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精選6篇)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範本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精選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範本(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1

  現有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廠區白色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給 (以下簡稱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定此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位於大慶市大同區新華電廠。

  二、總工程量為 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形式為總承包。

  四、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為 元,工程總造價根據施工結束實測面積確定。

  五、工程追加2000元的裝置調遣費。

  六、工程自 年 月 日為開工,至 年 月 日為竣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人員、機械、材料進現場後,甲方撥付工程總價的30%工程款;乙方完成總工程量一半時,甲方再撥付工程總價的30%工程款;其餘40%工程款在乙方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撥付給乙方。

  八、工程所用的混凝土標號為C30,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其中工程所用水泥必須為國家免檢的P42.5普通矽酸鹽水泥。

  九、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遵守公司的廠規廠法,愛護公司財物,文明施工,如損壞公司財物,要按價賠償。

  十、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施工,貫徹落實好安全施工條例,排除不安全的隱患。乙方如在施工中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道路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執行。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2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關事宜,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概況:

  三、工程工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甲方下達的進場通知書的時間開始計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承包工程範圍:

  六、工程價款:

  1、工程單價計算方式

  2、工程總價款:元。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向乙方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 萬元預付款;此後,每 個工期甲方向乙方付款 萬元,全部竣工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超過付款時間三個月內不計利息,超過三個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過一年按5%月息計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行業合格標準。

  九、工程竣工驗收: 專案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責完成,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等相關資料,視為乙方所完工程驗收合格。

  十、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計施工圖二套,並組織進行設計施工技術交底。

  2、對乙方的日常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擔任甲方現場技術總工,協助工作。

  3、聘請。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

  2、所購主要建築材料,如鋼材、水泥等必須是大廠產品,以確保工程質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誌記錄,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自覺接受甲方現場工作人員和監理公司工作人員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工程無條件返工重做,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按建築工程操作規程規範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違規操作。若出現不規範施工行為被相關建築管理部門查處,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及損失。

  6、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7、不得擅自轉包、分包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工程。

  十一、特別約定

  因不確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現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況時,雙方應即時協商尋找資金,把工程及時竣工完成,不得窩工、停工。

  十二、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局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執一份。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地處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運鐵路支線拆遷重建區地塊1工程的水電安裝部分承包給乙方施工修建。

  2、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曆日期: 天

  乙方必須按此日曆天數完成工程施工任務,逾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內容:按建設方提的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水電安裝、除錯、執行符合合格質量標準。質量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協助完成。

  5、工程承包總價:工程承包總價暫按投標總價,即:4967817.00元(大寫:肆佰玖拾陸萬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結算:

  6.1、按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

  6.2、甲方按照工程總造價的12.00%(百分之十二)收取乙方專案承包管理費(其中:空調裝置單價不收取承包管理費),上繳方式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時,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稅率代扣代繳稅金。(綜合稅率為3.84%)

  7、付款方式:建設方將工程款撥付到甲方賬戶後,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給乙方:

  7.1、第一次:基礎完成之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層澆築樓板砼澆築完成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體完成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30%支付。

  7.4、第四次:進入水電管道安裝,按合同工程總額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經過竣工驗收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餘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一年後退還。

  8、合同份數: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待工程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長安風情街123號店鋪裝修工程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內容:

  1.3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質量等級:合格

  1.5合同價款: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此價格為不含稅價格,按預算書專案,工程款項以最後實際面積核算為準,由乙方開立收據)

  1.6任一方不可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前改變合同價款,若合同價款如因設計改變或其它因素增減,由甲乙雙方協商後比照本合同12.2項辦理。

  2、合同檔案組成:合同正本、圖紙、預算書

  3、適用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4、圖紙:圖紙應由甲方審籤方可使用;

  5、甲方工作

  5.1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申請施工許可證,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批件。

  5.2清除施工場地內影響進場施工的障礙物。

  5.3承擔施工現場的水電費用。

  5.4違約處理:因甲方違反本條各款造成工期延誤時,責任由甲方承擔。

  6、乙方工作

  6.1成品的保護要求:對施工現場需要保留的設施及乙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乙方有責任予以保護;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2在乙方已完工的專案中,甲方已驗收的或使用的,如遭受損壞時,由責任方承擔。

  7、工期

  7.1延期開工:因甲方原因(如變更方案)而造成延期開工,可將竣工期限向後順延;如甲方堅持按原竣工期限完工時,甲方除了提供趕工條件外,還應承擔乙方的趕工費用(如工人的加班費和新增工人的工資等費用)。

  7.2暫停施工:因甲方原因(如資金不按期到位)而造成的停工,除總工期按竣工的天數向後順延外,甲方還應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若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停工,則由乙方自行負責趕工費用,竣工期仍保持不變。

  7.3因天災或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停工時,可經雙方協商並透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工程期限。

  8、工程款的支付

  8.1 工程款項最後結算(即8.2.3與8.2.4部分)支付,以實際面積核算為準。

  8.2部分先以先期預算表填寫,工程完工後再進行後期更改.

  8.2工程款分五期支付:

  8.2.1 在合同簽定時,甲方應付工程款項總額的5%(即人民幣 元)作為施工手續費用備用款項。

  8.2.1乙方進場當天內,甲方應支付工程總額的25%(即人民幣 元)作為首期工程備料款。

  8.2.2.基礎工程快要完工時甲方再付給工程總額的50%,(即人民幣 元)。作為木材等大件工程材料備料款。

  8.2.3完工驗收後甲方再付給工程總額的15%,(即人民幣 元)。

  8.2.4剩餘尾款5%(即人民幣 元)甲方於驗收日起算六個月後付予乙方,此期間視同保留款,以保證裝修質量。

  9、設計變更

  9.1甲方變更原設計方案時,需在該專案施工前2天通知乙方,並在該變更圖紙備忘錄上簽字。

  9.2甲方要求增加或減少專案時,應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款,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交增加或減少部分的圖紙和報價,甲方認可後應在圖紙上簽字。

  9.3凡甲方未在變更備忘錄和增補圖紙上簽字的變更及增補工程,乙方可拒絕施工,並按原圖紙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9.4因上述的原因影響工期時,雙方經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工程期限。

  10、質量與驗收

  10.1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驗收報告後,應在2天內作出答覆。如逾期不答覆,乙方即視為同意驗收合格。

  10.2未經交付驗收而甲方擅自使用的,視作驗收合格使用,乙方概不負責。

  10.3驗收標準以雙方認可並附於本合同附件之施工圖紙、預算書、效果圖等為準。(效果圖為參考效果,驗收時應排除電腦繪圖之感觀)

  11、違約責任

  11.1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違反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2甲方不按時付款時,乙方有權停工。甲方在接到乙方停工書面通知,2天內仍未付款時,乙方可以撤回工程隊,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12、其它條款

  12.1乙方要完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

  12.2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增訂補充條款,若補充條款與原合同中有關條款相牴觸時,則以補充條款為準。

  12.3本合同自雙方完工驗收合格,雙方結清各種款項時失效。

  12.5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5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 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專案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專案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稽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裝置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專案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專案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稽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裝置,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專案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由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專案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建築測量承包簡單的合同6

  建設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乙方在認可並執行合同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下列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範圍:

  三、質量:按甲乙雙方同意的圖紙的各項事項施工,乙方應按甲方雙方協商同意的要求按質量完成。

  四、工期:天。

  五、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 元/噸,共計 噸,共計 元。

  2、付款方式:完工後一次性付清。

  六、甲乙雙方責任及義務:

  1、若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乙方所造成的誤工及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在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施工中的水、電、路三通,水電必須到施工現場。

  3、在施工期間,工地所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

  4、乙方若沒按設計要求施工和出現質量問題所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在施工期間個別天氣和個別情況,工期可以順延,因乙方原因,不按合同交工,甲方有權罰乙方工程總造價的2%罰款。

  七、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壽光市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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