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限購令

杭州住房限購令

  杭州住房限購令出臺了,大家想知道其具體細則嗎?以下是小編分享的杭州住房限購令,歡迎大家閱讀!

  20xx年杭州最新限購政策:住房限購措施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區範圍內暫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透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限購範圍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xx年3月2日

  杭州限購解讀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的`總要求,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自9月19日起實施住房限購。

  限購政策明確,在市區限購範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購政策充分體現“因城施策”總體要求下實施差別化、精細化調控的思路。明確了限購範圍為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餘杭區,不包含富陽區、大江東以及臨安、桐廬、建德、淳安四縣(市)。

  限購時間明確,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籤平臺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網籤平臺房屋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限購政策還進一步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憑房產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確認資訊(針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二手房轉讓合同。違反限購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房產交易確認手續,未辦理房產交易不得辦理房產登記。

  連結:隨著近期國內部分二線城市住房價格波動水平加大,合肥、蘇州、南京、武漢、廈門、鄭州等城市相繼出臺政策,其中涉及限購政策的主要是蘇州和廈門。

  蘇州規定自8月12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2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廈門規定自9月5日起,對兩類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銷售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1.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2.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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