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精選20篇)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精選2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精選20篇),歡迎大家分享。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和政府機關的值班工作,確保資訊暢通,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鰲江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鎮委、鎮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本鎮及其所屬部門的值班工作。

  第三條 (基本原則)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報、運轉高效、反應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則。

  第四條 (值班工作職責)

  值班工作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日常值班和緊急事務的處理;

  (二)建立值班資訊網路,確保聯絡暢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項制度和規範,推進值班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

  (四)負責對所屬辦事處、部門和本級政府部門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導、檢查,組織值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五)及時報告和協助領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章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條 (值班組織形式)

  鎮政府設立總值班室,辦事處、所屬部門設立值班室,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

  (一)鎮政府總值班室實行雙人專職晝夜值班;

  (二)政府機關、辦事處、所屬部門值班人員原則上由辦事處、所屬部門人員輪流擔任。

  第六條 (值班安排)

  鎮政府總值班室值班工作由鎮黨政辦負責安排,編制好值班工作一覽表,經黨政辦分管領導稽核後組織實施。

  第七條 (節假日值班)

  國家法定節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值班:

  (一)值班時間按照縣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通知執行;

  (二)鎮黨政辦提前一週編制鎮政府機關節假日值班輪流表,並報上級政府總值班室;辦事處、部門要提前一週向鎮政府值班室報送節假日值班安排表;

  (三)節假日期間,加強值班力量,各級領導要輪流到崗帶班;

  (四)各值班室要及時向上級政府總值班室報送節假日值班綜合情況。

  第八條 (值班記錄)

  嚴格執行值班記錄制度,製作規範的值班記錄簿。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將發生的事項和處理情況在值班記錄簿上作詳細記載,記錄應字跡清楚、要素齊全、詳略得當。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應按時間順序詳細記錄處置過程。值班記錄簿須編號歸檔。

  第九條 (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續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員須提前到崗,交接事項應有書面記錄,並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條 (保密工作)

  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涉密資訊。使用電話、傳真和計算機網路傳遞有關資訊,要區分明件和密件,密來密復,嚴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條 (裝置管理)

  值班人員應熟練使用並妥善維護值班室的各種裝置,確保裝置完好,保證資訊傳遞暢通。

  第十二條 (檢查指導)

  要定期組織值班工作檢查。上級值班部門負責對下級值班部門的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檢查情況應及時通報,並提出改進意見。

  第三章資訊報告制度

  第十三條 (報告內容)

  凡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領導、鎮委和鎮政府主要領導及上級值班室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起因、事件性質、物資損失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已採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進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幫助解決的問題。

  第十四條(報告要求)

  資訊報告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公共事件,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第十五條(報告形式)

  鎮政府總值班室和辦事處、各部門值班室要及時彙總上報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資訊和情況。資訊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報告,也可透過傳真或計算機網路傳遞,特別緊急的事項可先電話報告,但必須迅速補報書面材料。

  第十六條(報告時限)

  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鎮政府總值班室和辦事處、部門值班室1小時內以口頭形式、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級別較低,但隨著事件的發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也要及時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特別重大情況應立即報告。

  前項所稱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分級標準,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跟蹤反饋)

  突發公共事件處理過程中,值班人員應主動與辦事處、各部門值班室和事發單位保持聯絡,及時傳達領導和上級部門的處理意見,催辦落實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及時跟蹤事態進展,隨時續報反饋相關資訊。

  第十八條(綜合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完畢,辦事處、部門應向本級政府、下級政府應向上級政府報告綜合情況,包括事件簡況、事故損失、處置經過、對事故責任重者處理情況及教訓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條(隊伍建設)

  加強值班隊伍建設,要選派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熟悉,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的同志擔任值班工作。各級領導要關心值班人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不斷改善值班人員的工作條件。

  第二十條(業務培訓)

  要加強對值班人員上崗前和常規性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值班人員的專業技能。

  第二十一條(基礎建設)

  值班室須配備傳真機、有線無線電話等通訊裝置。同時,要加強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二十二條(軟體建設)

  值班室應配備本單位及所屬單位人員通訊錄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各類預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推廣使用先進的值班管理軟體,確保值班工作反應靈敏、應對迅速、處置及時。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三條(明確責任)

  黨政辦公室是值班工作的責任主體,分管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值班室主要負責人和當班值班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第二十四條(表彰獎勵)

  對值班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責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對有關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一)未設立值班室或未賦予內設機構值班工作職能,未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二)值班人員脫崗、漏崗的;

  (三)遲報、漏報、瞞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資訊的;

  (四)上報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資訊與事實嚴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告、處置過程中,相互推諉,對領導和上級機關的指示、批示落實不力的。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2

  為保證本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本機關的辦公秩序,搞好辦公大樓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院機關大樓設一、四樓值班室和一樓安檢門法警值班室,一樓由門衛負責24小時值班,四樓由負有值班任務的幹警由辦公室安排輪流值班,每人值班時間為1天,週而復始,值班幹警按順序輪流。一樓安檢門值班法警由法警隊安排人員值班。

  二、四樓值班人員應於上午上班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時要做好重要情況交接登記。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按值班表安排順序值班時,應提前報經值周領導同意後,與本院幹警調班。

  三、值班幹警職責:

  1、負責全院安全保衛工作,中午和晚上在一樓值班室值班的幹警,注意按照警報器佈防、撤防操作規程,做好室內警報器的.佈防和撤防事項。

  2、負責上情下達,值班電話24小時接聽,並做好記錄、傳達;上班時間值班電話由四樓值班人員負責接聽,下班時間由一樓值班人員負責接聽。

  3、負責維護辦公秩序,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辦公區,發現當事人等影響辦公秩序,應及時制止,勸阻不聽時,立即報告值周領導。

  4、四樓值班員負責做好對外來人員進入五層以上樓層的勸導、解釋、控制工作。

  5、四樓值班員負責上下班按鈴、辦公樓公共場所門窗及電燈關閉等有關事宜。

  6、四樓值班人員在上班期間為總值班員,一樓值班人員在下班期間為總值班員,負責督促門衛遵守值班制度,如發現門衛擅自離崗,責任在於值班幹警。四樓值班人員應住在本院宿舍(星期二應住在本院辦公樓),一樓值班人員及門衛應住在辦公樓內。

  四、值周領導職責:

  1、負責維護全院辦公秩序,根據值班人員的報告,視情況及時採取強制措施,制止影響辦公秩序行為;

  2、負責對全院幹警遵守規章制度情況抽查,其中每週對出勤、庭審規範、夜間值班情況抽查應不少於3次;

  3、負責處理值班人員報告的事宜;

  4、負責每週周評(星期五上午將值周情況向院長彙報)。

  五、值周領導發現當事人等嚴重影響辦公秩序,擾亂法庭秩序,應當採取強制措施制止的,可以直接依法決定,全院幹警應當積極服從值周領導的決定。

  六、值周領導週一、二、四晚上應住本院宿舍,負責處理具體事務。

  七、一樓值班幹警除節假日外,中、晚二餐提前十五分鐘在本院食堂就餐。下班時應保證在崗。

  八、機關及法庭的值班幹警應在晚上10點前把當天值班情況向值周領導報告(包括節、假日);未報告的,扣50元;如擅離崗位的',還要給予批評教育。

  九、值班人員對影響辦公秩序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值周領導在接到報告後沒有盡到職責,致使辦公秩序受到影響的,值周領導與值班人員應視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十、法庭人員週一、二、四必須住庭;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應報值周領導同意;抽查未在崗的,扣發50元。其他時間值班,由法庭自行安排,每月1日上報辦公室備案。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屬於院黨組。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3

  1、機關幹部按要求輪流進行值班值宿。

  2、機關幹部值班值宿統一由辦公室進行安排。

  3、值班值宿人員要按時做好交接班,對機關所屬樓層負全面責任,同時對基層單位值班情況進行排程。

  4、值班值宿人員不得漏崗、脫崗,如有特殊情況,可與他人進行調換,但必須與辦公室打招呼,否則按漏崗處理。

  5、值班值宿人員必須按時到崗,辦公室定期抽查,發現一次不在崗警告,兩次不在崗向主要領導彙報,並給予相應處理,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個人負責。

  6、值班值宿人員在值班過程中,發生應急事件,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情況,並通知相關部門和領導。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4

  一、負責做好電話接聽、記錄、處理以及接待等相關問題辦理工作。

  二、嚴格交接班制度。值班、值宿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準中途離崗。

  三、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做到及時、準確無誤。

  四、凡是需要處理的事項要立即處理,遇有緊急突發事件及時報告主要領導,由領導或按領導意見處理。重大事項要向區政府應急辦報告,電話—84222155。

  五、不準外人或親屬代替值班。

  六、嚴禁值班人員從事各種賭博活動,嚴禁喝酒上崗值班。

  七、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工作人員,第一次警告、批評;第二次要取消評優資格。造成後果責任的要負主要責任。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5

  一、值班安排

  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應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機關值班。具體值班安排由綜合科負責,每月1號前公佈機關值班具體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綜合科承擔,不再安排機關其他人員;週六、週日和節假日值班由綜合科統一安排值班表。

  節假日白班值班時間: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時間: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體值班要求見《行政服務中心機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值班期間接聽電話,處理有關事務,做到上傳下達。

  2、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同時監督檢查保安、保潔到崗工作情況。

  3、負責機房的裝置安全及有關工作業務。

  4、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實行每月一公佈,值班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因脫崗,缺崗,工作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責任事故的,視情節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並追究相應責任。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6

  一、加強機關門衛管理,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當班人員(含節假日干部值班)必須認真負責,思想集中,嚴肅門衛紀律,按制度辦事。不得隨意脫崗,否則發生事故應追究當班人的直接責任,不得在值班室內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娛樂活動。

  二、及時做好電話傳達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機關院內,遇有重大情況或發生突發性事件須立即向領導及保衛部門彙報。

  三、外來人員進出機關須主動出示證件,門衛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如有攜帶大件物品,當班人員有權進行查問。加強做好辦公樓院、生活區周圍的安全保衛巡邏工作。當班人員在夜間要開啟防盜報警器,發現可疑情況及時盤查、記錄,及時向領導及保衛部門報告。

  四、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外單位車輛進入過夜停放,非機動車輛進出一律主動下車推行。

  五、及時做好郵局報刊、信件收、分、登記手續。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圍的衛生工作,保持工作場所整潔、衛生、有序。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7

  (1)值班人員應比正常上班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自己的崗位,並做好籤到手續,具體值班時間為:

  ①週一至週五:下午正常下班時間再延長4小時;

  ②雙休日:白天值班同正常上班時間,晚上值班為下午正常下班時間再延長4小時;

  ③如遇特殊情況,值班人員應服從上級安排,延長值班時間。

  (2)值班人員上崗後應及時查閱上一班的值班記錄,做到心中有數,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電話時,屬自己專業工作範圍的,應及時前去維修,不屬自己專業工作範圍的,應分清輕重緩急後及時通知相關專業組長組織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領導組織處理;出現應急故障險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4)每個技術人員實行輪流值班(詳見值班表),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調班時,必須提前一天報告科長,經同意後方可與其他值班人員對調。

  (5)每個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離崗,如有違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理:

  ①無故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

  ②無故擅自離崗或缺崗一次扣40元。

  (6)值班人員值班時,因情況特殊,確需離開自己崗位時,應立即向中心分管主任報告,並確認代班人員到崗後方可離開。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8

  第一條 堅持政府機關值班制度,保護政府機關安全,切實服務群眾的原則。

  第二條 星期日、節假日和夜間安排按值班表正常值班。

  第三條 值班負責人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履行工作職責,處理好職權範圍內的事情。如遇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要及時向主要領導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 對誤班誤事人員要進行責任追究,誤班一次應視為曠工一天,累計誤班達3次以上,當年考核等次應定為不稱職。

  第五條 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到的電話通知或領導指示,要準確在《來電登記簿》上詳細記錄,並按要求及時進行傳達落實。遇有緊急情況,要先向帶班領導彙報,由帶班領導組織處理。

  第六條 所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如因故不能到崗或離崗,必須自找替班人員,並向帶班領導報告。凡擅離職守者,最少罰款100元,當日帶班領導負領導責任,同時受罰50%。

  第七條 對誤事人員情節輕微的比照誤班處理;情節嚴重、造成較大影響或損失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9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雙休日,段值班室由段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值班,夜間由機關全體幹部擔任值班。

  2、值班時間分白班: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晚班19:30至第二天8:00。節日期間: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晚班18:00至第二天8:00,節日期間24小時幹部值班不離人。

  3、保衛部門必須在節假日5天前安排好乾部值班,上報總公司及公安部門,雙休日及夜班由段辦編排幹部值班,各室按編排秩序安排好本室值班,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由所在室予以安排。

  4、由段辦對幹部值班進行考核,值班遲到、早退的,扣獎金20元,無故未值班的扣當月生產獎,屬股室負責的,扣股室主任當月生產獎。

  5、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提高警惕,履行職責,堅守崗位,不得離崗,並經常用電話檢查各車間安全和值班情況,做好記錄,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向段領導彙報,按照段領導要求,妥善處理。

  6、值班室鑰匙由段門衛負責保管,值班人員值班時到門衛領取,下班後將鑰匙存放到門衛。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0

  為了加強機關值班工作的管理,推進機關工作的開展和能夠及時處理應急突發事件,特制定值班制度。

  一、機關值班實行全體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值班分夜班組和白班組。夜班組負責夜晚值班,白班組負責星期天、節假日的白天值班。帶班領導按正常順序對應帶班,每次帶班一週。國慶節、春節長假及緊急情況值班另行安排。

  二、各值班組輪迴時按排列順序尾首連線。如遇特殊情況需調整值班人員時,可在本組內調整並報帶班領導批准,同時與相關人員做好溝通銜接,不能出現空崗。

  三、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確保區機關安全及資訊上傳下達暢通。遇到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彙報,積極協助處理,並做好值班記錄;要做好上下班鑰匙交接,做好交-班記錄。值班期間,遇有特別重大或緊急情況可直接報告主要領導。

  四、值班期間不準飲酒,嚴禁脫崗。領導及辦公室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處理違紀行為。

  五、值班時間及地點:白天值班按正常上班作息時間上崗,夜晚值班下午6點至晚10點,其餘時間由專職值班人員值班,地點在值班室。

  六、值班電話:xxx

  七、機關值班由辦公室、治安辦共同負責。區屬各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執行。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1

  為了加強對機關值班工作的管理,確保機關的安全和正常公務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機關值班工作實行領導帶班,機關幹部值班制度。全員分組輪流值班,每個值班組由辦所中心負責人任組長,機關幹部任成員。由黨政辦具體負責編制機關人員輪流值班表,並做好值班協調。鎮紀委負責值班情況的督促檢查。

  第二條 值班時間:白天(含正常上班時間)每天9:00時至17:30時(冬天:9:00時至17:00時),夜間17:30時(冬天17:00時)至第二天上午9:00時。

  第三條 值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並保證資訊暢通,接聽電話,每班必須有12名領導幹部值班,26名正式職工及有關人員值班。並履行好以下職責:

  a、作好值班記錄;

  b、接待上下來人來訪;

  c、回覆辦理縣鎮交辦的事項;

  d、處理事務、群眾投訴、緊急政務、各類突發事件。

  第四條 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不服從安排或在值班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擅自離崗或因值班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a、值班期間,無人值班或脫崗致使資訊不暢通,造成工作失誤的;

  b、重大突發事件出現漏、遲、瞞報的;

  c、值班期間,、縣府和鎮黨委、政府交辦件沒辦理回覆或不認真辦理造成退回重辦的`。

  第五條 值班人員遇事應立即處理,如無法當即處理,應通知有關負責人員,涉及人接通知應立即到崗到位共同解決,重大事件向黨政主要領導報告。

  第六條 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室的整潔,自覺遵守其它有關規定,安全使用相關裝置,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2

  1、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在值班時間內按照要求本人在值班簿上簽名。值班時間為下午5:30至次日早8:30,如遇節假日,值班時間為早8:30至次日早8:30。因公外出,不在滕州境內或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帶班領導方可與其他帶班領導調換值班日並告知黨政辦。經帶班領導同意後,值班人員方可與其他值班人員調換值班日。

  2、值班人員具體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並認真做好來電、來函的接收和處理。

  3、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時轉告有關人員,接收的檔案要妥善保管,及時轉發。對聯絡公務、來客、來訪人員要熱情接待,主動詢問來者意圖,視情況妥善處理,對無理取鬧者要及時制止,採取防範措施。

  4、當班的情況要及時處理,遇到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要立即向領導彙報。未處理完的事情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3

  1、機關工作人員分組輪流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人員順延,不另作安排,值班費按《勞動法》規定發放。

  2、值班由值班組長負責點到,因病請假、因事不能到鎮機關值班的,必須個人調換值班,班子成員只能跟班子成員調換,但要報請值班組長同意,未安排住宿的附近人員,晚上值班至22時(冬季21時)。區內開會出差的應到崗值班。

  3、值班職責:

  ①接待群眾來訪來電;

  ②處置突發性事件;

  ③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確保資訊聯絡暢通;

  ④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⑤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4、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通訊暢通,值班人員必須住宿在鎮機關,不得無故缺席,無故缺席的,對因翫忽職守造成後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5、值班人員的晚餐及休息日的中餐由食堂統一安排,按每人每餐20元的標準,食堂直接跟黨政辦結算。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4

  1、縣教育局機關值班共分為七個值日組,實行行輪流值班制度。

  2、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值班時間:每組值班人員從週一上午8:30到下週週一上午8:30。

  3、電話要24小時暢通,保證上傳下達。

  4、遇有上級交辦的事情,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交主管局長處理。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局長。

  5、實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交接班人員要相互通報情況。

  6、出現值班人員缺崗空崗情況,罰款30元。

  7、出現治安案件的,追究帶班人員和有關責任人政治經濟責任。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5

  一、服從單位領導的安排,按時交接班,做到不脫崗、不醉崗、不睡崗,管好轄區的社會治安。

  二、值夜班期間要對辦公樓內外的防火、防盜情況執行一次巡查,認真做好夜間來人登記。

  三、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堅決同一切不法分子作鬥爭,發覺情況及時報案,並通知帶班領導。

  四、準時上下班,嚴格履行班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並要有人替班。

  五、執勤人員不準在值班室內喝酒、打牌、睡覺、大聲喧譁,如違反此規定將處以50元罰款。

  六、無論白天、晚上執勤人員都應有高度的責任心,按時巡邏檢驗防止各類事件發生。

  七、由於值班期間職責不到位,造成單位財產耗損的,值班責任人員要承擔50%的責任和經濟賠償。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6

  一、根據縣政府要求,局機關在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實行值班制,值班時間是正常工作時間,遇重大中心工作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在值班期間實行領導帶班制。如因有事不能值班者,經帶班領導同意,告知辦公室做另行安排。

  三、值班人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切實履行職責,處理好各項公務。落實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做好值班電話接聽記錄和上下班交接工作。

  四、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做好機關的安全保衛檢查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遇到重大事情要及時向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彙報。

  五、值班人員要自覺保持值班室和機關的環境衛生。愛護和保管好一切公共財物。對不負責任、擅自離崗造成損失影響的視其情節給予公開批評或處理。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7

  一、街道機關值班人員由黨政辦具體負責安排,並報主要領導審批後上牆公佈。機關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按照上午8:30晚上6:00交接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值班,因生病、臨時外出、學習、開會、休(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由本人報請帶班領導批准,由各科室自行負責調劑。

  三、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值班電話接聽和記錄,及時上傳下達和值班資訊報送工作;做好機關內的安全保衛和檢查工作;落實好街道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值班人員要積極主動參與發生在轄區內涉及和影響轄區單位正常辦公、生產以及居民群眾安全等事件的處理。遇一般事件,值班人員向帶班領導彙報,按帶班領導的指示處理;遇緊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員可直接報街道分管領導,按分管領導的指示令迅速處理;遇重大事件,情況緊急的,直接報街道主要領導處理。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報區政府總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關單位等部門。

  五、保持值班室電話暢通,嚴禁在值班期間內打私人電話長聊,嚴禁擅自將值班室電話轉接至其它通訊工具,以免影響對外辦公的聯絡通訊。

  六、值班人員要保持值班室衛生、整潔,自覺維護好值班室的衛生秩序。

  七、值班實行補休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按1天/班核計,節假日按2天/班核計算。補休需經分管領導審批,並在一週內補休完畢,逾期不予補休。

  八、值班人員被上級機關督查發現問題一次,從年終獎中扣除1000元/次,被街道紀工委督查發現一次未履行職責,從年終獎中扣除500元/次,如因出現延誤工作或發生丟失、盜竊現象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追究值班人員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8

  值班制度是實行機關幹部崗位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進一步明確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方便群眾辦事,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提高為民辦事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值班時間:

  凡節假日或、市政府安排需要進行政務值班的時間 值班任務:

  1、接待群眾來訪,辦理有關手續,解決群眾在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受理群眾對各級組織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答覆解釋群眾提出的問題。

  2、負責處理突發性緊急事件,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接待上級檢查考核,上傳下達各種資訊。

  4、更新辦事處黨務政務公開欄內容。

  5、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記錄處理過程和結果。

  6、維護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及財產安全。

  值班要求:

  1、機關幹部實行輪流值班制,按時上下班,不得缺崗漏崗。值班人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假或委託其他幹部接班。

  2、公開值班電話,值班人員不在辦公室時,要保證通訊暢通,接到群眾或、市政府的通知應迅速到場。

  3、值班人員不得有失職瀆職、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

  4、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換班記錄,接受群眾監督。值班記錄將是機關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19

  為加強機關紀律作風建設,保證機關工作的有效開展,根據《xx市加強機關紀律作風建設檢查考核辦法》和組織部關於《鄉鎮、農村街道執行值班值宿制度考核細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幹部及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工作時間以外幹部值班值宿制度。

  二、每天(含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值宿人員為4人,南、北樓各2人,並且由一名黨委成員帶班,食宿在鎮政府機關內。

  三、值班值宿人員必須開通手機,堅守崗位,不得脫崗。

  四、在值班值宿期間要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傳達內容準確、具體。如遇突發事件,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彙報,並加以有效解決。

  五、如遇抗險、救災、社會穩定突發事件,領導班子成員和機關幹部必須堅守崗位。

  六、家住外鄉的領導幹部及其機關工作人員,每月住宿在鎮內平均不得少於十天。

  七、值班值宿人員在值班期間確有事情,不能按時值班的,須自行調整,不得缺員,並向機關支部書記說明原因。

  八、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不得空崗。

  九、凡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戒勉談話;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離崗培訓;停職檢查或調離工作崗位;免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十、本制度規定由機關支部負責解釋。

  機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20

  為了加強對機關值班工作的管理,確保機關的安全和正常公務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組織領導。

  1、鎮機關值班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分管,由鎮黨政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值班人員的編組,編制值班人員輪流表,並對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全員分組輪流值班,每個值班組設一名組長,值班組組長由一名黨政領導或大辦公室、中心主任擔任。

  二、值班組值班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點至晚上21:00點和星期

  六、星期天包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早上8:00點至晚上21:00點必須在辦公室值班。

  其餘時間由位同志輪流負責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時間12:00--15:00,有情況發生立即通知值班組負責及時處理。

  重大節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動的值班由鎮政府研究後臨時安排。

  三、值班組人員的主要任務。

  1、處理公務來電,答覆公務電話的查詢。

  2、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3、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

  4、向主管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關事項。

  5、做好機關的安全防護,作好值班記錄。

  四、對值班工作的具體要求。

  1、記錄處理各類公務來電,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中記錄清楚如下內容:來電話人的單位、姓名、聯絡電話、電話內容,並將電話內容及時報送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組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後,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餘人員應在值班黨政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並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呈報鎮黨政主要領導,然後通知相關人員。

  3、對區委區府及各部局的會議通知和電話通知,要記錄清楚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會議要求;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設法立即通知參會人員參加會議,一般通知則交由黨政辦公室辦理。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來鎮檢查工作,值班組應負責接待;如遇群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作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5、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寄發給黨政主要領導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組要設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傳送任務。

  五、值班人員的職責和紀律。

  1、值班組人員必須按時到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員到崗情況由值班組專人記入《值班記錄》內,以確保機關任何時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有事須按規定向組長請假。

  2、值班人員不準在值班期間和值班室裡打牌、賭博、酗酒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3、值班人員不按時到位或工作失職造成機關被盜或財產被破壞的,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和財產損失的情況,追究值班人員的相關責任,並處以適當的經濟賠償。

  4、值班人員不準在值班室裡亂翻亂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和整潔。

  5、值班無故缺席者,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值班遲到或早退者給予30元處罰。如無人值班,視為該值班組全體人員缺席,每人各處罰50元,並在次日公佈。一年內有三次無故缺席值班或遲到早退六次,扣發年終獎金的10%。

  六、其他:

  1、鎮機關的駕駛員必須參與值班,駕駛員每個月一輪換,值班駕駛員如有事,須向黨政辦公室請假。

  2、值班室鑰匙按值班時間在黨政辦領取,值班結束後歸還原處。

  3、黨政領導和黨政辦公室人員將隨時進行檢查,如發現違反規定者將嚴格處理,給予經濟處罰的由黨政辦出具手續,交財政辦在下月工資中扣出;給予行政處分的由黨委、政府行文進行處分,並報區組織部、區紀委、區人事局,違法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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