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張養浩傳》閱讀答案及翻譯

《元史·張養浩傳》閱讀答案及翻譯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嚐出,遇人有遺楮幣①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遊京師,獻書於平章②不忽木,大奇之,闢為禮部令史,乃薦入御史臺。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四顧壁立,嘆曰:“此真臺掾也。”

  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縣尹。人言官舍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首毀淫祠③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天曆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臺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道經華山,禱雨於嶽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復禱於社壇,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鬥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糴,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④,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節選自《元史·張養浩傳》)

  【注】①楮(chǔ)幣:元代發行的一種紙幣。②平章:平章政事,元代官職,中書省高官。③淫祠:在正神(穀神、土神等)以外濫設的神祠,如供奉“狐仙”“蛇妖”等的祠堂。④緡:成串的錢。

  9.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居無免者,竟居之 竟:竟然

  B.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 堪:忍受,經得起

  C.登車就道 就:靠近

  D.復禱於社壇 社:土地神

  10.下列句子分別編為四組,全部直接表現張養浩“為官能為民著想”的一組是(3分)

  ①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 ②人言官舍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 ③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 ④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⑤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貧乏 ⑥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

  A.①③④ B. ③⑤⑥ C.②④⑤ D.①②⑥

  11.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張養浩從小就講道義,不忽木來看望他,他和家人直直地站立,恭敬地迎接;做縣尹時,官舍不好也不計較;對做過盜賊的人和李虎這樣的暴戾之人都能用寬容去感化他們。

  B.張養浩把錢財看得很淡,做御史臺時兩袖清風;調任陝西時,把家裡的所有東西都送給了鄉里貧困的人;還常拿自己的錢賑濟百姓。

  C.張養浩往陝西赴任的途中,到華山禱雨,結果“一雨二日”,到官後又求雨,結果大雨如注。這些事雖帶有迷信色彩,但可見他心裡裝著老百姓。

  D.張養浩為官清廉,心繫百姓,也贏得了老百姓的擁戴,他調離堂邑十年之後,當地群眾仍為他豎碑頌德;他去世以後,百姓悲哀得如失去父母。

  12.把下列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5分)

  (2)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5分)

  參考答案

  9(3分) A (竟:最後、終於)

  10(3分)B. ( ①表現他少年時的高尚品德,②表現他對生活條件不計較,④表現百姓對他的銘記感恩。)

  11(3分)A (“四顧壁立”是指他家貧如洗,沒有多餘的財產;對李虎這樣的為害百姓的土匪頭子依法懲辦,並不寬容;文中無“家人恭敬地迎接”意。)

  12(10分,每句5分)

  (1)既然已經處罰過了(已經對他們施加了處罰),現在仍舊把他們看成強盜(還把他們看成盜賊),這是斷絕他們悔過自新(改過自新)的道路啊!

  【採分點】“加”“目”“是”各1分,大意2分ks5u

  (2)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

  ,【採分點】“微”“夫人”“因”“與”各1分,大意1分。其實別的詞錯了,該扣則扣,自定吧。

  晉文公說:“不行!假如沒有那人(秦伯)的力量,我是不會到這個地步的。依靠別人的力量而又反過來損害他,這是不仁義的;失掉自己的同盟者,這是不明智的;

  參考譯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張養浩從小就有德行和節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一個人,那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上去把錢還給他。年僅十歲,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父母擔心他過於用功而制止他讀書,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偷偷地讀書。山東按察使焦遂聽說這個情況,就推薦張養浩做東平縣學正。後來,張養浩遊學京師,把自己寫的文章獻給宰相不忽木,不忽木大為稱奇,因此任命他為禮部令史,並推薦他進入御史臺。一天張養浩生病了,不忽木親自到他家裡探問,當看到張養浩家裡四壁空空,什麼也沒有時,感慨嘆息說:?張養浩這種人才是真正的`監察御史的好材料啊!?

  後來他做了宰相的屬官,又被選授為堂邑縣尹。人們傳說堂邑縣縣官住的房子不吉利,住進去的人沒有一個能免除災難的,但是張養浩還是住了進去。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難,為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既然已經處罰過了,現在仍舊把他們看成強盜,這是斷絕他們悔過自新的道路啊!?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的同黨也都暴虐殘忍,為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裡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天曆二年,陝西大旱,飢餓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張養浩為陝西行臺中丞。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裡的財產都分給村裡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路過華山,就到西嶽廟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來,這時,天空忽然陰雲密佈,一連下了兩天雨。等到張養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廟裡去求雨,結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來,莊稼由此長起來了,陝西的民眾十分高興。當時一斗米值十三貫錢,百姓拿著鈔票出去買米,鈔票稍有不清或破損就不能用,拿到府庫中去調換,那些奸刁之徒營私舞弊,百姓換十貫只給五貫,而且等了好幾天還是換不到,老百姓處境非常困難。於是張養浩檢查府庫中那些沒有損毀、圖紋可以看得清的鈔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萬貫,全部在它的背面蓋上印記,又刻十貫和五貫的小額鈔票發給窮人,命令米商憑鈔票上的印記把米賣給他們,到府庫驗明數目便可換取銀兩,於是那些奸商汙吏再也不敢營私舞弊。張養浩又率領富人家出賣糧食,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請求實行納糧補官的法令。張養浩聽到民間有人為了奉養母親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事,為此大哭了一場,並拿出自己的錢救濟了這戶人家。

  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裡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牽掛的事,就按著胸,感到痛苦,於是臥病不起,去世的時候才六十歲。陝西的老百姓,悲哀的程度像失去了父母。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