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通用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1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供給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理解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職責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職責。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職責。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堅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掉髮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供給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積極配合。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2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腳踏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禮貌禮貌用語規範,講究禮貌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裝置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堅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六、摩托車、腳踏車保管規定

  摩托車、腳踏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一樣。

  1、摩托車、腳踏車月保的管理:

  (1)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檔案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2)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3)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4)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腳踏車臨保的管理:

  (1)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2)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3)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4)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5)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7)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8)存放在保管站的腳踏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職責。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使用者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使用者,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使用者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供給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使用者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使用者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能夠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3

  一、車場內部管理守則

  1、任何車輛進入停車場停泊,必須要求其按規定讀卡、交費。

  2、車輛進入停車場後,須按停車場的指引箭頭及提示語或管理人員的指揮行駛,不得逆行且應限速5公里小時以下。

  3、任何車況不良或有漏油現象的車輛均不得進入停車場。

  4、任何車輛及人士均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5、任何車輛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洗車等。

  6、愛護停車場設施裝置,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7、損壞停車場設施裝置的須照價賠償。

  9、駕駛員離開前須自行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記憶體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車輛管理人員需要求其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10、不得有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11、不得有車輛堵塞停車場行車道的現象,否則物業公司相關部門,即安防部與物業部有權採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且一切後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12、駕駛員如遺失《停車證》或《臨時停車證》,須向出入口當值人員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及行駛證原件,進行登記確認後方可離開現場。次租車輛必須繳清《臨時停車證》賠償費(20元張)及停車費後方可離開現場。

  二、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私家車位車輛

  持有私家車位《停車證》之車輛憑車輛ic卡進出車場出入口,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後,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2、次租車輛

  a)由車場出入口安防員發出次租車輛ic卡,記錄次租車輛ic卡號碼、車牌號碼、進場時間,指引其停放於次租車位;

  b)停放30分種內離開,免收次租費用,停放時間超過30分種,則按1小時收費;停放時間到達1小時且超過1分鐘即按2小時收費(若離開車輛的司機提出強烈異議時,經安防主管及財務主管同意後,可酌情放寬到超過5分種後按2小時收費)。

  c)車輛離開時,由出口安防員核對車牌號碼,記錄出場時間,收回次租車輛ic卡,轉交收銀員,收銀員按電腦計費收費後,開啟道閘予以放行(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

  3、免費車輛

  持有《免費停車證》之車輛,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後,使用專用車輛ic卡開啟道閘(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並指引其停放於非私家車位處,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4、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進行登記,登記資料包括車牌號碼、出入車場時間,並用顏色來區分私家車、次租車及免費車。次租車必須在出入口處領取次租車輛ic卡,讀卡後方可進入(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

  5、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鐵桿、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及漏油等狀況的車輛進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6、任何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原因除外。

  7、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後取車,以免因交費而引起車輛阻塞。

  8、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入口處當值人員須正確指揮車輛按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9、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負責疏通車輛,堅持車道暢通。

  10、出入口讀卡機發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現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拆下攔車臂杆,疏通車道,並報維修部搶修,同時按手工收費確保車場出入口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車輛泊位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車位上。

  2、車場管理人員須於巡場時隨時提醒駕駛員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車場管理人員須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四、車場巡查規程

  1、負責地庫巡邏的安防員須每小時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

  2、車場出入口當值安防員應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安防經理、經理助理須每日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兩次。

  4、安防領班每次巡崗時須對車場進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於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於8次。

  五、智慧化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監控員負責監控工作。

  2、監控員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巡查安防員處理,必要時須定鏡錄影。

  六、人工起杆規定

  1、當車主持卡在出口讀卡機上不能讀卡時,由收費員通知出口安防員核查車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應報請當班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後,人工起杆。起杆後,取回不能讀卡的卡,並在卡上寫"不能讀卡"字樣,交收費員儲存,作為核查依據。

  2、它特殊情況需使用人工起杆時,須經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須在當值記錄本上詳細記錄。

  七、臨時手動計費程式

  1、車輛進入車場時,入口崗用對講機通知當值領班用打卡機按計時卡序號打卡後,將計時卡交車輛駕駛員。

  2、車輛駕駛員離場前到入口打卡處打卡,並在15分鐘內到收款處交車輛停車費。

  3、出車口安防員在車輛離開時收回計時卡,核對是否超時。

  4、出車口安防員在交班時將收回的計時卡交收款處。

  八、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

  (一)收費標準

  1、次租車輛按小時計費。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15分種按2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次租車輛先交費後取車,交費後15分鐘內必須出閘離場,超過15分鐘仍未離場,另外計收停車費。

  3、次租車輛ic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員登記的入場時間收取停車費。

  (二)免費處理規定

  1、本公司的車輛可免費,但駕駛員必須在計時卡上簽名,以便財務部查核。

  2、軍警或特種車牌車輛,除因執行任務由公司領導在計時卡上簽名的可免費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費。

  3、非辦公時間,由帶班主任、領班用電話向上級領導彙報,經同意後,才能作免費處理。

  4、所有作免費處理的時鐘卡,經出口讀卡機讀卡後,收費員要立即通知出車口安防員用鑰匙打開出口處讀卡機,收回原卡交收費室儲存,並在卡上寫上"免費"字樣,留作財務部核算依據。

  (三)過夜車輛的收費規定

  由22:00開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車輛,按夜間收費標準收費。

  (四)收費室交接班規定

  1、交班時,交班人將金額總數如數交下一班,並在交班人一欄簽名。接班人核對無誤後在接班人一欄簽名確認。

  2、接班人接班時,應當麵點清金額及票據,認真辯別鈔票真偽,交班後發現有錯誤或假鈔,由接班人負責。

  3、每一天夜班接班後,到出車口開啟讀卡機,將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財務部核查。

  九、車場巡邏管理人員職責

  直屬上司:安防領班

  1、認真履行車場管理規定,不得翫忽職守。

  2、加強車場巡迴檢查,制止閒散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班,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3、車輛要規範,停放要整齊,禁止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及動火,特殊情況須經安防部門主任及以上人員批准,還需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4、對進入車場的人員要注意觀察,閒雜人員應勸其離開。

  5、對進入停車場車輛有損壞部位登記清楚,交接班時說明。工作時間不斷巡查車輛停放情況,夜間八點以後出場的車輛車管員要提高警惕,觀查車輛起動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出口處值班人員和領班。

  6、對進入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要引導車主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保障停車場暢通無阻,發現有停放不整情況,及時和車主取得聯絡。

  7、嚴格執行停車場車管員服務用語。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4

  1、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廈停車場,有效地為客戶服務,維護車主的利益,特制訂本規定。

  2、本停車場為室內停車場。停車場對本大廈客戶實行長期租用服務,對商場購物及外來辦事車輛供給臨時服務。

  3、停車場採取非固定車位方式,對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保安24小時值班)。辦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戶需先在物管部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後,方可使用停車場。否則,按臨時停車式收費。

  4、車輛進出停車場時,保安人員認“卡”對車,“車卡號”與車輛牌號不符者,禁止出車。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本車場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隨身攜帶。“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告保安部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後果將由車主自負。

  5、停入停車場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開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6、進入本停車場的所有車輛不允許任何原因衝欄。對於衝欄行為,管理人員將以破壞和盜車嫌疑堅決扣車進行調查、索賠、處罰或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7、進行車場的車輛不得鳴喇叭,應按規定車位停放,並理解管理人員引導,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8、停放車輛時應堅持謹慎,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否則應主動向值班人員報告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隱瞞不報、擅離現場,經發現、舉報或者其他辦法查出者,除責令其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進行罰款或者禁用本停車場等處理。

  9、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或者汙染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本大廈停車場內停放。

  10、不得在車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車位租用者應堅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11、車場巡邏人員對停放在本車場的車輛詳細登記、發現車場有損,及時報告收費人員,詳細登記什麼位置有損壞並登記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重大事件報告主管,填寫《特殊事件登記表》。

  12、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本停車場只供給車位使用,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職責,如車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險需求,可另行協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議。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5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bànzhèng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堅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堅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6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學校教職員工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租金及物業費用。

  三、請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四、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五、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六、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

  七、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八、請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九、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場內嚴禁遊逛、喧譁、打鬧和其它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一、車輛停泊後,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請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二、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三、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四、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五、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但可提供監控錄影以便車主透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並積極配合。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7

  1、凡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規定位置停放。

  2、車輛出入本停車場時,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3、車輛進場停妥後,車主應拉緊手摯,切斷電,帶走貴重物品,鎖好門窗再行離開,本停車場主要是供給車輛的停泊服務,對車輛和財物的損失和損壞,恕不負賠償職責。

  4、嚴禁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槍、彈藥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瞞報或違反本停車場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後果,除由當事人負責外,還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職責。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之車輛不得進入本停車場。

  6、嚴禁在車場內加油、加電池水、修車、洗車、吸菸和動用明火。

  7、停車場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車場有任何事故發生,管理公司由權採取適當的臨時應變措施,以儘量減少對客戶的不便,在緊急情況下本停車場有權要求車主將車輛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車輛拖離到安全地點,除因本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的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9、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壞,或導致其他人士受傷或損失,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賠償,並保留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停車場的權利。

  10、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做出鎖車或拖車等相應的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負責。

  11、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8

  1、小區停車場,專供購(租)車位的`住戶使用,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閒雜人員不得入內。

  2、小區住戶車輛長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車場須辦理車輛藍芽卡,一車一卡,持卡出入,臨時停車須登記。

  3、租用固定車位的車輛應該按們停放,租用非固定車位的車輛由保安人員指揮按序停放,對臨時進入區內的車輛停放實行擇位停放。

  4、停車場地將採取24小時值班並做好記錄,嚴格按消防規定配備消防裝置和器材。

  5、停車場地應保持環境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擺攤點、會客、喝酒、睡覺、喧譁、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6、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

  7、停車場禁止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8、車輛進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9、停車場保安人員應對停放車輛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和車輛有無上鎖或外部破損等特殊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登記。

  10、車輛停放後,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業,並鎖好車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

  11、車主要愛護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公共裝置,不慎損壞時需照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2、有固定車位的車主要嚴格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停放費標準,按時交費;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引停放位置,並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13、若車主不慎丟失車輛藍芽卡,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資料,經核實後繳納辦卡成本費,由物業公司補發出入卡。

  14、若車輛在停放區被損壞者,原則由損壞雙方協商解決,嚴重者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當班保安員與物業公司共同協助調查處理。

  15、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違規行為和停泊車輛的車主,管理員有權採取警告、罰款、拖車等處罰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主負責。

  地下車庫停車場管理制度9

  一、停車場有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管理,配備適當消防器材,並定期檢驗合格。專職管理服務人員佩帶統一標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遵守下列規定: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2、遵守停車場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務。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駕駛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並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範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車輛駕駛員在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汙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汙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7、按規定繳納車輛停放管理費。

  三、小區停車場,機動車每晝夜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轎車、小型客貨車每輛5元;四噸以下中型車輛每輛6元;連續停放超過4小時的,按晝夜停放標準收費;不足4小時的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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