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經典散文

張愛玲經典散文

  《愛》

  這是真的。

  有個村莊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許多人來做媒,但都沒有說成。那年她不過十五六歲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後門口,手扶著桃樹。她記得她那天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對門住的年輕人同她見過面,可是從來沒有打過招呼的,他走了過來,離得不遠,站定了,輕輕的說了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她沒有說什麼,他也沒有再說什麼,站了一會,各自走開了。

  就這樣就完了。

  後來這個女子被親眷柺子賣到他鄉外縣去作妾,又幾次三番地被轉賣,經過無數的驚險的風波,老了的時候她還記得從前那一回事,常常說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後門口的桃樹下,那年輕人。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的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錢》

  不知道“抓周”這風俗是否普及各地。我週歲的時候循例在一隻漆盤裡揀選一件東西,以卜將來志向所趨。我拿的是錢——好像是個小金鎊吧。我姑姑記得是如此,還有一個女傭堅持說我拿的是筆,不知哪一說比較可靠。但是無論如何,從小似乎我就很喜歡錢。我母親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他們這一代的人……”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為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不染的態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過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外,只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裡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著操心,可是自己手裡從來沒有錢。因為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裡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有慾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裡的汽車伕把我認回去(我沒法子找他,因為老是記不得家裡汽車的號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裡給了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唇膏。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著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麼富於情感。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為我所有的,因為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因為它給我無比的喜悅。眠思夢想地計劃著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的考慮著,那考慮的過程,於痛苦中也有著喜悅。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了。我這種拘拘束束的苦樂是屬於小資產階級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侷促地想到自己,彷彿胸前佩著這樣的紅綢字條。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關於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裡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言呢?”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幾遍,方才覺得其中的蒼涼。又聽見一位女士挺著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彷彿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於負氣吧?

  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充分享受著自給的快樂的,也許因為這於我還是新鮮的事,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眼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著母親住了。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為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著我母親的。她是位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裡她是遼遠而神秘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為她的脾氣磨難著,為自己的忘恩負義磨難著,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苦雖苦一點,我喜歡我的職業。“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從前的文人是靠著統治階級吃飯的,現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買雜誌的大眾。不是拍大眾的馬屁的話——大眾實在是最可愛的顧主,不那麼反覆無常,“天威莫測”;不搭架子,真心待人,為了你的一點好處會記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眾是抽象的。如果必須要一個主人的話,當然情願要一個抽象的。

  賺的錢雖不夠用,我也還囤了點貨,去年聽見一個朋友預言說:近年來老是沒有銷路的喬琪絨,不久一定要入時了,因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時裝不出什麼新花樣來,勢必向五年前的回憶裡去找尋靈感。於是我省下幾百元來買了一件喬琪絨衣料。囤到現在,在市面上看見有喬琪絨出現了,把它送到寄售店裡去,卻又希望賣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這樣充滿了矛盾,上街買菜去,大約是帶有一種落難公子的浪漫的態度吧?然而最近,一個賣菜的老頭秤了菜裝進我的網袋的時候,把網袋的絆子銜在嘴裡銜了一會兒。我拎著那溼濡的絆子,並沒有什麼異樣的感覺。自己發現與前不同的地方,心裡很高興——好像是一點踏實的進步,也說不出是為什麼。

  《穿》

  張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歡一個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藍布罩衫,於罩衫下微微露出紅綢旗袍,天真老實之中帶點誘惑性,我沒有資格進他的小說,也沒有這志願。

  因為我母親愛做衣服,我父親曾經咕嚕過:“一個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憶之一是我母親立在鏡子跟前,在綠短襖上別上翡翠胸針,我在旁邊仰臉看著,羨慕萬分,自己簡直等不及長大。我說過:“八歲我要梳愛司頭,十歲我要穿高跟鞋,十六歲我可以吃粽子湯糰,吃一切難於消化的東西。”越是性急,越覺得日子太長。童年的一天一天,溫暖而遲慢,正像老棉鞋裡面,粉紅絨裡子上曬著的陽光。

  有時候又嫌日子過得太快了,突然長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國衣服,蔥綠織錦的,一次也沒有上身,已經不能穿了。以後一想到那件衣服便傷心,認為是終生的遺憾。

  有一個時期在繼母治下生活著,揀她穿剩的衣服穿,永遠不能忘記一件黯紅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顏色,穿不完地穿著,就像渾身都生了凍瘡;冬天已經過去了,還留著凍瘡的疤——是那樣的憎惡與羞恥。一大半是因為自慚形穢,中學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學畢業後跟著母親過。我母親提出了很公允的辦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話,那就不必讀書了,用學費來裝扮自己;要繼續讀書,就沒有餘錢兼顧到衣裝上。我到香港去讀大學,後來得了兩個獎學金,為我母親省下了一點錢,覺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隨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還沉溺其中。

  色澤的調和,中國人新從西洋學到了“對照”與“和諧”兩條規矩——用粗淺的看法,對照便是紅與綠,和諧便是綠與綠。殊不知兩種不同的綠,其衝突傾軋是非常顯著的;兩種綠越是隻推扳一點點,看了越發使人不安。紅綠對照,有一種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對照。大紅大綠,就像聖誕樹似的,缺少回味。中國人從前也注重明朗的對照。有兩句兒歌:“紅配綠,看不足;紅配紫,一泡屎。”《金瓶梅》裡,家人婦寧蓮穿著大紅襖,借了條紫裙子穿著;西門慶看著不順眼,開箱子找了一匹藍綢與她做裙子。

  現代的中國人往往說從前的人不懂得配顏色。古人的對照不是絕對的,而是參差的對照,譬如說:寶藍配蘋果綠,松花色配大紅,蔥綠配桃紅。我們已經忘記了從前所知道的。過去的那種婉妙複雜的調和,惟有在日本衣料裡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歡到虹口去買東西,就可惜他們的衣料都像古畫似的捲成圓柱形,不能隨便參觀,非得讓店夥一卷一卷慢慢的開啟來。把整個的店鋪攪得稀亂而結果什麼都不買,是很難為情的事。

  和服的裁製極復,衣料上寬綽些的圖案往往被埋沒了,倒是做了線條簡單的中國旗袍。予人的印象較為明晰。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圖畫。買回家來,沒交給裁縫之前我常常幾次三番拿出來賞鑑:樹的葉子半掩著緬甸的小廟,雨紛紛的,在紅色的熱帶;初夏的池塘,水上結了一層綠膜,飄著浮萍和斷梗的紫的白的丁香花,彷彿應當填入《哀江南》的小令裡;還有一件,題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陰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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