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以下是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1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龍灣區河天鎮第一小學)、日期、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

  4、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許可權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總務處辦理結算。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總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報賬員稽核,總務主任複核,校長審批。

  3、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貼上在一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碳素筆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貼上、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三)具體業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總務處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審批後,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一併到財務處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學校安排批准,憑開會檔案。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總務處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報賬員稽核,總務主任複核、校長的簽名,將出差的車費報銷單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貼上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出差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標準為:區永中20元包乾,狀元30元包乾,溫州50元包乾,外市按以乘公交車實際報銷。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或補貼)不再享受出差補貼,實報實銷,計程車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4)出差住宿費標準:出差時如確實需要住宿,根據上級有關檔案按標準據實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會計人員認真核對簽字,再由校長審批,最後到總務處報銷。職工出差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處可不予辦理;

  (6)如遇特殊情況(事情或時間緊急、涉及的出差地比較多、特事急辦等)可臨時租車(學校不承擔安全連帶責任),但所有租車須事先或臨時徵得校長同意,租車費用以當地實際價格為準。

  3、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准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住宿費、報名費、考試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伙食、交通等補助費按規定執行。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人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2

  第一條 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准的購置計劃,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劃範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賬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准,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有資產編號,財務才准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後,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流動資產報銷:

  1.採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劃,經領導批准後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劃;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採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後,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並作出盈虧表;

  6.採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週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採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採購人員經領導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付款流程,倡導以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的目標,儘量降低費用消耗,開源節流,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公司的相關的經濟業務屬性分類,將財務付款分為員工借款、工資支出、費用報銷、採購付款及專項支出等,以下按經濟業務屬性分別說明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二部分借款管理規定、流程

  第一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借款審批單》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及銷賬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辦理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應在辦理借款手續之日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3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結清規定:

  1.借款結清時,應以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辦理費用報銷手續,以手續完備、審批無誤的費用報銷單為依據,辦理結清手續,多退少補。

  2.借款使用用途發生完畢後,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清手續。自借款發生之日起超過30日未辦理結清手續視為逾期未還。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二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審批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用途、歸還日期等事項。

  (二)審批流程:

  主管部門經理稽核簽字→財務經理複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第六條審批許可權

  不超過5000元(含)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可付款;

  超過5000元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方可付款。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及聚餐費、通訊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培訓費、資料費等。

  第二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行政收據等國家財稅法規認可的合法票據,原則上不接受收據等憑證。

  (二)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費用憑證→經辦人填制報銷單→按規定貼上原始憑證→填寫報銷事項、時間、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經辦人姓名等內容→本部門負責人審批→經財務部管賬人員或會計主管人員稽核→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三)除另有規定外,單筆費用不超過2000元(含)經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可報銷,單筆費用超過2000元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出納方可付款,相關人員不得蓄意將費用分解若干筆報銷。

  (四)副總經理費用須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報銷。

  (五)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

  (六)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七)報銷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每週一及週四為財務報銷日。

  第三條各項費用報銷標準

  (一)交通費:

  1.公司員工在中山市內出差辦事,應儘量選擇乘坐公司車或公交車,原則上不提倡乘坐計程車,如確因工作需要乘坐計程車的,應事先請示部門負責人,並在報銷單上註明已請示領導。

  2.報銷時計程車票不得連號。

  3.發生交通費用,應立即填寫報銷單。如頻繁外出,可與財務部門協商,每週報銷壹次。

  4.如乘坐計程車,須取得稅控計程車票,報銷人應在稅控車票的背面寫上起止地點並簽名。手撕發票一律不予以報銷。

  (二)差旅費:1.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交通工具住宿標準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門負責人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總經理助理

  飛機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注:如去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或省會城市出差住宿費及伙食費標準可上浮20%內據實報銷,但應由總經理簽名同意。

  2.出差住宿費用報銷時須提供住宿發票,以實際的發生額據實報銷。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3.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至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4.出差期間的伙食費、交通費實行包乾制。根據實際出差天數,在公司費用報銷標準內據實報銷。特殊情況:如無相關票據,可按標準內以其他財務部門認可的發票領取補貼。

  5.出差期間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工作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按照出差直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如繞道車船費少於直線單程車船費的可憑票據按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公司不予計發。未經批准,擅自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不予計發回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7.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等,已享受會議舉辦方提供餐飲的,公司不再報銷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8.工作人員不得借出差之便辦理個人事務及私人旅遊等,否則,一切因此開支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9.中山市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差旅補助。

  10.出現虛列住勤天數、貼上連號多報或虛假票據等事項,對當事人處以五至十倍罰款。

  11.出差人員自返回公司當日起10日內,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稽核及相關審批等報銷手續,並衝減相應借款。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銷手續的,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最近一次發放的工資中扣除該出差人員的借款。

  (三)誤餐費及聚餐費:

  1.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憑單據據實發誤餐(中、晚餐)補助費:市內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則上公司內部人員聚餐標準:20元/人,超過標準應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

  業務員、採購員的通訊費按100元/月的標準進行報銷,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應隨時接聽公司或客戶的電話。否則取消當月的話費補貼。

  (五)招待費:

  招待費需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六)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辦公費:

  1.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後勤部門統一採購,除專業器材之外,其他員工不得私自採購。

  2.報銷時應附填寫完整的採購清單、電腦小票、供應商送貨單,詳細列明所購商品的明細,倉管、結算部門的驗收證明方可報銷。 3.後勤部門應做好各部門的領用存登記,月末提供對賬單、領用明細表、領料單、報銷單等一起交財務部門。

  (七)汽車費用:

  1.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據實報銷。

  2.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違規違章罰款、交通事故罰款及賠償等公司不予報銷。

  (八)其他費用:

  1.有預算標準的在預算標準內報銷,沒有預算標準的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每月2日前由人力資源部將上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後人事資料(含工資支付標準、人員變動、補貼、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工資銀行卡號等資訊)連同稽核無誤的考勤資料轉交財務部、五金車間、組裝車間;

  (二)五金車間核算員、組裝車間核算員根據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並在每月4日前交財務部出納彙總、稽核。

  (三)財務部出納根據辦公室管理人員的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連同稽核無誤的車間人員工資表在每月5日前交財務負責人稽核。

  (四)按工薪審批程式審批:

  1.車間人員工資:核算員編制工資表→車間負責人複核→財務部出納複核→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2.辦公室人員工資:出納編制工資表→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五)每月月末前由財務部透過銀行代發形式支付工資;

  (六)每月末之前員工到財務部領上月工資條;

  (七)臨時及辭退、辭工人員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第五部分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諮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二條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相關規定填寫《合同評審表》附採購合同並報批。

  (二)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准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體應安裝除錯)無誤後,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或驗收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並附出入庫單);

  2.按費用報銷流程規定審批程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預付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材料款的付款程式

  第一條材料款分為現金結算的材料款及到期結算的應付賬款。

  第二條現金結算部分採購款的支付,比照費用報銷流程辦理審批手續,附採購訂單、入庫單、發票等原件辦理審批手續後付款。

  第三條附信用條件(即掛賬)結算的供應商貨款審批結算流程:

  財務部應付會計編制《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財務經理稽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第四條每月5日下午下班前需向總經理提交《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期供應商貨款。

  第五條若當月因資金原因,對己作計劃安排但實際未付貨款的部分供應商,則在下月安排採購資金時優先安排支付,以此類推。

  第七部分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修改、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總經理籤批

  20xx-xx-xx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稽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許可權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絡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計程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5

  1.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業務前,應當按照學校相關制度填寫請購單,並經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公務卡消費。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髮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最遲在到期還款日前二十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

  3.持卡人報銷時,單位財務部門登入公務卡管理系統,根據消費籤購單錄入“交易日期”、“卡號”和“檢索號”,從中國銀聯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易資訊中提取相應的公務消費資訊,對符合公務卡結算範圍和財務制度規定的支出經核實後確定可報銷金額,收取原始憑證及銀行卡籤購單,並同時辦理報銷登記手續。

  4.財務人員根據相關的公務消費資訊,錄入“金額”、“目級科目”、“支付摘要”等業務要素,直接生成可列印的貸記憑證,透過本單位對應存款戶向公務卡帳戶轉帳結算,完成報銷程式。

  5.財務部門在收到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後,將報銷憑證、銀行卡籤購單及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等原始憑證,按照現行會計核算辦法登記入賬。

  6.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個人資信責任,由持卡人承擔。

  7.持卡人發生調動、退休等變化時,應及時辦理調整和登出等手續,並通知髮卡行及時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6

  一、現金只能支付公司員工的各種勞動報酬、勞保、福利、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等。採購材料、辦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透過銀行轉賬支付,未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報銷時須提供現金支付憑證(收款收據、微信支付寶等轉賬記錄)。(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二、所有的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開出收據的存根應與應入賬的收據聯按編號逐張核對金額,確保收入全部入賬。現金支付應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並執行票據報銷及審批程式,做到賬款分管。

  三、臨時性小額現金支出,實行先墊支後報銷原則(除出差外)。經常性的大額現金支出由經辦人填制領款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領取備用金。

  四、領取備用金的人員,年底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年度領款更換手續。因公出差,應合理估算出差費用,填制領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從出納處領取暫借款。已安排備用金的人員,不得再預支差旅費。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準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現金的庫存限額,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為限,超過限額的出納員應及時送存銀行,每日業務終了前,出納人員應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7

  一、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印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有效憑證,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應該寫明公司全稱,內容必須完整,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書寫清晰正確,各種收款收據(除財政局印發的非營利性單位收款收據外)一律不予報銷。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書寫,用膠水貼上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二、經手人按要求貼上好各種報銷票據(除增值稅發票不要貼上外)後,準確填寫報銷金額(填上大小寫金額),註明票據張數,做到清晰無誤,不得塗改。

  三、經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查單據所載內容是否屬實,並簽字確認。

  四、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負責人按公司相關規定對各種報銷票據進行稽核,稽核其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票據,應予退回。

  五、在財務部負責人稽核簽字後,由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簽字批准。

  七、報銷時間為每週一次,每月截止時間為每月28日(逢節假日、雙休日提前)。每月29日至月底為財務對賬時間,期間不再辦理報銷業務(特殊情況除外)。具體時間節點為:星期三之前報銷憑證提交到財務部,星期三財務部稽核報銷憑證,經總經理或授權副總批准簽字,星期四財務部報銷付款給各報銷人。

  八、如總經理不在情況下,又有特殊情況急於報銷,授權副總和財務負責人確認情況下,先給予報銷,待總經理回來後給予補籤。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財務報銷運作,規範員工的報銷流程,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各部門主管負責稽核本部門員工的借款報銷申請;

  2、財務部負責複核相關申請,發放相應款項,處理發票等單據;

  3、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共同推進、監督流程的執行及改善;

  四、程式

  1、個人借支及報銷

  2.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先填寫《借支單》並出具相關證據,經部門主管批覆後報財務部稽核;

  2.2.報銷費用必須使用有效憑證,並如實填寫《費用報銷單》;

  2.3.報銷審批許可權根據《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執行;

  2.4.經理級以上人員的報銷需由總經理書面籤核或郵件回覆批准;

  2.5.個人因公借支在公務履行完畢後應及時報銷並清償所借款項,報銷及清款期限為借款日起一個月內,逾期未結清者應提早向財務部作出合理書面解釋,並辦理續期申請,否則將從借款員工工資中扣除;

  2.6.員工離開公司前必須結清所有款項,離職《移交清單》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檢查,不合之處及時更正,如果離職後再發現有財物、應收款項虧欠未清的,應由該部門主管負責追索;

  2.7.暫借經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借,前清後借”的原則;

  2、國內出差

  2.1.出差規定

  2.1.1公出人員應經部門主管同意,並提供書面出差計劃;

  2.1.2公出人員出差需事先通報人力資源部,說明出差事由及出發、返回時間,並報行政助理備案考勤;無通報者可視為曠工。

  2.1.3如需事先預支款項,請在《出差申請表》中填明借款金額,經部門主管批准後交財務部審批及領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2.1.5出差員工完成任務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不得藉故逗留或辦理私事;

  2.1.6如因個人原因確需額外逗留的,應提前辦理休假手續,逗留期間所產生之費用自行負擔;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滯留時,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回公司後添附有效證明,經主管稽核後,方能報銷滯留期間住宿費及其它必要費用;

  2.1.8出差費用應在返回後一週內憑發票報銷,逾期者需向財務部門提供合理解釋,超過一個月且沒有合理解釋的發票不予報銷。

  2.1.9出差員工應當及時向直屬上司提交書面出差報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處理事項;

  c、出差條件及意見;

  2.1.1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員工出差應選擇大眾交通工具;

  2.2.2員工在本市辦理公務,應使用大眾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鐵。

  2.2.3近距離或不趕時間的情況下,可選擇汽車或火車;

  2.2.4在以下情況可以使用計程車:

  a、時間緊急;

  b、攜大量現款;

  c、有客戶陪同;

  d、無簡易交通之地段或無班車情況。

  2.2.5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3通訊費用

  2.3.1公司將根據業務需要及職務類別給予員工報銷相應的通訊費用(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3.2通訊費用的報銷主要用於銷售部門與客戶聯絡時所發生的費用;

  2.3.3嚴禁營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通訊費用報銷資格;

  2.3.4通訊費用應及時申報,隔月作廢。

  2.4住宿費用

  2.4.1根據各地區消費水平的差異,公司對住宿費實行按地區按行政級別對待:

  2.4.2行政級別分為經理和員工;

  2.4.3地區分為

  a類消費區(深圳、北京、上海)

  b類消費區(廣州、青島、大連、長春、瀋陽、杭州、寧波、哈爾濱、溫州、福州、廈門、西安等)

  c類消費區(武漢、長沙、成都、南昌、鄭州、重慶、濟南、吉林、內蒙、石家莊、太原、天津、蘭州等)

  2.4.4具體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4.5如有兩位以上同事同時出差,住宿以雙人住為原則;

  2.4.6如在出差當地公司備有宿舍,員工住宿以此作為首選;

  2.4.7如陪同客戶同行,經主管批准後可與客戶住同一酒店。

  2.5應酬費用報銷規定及膳食補助

  2.5.1應酬費需在出差前徵得本部門主管同意方能報銷;

  2.5.2公司為在外出差的員工提供餐費補助;餐費補助按實際出差時間算,中午12時至夜裡12時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報銷餐費的,或由對方單位負責支付用餐的,則取消當日補助,具體按實際情況計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報銷餐費,夜間返回的(19:00以後)按餐費標準補助誤餐費。

  2.5.5在外留宿實行每日餐費補助;

  2.5.6餐費補助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3、國外出差

  3.1出差規定

  3.1.1所有國外出差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3.1.2出外出差人員之差旅費,按出國目的地標準支給;

  3.1.3一日跨越兩地區者,其生活費金額以當地留宿之地區為報銷標準;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經濟客位,總經理以上且航程3小時以上可乘商務客位;

  3.2.2海陸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級,但以經濟實惠,安全快捷為原則;

  3.2.3乘坐國外航線之旅費,應以旅行社發票為原始憑證。市內往返機場請搭機場巴士,或搭出租汽車前往巴士站。總經理以上可自行選擇。

  3.3臨時費用:

  3.3.1出差期間與公司必要聯絡之電話費及因公交際應酬之費用可隨附單據按實報銷;

  3.3.2出差人員隨帶私有物品如有超重,託運費用自行負擔。如屬公物可按合法憑證報銷;

  3.3.3交際費及其它特別開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報並由上級主管批准後方能報銷;

  3.3.4員工出國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報銷住宿費和餐費。

  3.4差旅費用請參考《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五、相關檔案:

  1、財務報銷制度實施細則

  2.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

  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貼上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版權所有

  B、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總部財務報銷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財務會計行為,更好地發揮財務監督職能,達到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加強成本費用控制,保證資金合理使用的目的,讓各項成本費用開支在預算範圍內做到必要、合理、節約、有效,使財務會計工作更好地服務於公司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

  第三條發生各類費用、支出事項,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取得或填制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財務部。

  第二章費用報銷、支出審批人員和審批許可權

  第四條公司總經理為公司各類費用、支出事項的有權審批人。各部門在預算範圍內的費用、支出事項須由經辦人員報總經理批准後才能辦理或執行。超過部門預算範圍內的費用、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且超出部份的費用由支費個人自理。

  第三章費用報銷、支出審批程式

  第五條經濟合同付款審批程式。

  簽定經濟合同的部門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限,分月向財務部報送預算,並由分管業務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審查,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安排資金,有計劃分步驟地支付各類經濟合同款項。

  (一)在預算內,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需付款時,由經辦人員如實填制“公司合同付款申請書”,並附上與之相關的合同、驗收等相關資料,分別送業務部門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副總稽核,並簽署意見;

  (二)將業務部門和主管副總核准同意支付的“公司合同付款申請書”送財務部稽核,財務部應對照合同資料稽核後簽署同意付款意見,然後將上述檔案

  連同對方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有效正式發票一併報總經理審批;

  (三)經總經理審批後,由財務部相關人員填制記帳憑證、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記帳憑證在5個工作日內付款。

  第六條日常費用的報銷審批程式及有關規定。

  各部門按核定的年度預算分解報月預算,經稽核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在預算內控制使用。

  一、審批程式

  (一)部門確認——費用報銷時,各部門按規定的格式貼上原始憑證並選擇填寫“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等,在報銷業務招待費時還應同時填寫“業務招待費說明表”,由部門負責人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確認簽字後送財務部;

  (二)財務部初審——重點稽核在預算範圍內開支的票據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核準報銷金額的準確性,並簽字確認;

  (三)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將初審合格的原始憑證送總經理稽核批准;

  (四)將稽核批准同意報銷的原始憑證送財務部相關人員填制記帳憑證後交出納,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記帳憑證付款。

  二、有關規定

  (一)費用發生時,應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作為報銷依據;

  1、規定稅務監章的有效發票的臺頭、時間、摘要等專案要填寫齊全,大小寫要相符,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並注意印製發票的有效時效。例:針對2004年,取得發票時的前3年,即發票右上角編號下分別應標有稅字(02)或(03)或(04)字樣的,為印製發票的有效時效。

  2、規定稅務監章的定額髮票要同時加蓋使用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白條和無財政監章的收據不作為報銷依據,否則財務初審時即剔除。

  (二)原則上當月發生的費用當月在預算內報銷,當月未及時報銷或確因客觀情況未及時在當月內報銷的費用,必須在次月初起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銷手續,否則不納入當月預算處理。

  (三)員工因公借款且在借款期發生費用報銷時應先衝借款,直至衝完借款為止。

  (四)日常費用的報賬收單時間:

  1、除特定時期,每週星期一、星期二和星期四及每月月底的後兩個工作日為報帳收單時間。

  2、每年1月、7月為財務中報、年報編制時間,當月1日至10日原則上不辦理報帳收單手續,其他月份的1日至5日為月報編制時間,原則上不辦理報帳收單手續。

  第七條工資費用的審批程式。

  (一)員工工資的發放時間定於次月8日(遇節假日提前),各部門負責收集當月各部門員工“工資變動情況表”、“出勤情況統計表”、“代扣保險費明細表”報送財務部;

  (二)財務部將複核無誤的工資表送總經理稽核;

  (三)根據核准發放的工資額撥款到銀行開設的工資專戶。

  第八條員工個人因公借款審批程式

  (一)借款人填制借款申請單,參照第六條的費用報銷審批程式進行審批;

  (二)借款申請單送財務部經理複核。如果借款人的以前欠款已清償完畢,准予借款,堅持“前不清,後不借”。

  (三)財務部記帳人員記帳,出納人員根據借款人簽收的記帳憑證和經核准的借款申請單支款;

  (四)因公出差的借款人,在返回公司後的5日內報帳並結清餘款;其他借款人在業務完畢後的三日內了清借款。

  第四章具體費用報銷細則

  第九條業務招待費報銷規定

  規定標準:公司總經理業務招待費每月不超過8000元,公司副總經理業務招待費每月不超過3000元,技術總監、部門經理業務招待費為每月不超過1000元,全部招待費憑票報銷。

  要求:

  (一)在預算範圍內的業務應酬活動應本著節約、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各部門有列支權,無隨意開支權。經公司審定的各部門業務招待費的開支額度按部門歸屬總經理統一掌握、統一審批。根據工作需要確需超支的,應先報總經理批准,總經理超支時應先報董事長批准。

  (二)各部門正、副經理有業務招待費使用資格,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隨意發生業務招待費。各部門在發生業務招待事項時須嚴格按批准的限額標準執行,並須事前向總經理請示,說明理由,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具體執行中以總經理在報銷憑證上簽字批准為準。

  (三)在業務發生後一週內應填寫“業務招待費說明表”,註明被請客戶名稱、人數,事由及應酬方式、金額等,並填寫“費用報銷支款單”附上相應發票,按照第六條日常費用報銷程式的要求進行報銷。“業務招待費說明表”,統一由財務部存檔,僅供內部審查不對外使用。

  (四)公司財務部對各部門的業務招待費開支實施適時控制,並建立預警制度,對費用的不正常執行予以適時警告,對超預算開支適時予以終止執行。財務部就各部門業務招待費開支狀況按季度向公司辦公會通報,以形成互相督促,鼓勵節約的風氣。

  第十條通訊費報銷規定

  公司手機費用是公司為從事經營管理及業務活動中必須採取通訊等手段開展業務的職員提供的工作支援。公司各部門享受話費補貼的職員必須經部門領導確定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放該補貼。

  (一)在各部門預算範圍內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的員工,必須做到平時8:00—23:00開機,節假日9:00—22:00開機。

  (二)公司總經理:手機費每月定額600元(憑票報銷)。

  (三)公司副總經理、技術總監:手機費每月定額500元(憑票報銷)。

  (四)部門經理及公司核定的市場及市場服務保障崗位人員手機費每月定額200元(憑票報銷)。

  (五)公司主要負責對外工作聯絡的管理人員手機費每月定額100元(憑票報銷)。

  (六)公司其他職員(不含試用期):手機費每月定額50元(憑票報銷)。

  (七)凡在公司報銷手機費的員工出差,不再報銷異地長話費。出差超過15天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可報銷超定額部分。

  (八)公司各部門確因業務需要,致使部份職員手機費用超標時,由使用人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事由,經部門負責人核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可在該部門當月手機預算費用內調劑報銷,但不得超過部門該項預算總額。

  第十一條差旅費報銷規定

  凡出差須經總經理批准,差旅費的使用在各部門預算範圍內開支。

  (一)公司員工出差借款,經批准應提前填寫“出差申請表”。內容包括:出差事由、地點、時間、發生費用預算等。遇特殊情況臨時需要出差的,應事先徵得本部門分管副總同意,再報總經理批准。

  (二)部門經理級及以上幹部乘坐飛機須經批准。

  (三)部門級以下員工出差,乘坐汽車、火車或輪船在24小時內能到達出差目的地的,原則上乘坐上述交通工具。超過24小時或有特殊原因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乘坐飛機。

  (四)差旅費報銷額度如下:

  (1)總經理出差住宿標準不作限制。副總經理、技術總監出差住宿標準不超過300元/天。因公發生費用實報實銷。

  (2)部門經理級出差,每日住宿費標準不超過200元,交通費本著節約原則實報實銷,出差補貼每天50元,在外發生的業務招待費需填寫“業務招待費說明表”,按照第六條日常費用報銷程式的要求報銷。

  (3)部門經理級以下幹部出差,每日住宿標準不超過150元,每日交通費及伙食補貼50元,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如發生招待費用需事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報銷時需填寫“業務招待費說明表”,金額超過500元者報總經理審批。

  (4)差旅費報銷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起止日期、往返天數、附件張數並計算金額,住宿費須憑發票和電腦清單在規定的限額內報銷,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按第六條規定報銷。如出差人員的報銷內容與出差申請表不符,又未在報銷單上加以說明,任何一級稽核人員均可提出拒絕報銷。

  (五)市內交通費一般情況不予報銷,若遇特殊情況乘坐計程車需事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事後方可報銷出租車費。各部門的市內交通費按月實行總額控制,各部門每月定額200元。

  市場人員可憑票報銷月票,每月定額50元/人。

  第十二條辦公費用報銷規定

  (一)辦公用品費用包括資料夾、筆等辦公文具,總經費按每人每月10元計算,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按需領取。

  (二)紙張、磁碟、墨盒等計算機影印機耗材,其他辦公裝置的維修、保養費用等,總經費按每人每月15元計算。

  (三)辦公用品中的低值易耗品由專人負責保管、領用、登記,並建立相應的實物臺帳,

  (四)公司對外的郵寄、傳真由辦公室統一指定專人辦理,在各部門辦公費用預算內支出。

  (五)各部門購買的專業書籍資料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專管員處辦理入庫登記手續後憑“資料入庫單”方可報銷。

  (六)所購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定期核對,作到帳帳、帳實相符。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場地所發生的租賃費、水電費、維修費、清潔費、綠化費、消防費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按合同、協議據實報銷。

  第十四條汽車使用費:實行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的原則。

  規定標準:總經理2000元/月;副總經理、技術總監、部門負責人1000元/月。

  (一)汽車包乾使用費含汽油費、停車費、洗車費、過路費、保險費、修理費。

  (二)汽車包乾使用費的報銷,原則上當月發生當月報銷,按照第六條日常費用報銷程式的要求辦理。

  (三)汽車使用費按規定的標準當月上限控制,超支自理,餘額可結轉至次月累計繼續使用。

  (四)自駕車因公長途出差須經總經理批准。所發生的汽車費報銷時憑經總經理批准的“出差申請表”可實報實銷。成都周邊地區出差發生的汽車費用則在汽車包乾使用費標準內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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