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精選6篇)

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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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科舉制度概說

  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透過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它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時1300餘年。

  從官制史角度看,科舉制度的產生是歷史的必然和巨大進步。它所堅持的是“自由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取,公開張榜”的原則,打破了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對政治的壟斷,對我國古代社會的選官制度是一個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給中小地主階級和平民百姓透過科舉入仕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科舉考試的內容到明代以八股文為主,即“八股取士”。它逐步成為一種僵化的模式,特別是到晚清時已成為嚴重束縛知識分子的枷鎖,暴露出種種弊端。1905年清政府廢除科舉。

  2.科舉前選拔官員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

  【徵辟】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徵,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闢,是中央官署的高階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

  3.科舉制名稱

  【科舉】指歷代封建王朝透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

  【童試】也叫“童生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釋出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ě)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登科”是及第的別稱,即考中進士。

  【進士】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

  【會元】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別稱鼎元。

  【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

  【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透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文體有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

  【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佈告,黃紙書寫,故稱黃甲、金榜,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

  4.古代學校

  【校】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áng】周代時代學校的名稱。

  【序】殷商學校的名稱

  【庠序】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稷下學宮】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彙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國子監】參見“太學”條。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成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

  【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

  5.古代學官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

  【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為學官名。漢唐後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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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古代要進入府,州,縣學習,必須要透過童試。童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鄉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資格。稱為秀才。考試第一名叫案首。

  2、鄉試在明清兩代時,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應多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會發布正副榜揭曉名次,稱為桂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

  例如:《范進中舉》一文中,范進中舉正是參加了鄉試。京報連登黃甲:科舉時代寫在喜報上表示祝賀的恭維話。意思是以後還會有會試,殿試連續的捷報。

  3、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考試稱為會試。因為在春季舉行,故又稱為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者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考後揭曉名次的佈告,成為杏榜。

  4、科舉制中,最高級別的考試稱為殿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考核,以定甲第。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二、三名分別稱為狀元、榜眼和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統稱進士,考試後會釋出金榜,假如考不中,則稱落第。

  5、科舉考試製度在明清時規定的文章格式為八股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每部分的.句數,句型都有嚴格限定。文章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內容也不得超出這個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不能自由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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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廉: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為士大夫的主要途徑。明清俗稱舉人為孝廉。

  舉主與門生:漢代士人透過察舉和徵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舉的列侯、剌吏、郡稱為舉主,被舉、被闢的賢士便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後科舉考試及第一者對主考官亦自稱門生。

  貢士:古代向朝延薦舉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後,經鄉貢考試合格的叫貢士,清代,會試考中的為貢士。

  進士:意即貢舉的人員。唐代科目中以進士科最被重視,明、清兩代,始以進士為考中者的名稱,凡是舉人(鄉試考中者)經過會試考中者為貢士,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者為進士。

  舉人:原指被推薦之人,為歷代對各地鄉貢人京應試者的通稱。明、清兩代,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作為一種出身資格,中了舉人叫“發解”、“發達”、簡稱“發”。習慣上俗稱為“老爺”。

  秀才:別稱“茂才”。本系優秀人才的通稱。漢代以後,成為薦舉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時,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設秀才科,後採漸漸廢去,僅作為對一般儒生的泛稱。明太祖曾採取薦舉的方法,舉秀才數十人,反以知府為官,明、清兩代,專門用來稱府、州、縣的學員。習慣上也稱為“相公”。

  狀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唐代舉人赴京應禮部考試都須投狀,因為稱進士科及第的第一名為狀元,也叫狀頭,宋代以殿試首名稱狀元明、清會試以後,貢士須作殿試,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

  榜眼:科舉殿試一甲第二名稱榜眼P北宋初期,殿試錄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稱榜眼,意思是指榜中雙眼。明、清兩代專指第二名,第三名稱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編修。

  探花:科舉殿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唐代進士曲江杏園初宴,稱“控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進士二三人為探花使,遍遊名園,探採名花,探花之名負於此,宋代又稱探花郎。南宋以後,專指殿試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襲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解元:唐代,舉進士者皆由地方解送人試,故相沿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宋以前稱解頭。

  會元:科舉制度中鄉試中式為舉人,舉人會試中式第一名為會元。

  貢生:明、清府、州、縣學的科舉稱謂知識

  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4

  科舉制度在不同時期規定不盡相同。舉明、清兩代為例讀書人先須參加“童試”,參加者無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或“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又名“序生”,俗稱“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廩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人學的附學生員。取得秀才資格的人,才可參加正式科舉。

  正式科舉分“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每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稱“大比”。取中者稱“舉人”,其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會試則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禮部舉行,取中者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則山皇帝親自主持,只有貢士才有資格參加,分“三甲”錄取,一甲三名賜進土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會稱“三狀甲”。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以上的提到的“解元”,“會元”、“狀元”,即所謂“三元”。

  狀元的產生,我國的科舉制始於隋朝,歷經唐、宋、元、明、清各代,是歷代封建知識分子躋身仕途的重要途徑,從童生到狀元,一般須經五個階段。

  童生:凡應考生員(秀才)之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習慣上稱為童生。

  院試:由省學政主持,童生參加考中的稱秀才,也叫生員,一般可稱相公。此二者只是預選形式,鄉試、會試、殿試才是正式的科舉考試。

  鄉試:每隔三年在省城舉行,秀才可以參加,考中的叫舉人,可稱老爺。平人第一名是解元,二至十名是亞元。

  會試:鄉試後次年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舉人參加,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會試合格後即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或欽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試。合格的統稱進士,但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

  古代的博士、碩士、學士並非學位

  博士:在我國古代是個官名,最早出現在戰國時代。秦始皇時,博士只作政府顧問。漢代以後,博士開始在學官,擔任教學工作,博士除授予學官,還授予一些有專門技藝、專門學問的職官。如魏晉以後的太醫博士、天文博士、歷學博士、卜博士等。唐宋以後,社會上對從事某種職業的人也俗稱博士,如“茶博士”、“酒博士”等。

  碩士:在我國古代通常指那些德高望重、博學多識之人,但在古代史籍中不多見,大概不是正式的官名或職稱。古代常用與碩士含義相似的“碩老”、“項儒”稱呼那些博學之士。

  學士:最早出現在周代,是指那些在學校讀書的貴族子弟,後來逐漸變成官名,指有學問的人以及久入學者的泛稱。魏晉以後,學士才正式成為以久學技藝供奉朝廷的官吏。到了唐代,學士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可以參與朝政。其中的翰林學士為眾學士之首,是皇帝親信的顧問和秘書官,因而常被稱作“內相”。到了宋朝,一經授翰林學士,即有當宰相之望。清朝的大學士地位顯赫,官階為正一品,為文職官吏之首。生員,凡已考選升人國子監肆業的稱為貢生。意思是以人才貢獻給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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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科目

  各朝科舉科目都在不斷變化。唐朝科舉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學)等等。宋朝王安石變法將科舉改為只設進士一科。元、明、清時期的科舉也只設進士一科。清襲明制,但也開過特製(特別科),如博學鴻詞科、翻譯科等。

  科舉除了特製科目外,明經,進士科考的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考試在各個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時務策(策問)、墨義、口試、貼經、詩賦等,宋朝主要是經義、策問、詩賦等,到明代只有經義一門了。

  考試形式

  1、墨義

  墨義即筆答,考官根據經文出題,考生筆答該句經文的前人註疏或上下文。有時採取口答的形式,就稱為口義。

  2、帖經

  帖經,就是考官任取經典中某一段,用紙條貼蓋其中數字或數句,令考生背出來,類似現代填空考試的辦法。

  3、策問(時務策)

  考官就當前時務提出策問,考生書面作答。唐科舉各項中,明經科取士最多。但最榮耀尊貴的,卻是進士科。唐朝初期的進士科考試為“時務策”五條。時務策涉及國家現實問題,使讀書人從故紙堆中爬起來,面向社會,觀察、思考問題,設計解決辦法。

  4、詩賦

  詩賦,唐高宗永隆二年(681年)進士科加試帖經若干條和雜文二首,至此,進士科形成了雜文、帖經、策問三場考試製。雜文泛指詩、賦、箴、銘、表、贊之類,測試文學才華。唐玄宗開元年間,雜文二首便明確定為詩、賦各一首。

  詩賦考試要求人有相當的歷史文化知識,還要求人具有生動的形象思維能力和審美感受能力,因而比帖經墨義之類要清新活潑而富於靈氣。詩賦考試還可以看出考生掌握語言文字的能力水平,這是為官從政的基本條件,便於在考試中區分優劣。因此詩賦取士較之後世將考生思想束縛於孔孟之道的“經義”,地區具有相當的合理性。

  5、雜文

  雜文泛指詩、賦、箴、銘、表、贊之類,測試應試者的文學才華。自魏晉以來,社會上崇尚文學之風日盛。唐玄宗開元年間,雜文二首明確定為詩、賦各一首。詩賦考試要求考生有相當的歷史文化知識,還要求考生具有生動的形象思維能力和審美感受能力,比帖經墨義之類要清新活潑而富於靈氣。

  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6

  第一級考試叫院試,考取的入府、州、縣學,稱為生員、秀才、童生,其中成績好的享受國家的廩膳補助,稱為廩生。

  第二級考試叫鄉試,每三年一次,秋季在各省城舉行,凡本省秀才和監生均可考試,考中者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第三級考試為會試,每三年一次在京城舉行,在鄉試後一年的春天,各省舉人可以參加,考中的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第四級考試為殿試,由皇帝主持,取中者統稱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取三名,依次稱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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