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精選7篇)

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1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科學、有效地應對學校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確保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發展和社會穩定,經學校研究,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分工

  1.領導小組

  組長:金華負責防控全面工作

  副組長:顏世強協助校長負責防控全面工作

  成員:劉洪祥、劉欣、劉建具體負責防控的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教育宣傳,防控實施,檢查監督,疫情上報及其他協調工作,領導全校切實做好防控工作,確保全體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平安和諧。

  2.疫情指揮、處置組

  組長:金華負責突發事件指揮全面工作

  副組長:顏世強協助校長負責突發事件指揮、應急處置領導組織工作

  成員:劉洪祥、劉欣、劉建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指揮、、應急處置領導組織工作

  3.疫情報告小組

  組長:金華負責疫情報告全面工作

  副組長:顏世強(兼疫情聯絡人)協助校長負責疫情報告全面工作

  成員:劉洪祥(疫情報告員)各班班主任具體負責各班疫情報告

  4.宣傳組

  組長:米蘊負責疫情預防宣傳全面工作

  副組長:李娜娜協助疫情預防宣傳工作

  成員:各班主任負責本班疫情預防宣傳工作

  5.後勤保障組

  組長:劉洪祥負責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財力的後勤保障工作

  成員:劉欣、賈斌斌、宋玉成突發疫情各項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寒假期間,及時將相關疫情防控資訊透過微信、QQ群等傳送給師生及家長,引導師生居家或外出時做好防控工作,儘量減少到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如有不適,及時就診,做好寒假疫情的防空宣傳教育工作。

  (二)做好相關工作預案

  教務處做好整體延遲返校開學、透過網際網路和資訊化教育資源為學生提供學習支援,指導學生安排好在家的學習和生活的工作預案。

  (三)做好開學學生入學防控工作

  1.開學報到期間,學校組織衛生、教師等人員在校門口進行入校學生體溫監測和一次性口罩的發放工作。

  2.所有學生做好居家體溫監測,體溫異常者,及時就診,向學校申請延遲返校。

  3.學校安排實驗樓一樓實驗室作為體溫異常師生隔離場所,發現體溫異常通知家長及時就診,必要時送往指定就診醫院。

  三、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我校發生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啟動響應。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職工在校內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及時向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彙報,並逐級上報;學生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症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及疫情處置小組成員護送去醫院。教職工出現傳染病,值班領導立即通知其家屬及疫情處置小組護送去醫院。

  3.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落實晨午檢制度,對發病學生及早隔離,學校各班級、各部門應嚴格按程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

  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專用教室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四、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指揮小組、疫情報告組、疫情處置組、宣傳組、後勤保障組,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安排相關人員,學習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五、責任追究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及上級下發檔案要求,學校切實承擔起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學校校長是校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衛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相關處室負責人是安全衛生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於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衛生安全事故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系統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烏蘭察布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等要求,制定本預案。

  二、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全縣教育系統突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提高積極預防、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快速反應。教體局要及時加強、調整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與衛健委密切配合,全面負責本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的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疫情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

  (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教育系統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教體局和學校在縣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採取應急響應措施,並逐級及時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三)預防為主,及時控制。立足於防範,抓早、抓實,教體局和學校要強化涉校涉教人員疫情防控資訊排查,對疫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涼城縣教育系統疫情防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發生在學校內、以及發生在學校所在地區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新冠疫情引發的突發事件。

  五、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成立教體局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何淵生教體局黨工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梁濟川教體局副局長

  於海峰教體局副局長

  史宏峰教育副總督學

  趙潤扣教育副總督學

  苗俊文教育副總督學

  成員:姬根有教體局辦公室主任

  楊曉東涼城縣教育研修中心主任

  楊波教體局安全管理中心主任

  王俊文教體局人事師資股股長

  於愛虎教體局計劃財務中心主任

  郝錦聖教體局教育股股長

  劉文清教體局體育股股長

  郭改生教體局幼特教中心主任

  項華教體局體衛藝中心主任

  朱世平教體局教育督導中心主任

  王月林教體局德育指導中心主任

  閆利忠教體局信訪辦主任

  郭立新教體局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

  工作組主要職責為: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縣衛健委的指導下,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對策、措施及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責任制度,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接收和報告新冠肺炎疫情的資訊,落實專人及時上報有關資訊;配合衛健委,嚴密監測、監控學校新型冠肺炎疫情情況,並適時做出預警;協助衛健委和學校組織救治工作;檢查督促學校落實各項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安全管理中心。

  電話:4218848

  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五個工作組,具體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梁濟川

  成員:楊波、項華

  職責:負責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處置工作;負責與市教育局防控指揮部、縣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的對接溝通、綜合協調;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統籌安排、綜合協調和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材料的草擬、審定和報送;負責協調衛健、公安、疾控中心等疫情聯防聯控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在校人員的健康資訊、疫情防控資訊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進行研判,查漏補缺,提升防控能力;負責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指導和赴現場組織開展校內疫情等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教學指導組

  組長:史宏峰

  成員:楊曉東、朱世平、郝錦聖、郭改生

  職責: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統籌指導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校開學、復學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期間疫情防控指導工作;負責線上教學工作規劃安排;負責監督、指導因人員隔離、管控等原因造成教職工短缺的學校開齊開足所有課程。

  (三)宣傳輿論組

  組長:於海峰

  成員:王月林、王俊文

  職責: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資訊釋出和宣傳

  報道工作;負責做好網路輿情管控、引導和回應,做好輿情分析研判工作;負責及時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市教育局彙報學校的疫情動態情況;負責疫情防控通訊聯絡,收集資訊,起草事件報告;負責向上級報告和續報疫情的動態情況;負責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採訪等工作。

  (四)應急保障組

  組長:趙潤扣

  成員:姬根有、劉文清、於愛虎

  職責:負責做好全市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應急處置工作的經費籌措和相應的物資保障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突發事件地區安全、保衛、衛生防疫及工作人員的後勤保障。負責各部門、單位人員的接待工作。

  (五)家長接待組

  組長:苗俊文

  成員:閆利忠郭立新

  職責:負責對家長的安撫、安置,做好勸導和思想工作,確保一但發生疫情,家長隊伍的穩定;負責與患病學生家長、家屬進行聯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六、責任分解

  (一)教體局工作職責。按照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協調和組織學校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出現3人以上集體發熱或出現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事件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措施,按照分工開展工作。

  (二)學校(幼兒園)工作職責。學校(幼兒園)成立由主要校領導任組長的新冠肺炎疫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學校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在衛健委的指導下,根據教育系統新冠肺炎應急預案,制定本校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突發事件的工作責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負總責與分管校長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並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突發事件的資訊報告人;具體實施對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突發事件的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衛健委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學校新冠肺炎疫情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七、應急反應

  (一)發現確診病例

  接到學校報告或疫情防控指揮部、疾控中心通知,學校發現確診病例,教體局主管領導和有關人員應及時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配合衛生部門對疫情進行評估,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對疫情進行調查處理;根據疫情的發展趨勢,提出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意見;協助並指導學校,及時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對相關人群進行心理干預。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調查結果,對有關責任單位進行通報,對所屬學校的責任人進行查處;在衛健委的指導下,對全縣學校防控工作進行部署,對各校(園)防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配合對病例、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接觸過的教室、圖書館、宿舍、食堂等場所進行環境核酸檢測和消毒;組織開展全校師生和工作人員核酸檢測;資訊報告人每天按照報告要求向教體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程序。

  疫情防控措施由專業人員研判決定,原則上班級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所在班級及同樓層班級停課2周,全班學生集中隔離觀察,同一樓層的學生居家隔離觀察,其它管控措施根據研判情況決定;寄宿制學校,確診病例所在寢室所有學生集中醫學觀察,寢室所在樓層的其他學生居家醫學觀察,透過流調對排查出的其他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進行集中醫學觀察,其它管控措施根據研判情況決定。

  (二)發現密切接觸者

  根據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公告,或接到學校報告,在學校發現密切接觸者。教體局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絡,立即與衛健委、疾控中心等部門溝通,瞭解事件的進展情況,指導學校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協調解決事件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配合疾控中心進行流調、取樣、消殺和接觸者排查等工作;指導學校對密接者、次密切接觸者停留過的教室、圖書館、宿舍、食堂等場所進行環境核酸檢測和消毒。做好密切接觸者的心理安撫和學業輔導工作。視情況協助學校採取班級停課、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

  (三)發現次密切接觸者

  接到學校報告有次密切接觸者,指導學校對次密切接觸者停留過的教室、圖書館、宿舍、食堂等場所進行環境核酸檢測和消毒。組織學校(做好次密切接觸者的心理安撫和學業輔導工作,並做好學生隱私資訊保護。其他管控措施根據研判情況決定。

  (四)發現3人以上聚集性發熱人員

  接到學校報告後,教體局主要領導立即趕赴事發學校瞭解情況並組織實施應急措施。指導學校將發熱症狀學生帶到學校臨時隔離觀察區域(一人一室),由學校健康保健人員詢問了解學生髮病的有關情況,如發病時間、主要症狀、有無其他人出現類似症狀、接觸人群的分佈等,密切注意學生病情變化,並做好記錄,供疾控機構流調時參考。人員經發熱門診或經檢測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其密切接觸者可繼續上課或工作,無需停課,由家長或學校做好健康監測。人員確診為新冠病毒感染者,其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相關人員,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採取相應管控措施。同時,加強與患病學生家長的溝通,做好解釋工作,儘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會影響。

  出現上述情況,需經衛健委組織專家進行疫情風險評估後,報請縣政府批准,可採取停課、集中隔離等特殊措施。

  八、應急流程

  (一)疫情應急處置流程

  1.早發現、早報告。如接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報告該校園內出現存在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或3人以上聚集性集體發熱,指導該學校須在第一時間採取防護措施,啟用隔離觀察室,由具備專業防護條件的校醫引導病例至隔離觀察室,用水銀體溫計再次確認體溫,並立即報告縣疫情防控指揮部。

  2.組織學校立即進行終末消毒。在衛健委、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病例停留過的教室、圖書館、寢室、餐廳、浴室等所有室內場所進行全面消殺。

  3.迅速排查密切接觸者。配合衛健委和疾控中心立即摸清病例在發病前的接觸史,協助確定密切接觸人員名單;按照疾控部門的指導對密切接觸者做好隔離、檢疫等防控工作。

  4.及時調整教學安排。適情節嚴重情況,根據疾控中心和教體局意見,可採取臨時停課、放假、學校區域性或整體封閉管理等有針對性的工作調整安排。

  5.妥善做好家校溝通。及時與病例家屬取得聯絡,如實告知發病情況和處置措施,做好安撫慰問工作,積極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6.及時釋出預警提示。教體局視疫情情況及時釋出預警,迅速科學研判防控進展,針對發現問題或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強學校疫情防控,嚴格落實各項工作舉措,嚴防校內疫情發生或延伸發展。

  7.加強輿情處置工作。要提前研判涉疫情動向,密切關注熱點問題,密切監測輿情動向,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有效引導社會預期,確保教育穩定。

  8.按時報送資訊。建立暢通的資訊報送渠道和嚴格的資訊釋出機制,完善快速應急資訊系統,按時上報疫情發展動態,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資訊報告流程

  1.初次報告:教體局和疾控部門接到學校初次報告後,應迅速核實情況,在2小時內逐級報告市教育局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上報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2.程序報告:在疫情處置過程中,將疫情發展情況每天報告市教育局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

  3.結案報告:突發疫情結束後,將疫情防控結果報市教育局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

  (三)資訊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內容: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症狀、可能的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等。

  2.程序報告內容:病例診斷與治療情況、病情變化情況、密切接觸人員排查及隔離情況、疫情控制情況、造成疫情的原因、進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3.結案報告內容:疫情處理結果(包括疫情性質與發生原因)、防控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

  九、善後與恢復工作

  突發疫情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對因此造成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對事件涉及當事人,必須在恢復健康,經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並出具有效的病癒證明後方可復學;對其他人員進行全員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後,方可入學。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或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教體局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件受到傷害的相關人員的善後工作。對引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隱患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立即進行整改。

  十、附則

  (一)本預案自修訂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應急預案中應急處置規定與本預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預案規定執行。

  (二)本預案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及時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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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針。確保校園同不發生疫情傳播。

  二、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動聯防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好學校安全穩定。

  三、組織領導

  組長:學校校長

  職責:全面負責學校暑假期間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副組長:學校副校長

  職責:負責全校國慶假期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督促各職能部門、年級按照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確保疫情防控與落細落實落地。

  成員:學校中層領導幹部及各班主任

  職責:負責所屬部門、年級按照要求抓好寒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工作落細落實落地。

  四、寒假時間

  放假時間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1日,開學時間暫定2021年3月1日,具體開學時間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視疫情發展情況而定。

  五、寒假期間校內人員防控部署

  1、學校每天安排值班人員在校值班,管理假期間學校的各項工作,每天對學校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接觸人員情況和行動軌跡進行摸底登記、做好相關記錄。

  師生在假期間出現疫情,要及時上報,及時處置;值班人員要與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保持聯絡,加強溝通,取得專業技術支援,建立聯動工作機制,開展聯防聯控工作。

  2、安排專業人員對學校進行一次全面消殺。安排保潔人員開展校園內環境清潔整治行動,全面做好教室(含扶手、門窗、樓梯)、各功能教室、廁所等重點區域和場所的衛生整治、保潔和消毒工作;開啟所有窗戶,儘量保持室內通風透氣。

  3、假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安保人員要配足和充實校園安保力量,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巡邏;做防控物資儲存管控,嚴格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安排安保人員嚴格管控假期間學校人員及車輛的出入,認真核實人員身份,進校人員必須經過體溫檢測,若體溫檢測>37.3℃人員,立即啟動學校新型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

  4、寒假期間各班主任要利用班級釘釘群、微信群及多種線上途徑宣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全校師生員工注意個人衛生,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同時告知家長要密切關注孩子的健康狀況,發現孩子身體健康有異常應及時帶往醫院就診,如有疫情或其他傳染病發生,應及時報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報告學校疫情領導組,並逐級上報,學校積極配合醫院做好救治工作。

  六、寒假期間師生防控要求

  1、假期間學校的各項防控措施和制度,學校消毒及通風管理細則、學校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應急預案等照常執行。尤其要加強對假期師生的管理,師生要及時向學校疫情領導組反饋情況。

  2、嚴格控制假期在校內舉辦的各類培訓、會議等活動,

  3、學生假期社會實踐活動原則上以小型、分散進行為主,學校集體組織的,必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4、教育全校師生員工堅持外出佩戴口罩,做好手口衛生,不聚集,不扎堆,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打噴嚏或咳嗽時要遮擋。

  5、如市內出行。配合學校做好出行報告和健康監測,開學後正常返校。

  6、省內出行(如無必要,不要離雙)。出行前報備學校。堅持每天測量體溫,做好沿途掃碼登記,服從當地疫情管控措施,返回時自行赴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返校前需提交檢測結果和《師生員工健康登記表》。

  7、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行省外,則出行前將有關情況(出行時間、目的地、原因、交通工具、同行人員)報告學校校醫處,返回時自行赴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返校前需提交檢測結果和《師生員工健康登記表》。

  8、自中、高風險地區返回的師生,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離14天后,方可返校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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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全面做好我校的春季學期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省、市、縣各級部門下發的疫情防控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我學校、幼兒園應對春季學期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1.指導思想

  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復學復課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統籌推進春季學期開學工作。

  2.工作目標

  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厭戰情緒、麻痺思想、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嚴格落實省、市、縣委領導小組(指揮部)最新防控要求,按照“常態化復學、常態化防控”原則,本著對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極端負責的態度,慎終如始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防控措施,著力保障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春季學期安全平穩有序開學,全面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3.我校防控組織指揮體系

  3.1成立沂源縣魯山學校春季學期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下設5個工作組,分別是:綜合協調組、應急儲備組、教學協調組、輿論引導組、督查督辦組,統一領導和指導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職責:在市教育局、縣政府、縣教育和體育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領導和指揮我校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落實疫情防護散措施,及時分析研判防控工作形勢,調整學校教學及其他相關工作安排;督促、指導校制定防控具體方案和措施;督促、檢查學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3.2加強與屬地衛生行政部門的配合,建立部門之間資訊溝通和固定聯絡制度,共同聯防聯控。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落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及時彙總疫情防控工作資訊,每天向疫情防控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3.3出現重大疫情,學校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到一線指揮排程。對於思想上不重視、部署慢、行動遲、防控措施不到位、應對不及時、處置不力,緩報,瞞報、漏報疫情資訊等履職盡責不到位的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嚴肅進行追責問責,依法依規做出處理。

  3.4學校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和諮詢電話。值班電話為0533-7863161(24小時)。

  4.假期科普宣傳

  4.1開展衛生健康教育。學校各班級透過微博、微信公眾號、家長群,學生群等各種渠道及時提醒師生開學前儘量不離開居住地,並減少不必要的聚會和到人員相對複雜的場所活動,教育師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護,如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就近就醫,並及時報告學校,嚴禁帶病入校。開學前,各學校要透過線上教學方式,集中進行一次疫情防護知識和開學後疫情防控要求培訓,進一步增強防護意識,明確防護要求。

  4.2做好寒假期間的值班與資訊報送。學校要結合工作實際,做好寒假期間值班值守。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值班帶班,帶班領導要24小時在辦公室值班,隨時保持聯絡,確保值班工作網路24小時暢通。一旦發生疫情,必須第一時間報告。

  4.3做好輿情應對工作。重點關注學生組織集聚性活動、學生提前開學、假期輔導班未停課等方面引發的輿情動態。

  5.開學及準備

  5.1按照《關於2020-2021學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學教學時間及寒暑假期安排的通知》(淄教基字(2020)26號)時間,2月28日開學。

  5.2做好疫情防控物資準備。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落實疫情防控所需物資和經費,提前儲備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滌用品、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醫用防護服裝等物資,改善學校基礎設施和條件,並提前制定好校園隔離觀察工作方案。

  5.3開學前一週內,要對辦公區、教室、會議室、食堂、超市、宿舍、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毒,消除細菌、病毒滋生環境,全方位改善學校環境衛生條件,不留死角。家長對學生開學後隨身物品、被褥等進行清洗消毒,保持整潔。

  5.4提前排查傳染風險。開學前對所有師生員工進行全面排查並建立健康臺賬,精準掌握每一名師生員工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觸經歷、旅居經歷和身體健康狀況。教職工填寫《寒期開學前師生健康管理及出行情況摸排表》,開學時由張翠芳集中收取,無健康表不準入校,學生健摸排表由班主任開學集中收取備查,有健康問題的一律不允許進校園。

  6.開學後的日常防控

  6.1落實師生體溫及症狀自查。返校前,學校提前通知教師和學生自查症狀、自測體溫。出現相關症狀、體溫高於37.3度的,要暫緩返校。

  6.2加強健康狀況檢測。學校要嚴格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措施,要組織返校師生每天早晨、中午測量體溫,如體溫出現異常,需立即佩戴口罩併到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做好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與登記等工作。

  6.3強化衛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傳力度,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普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關傳染病的防治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廣大師生衛生防疫的意識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引導師生保持充足睡眠,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斷增強師生體質和免疫力。

  6.4明確各年級入校時間,實行錯時上下學,組織師生排隊(間距1.5米以上)依次測量體溫、鞋底消毒、輪胎消毒。體溫異常者,按規定做好應急處置,並與家長、疾控部門取得聯絡。嚴格做好師生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與登記工作。加強校內人員管理,嚴格教職員工進出校園,實行學生外出審批制度。嚴格實行校園相對封閉管理,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確需進校的要核驗身份、實名登記,並落實“測溫+健康綠碼”要求,師生進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

  6.5全方位落實校園環境日常消毒制度.爭取衛生健康部門支援,制定學校消毒操作規範,對教室、宿舍、食堂、運動場、衛生間等公共區域,按專業要求加強日常通風換氣,落實消毒措施,確保衛生達標、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級、宿舍衛生檢查制度,督促學生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6.6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一旦病例確診,立即配合當地衛生健康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按要求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6.7加強督導檢查。學校對傳染病防治工作開展督導檢查。學校要堅持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8落實保障措施。學校要加強人力、物力、財力.統籌,確保疫情防控需要。

  6.9做好輿情應對工作。重點關注因學校拒絕學生入學、採取隔離措施,防護措施不到位,集中爆發疫情等方面引發的.輿情動態。

  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5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市教體局、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普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完善疫情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採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我校的發生和蔓延,最終實現全校師生“零病例”、“零感染”目標。

  二、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學校成立學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把各項工作細化分解到班級、個人。一旦發生發現,做到預案啟動,統一指揮,全員參與。

  2.立足預防。做好發生疫情的應對準備,但首先是立足預防,保障校園不發生疫情。做好預防,一是宣傳教育,二是落實措施,三是做好長期應對準備。

  3.生命為本。以師生生命為本,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優先於學業成績和集體活動;不隱瞞情況和問題,及時研究部署落實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採取各種措施,確保在校師生無症狀,感染師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師生安全。

  4.科學應對。做好預警研判和預先推演,學習預防專業知識,做到科學應對,正確應對,快速反應,果斷處置,沉穩不亂,細緻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強協調。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建立學校內部協同機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時緊緊依靠當地政府及部門,協調社會資源,主動彙報溝通,主動參與所在區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園疫情防控。

  三、成立防控領導小組

  (一)人員組成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教務主任後勤負責人

  成員:各年級組組長、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校長室)、督導檢查與工作協調小組(教務處)和校園管理與後勤保障小組(後勤保衛處)、日常監測與疫情處理小組(各班班主任)。明確各人員的職責任務,分工協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應急處置任務。

  (二)主要職責

  1.辦公室:針對發現新型冠狀病毒的情況,第一時間以書面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單位,負責上級單位領導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強宣傳力度,有效利用校園網、校園廣播、宣傳欄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深入進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狀病毒防治知識,引導師生遵守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師生防病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園網涉及此次事件的輿情、輿論的監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時做好媒體應對和網路闢謠的相關處置工作。

  2.教務處:負責監督檢查學生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第一時間督促整改落實;貫徹落實市教育局有關疫情防控期間開學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開學準備工作,保障開學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負責停課期間“空中課堂”開播等工作;根據疫情發生情況,對春季開學有關情況做出科學研判,研究確定是否對開學時間和教學安排做出相應調整。

  3.後勤保衛處:負責學校整體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負責落實防疫物資的儲備;加大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力度;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校內外隔離點;對春季開學師生員工開展分類指導,對自疫情較重區域返回的師生給出隔離和觀察建議;加強對出入校門人員的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堅持出入校門人員體溫檢測制度;校醫務室負責轉診、消毒和隔離病人,按照新型冠狀病毒的防護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防護用品;與上級衛生防疫部門保持緊密聯絡,在業務上獲得更多的指導。

  4.各班主任:負責落實新型防治冠狀病毒各項工作的開展。疫情防控期間,透過多種形式,協助做好學生和家長疫情防治的宣傳教育,幫助學生及家長提高防範意識、瞭解防範知識,引導學生及家長做好防護,保持充足睡眠,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增強體質和免疫力,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學生晨午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等工作;做好學生入校後的跟蹤檢測,發現可疑病例及時報告。

  四、日常防控工作安排

  (一)開學前準備工作

  1.加強師生教育引導工作。透過學校官方微信平臺、手機簡訊、班級家長微信群等多種渠道普及防疫知識,引導師生家長增強敏感性和辨別力,不信謠不傳謠,堅定戰勝疫情信心;提醒廣大師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服從當地社群(街道、鄉鎮)組織開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測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提前告知具體開學時間。正式開學前,利用官方微信公眾號、班級微信群、電話等方式就延遲開學具體時間(待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後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學生,並告知學生家長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狀、自測體溫,出現相關症狀、體溫高於37.3℃的,要暫緩返校。

  3.認真落實“日報告”制度。教務處組織班主任每日瞭解學生健康狀況、生活軌跡、家庭成員等相關情況;要求學生家長必須堅持日報告制度,沒有異常的可以不報,如有異常必須及時報告;各班級要嚴格按要求,不得漏報、遲報、瞞報、錯報。

  4.做好假期疫情資訊統計。準確瞭解和掌握師生假期動向,在確定開學日期前三日內,通知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填報師生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最近14天內,是否赴重點疫區參加活動、探訪親友,是否接待和接觸過從重點疫區回來的相關人員,是否近距離接觸過有發熱、咳嗽症狀患者等情況,進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臺賬。

  5.抓好重點師生摸排工作。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疫情動態,對來自有確認病例小區(街道、鄉鎮)的師生開展摸排工作,做好詳細的資訊統計,每天跟蹤詢問核查相關師生身體心理及情緒狀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學校防控領導小組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根據摸排瞭解掌握的情況,按照醫學觀察要求,對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觀察學生,通知其暫緩返校。

  6.準備好應急物資與場所。教務處根據需要,提前儲備好疫情防控所需噴霧器、手持噴壺、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備用,負責在醫務室附近安排設立一間發熱隔離觀察室。

  7.做好校園衛生防疫工作。在市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按照消毒操作規範,對教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集中清潔消毒,確保衛生達標、不留死角。

  8.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學校醫務室人員的培訓,和上級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建立聯絡機制,及時瞭解傳染病突發情況,開展業務培訓活動,促進醫務人員要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臨床特徵、個人防護措施、消毒隔離技術、疫情處置等業務技術,不斷提高處理突發性傳染病的應急能力。

  9.嚴密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後勤部門聯絡有資質機構對飲用水、電氣裝置、消防設施進行檢測,確保安全,為師生返校做好準備。

  10.認真做好教學準備工作。教務處做好教師教學任務下達,制定好班級課表和教師課表,檢查教材及教師用書準備情況,檢查與準備好教室桌椅與多媒體裝置等,確保正常開學。

  (二)開學後工作安排

  1.嚴格落實校園封閉管理。學校校園提前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在校門口逢車必查,逢人必檢。

  2.做好開學師生報到工作。開學第一天,教務處在校門口設定警戒線,大門口設定五至八組檢測點對入校師生進行體溫檢測,有異常情況的及時勸返;家長及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入校者,必須做好詳細登記並進行體溫檢測,無任何異常方可進入。

  3.實施師生體溫監測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測量體溫,結果經班主任彙總後報校防控領導小組;當日有課教師自測體溫報教務處。體溫異常者及與其接觸者立即隔離,並上報校領導和校防控領導小組。

  4.持續做好衛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規範,對教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集中清潔消毒,不留死角。加強生活垃圾管理,設立廢棄口罩專門回收點。

  5.做好學生健康宣傳教育。各班主任針對疫情防控形勢,做好健康宣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時瞭解學生動態,建立工作臺賬並及時上報。

  6.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認真上好體育課,開展好大課間活動,指導學生課餘時間體育鍛煉,努力增強學生體質,增強對“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臺賬登記。按照校領導包年級、年級組長包班級、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包學生、中層幹部包教職工的“四包”原則,負責全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課和病因追蹤等健康資訊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做到“一人一檔”。

  8.暫取消學校集體性活動。疫情未解除,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如集會、演講、比賽等;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學、科研等活動,不安排學生外出參加各類比賽活動。

  五、應急處置機制與流程

  (一)日常監測

  班主任每日要認真做好晨午檢,透過觀察、詢問、瞭解,及時掌握學生的健康狀況並認真填寫臺賬。如發現學生中有發熱、頭痛、腹瀉、嘔吐、皮疹、黃疸、精神萎靡等症狀;或詢問出學生曾接觸過確診或疑似感染病人,應立即報告,同時做好記錄。

  (二)疫情報告

  1.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開通疫情監控聯絡電話,確保資訊暢通。

  2.嚴格執行學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報告程式,出現疑似疫情時,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必須馬上啟動本校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向市教體局和防控指揮部報告。

  3.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遲報、謊報或者授意向他人隱瞞、遲報、謊報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有違反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學校醫務人員對可疑病人進行首次診治,並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學校領導根據傳染病類別、發病人數、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報告人1小時內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逐級上報。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

  (三)疫情處置

  1.發現師生疑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臨時隔離觀察室進行隔離觀察(一人一室),並及時與教育、衛生(疾控)部門聯絡,協調檢測事宜,並加強對疑似病人的追蹤管理。

  2.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確診為確認病例後,立即送往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並將確診情況通報師生家庭成員,隔離治療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3.對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可疑物品要進行封存,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疾病擴散,等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來檢測和處理。

  4.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汙染的場所、物品,學校防控領導小組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消毒處理,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

  5.對與確診病人有密切接觸的師生回家進行自我隔離,並進行醫學觀察14天,經指定醫院檢查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後方可復課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未經醫務人員同意,任何同學、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學校在啟動應急預案後,各級領導和全體教職工應按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聽從指揮。

  8.出現疑似或確認病例後,校防控領導組應採取積極的措施,讓師生了解情況,穩定師生的情緒,安定人心,維護各學校的穩定,樹立戰勝疾病病的信念。

  六、注意事項

  1.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學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撫工作;要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調查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詳細的疫情報告,對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對在疫情控制和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表現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疫情防治過程中翫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疫情報告需要向外釋出,必須按規定逐級上報,不得擅自對外發布。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6

  為全面做好校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處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工作流程

  1.制定兩案。各校(園)應制定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並報教育局備案稽核。建立校長(書記)、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校園防控組織體系。運用金華市教育局制定的“三三制”工作法,按照定時、定崗、定人,網格化、清單化、責任化的要求,研究制定開學疫情防控詳細方案和工作清單(已制定的要修訂完善),工作方案必須全面具體、不漏死角,且明確工作分工、落實責任。

  2.師生排摸。所有學校要全面排查師生底數,瞭解師生員工(含校醫、保安、門衛、宿管員、食堂工作人員、超市員工、工程施工人員等)的行為軌跡和身體健康狀況,做好資料收集與疫情資訊統計、分析、研判工作。調配好有關師資。

  3.健康申報。所有學校的教職工必須如實填寫有關資訊,申領全省統一的“健康碼”,師生同時如實申報“校園健康復學碼”。持有健康復學碼藍碼者方可入校,持健康復學碼黃、紅碼的教職員工,在持期間一律不得入校。學校根據師生健康狀況確定開學返校師生名單,做好提前告知工作,對暫緩入校師生做好解釋溝通工作。

  4.防控準備。教育局將會同市疾控部門,加強校園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培訓,提升防控技能。同時,各校應積極主動對接屬地衛生院做好疫情的聯防聯控工作。每個學校須設定好(臨時)隔離室,對教室、食堂、廁所、衛生室、寢室等人員集聚場所進行一次大掃除和消毒。

  5.物資保障。學校在開學前透過師生自帶、學校籌措、政府支援、社會捐助等多種形式籌集防控物資。學校要根據師生員工數量及場所設施,配備測溫儀(槍)、消毒溼巾紙、免洗手消毒液(或洗手液、肥皂)、84消毒液、醫用酒精、噴霧器、清潔用抹布、拖把,口罩等物資。

  6.健康監測。學生和教職員工(學校通知的暫緩返校者除外)在家完成自檢,無異後佩戴口罩返校。在市衛生部門指導下,學校按照中小學生和幼兒園校晨檢流程圖(詳見附件1),實施有計劃、分批次的錯時體溫測量,做好“晨檢+午檢+晚檢(住校生)”和分類處置工作。校園師生測溫排查方式為:紅外體溫掃描器≥38℃或手持體溫測量儀≥37.3℃者,進行復測,複測正常者予以放行,複測≥37.3℃者引導至(臨時)隔離室並立即按程式報告。

  7.宣傳教育。學校要透過電子屏、橫幅、宣傳片等多種途徑,加強新冠肺炎等呼吸道傳染病師生個人防護、校園日常預防和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在有關場所貼上醒目提示語,引導師生主動減少與其他人員的接觸,倡導少扎堆、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風、文明咳嗽等個人健康行為。

  8.輿情引導。做好資訊宣傳,做好正面引導,密切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及時做好輿情處置。發現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其他緊急情況,按緊急資訊要求及時上報資訊。

  二、特殊情況的應急處置

  (一):當教職員工、學生入校或晨午檢晚檢首次測溫37.3℃以上或出現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悶等呼吸道感染症狀。

  應對步驟:

  1.指導教職員工、學生規範佩戴個人防護用品轉移至臨時隔離點並由學校校醫對有症狀人員進行體溫複查工作;詢問有無流行病學史,若複查體溫正常且無流行病學史則可復學、復工。

  2.若複查後若體溫仍高於37.3℃或有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悶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但無流行病學史的,及時通知家長,有家長或老師帶至醫院就診。

  3.若複查後若體溫仍高於37.3℃或有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悶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並有流行病學史的,第一時間上報教育局、衛生健康部門、學校所在鎮鄉(街道)等相關部門,通知120急救車將其帶至定點醫院就診,同時在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將相關教職員工、學生轉移至臨時隔離室,並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開展好後續各項工作:

  (1)停止使用電梯、公用教室等公共設施。(2)停止舉辦大型集體活動。

  (3)根據衛生健康部門調查結論做好實施區域性和全面停課準備。(4)協助衛生健康部門開展通報人員的接觸人員排查登記和管理。

  (二):學校接到衛生健康部門通報的關於在校教職員工、學生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或在校教職員工、學生與上述人員有密切接觸史的報告。

  應對步驟:

  嚴格執行校區各區域封閉式管理,上報教育局、學校所在鎮鄉(街道)等相關部門,在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將相關教職員工、學生轉移至臨時隔離室,並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開展好後續各項工作:

  1.停止使用電梯、公用教室等公共設施。

  2.停止舉辦大型集體活動。

  3.根據衛生健康部門調查結論做好實施區域性和全面停課準備。

  4.協助衛生健康部門開展通報人員的接觸人員排查登記和管理。注:流行病學史,指國(境)外28天內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14天內旅居史或與上述人員密切接觸史,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上述人員的密切接觸者有密切接觸史。

  三、其他要求

  1.做好師生分類管控。符合條件師生到達蘭溪居住地後,應主動迅速如實向所在社群(村)報告個人情況,配合做好健康狀況調查。對持有省內統一“健康碼”紅碼、黃碼人員,一律按規定落實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學校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做到資訊掌握及時準確,並要求有關師生主動配合做好集中或居家隔離工作。

  2.嚴格重點人群返校管理。對仍在治療期或隔離期的師生員工一律禁止返校,已解除隔離觀察的實施有條件返校:一是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已出院的憑診治醫院有關材料和居家觀察14天后解除材料返校;二是接受集中醫學觀察的,憑當地疾控中心解除醫學觀察材料返校;三是接受居家醫學觀察的,憑在蘭居住地社群(村)出具的解除居家醫學觀察材料返校;四是晨檢中發現有“發熱”症狀的,接受治療或醫學觀察後,憑診治醫院材料或解除材料返校。

  3.認真做好衛生管理“十項工作”。主要指:校園通風和消毒、校園環境衛生檢查通報、傳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師生晨(晚)檢、來自重點疫區師生返校登記報告和關愛、師生健康管理、因病缺勤登記和病因追蹤、復學材料查驗、疫情聯防聯控和學校例會、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等工作。各校可參照托幼機構、中小學校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見附件3—4)、省教育廳新冠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六大指南,在疾控部門指導下,做好有關工作。

  4.強化校園食品衛生安全。落實學校的主體責任,開學前學校要對食堂、超市、飲用水進行全面自查,重點檢查食品原料採購、儲存與加工,食堂員工健康證,每日晨午檢,餐飲工具消毒,加工場所消毒,食堂排風通氣,供水設施等。做好重要場所的消毒和環境清潔工作,確保食材不受汙染。督促未取得健康證或健康證過期的員工提前辦理健康證。開學後,教育、市場監管、衛健等部門聯合開展對中小學(幼兒園)的食品衛生安全專項督查。食堂及超市等工作人員實行體溫“晨檢+午檢”制度。透過分餐制、錯時就餐、增加就餐批次等辦法,降低就餐人員密度。嚴禁師生帶校外人員在食堂就餐。

  5.加強錯時上下學和校車管理。實施錯時上下學,各校根據實際因地制宜制定錯時上、放學“一校一策”工作方案,生源分佈地域較廣的寄宿制學校應妥善研究週末放學管理方案。高峰時段,主動聯絡交警部門負責維護校門口交通秩序,保障校門口暢通;學校要組織教師、保安、家長志願者等引導師生有序上下學,避免扎堆集聚。

  6.停止舉辦一切大型集體活動。疫情期間,取消2個班(含2班)以上的人員集聚活動。全面取消如線下開學典禮、大課間、家長會等全校性的人員集聚活動。教師佩戴口罩上課,同桌間保持一定距離。體育課一般在室外空曠地進行,且保持距離1米以上。寄宿制學校若盥洗室按樓層設定的,則需制定分批錯時方案。停止一切違規補課;禁止學生參加一切校外培訓機構的線下培訓學習活動等。

  各校參考本工作方案及托幼機構、中小學校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見附件3-4),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原來已經制定的工作預案根據新防控要求作修訂並報教育局備案。

  關於學校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7

  為科學有效地做好我市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應對能力,有效預防和控制疫情在學校(幼兒園)的傳播、蔓延,保障廣大教職工、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一章總則

  一.工作目標

  普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完善疫情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採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統的發生和蔓延。

  二.編制依據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試行)》《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所有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全面摸排組、物資保障組、督導檢查組、安全穩定組、宣傳工作組、衛生防疫組、教育教學組、紀檢監察組。在市委、市政府統一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我市教育系統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處置工作,形成快速反應機制。學校一旦出現疫情,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遵循“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預防為本,及時控制。認真開展排查工作,強化資訊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部門聯動,群防群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主動加強與衛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場監管等部門溝通聯絡,形成部門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5.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組織領導、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體與軟體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五.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全面摸排、物資保障、督導檢查、安全穩定、宣傳工作、衛生防疫、教育教學、紀檢監察等專項工作組,在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對全市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實施聯防聯控,開展督導檢查。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

  1.領導和組織轄區各級各類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相關政策,提出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

  2.貫徹落實上級的決定事項,做好對學校、幼兒園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資訊監測、預測和預防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

  3.督促、檢查各學校、幼兒園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

  4.學校發生疫情後,會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果斷作出決定,採取有效措施,發出處置指令。

  5.協調本系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後評估和資訊釋出工作,及時向上級報送突發公共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理的資訊。

  6.負責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應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專項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負責對接、協調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務;負責對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市教育局防控工作會議的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和稽核;負責教育局防控工作檔案制定、下發和簡報編輯、對上報告;負責疫情防控結束後所有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負責協調需要局領匯出席和參加的關於防控工作相關活動等。

  2.全面摸排組:全面摸排組主要負責對全市各縣(市、區)和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和學生、邯鄲籍在湖北疫區就讀返邯大學生髮熱、疫區接觸史等情況進行摸排,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上報。

  3.督導檢查組:負責對駐邯大中專院校;市直高中、義務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含民辦)落實防控工作措施進行日常的督導檢查;負責開學後市直各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及常規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協調局領導和機關處室採取聯絡縣和分包校的形式對全市學校進行定期分包督導;負責收集彙總各督導組督導檢查情況。

  4.物資保障組:負責對局機關和市直學校防控物資儲備、防控工作經費落實等提供保障。

  5.宣傳工作組:負責涉及教育系統防控工作的資訊釋出;負責市教育局防控工作資訊對外、對上宣傳;負責有關涉校涉生的輿情監控,負責教育系統防控工作的輿論引導;負責師生防控知識宣傳教育。

  6.安全穩定組:負責教育系統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學校安全穩定;負責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負責涉校涉生社會穩定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局機關及市直學校離退休老幹部、教職工疫情防控工作。

  7.衛生防疫組:負責與市衛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溝通、協調;負責學校疫情防控技術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殺指導,防護物資配備指導;負責學校防護物資廢棄物處置指導;協調指導機關後勤中心對教育局機關大樓日常消殺、機關出入人員體溫檢測登記;負責協調指導考試院對考試院辦公場所消殺、出入人員體溫檢測登記。負責協調指導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對本處室工作人員體溫晨午檢和外出情況摸排登記。

  8.教育教學組:負責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指導,維護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對學校日常管理的監督;負責停課期間“空中課堂”開播等工作。

  9.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有關單位和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瀆職、失職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透過公開電話等方式向市教育局舉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措施不落實等失職、瀆職問題案件的查處工作。

  各縣(市、區)根據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工作組,並明確其職責分工。

  七.學校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發現、收集、彙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預案。

  2.按照局領導包學校、校領導包年級、年級主任包班級、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包學生、中層幹部包教職工的“五包”原則,負責本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課和病因追蹤等健康資訊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做到“一人一檔”。

  3.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學校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市教育局與衛生健康委的督促和檢查。

  4.負責組織開展對本校全體師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並指定專人作為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

  6.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定要求:

  (1)首選校醫或保健教師;

  (2)工作要認真負責,責任心強;

  (3)瞭解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7.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資訊報告;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第三章應急處置

  八.疫情監測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資訊登記與報告制度。

  各學校要建立學生晨午檢、因病缺課病因追蹤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課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做好記錄。

  (一)晨檢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對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班級要有晨午檢記錄本,學校衛生室要有就診登記本、傳染病疫情報告記錄本。

  (二)因病缺課及病因追蹤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要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立即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並做好記錄。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三)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

  九.應急措施

  一旦學校發生群體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疫情報告

  (1)學校師生員工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都應立即向學校校長和當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疾控部門報告。

  (2)學校醫務人員對可疑病人進行首次診治,並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學校領導根據傳染病類別、發病人數、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報告人1小時內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逐級上報。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

  2.疫情處置

  (1)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醫務室)進行醫學觀察,不能確診的,應送醫療機構診治。

  (2)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3)對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可疑物品要進行封存,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疾病擴散,等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來檢測和處理。

  (4)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汙染的場所、物品,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學校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未經醫務人員同意,任何同學、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暫時停止大規模的集體活動,必要時經報請當地政府同意後可採取停課等措施;加強對校門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員的進出。

  (7)學校在接到上級部門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後,學校領導和全體教職工應按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聽從指揮。

  (8)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應採取積極的措施,讓師生了解情況,穩定師生的情緒,安定人心,維護各學校的穩定,樹立戰勝疾病病的信念。

  十.善後處置

  1.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各學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撫工作;要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調查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詳細的疫情報告,對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對在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和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表現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傳染疫情防治過程中翫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疫情報告需要向外釋出,必須按規定逐級上報,不得擅自對外發布。要待上級部門核實情況後,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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