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古詩《詠柳》鑑賞

曾鞏古詩《詠柳》鑑賞

  古詩《詠柳》

  作者:曾鞏

  原文:

  亂條猶未變初黃,倚得東風勢便狂。

  解把飛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

  譯文:

  雜亂的柳枝條還沒有變黃,在東風的吹動下狂扭亂舞。

  把它的飛絮想矇住日月,但不知天地之間還有秋霜。

  註釋

  ①倚--仗恃,依靠。狂--猖狂。這兩句形容柳樹在春天綠得很快:柳條似乎還沒有發黃,但趁著東風吹暖,一下子便飛快地變綠了。

  ②解把--解得,懂得。飛花--柳絮。

  ③這兩句的意思是:不要只看到柳絮飛揚,遮天蔽日,要知道還有清霜臨降、柳葉飄零的時候啊!

  賞析:

  這首詩把柳絮飛花的景色寫得十分生動。柳絮在東風相助之下,狂飄亂舞,鋪天蓋地,似乎整個世界都是它的了。抓住了事物的特色。使之性格化了,使人看到一個得志便猖狂的形象。

  “未變初黃”,準確地點出了早春季節,此時柳樹枝上剛吐新芽,正是“且莫深育只淺黃”的新柳。第一、二句寫凌亂柳枝憑藉東風狂飄亂舞,第四句以“不知”一詞,對柳樹的愚蠻可笑加以嘲諷。詩中把柳樹人格化的寫法,以及詩人對柳樹的明顯的貶抑與嘲諷,使這首詩不是純粹地吟詠大自然中的柳樹。 詠柳而諷世,針對的是那些得志便猖狂的勢利小人。將狀物與哲理交融,含義深長,令人深思。

  早年經歷

  元稹的家庭世代讀書為官。他的祖父元悱曾經擔任過南頓丞,父親元寬也曾經擔任過兵部郎中。元稹長得清秀可人,父母都非常寵愛他。從三四歲起父親就教他讀書寫字,背誦古詩。然而,好景不長,元稹八歲那年,父親不幸去世。前母所生的幾個哥哥,不願供養後母和弟妹們。年輕的母親鄭氏只好帶著子女離開洛陽到鳳翔去投依孃家,日子過得十分艱難。堅強賢淑的母親沒讓生活的重擔壓倒,她一方面料理子女的生活,一方面加強對子女的教育。

  鳳翔是唐代西北要地,有重兵把守,社會一時比較安定,元稹在這裡度過了他的童年。母親鄭氏賢能知書,善於持家,白居易曾大加稱讚:“今夫人女美如此,婦德又如此,母儀又如此,三者具美,可謂冠古今矣”。元稹自己也在《同州刺史謝上表》中曰:“臣八歲喪父,家貧無業,母兄乞丐以供資養,衣不布體,食不充腸。幼學之年,不蒙師訓,因感鄰里兒稚,有父兄為開學校,涕咽發憤,願知詩書。慈母哀臣,親為教授。”可見元母不僅持家有道,還親授元稹詩書,擔任起教育子女的重任。元稹自小勤奮好學,不僅直接受教於母親,還常常從鄰人家裡借書,然後徒步去姐夫陸翰家求教。表兄胡靈之又教他詩歌格律和騎馬射箭。九歲時,元稹作詩成熟,驚歎於長輩。因成長於民間,他對邊塞風雲和農村凋敝已有所瞭解。

  初進宦海

  唐德宗貞元九年(793年)十五歲的元稹以明兩經擢第。唐代科舉名目甚多,而報考最多的科目則為進士和明經兩科。不過兩科相比也有難易之分,進士科難,“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科“倍之,得第者使一二”,故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說,而唐代文人也更為看重進士科。元稹為儘快擺脫貧困,獲取功名,選擇投考的為相對容易的明經科,一戰告捷。及第之初的元稹卻一直無官,閒居於長安。但他沒有終止勤奮學習。家庭藏書給他提供了博覽群書的條件,京城的文化環境和他的廣泛興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養。次年得陳子昂《感遇》詩及杜甫詩數百首悉心讀之,始大量作詩。

  貞元十五年(799年),二十一歲的元稹寓居蒲州,初仕於河中府。此時,正當駐軍騷亂,蒲州不寧。元稹藉助友人之力保護處於危難之中的遠親。亂定,與其家少女相愛。不久,元稹牽於功名,西歸長安應制科試。

  選婚高門

  貞元十八年冬(802年),元稹再次參加吏部試。次年春,中書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書省校書郎。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二十四歲的元稹與大他八歲的白居易同登書判拔萃科,併入秘書省任校書郎,從此二人成為生死不渝的好友。元稹出身中小地主,門第不高,只有入仕以後,才有結婚高門的資本,如今作了校書郎,這時,元稹正值風華正茂,才華橫溢,自然就把終身大事提上了日程。據韓愈《監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韋氏墓誌銘》雲:“選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祺時始以選校書秘書省中”,元稹授校書郎後不久便娶韋夏卿之女韋叢為妻。十月,岳父韋夏卿授東都留守,赴洛陽上任,由於韋叢是”謝公最小偏憐女”,割捨不下,於是元稹、韋叢夫婦一同侍從韋夏卿赴洛陽。元氏在洛陽沒有住宅,元稹夫婦就住在東都履信坊韋宅。

  一貶江陵

  唐憲宗元和元年(806年)四月,元稹和白居易同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元稹為第一名,授左拾遺。元稹一到職立刻接二連三地上疏獻表,先論“教本”(重視給皇子選擇保傅),再論“諫職”、“遷廟”,一直論到西北邊事這樣的大政,同時旗幟鮮明地支援裴度(時任監察御史)對朝中權幸的抨擊,從而引起了憲宗的注意,很快受到召見。元稹奉職勤懇,本應受到鼓勵,可是因為鋒芒太露,觸犯權貴,反而引起了宰臣的不滿,九月貶為河南縣尉。白居易罷校書郎,亦出為縣尉。此時,母親去世,元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此後,三十一歲的元稹被提拔為監察御史。

  元和四年春(809年),奉命出使劍南東川。初登官場,意氣風發,一心為民,報效國家,遂大膽劾奏不法官吏,平反許多冤案,得到民眾的廣泛歡迎和崇高讚譽。白居易更是作詩贈他“其心如肺石,動必達窮民,東川八十家,冤憤一言申”。這一舉動觸犯了朝中舊官僚階層及藩鎮集團的利益,很快他們就找了機會將元稹外遣——分務東臺。東臺就是東都洛陽的御史臺,用意在於將他排擠閒置。即便遭受到這樣的打壓,元稹仍然堅持為官之初的原則,秉公執法。元和四年(809年),正值仕途受挫時,其嫻熟聰慧的妻子韋叢盛年而逝,韋叢之死,對元稹打擊很大,使他常常夜不能寐。由於難遣傷痛,元稹寫下了有名的悼亡詩——《遣悲懷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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