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列傳第一百六十九》閱讀答案及譯文

《明史·列傳第一百六十九》閱讀答案及譯文

  趙豫,字定素,安肅人。燕王起兵下保定,豫以諸生督賦守城。永樂五年授泌陽主簿,未上,擢兵部主事,進員外郎。內艱起復。洪熙時進郎中。

  宣德五年五月簡廷臣九人為知府,豫得松江,奉敕往。時衛軍恣橫,豫執其尤者,杖而配之邊,眾遂貼然。一意拊循,與民休息。擇良家子謹厚者為吏,訓以禮法。均徭節費,減吏員十之五。巡撫周忱有所建置,必與豫議。及清軍御史李立至,專務益軍,勾及姻戚同姓。稍辨,則酷刑榜掠。人情大擾,訴枉者至一千一百餘人。鹽司勾灶丁,亦累及他戶,大為民害。豫皆上章極論之,鹹獲蘇息。有詔滅蘇、松官田重租,豫所轄華亭、上海二縣,減去十之二三。

  正統中,九載考績。民五千餘人列狀乞留,巡按御史以聞,命增二秩還任。及十年春,大計群吏,始舉卓異之典。豫與寧國知府袁旭皆預焉,賜宴及襲衣遣還。在職十五年,清靜如一日。去郡,老稚攀轅,留一履以識遺愛,後配享周忱祠。

  方豫始至,患民俗多訟。訟者至,輒好言諭之曰:“明日來。”眾皆笑之,有“松江太守明日來”之謠。及訟者逾宿忿漸平,或被勸阻,多止不訟。豫皦皦著名績,尤以愷悌稱。

  是時,列郡長吏以惠政著聞者:

  湖州知府祥符趙登,秩滿當遷。民詣闕乞留,增秩再任,自宣德至正統,先後在官十七年。登同裡嶽璿繼之,亦有善政,民稱為趙、嶽。淮安知府南昌彭遠被誣當罷,民擁中官舟,乞為奏請,宣帝命復留之。正統六年超擢廣東布政司。荊州知府大庾劉永遭父喪,軍民萬八千餘人乞留,英宗命奪情視事。鞏昌知府鄞縣戴浩擅發邊儲三百七十石振飢,被劾請罪,景帝原之。徽州知府孫遇秩滿當遷,民詣闕乞留,英宗令進秩視事。先後在官十八年,遷至河南布政使。惟袁旭在寧國為督學御史程富所誣劾,逮死獄中。而寧國人惜之,立祠祀焉。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宣德五年五月簡廷臣九人為知府簡:選拔

  B.鹹獲蘇息蘇息:死而復生

  C.一意拊循撫循:撫慰安撫

  D.人情大擾擾:擾亂

  5.對文中有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內艱”,古代指遭逢父母喪事。趙豫在擔任兵部員外郎時,母親去世。按照當時的規定,父母死後子女要家居守喪,趙豫服喪期滿後復出做官。

  B.“奪情”指奪去官員孝親之情,官員不必離職居家守喪。荊州知府劉永遭父親去世,他本應棄官歸家為父親守喪,但因深受軍民愛戴,英宗命他留任。

  C.“乞留”指百姓請求挽留官員。明朝重視當地百姓對地方官任期屆滿後去留的意見。趙豫、趙登、孫遇都因百姓“乞留”而提升官級留任原職。

  D.“大計”是明代的考核外官的制度,根據官員德業表現的等第來定賞罰。在正統十年春的“大計”中,趙豫成績出眾,從而得到皇帝的賞賜。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趙豫擇吏的標準看重出身的家庭和道德品質。他擔任松江知府期間,從“良家”中挑選謹慎厚道的加以任用,並且用禮法教育他們。

  B.趙豫關心百姓疾苦,維護百姓利益。他均徭節費,裁減吏員,減輕田租,上奏皇帝極力抨擊危害百姓的行為,百姓因此受益。

  C.趙豫為政和樂平易,移風易俗。松江民俗喜好訴訟,凡來訴訟者,他以好言開導,告訴他“明日來”,留下了移風易俗的佳話。

  D.趙豫深受百姓愛戴,在官吏中影響很大。他任期屆滿百姓“乞留”,在他的影響下各郡出現了許多深受百姓愛戴的知府。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時衛軍恣橫,豫執其尤者,杖而配之邊,眾遂貼然。

  (2)去郡,老稚攀轅,留一履以識遺愛,後配享周忱祠。

  參考答案

  4.D(擾:形容詞,亂,煩亂。)

  5.D內艱,指遭逢母親喪事。

  6.D(“在他的影響下”錯。)

  7.(1)當時松江衛軍恣意橫行,趙豫逮捕了其中最惡劣的,施以杖刑後流放邊疆,其餘的都服服帖帖。(“恣橫”,恣意橫行;“執”,逮捕;“尤”,最突出,最惡劣;“杖”,施以杖刑;“貼然”,服服帖帖。每點1分。)

  (2)趙豫離開松江時,老幼挽住車子,要求留下一隻鞋來記住他留下的恩惠,後來把他的神位供奉於周忱祠內,共享祭祀。(補出全句主語;“去”,離開;“攀”,挽住,拉住;“識”,記住;“配享”,共享。每點各1分。)

  參考譯文:

  趙豫,字定素,安肅人。燕王朱棣起兵攻下保定後,豫以生員身分而受命催督賦稅,守衛城池。永樂五年,趙豫被授予泌陽縣主簿,未上任又提升為兵部主事,再升為員外郎。母死守喪,期滿復職,洪熙年間晉升為郎中。

  宣德五年五月,選拔五個朝中大臣出任知府,趙豫被派往松江府,接受皇帝詔令上任。當時松江衛軍恣意橫行,趙豫逮捕了其中最惡劣的,施以杖刑後流放邊疆,其餘的都服服帖帖。趙豫為政注重安撫,讓百姓休養生息。挑選謹慎厚道的良家子弟為吏,用禮法教育他們。他還均平徭役,節省費用,裁減吏員十分之五。巡撫周忱有什麼舉措,都一定先跟趙豫商議。清軍御史李立到松江,專門擴充軍隊,甚至牽連被徵發者的親戚、同姓,稍有異議,就酷刑拷打,一時人心大亂,申訴冤枉者多達一千一百餘人。鹽司稽查鹽丁,也連累到其他民戶,成為百姓的大害。趙豫上書極力抨擊這些弊端,百姓都因此獲救。朝廷還下令減輕蘇州、松江兩府官田的繁重的租稅,趙豫所管轄的華亭、上海兩縣減去十分之二、三。

  正統年間,趙豫九年任滿,考核政績。松江百姓五千餘人上書請求他留任。巡按御史告朝廷,朝廷給趙豫增加兩級官俸,命令回松江擔任知府。到正統十年春,朝廷考核全國各地官吏,將政績卓著者列為典範,趙豫和寧國知府袁旭都入選。皇帝設宴款待並賜予他們成套衣服,讓他們回去任職。趙豫在松江任職十五年,松江府始終安定太平。離開松江時,老幼挽住車子,要求留下一隻鞋來記住他留下的恩惠,後來把他的神位供奉於周忱祠內,共享祭祀。

  當趙豫告倒松江府的時候,憂慮那裡喜好訴訟的民俗。凡來訴訟者,他總是以好言開導,告訴他“明日來”,眾人對此一笑,於是有“松江太守明日來”的歌謠。過了一夜,起訴者忿怒漸平,或被勸阻,不再來起訴了。趙豫除政績斐然外,還以和樂平易著稱。

  這時候,各郡的長官因為仁政著名的:

  湖州知府祥符人趙登,任期屆滿應當升遷。百姓到朝廷請求留任,朝廷提升他官級第二次湖州知府,從宣德至正統年間,先後在湖州任職十七年。趙登的同鄉嶽璿接替他在湖州任職,也有良好的政績,百姓稱他們為趙、嶽。淮安知府南昌人彭遠遭受誣陷應當罷免,民圍住中官的船,請求替他們上奏皇上,宣帝下令又讓他留任。正統六年被破格提拔為廣東布政司。荊州知府大庾人劉永父親去世,本該去職居喪,軍民一萬八千多人向朝廷請求挽留他,英宗下令他留任。鞏昌知府鄞縣人戴浩擅自發放邊防儲備三百七十石賑濟饑民,遭到彈劾而去請罪,景帝原諒了他。徽州知府孫遇任期屆滿應當升遷,百姓到朝廷請求挽留他,英宗下令提升他的官級留任原職。他先後在任十八年,提升到南布政使。只有袁旭在寧國被督學御史程富誣陷彈劾,被逮捕死在獄中。但寧國人愛惜他,設立祠廟祭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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