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制度(精選6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三、分公司管理制度(精選6篇)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分公司管理制度(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公司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範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並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並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彙報。

  管理目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般原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執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採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複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計基礎工作管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資料準確、專案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於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範:

  1、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並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註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儲存,不得撕毀,短少。

  5、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籤制度。發貨後,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行賬戶的管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1、分公司設立賬戶,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戶,用於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收入賬戶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費用賬戶只能用於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採購。

  倉庫管理制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採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採購可由分公司自行採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採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資訊,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註明完整的專案名稱。凡是在外採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後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採購,不同型別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後,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專案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資訊,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准許辦理出庫單。

  3、《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採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後,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報廢單》:一般適用於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鑑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鑑定是否屬於報廢範圍,對於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後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專案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資訊。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專案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資訊,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於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戶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並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定及其他要求:

  1、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採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彙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彙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彙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資訊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註說明,單據編號等資訊。所有資訊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資料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並簽字,交財務部會計複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後,報總公司審查、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

  4、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製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印表機、影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傢俱等。

  4、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生活設施,指用於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其他資產:不屬於以上幾類的其他型別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准後才能處置。

  費用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繫著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佈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佔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並於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每月30日,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後,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許可權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式:

  1、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稽核簽字,出納拿稽核後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餘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後方可再借支款項。

  3、支付備用金後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型別:

  費用報銷按單據型別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於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裝置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貼上並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貼上(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貼上,便於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貼上標準:

  1、票據的貼上範圍應以貼上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貼上單範圍進行貼上,貼上時應沿貼上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貼上,覆蓋貼上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於單據的裝訂存檔。

  2、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註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專案的必須寫上完整的專案名稱,對於費用產生原因說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塗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許可權:

  1、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稽核,確認無誤後交費用會計簽字稽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後,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賬工作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資訊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於侵佔、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並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戶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戶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戶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戶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後,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後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管理制度2

  為杜絕浪費,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加強辦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滿足工作需求”為原則,本著“勤儉節約,避免浪費”的宗旨,從合理、實際的角度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分公司機關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的購、管全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並及時詳細地辦理入、出庫手續;

  (二)分公司所屬各專案部所需辦公用品均由各專案經理納入自身專案成本,自行負責購置、管理;

  (三)分公司機關每月26-28日各科室負責人將本科室下月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提交辦公室,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後統一購置。過期將視為無計劃,辦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辦公室要做到:辦公用品品種合適、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進出適當。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負責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臺帳,記錄好入庫、出庫臺賬,出庫時必須由領用人簽字;

  (二)分公司辦公用品領用方式:按計劃、需用量、逐項領用;

  (三)領用人員規定為:科室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指定人員;

  (四)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科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價值,調撥給專案部,進入專案成本;

  (五)各專案在分公司使用辦公用品,直接對口科室借用,最後彙總至辦公室統一轉帳,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續辦理完整;

  (六)辦公室每半年對機關各科室的辦公行政用品進行一次盤點,並做好記錄。

  三、辦公固定電話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電話只允許打市內電話;

  (二)因辦公需要打長途或收發傳真統一到辦公室辦理,並辦理登記手續。

  四、違規使用辦公用品處罰辦法

  (一)對幹私活或浪費辦公用品者,經查實扣本人當月工資50元,並扣科室負責人3分/次;

  (二)對於消耗用的辦公紙張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於接待,分公司人員禁止使用,發現一次罰10元;

  (三)週轉使用辦公用品(如計算器),辦公室要建立臺帳,還舊領新,否則由辦公室承擔。

  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

  分公司管理制度3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專案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專案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專案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專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檔案,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檔案,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專案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專案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專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專案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分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最佳化資源配置,對條件成熟、有良好發展空間的地區市場可設立分公司,不斷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會認知度。為加強對各地分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範分公司的經營活動,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對分公司的人、財、事、物的決策、經營、管理等活動實施指導、監督、檢查。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公司各種管理規定的要求,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透過,進一步規範分公司經營活動,減少經營風險。

  第三條 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階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權活動,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職責,並向公司負責。

  第四條 公司任命一位副總經理作為分公司分管領導,協調、指導、支援和監管分公司整體運營(兼職不兼薪)。

  第五條 公司根據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負責人、高階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並履行相關程式。分公司經營層的聘用和考核參照《公司市場化聘用管理辦法》執行。分公司其他崗位人員,由分公司自行聘用。

  第六條 分公司薪酬制度參照《薪酬管理辦法》並結合當地實際行情執行。根據市場化用人原則,所有人員薪酬、保險費用由分公司統一承擔。

  第七條 分公司應積極組織和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技術、管理培訓,確保持續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水平。

  第八條 為加強區域內整合聯動發展,公司可委託當地的子公司對分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第九條 分公司積極拓展地區的市場,用公司名義對外承攬業務的,公司提取管理費。

  第十條 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開展深度合作。分公司如將生產任務委託給公司事業部,按照《公司考核辦法》規定的各業務板塊成本費用包乾率,支付事業部成本;該部分收入考核指標算入公司事業部。

  第十一條 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共同經營開拓和生產的專案,考核經濟指標分配方案報分管領導,一事一議。

  第十二條 分公司在業務開拓過程中,自主編制投標檔案,在完善內部審查的基礎上,提交至公司經營管理部稽核,相關稽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標評審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分公司嚴格執行公司各項生產管理制度,並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分公司可單獨設定財務管理機構及人員,會計核算納入公司會計核算體系。

  第十五條 分公司應遵守《會計法》,並遵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要求,統一執行會計政策目錄和財務核算。

  第十六條 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確需開設的應按公司相關要求,履行審批手續後方能開設並按公司財考部相關要求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 分公司應接受公司財務管理的相關業務指導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報送財務報表或相關財務資料,彙報財務執行情況;如遇重大經濟事項、大額資金支出、重大渉稅事項、違反國家或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的事項應及時上報。

  第十八條 分公司未經公司批准不得對外融資、拆借資金及提供擔保。

  第十九條 公司對分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以經營年度作為目標責任期,經營目標考核責任人為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階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條 公司每年根據經營計劃與分公司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主要從新籤合同額、收費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應收賬款餘額等方面對分公司下達目標,次年一月根據完成情況兌現考核。

  第二十一條 公司委派的高階管理人員連續兩年未完成經營目標,應重新委派高階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 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商定,薪酬結構中基本工資、崗位工作資源保障費兩部分按公司標準執行,考核部分參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制定適合中層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和獎懲方案,並送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與考核分配部備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考核與分配。

  第二十四條 分公司的負責人、高階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每月參加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專題會以及季度、半年、年終總結會。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分公司事務、歸口部門職能職責等,參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制定並執行,並報公司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5

  1、適用範圍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參考執行。

  2、目的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導向保持一致,同時讓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門及最高負責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權力,特擬定此管理辦法。

  3、管理辦法

  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崗定編管理辦法部門經理(含部門經理,若未設部門經理級別,則指部門主管級別)級別或相當於同等級別以上人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複核,呈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主管級別人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所有財務崗位人員、倉庫管理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複核,呈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分支機構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員定崗定編計劃”,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彙總,報總經理審批。和2項以外,在定崗定編計劃內的人員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辦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負責人需按總部總經理簽發的<薪酬等級圖>和<薪酬標準>確定新員工薪資。正常情況下,按崗位對應等級工資的第一檔試用,轉正後不能超過第三檔。原則上不可脫離上述標準給新員工定薪,屬特殊引進人才、待遇要另行設定的,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複核,總經理審批。更:各分支機構的<薪酬等級圖>和<薪酬標準>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負責部門進行修訂,修訂後的檔案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複核,總經理簽發。薪:原則上參照檔案<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3績效管理司根據各自的經營目標自行確定部門績效指標和員工績效指標(總部企管部和人力資源部提供協助)。最終確定的指標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位財務部員工的考核權50%歸屬所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另外50%歸屬總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下屬單位人事部員工的考核權70%歸屬所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另外30%歸屬總部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考核指標由兩個機構單獨與員工確定,最後得分按考核權重進行加權。

  3.4培訓管理辦法各分公司自行擬定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費用預算,報總部人力資源部複核,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總部統一組織的全公司範圍內的培訓,計劃和預算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制定。

  3.5培訓會制度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每個月中下旬例行召開培訓會,由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各單位人事負責人或相關代表參加。

  3.6工作計劃與總結每月末各單位人事負責人做好該單位當月的人事工作總結和下月的工作計劃,交總部人力資源部彙總備案,以便統一協調相關資源,督促落實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

  3.7任職調查與任職報告下屬單位若要提拔員工任經理級別及以上級別的職務,需提前一個月將此員工的工作報告和各級主管評價報總部人力資源部,總部人力資源部收到之後將安排專人對此員工作任職調查,然後再將各類資訊彙總提交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後,下屬單位方可發任職試用公告。員工至試用公告之日開始在新崗位試用,試用期一般為六個月,在試用期間每三個月需交一份任職情況報告給總部人力資源部。任職情況報告將作為轉正定級評價的依據之一。六個月後由員工本人提交轉正申請,經本公司負責人稽核後報總部人力資源部複核及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下屬單位方可發正式任命公告。

  分公司管理制度6

  一個大型的公司在設立分公司後,分公司如何能更好的執行,行政管理是重要的一部分。同時分公司為完善行政管理機制,都會制定相應的行政管理制度。

  總則

  為完善分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檔案收發

  1、公司檔案由指定的擬稿人擬稿,屬董事局的檔案由董事局秘書核稿,屬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

  檔案形成後,屬董事局的由董事局主席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委書記簽發。屬於秘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秘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2、檔案由文印室負責校對,並送擬稿人或核稿人審查合格後,方能影印、蓋章。

  3、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秘密檔案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4、經簽發的檔案原稿送保密(檔案)室存檔。

  5、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簽收人應於接件當日即按檔案的要求報送給有關部門,不得積壓遲誤;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文印室管理

  1、文印室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員進入文印室,不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列印檔案,應按檔案收發規定由主管領導簽署,電報、傳真、影印由部門主任(部長)簽署。

  3、列印檔案,發電報、傳真、電傳,影印檔案資料,均需分類逐項登記,以備查驗。文印室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電報、電傳、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遲誤。工作任務緊張時,應加班完成。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電報、電傳、傳真、檔案、影印件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遲誤而致工作失誤、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影印機由專人管理,非專管人員不準亂開機進行復印。

  6、文印室應每月統計核算費用上報辦公室,同時抄報計劃財務部。

  7、文印室人員應愛護各種裝置,節約用紙,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裝置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8、嚴禁私事使用傳真電話。違犯者除補交電話費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電腦室管理

  1、電腦室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電腦室人員進入電腦室。輸入電腦的資訊屬公司機密,未經批准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洩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2、電腦室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和規定採集、輸入、輸出資訊,為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資訊資料。

  3、資訊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資訊載體帶出電腦室。

  4、電腦室人員應愛護各種裝置,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裝置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5、電腦室應每月統計核算費用上報辦公室,同時抄報計劃財務部。

  6、嚴禁將電腦用於私人學習或玩遊戲。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7、電腦室裝置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否則,造成裝置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辦公用品領用

  1、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2、各部門專用的表格,由各部門制定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訂製。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汙,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5、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階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電話使用

  1、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防礙聯絡公務。

  2、禁止員工為私事掛髮長途電話。違者除補交長途電話費外,給予罰款處理。確有急事者,應請示部門領導同意,並按郵電部門規定交長途電話費。

  3、聯絡業務時應儘量減少掛髮長途電話,降低費用。

  車輛使用管理

  1、公司車輛必須為公司業務服務,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領導先向辦公室(車隊)報告,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車隊)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2、職員因公務需要經車隊安排可以派車。

  3、下班後或節假日需用車的,必須事先報送用車計劃給辦公室(車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4、公司領匯出差外地時,其車輛歸車隊統一保管(使用)。

  5、外單位借車,需經辦公室主任同意,總經理批准後由車隊長安排。

  6、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7、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指定地點停放,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8、車輛如需送廠修理,須事前報主管領導批准。

  9、司機必須憑主管部門的派車通知出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10、使用車輛應辦的各項手續由司機本人負責辦理。否則,由此所引起的罰款、處理、損失等由本人負責。

  集體宿舍管理

  1、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服從管理、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注意安全。

  2、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各項公物及設施。損壞、遺失,公物者必須照價賠償。

  3、住宿員工應自負房租、水電費、衛生費等,如過期不交費而被罰款、斷水、斷電等,責任自負。

  4、集體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理。特殊情況需留宿的,須先報告辦公室或宿舍負責人同意。

  5、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譁;宿舍內各項文娛活動應在晚上11點以前結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準在宿舍內幹違法亂紀的事。

  6、員工搬離集體宿舍時,須將所領用的公物交還公司。

  7、凡調出公司的員工,必須在辦理調動前退還住房,否則公司有權不辦理調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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