚”字所在的卦爻辭,不難得出:凡是“有孚”,其占斷語都是吉的、有利的,最起碼是無咎;反之,無“孚”或“孚”之施行受到阻礙,不能始終如一,預測後結局則厲、兇。

  《比》卦初爻就開宗明義:“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孔穎達正義曰:“‘有孚比之無咎’者,處比之始,為比之首,若無誠信,禍莫大焉。必有誠信而相親比,始終如一,為之誠信,乃得無咎。”再來看九五爻,親比於九五,本有失位之咎,但能心懷誠信,所以能免於咎害;而九五也因廣施孚信而獲吉。相反的,《萃》卦初六爻為:“有孚不終,乃亂乃萃”,意思是心懷嫌疑,則情意迷亂,賓士而行,萃不以禮。到了九五爻,雖然最得盛位,但是“匪孚”,沒有行其德,除非能修大德、行其正,則悔可消,所以《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而與之相反的《大有》卦六五爻曰:“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一個是“志未光”,一個是“信以發志”,看來只有由己誠信,才能發起其志。再如《兌》卦的九五爻:“孚於剝,有厲。”雖然九五處尊正之位,但“剝”之為義,小人道長,信於小人,是很危險的。再看《中孚》的九五爻:“有孚攣如,無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孔穎達疏曰:“‘位正當’者,以其正當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無咎。若真以陽得正位,而無有系信,則招有咎之嫌也。”由此看來,“孚”在處理各種事情時是不可缺失的,“有孚”即能化解不利的因素,然而即使是處在有利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孚”,結果也可能闖禍或發生悔吝的情況。

  當然,《周易》中“孚”大部分出現時都是吉利的.意思。如《小蓄》卦九五爻:“有孚攣如,富以其鄰。”陸德明《經典釋文》引馬融說:“攣,連也。”孔穎達也說“是有信而相牽攣也”,“心不專固。故能用富以與其鄰。”這說的是隻要內心有誠,不只是自己得到好處,而且會加惠於左右,使他們也都得到好處。《損》卦卦辭雲:“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亨。”《損》卦卦旨為減損,正當減損之時,仍然需要孚盈於心,不可有絲毫懈怠。有孚,隨之而來的便是大吉,利有所往,有所行動,用兩簋飯就可以享祭諸神。二簋是非常菲薄的祭品,這麼少量的祭品怎麼能用於祭祀這麼重大的事情上呢?原因就在於“禮有以少為貴者,以其內心者也”(《禮記·禮器》)。內心含孚,心誠志敬,故而僅兩簋飯足以祭告神靈。

  另外,在有些卦爻辭中作者還告訴人們如何做到“有孚”,如《觀》卦辭:“盥而不薦,有孚顒若。”意思是祭祀前先洗手自潔,而不必奉獻酒食以祭,要先對神靈有誠信和崇敬之情。又如《萃》卦六二爻:“孚乃利用禴”,禴,殷春祭之名也,四時之祭最薄者也。然而居中得正,忠信而行,故可以省薄祭於鬼神也。由此可見,“孚”的重要性超過了在古代社會為人們所重視的祭祀典禮,內心的虔誠往往比外在的物質性東西更為重要。再看《睽》九四爻辭曰:“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指處於乖背睽違的情形下,九四爻應與陽剛丈夫交相誠信,才能夠遇到兇險而免於咎害。“明家內之道”的《家人》上九爻曰:“有孚,威如,終吉。”王弼注曰:“凡物以猛為本者則患在寡恩,以愛為本者則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嚴也。家道可終,唯信與威。”在一卦終結處曰有孚威如,可見有孚是治理家庭內政的妙旨要道,王弼注深得其中三昧。僅有誠信不足以安家,還需要輔以威嚴,內孚外威缺一不可。   四、“孚”與“誠”

  子思《中庸》的“誠”,是由《尚書》、《周易》的“孚”發展而來。“誠者,天之道也”,說的是“誠”和“孚”一樣,得自於天。人從天獲得“誠”以後,還可以“造分天地,化成萬物”,顯然是把“誠”的作用大大增加了。《周易》只說了“孚”(誠)的重要性,“有孚”則吉利,“孚”能決定人事的一切,但沒有明確地說它能化育萬物。孟子的“誠”是子思的翻版,《盡心上》說:“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樂莫大焉。”這說的是得“誠”於天而支配於心,於是萬物就涵容於我心中了。萬物涵容於我心,這種為“誠”鑄造的“心”就可以控制一切,指揮一切,也就能產生萬物。荀子的“誠”也是如此,他的“天地為大矣,不誠則不能化萬物”,[說的是天用誠化生萬物,也就是誠產生萬物。由此可見,子思、孟子、荀子的“誠”是繼承、發展《尚書》、《周易》的“孚”而來。

  《周易》的“孚”思想,上承古老樸素的“皆如其期,不失信也”之“孚”義的認識,下啟儒家所推崇的內涵日益豐富的“誠信”思想,具有獨特的倫理學蘊涵,併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認為“孚”、“誠”是由天地自然之性而內化為人類本然之性,這種思路,在儒家的倫理思想發展過程中,得到了延續性的發揮。後世的儒者,尤其是宋明理學家關於“誠信”的道德修養的諸多論說,也追溯到了天道的終極性源頭。歷代儒家的“誠信”論,就其思路而言,可謂“百慮一致”,“殊途同歸”。“有孚”,往往可以逢凶化吉,遇難呈祥,《周易》的“孚”思想,經由儒家的倡導、發揮、完善,從而建立了以道德主體修養為核心的“誠信”倫理學說,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建構上起了重要作用。傳統道德把“信”和“仁”、“義”、“禮”、“智”並列為“五常”之一,“信”成為儒家倫理思想的核心內容之一,成為道德理想主義的支柱之一。

  五、總結

  從《周易》所涉及的“孚”思想的特點、產生、施用、效果來看,基本的傾向是求諸內在品德之美善,依靠自主自律之精神的。在《周易》卦爻辭中,“有孚”的來源,是天地自然,是聖賢心地,是道德智慧。傳統的“孚”思想、“誠信”之道,在更高的層面上,仍然具有人文關懷的重大啟示意義,仍然是需要充分挖掘和善加利用的思想文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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