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學生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寄宿學生管理制度(精選12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1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學校學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學校成立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組,由校長室、政教處、後勤處、夜校部和班主任組成,並由政教處具體負責。學生住校,原則上學生自願,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班主任上報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開學時應按規定一次交清住宿費方可住宿。

  為了加強宿舍的管理,給寄宿生提供一個良好學習和生活的環境,發揮我校住宿學生的主人翁意識,構建和諧校園,營造本校教育更加溫暖、更加健康的發展環境,特修定本制度。

  一、住宿守則

  1、服從生活老師安排。在學校安排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同時,尊重、服從宿舍管理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

  2、在生活上,要學會自理,同學間要學會關心。發現同學有病及時報告生活輔導老師,由老師根據情況送醫就病。

  3、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起床前、熄燈後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走廊內玩耍等。

  4、發揚互助互愛精神,不打架罵人,不貪圖他人錢物;在寢室不大聲喧譁,不打鬧,不打擾他人休息和學習。積極開創文明宿舍的競賽活動。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須由家長書面請假並辦好請假手續。

  6、每寢室選寢室長一人,負責管理室內用具,安排並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內外衛生,督促同學按時作息。

  7、生活輔導老師每月召開一次室長會議,再有室長召開一次舍務會議,主要議題是如何爭創文明寢室。

  8、按時參加早鍛鍊。

  二、愛護公物守則

  1、愛護室內、外的公共財物,保持內外設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當損壞門窗等公物,照價賠償。故意損壞按原價的5至10倍賠償,並作書面檢查。

  3、節約用水用電。

  4、室內外的牆面不得破壞、塗畫。

  三、晚自修守則

  1、住校生一律參加週一至週四的晚自修,並按指定位置就座學習,不擅自調換座位。每天由輔導教師檢查點名。

  2、認真學習,不浪費時間。

  3、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自修,應事先向班主任請假並經班主任同意簽字,交輔導教師,無故不參加作曠課處理。

  4、晚自習時間未經允許中途不得擅自進寢室,不準會客,請同學將學校規定告知親友。

  5、晚自習結束後及時關好教室門窗和燈。立即回寢室,不得在外逗留。

  四、衛生、安全守則

  1、注意個人衛生,按時洗漱,勤換衣服。男生不得留長髮,女生不得塗指甲油。

  2、室內一切器物安放整齊,被褥每天摺疊(要求整齊統一)床單拉平,各種生活用品放置有序或放到各自櫃子裡,不得亂丟亂掛,鞋子放入鞋櫃內,並擺放整齊。

  3、為了保證宿舍的衛生,不得在宿舍吃零食、泡麵等。早、中、晚一律在餐廳用餐。

  4、嚴格遵守衛生值日製度,經常開窗,保持空氣流通,垃圾入袋,及時送入垃圾箱,保持衛生間整潔,抽水馬桶暢通,無臭味。

  5、注意防火,不得攜帶易燃或危險品進入宿舍,不擅自裝卸電器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等小電器。

  6、注意防盜,及時鎖門、關窗。不要帶貴重物品來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7、室內檯面與地面保持整潔。

  以上守則,要求全體住宿生嚴格遵守。住校期間,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如有偷盜行為、多次外出不歸、經常不參加晚自習、個人衛生差、不服從宿舍管理等。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警告、記過處分和取消住宿資格。

  外籍學生住校,亦按上述制度執行,並遵守學校制定的其他相關規定。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積極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禦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絡,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保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3

  為加強寄宿生安全管理,確保寄宿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的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管理秩序,特定此制度。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間的安全

  1、寄宿生每週星期一早上按時返校,週五放學後由學校組織放學,平安回家。

  2、學校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不準騎、搭乘腳踏車、摩托車,積極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長配合和支援。

  3、寄宿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遊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損壞、殘踏、攀摘群眾莊稼、樹木、果實、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內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安全。

  2、一週之內確需離校回家,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填寫請假條交班主任簽字同意後將准假條交當晚自習輔導老師方可離校。

  3、寄宿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門,有特殊情況也須向老師請假許可後方能出校,並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須在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黴變、劣質、過期變質及“三無”等食物。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譁。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5、學會關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就醫,並報告學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師。

  6、在參加各種鍛鍊活動中,要注意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三、寄宿生宿舍區安全

  1、學生就寢由當天上晚自習任課老師、班主任、當天值班教師、領導共同管理,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巡視學生就寢情況,瞭解住校生生活困難,處理偶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住校生數。

  2、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後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隨意進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拿亂翻別人的東西。

  3、有家長或親屬來訪,必須到門衛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師處登記,拒絕陌生人進入宿舍區。

  4、嚴禁攜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進入寢室。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遊戲。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燒開水煮飯,嚴防火災及開水燙傷事故發生,不準觸控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意外發生要及時向學校及老師報告。

  8、各班選好寢室室長,並認真履行職責。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鋪位,未經班主任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共財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管理責任,形成學校、家長、房東“三位一體”的齊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確保校外寄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週有專人不定時對校外寄宿生進行了解、督查、巡邏、安全排查等管理。

  2、家長在為其子女選擇住處時必須慎重考慮安全等重要因素。

  3、家長必須保證其子女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避免其有不良行為發生。

  4、家長要勤去孩子住處,與房主交流,隨時瞭解、教育、管理其子女,每月不少於一次。

  5、房東必須保障學生的安全及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別是對學生居住環境的室內通風、外來閒雜人員、夜不歸寢、使用電器或煤爐等要隨時進行檢視、瞭解,如存在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排除。督促學生晚上按時回宿舍,按時作息,認真清查人數。

  6、房東應隨時向學校或學生家長反映、彙報學生在住處的的表現,不包庇、不隱瞞,一切為了孩子。

  7、學生必須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嚴格要求自己,上課期間不在宿舍逗留、睡覺,晚上不串宿舍、不允許他人留宿、不聚會、不過生日、不飲酒、不吸菸、不玩牌、不看電視、不進網咖等娛樂場所。

  8、學生必須服從房東的說教、監督和管理,尊重房東,與人和睦相處,不打架鬥毆,愛護房東一切設施。

  9、房東要主動配合學校,如實反映學生在住處的表現,以便學校的管理。

  10、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職等主觀因素導致的不良後果及安全事故,由相關責任人負責。

  11、家長與房東必須認真、如實地與學校簽訂校外住宿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12、校外寄宿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5

  一、凡住校學生須經學校批准,手續完備,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後必須嚴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約,服從值周老師及寢室長的管理。

  三、寄宿生實行集體食宿制,全體住宿同學必須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一致,努力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四、學校設立文明宿舍評比制度,每週對各宿舍的學習、生活、衛生、紀律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對優勝集體將頒發流動紅旗。

  五、寄宿生必須嚴守作息時間,早鍛鍊、上課及自修時間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習應上足、上好,保持安靜,午休及晚上熄燈後不得在宿舍講話或弄出聲音,影響他人休息。早晨按時起床,參加早鍛鍊,不遲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除學校規定的假期外,均應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將假條交生管老師備案。晚自習時間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須徵得值班人員同意履行有關手續,無故不參加晚自習者以曠課論處。

  七、寄宿生必須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儲存,貴重物品、現金鎖入櫃、箱。宿舍鑰匙要細心保管,離開宿舍要關鎖門窗,睡覺時應關緊、關好大門。

  八、寄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隨意挪動床位,物品排放應有序,宿舍內不得留其他同學或來客住宿,攜帶物品出校須有生管老師簽發的出門證。

  九、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門上亂塗亂畫,不準在室內亂貼紙張,亂拉繩帶,損壞公物者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公物者,要加倍賠償。

  十、注意節約水、電。宿舍內不得亂拉電線,亂接電燈及電器裝置,水龍頭用好後要關好。

  十一、搞好公共衛生,宿舍內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衛生值日,整理內務。認真做好週末宿舍衛生大掃除工作,不得亂倒垃圾、汙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內亂扔雜物,不在宿舍內吃零食。

  十二、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髮,個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內懸掛衣物,不能將書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淨、齊、美。

  十三、按時用餐,服從就餐管理,協助食堂搞好衛生,做到不浪費糧食,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區,禁止亂倒剩飯剩菜。

  十四、嚴禁在宿舍區內進行體育活動,宿舍區嚴禁帶入打火機、火柴、電瓶燈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內禁止點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衛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購買無證攤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應堅決服從生管教師和室長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師和室長的檢查,不得頂撞、辱罵生管教師和室長。

  十七、以上條例,全體寄宿生必須遵照執行,凡違反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或取消住宿資格。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6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特制訂寄宿學生管理辦法。由學構總務處牽頭,政教處、保衛處(科)、團委、學生會負責全校學生宿舍的指導管理,宿舍管理員直接負責學生宿舍管理,並定期檢查評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並要機智的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裡。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照關鎖門窗,管好鑰匙不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嚴禁吸菸,嚴禁瓜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並嚴加處理。

  (二)宿舍環境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制度。

  ①無塵,房門不準亂張貼,不準掛東西,窗簾掛放應美觀大方。

  ②地面無垃圾,室內室外的天花板、牆、燈管無塵、無蜘蛛網,牆壁光潔,不準亂張貼,不準掛衣物。

  ③被褥、枕頭收疊整齊,桌面乾淨整齊,角落保持清潔,無衛生死角。

  ④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亂塗東西;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⑤自習時間不得在宿舍內打牌、下棋、會客人及睡懶覺,休息時間不準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⑥不準擅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值班員同意方可進入,未經宿舍管理員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⑦節約用水用電,注意防火、防盜,外出關窗、鎖門,敢於同不良行為作鬥爭,一理髮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反映並及時處理。

  ⑧住宿同學就和睦相處,提倡互助,講究文明。

  2、值日製度及宿舍檢查、評比制度。

  ①每間宿舍選出舍長,對宿舍全面管理負責,宿舍必須有輪值制度,值日生負責門窗、地板、洗手間的衛生。

  ②在離開宿舍前做好關窗、關燈和鎖門工作。

  ③值日生協助舍長督促同學搞好內務,遵守宿舍紀律,對違反制度的同學應大膽批評指正。

  ④宿舍管理員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評比,學校總務處、政教處、團委、學生會組成宿舍評比小組,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抽查、評比。

  ⑤每學期按公佈欄成績累計總和排名次,評出校文明宿舍、優秀舍長和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7

  我校學生除本村外,有很大一部分來自外村,由於學校住宿條件有限,不能滿足學生住宿需求,導致部分學生在校外寄宿,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存在隱患。為加強校外寄宿生管理,確保校外寄宿生人身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學校的職責

  1、學校對校外寄宿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包括學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2、建立健全對校外寄宿生的巡查制度,做好檢查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建立健全校外寄宿生個人資訊。要準確掌握每一個校外寄宿生家長(或監護人)姓名、家庭詳細住址、聯絡電話和寄宿處的房東姓名、詳細地址、聯絡電話等情況。特別是班主任要全面掌握班級每一個住宿生的情況,如有寄宿生不到校或不按時到校的情況,要及時和家長或房東聯絡,查明原因。

  4、定期召開校外寄宿生家長(或監護人)會(每學期一次),互通情況,共同研究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措施、辦法。

  二、校外寄宿生的職責和義務

  校外寄宿生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服從學校、房東的管理,自覺維護寄宿處的安全與衛生管理制度,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儘量避免相應的危險。

  1、不在上學放學路上逗留,按時到校,按時返回寄宿處,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並說明原因。

  2、嚴格遵守寄宿處的作息時間,按時就餐,按時就寢。

  3、嚴禁在寄宿處生火,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4、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如建築工地、高壓線下、水池等。

  5、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將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小刀、鐵釘等帶入學校和寄宿處。

  6、不做危險性遊戲,如打彈弓、攀爬樹木、電杆等;不做不健康、不文明遊戲。

  7、 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培養良好的勞動習慣和獨立生活能力,逐步提高擺放物品、鋪床疊被、洗漱刷牙、洗衣刷鞋的技能。

  8、未經寄宿處管理人員同意,不準私自離開寄宿處;未經允許,不準留宿外人。

  三、家長(監護人)的職責和義務

  1、需要在學校外寄宿的學生,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與房東、學校、班主任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2、積極配合學校和房東加強對子女(或被監護人)的教育。

  3、按照與學校、房東以及有關部門簽訂的責任書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認真履行職責,共同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

  四、校外寄宿生房東的職責和義務

  1、出租房屋的房東,如果同意學生寄住,必須履行簽字手續,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房東必須為學生提供安全可靠的住房,不得提供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給學生居住。

  3、房東必須認真搞好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落實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注意防火防盜,並防止其他人員對學生造成傷害。

  4、房東要加強對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消除管理的“空白點”。嚴格寄宿生食宿紀律,加強對寄宿生生活的指導、巡視和督查,實行晨、午、晚三次督查,隨時注意學生狀況,及時提供生活服務,處理不良情況。

  5、房東要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隨時反映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情況,以便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能及時加強對子女(或被監護人)的教育管理。和家長(或監護人)明確接送責任,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6、寄宿生在寄宿處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房東必須立即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和學校,並作相應的應急處理。較大事故要立即上報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救援和處理。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8

  為了確保住宿生活的需要,創造一個整潔優美、良好的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培養良好的思想情操和道德修養,使住宿生身心得到更好的發展,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每個宿舍推選室長一個,負責管理本室公共設施,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完成值日任務。帶領本室同學執行宿舍規章制度,協助宿管教師和班主任彙報本室發生的重要問題,搞好團結,協調同學之間的關係。

  2、學生宿舍的房號和床位由宿管老師編定,編定後寄宿生不得隨意調整,以免混亂。

  3、寄宿生應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睡覺,按時起床,周內必須在校就寢,睡覺時不準講話,喧譁或做其他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妨礙他人休息經教育不改者,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 起床後整理好個人內務,被子統一疊成方塊,一律放在床的中間位置,枕頭放在被子上面,被子床單,枕巾無汙垢,擺放整齊、平整,床上床架一律不得放其他物品。

  5、 室內一切大小物品。設施擺放整齊。無灰塵,宿舍佈置文明、美觀、大方、高雅、有特色。

  6、認真完成值日生工作。注意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意扔果皮或廢紙,不隨意從樓上倒水,倒剩飯菜等其他雜物,保持走廊和宿舍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7、 愛護公物,嚴禁故意損壞公物。嚴禁亂接拉電線,安裝插頭。電爐、電熱器等,不得在宿舍吸菸、點蠟燭,違者給予紀律處分,對造成火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不準帶外人留宿,遠道家長來校探視,必須事先向宿管老師登記,由門衛審查批准。

  9、男生不準到女生宿舍,女生也不要到男生宿舍,有特殊情況須經過宿管老師同意,才能能進入宿舍,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10 、嚴禁在宿舍內鬥毆。賭博、盜竊、吸菸、酗酒,違者給予紀律處分。

  11 、寄宿生從星期一 至星期五下午放學,無故不得出校門,若需外出,要寫好請假條,班主任簽名,並經門衛同意後,方可出校門。否則以硬闖校門論處。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2 、寄宿生因故不在宿舍就寢,辦理好請假手續以外,要到宿管老師處登記,否則以夜不歸宿論處,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13 、自覺管好宿舍門窗,做好防盜工作。不帶貴重物品進校,確需帶來須寄存在宿管教師處,否則遺失不予負責。

  14 、不得私自或結伴遊泳或遊玩,違者一經發現取消寄宿資格,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5 、嚴禁攜帶或存放管制刀具及不健康讀物、影像等資料,違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9

  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寄宿生的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和同學們日常學習、生活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寄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在校寄宿學生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起床等,不得影響他人。

  2.在宿舍樓內,禁止追逐、打逗,不得進行任何不利於安全的活動。

  3.要安全用電,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學校禁止使用的電器裝置。離開宿舍、教室時,需關掉電源(電燈、電扇、等),確保安全。

  4.不得私自動用明火和使用明火工具及易燃器具。如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向值班教師報告並及時處理。

  5.不得使用、攜帶治安管理器具。如有違反,按治安處罰條例處理。

  6.愛護公共財產(包括生活區內各種設施)。如有故意損壞者,要追究其責任並加以賠償。

  7.管理好個人財務。貴重物品不要隨身攜帶,要妥善保管,以免丟失。

  8.注意飲食衛生。不得購買小商小販出售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9.禁止吸菸,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嚴防火災發生。

  10.學生不得帶陌生人進宿舍,沒有領導批准不準留宿舍外人員。

  11.學生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亂跑,須靠右邊循序上下樓梯,以防踐踏摔跤等事故發生。

  12.學生不準穿拖鞋上下樓梯,或穿拖鞋開啟水,以防滑倒或燙傷。

  13.同宿舍人員互相關愛,發現病者及時上報,不得延誤就診。

  14.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建立文明、關係融洽的集體。不做任何有礙團結的事情。如發生矛盾、爭執,不使其激化,須報請教師妥善解決。

  15.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並要機智的控制可疑人員。

  16.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裡。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學生行為習慣培養,形成良好的班風校風,現制定我校學生在校一日常規。

  一、起床

  1、住宿生在起床鈴向後應立即起床整理床鋪、個人洗漱;離開宿舍時各自物品和床鋪要有序、整齊,值日生認真打掃宿舍衛生。

  2、整理完內務後迅速在規定時間內到班級指定地點集合參加早操,早操完畢後回教室開始第一階段的早讀。

  二、入校

  1、週一6:50前按時錯峰錯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留長髮,不穿奇裝異服,步姿端正,精神飽滿,嚴禁穿拖鞋、戴首飾到校。

  3、禁止攜帶手機、管制刀具、火種、易燃易爆等一切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學校。

  4、嚴禁騎電動車上下學。騎腳踏車到校的同學,進校園要下車,校內不準騎車、遛車;按規定地點整齊停放腳踏車,不得亂放,更不許校外停放。

  5、進入校園提倡使用普通話;遇到領導老師,要主動問好。

  三、升旗、集會

  1、週一大課間按時參加學校升旗儀式,升旗時要嚴肅認真,以立正姿勢面對國旗行注目禮,唱國歌時要大聲,禁止嬉笑、講話或走動。

  2、學校大小集會要按時參加,做到快、靜、齊,專心聽講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便離場。散會後,要依次離場,並做好個人位置清潔,整理後方可離開。

  四、早讀

  1、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教室後立即讀書,進入學習狀態,早讀時間不寫作業。

  2、讀書時要求聲音適中、全神貫注,以自讀學習為主,背誦各學科重要知識點,認真複習、鞏固已學過的知識。

  3、不準擅自離開座位,不準隨便進出教室,不準談笑和大聲討論。

  五、上課

  l、上課應提前做好上課準備,將本節課用的書籍、文具等放在桌子的正前方。值日生擦好黑板。

  2、預備鈴響後提前2-3分鐘有秩序地進入教室,安靜地坐好,準備上課。

  3、上課時要聽從班長的號令,起立後向老師問好,待老師還禮後方可坐下。

  4、遲到者要先喊“報告”並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進入教室,動作要輕、快。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走動,不得無故離開教室。

  5、課堂上要專心聽講,認真做好筆記,不交頭接耳,不做小動作。發言或提問題時,要立姿端正,聲音洪亮,口齒清楚,發言完畢,經老師允許後方可坐下。

  6、上體育課、音樂課在預備鈴響後,立即到指定地點整隊有序到達相關場所等候老師上課,上課時間不得無故離開活動場所。

  7、上實驗課、資訊課後,教室內的門窗、燈要關好,上課必須按規定操作,愛護儀器和其它公物,下課前應作檢查,如有損壞及時報告老師,服從處理。

  8、對來聽課的老師要有禮貌,課後請聽課老師先走。

  9、下課鈴響後,教師宣佈下課,班長喊“起立”,互道再見後下課,要待老師離開講臺後,學生方可離開教室。

  六、課間

  1、下課後由值日生擦黑板,整理教室,其他學生可適當到室外活動。

  2、在樓道內(含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上下樓梯要做到慢步、輕聲、靠右行走,不得跑步下樓梯,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譁,不吹口哨,不講髒話。遇見領導、老師應主動問好並禮讓先行。

  3、進入辦公室,要先敲門或喊“報告”,得到老師允許再入內。

  七、兩操

  1、上午第二節課後按時下樓到本班指定地點集合,整齊列隊,準備做課間操。集合整隊要迅速,動作規範到位。不無故曠操,有事提前向班主任請假。

  2、下午眼保健操時不離開教室,音樂響起,認真做眼保健操。眼保健操期間,不得做與之無關的其他事項。

  八、自習(含午自習、課外活動、晚自習等)

  1、午自習按時進入教室。午休時間教學樓內須保持安靜,確保師生休息。精力充沛、學有餘力的同學可以自主安排學習內容。如無特殊學習任務,其他同學可以適當進行午睡。

  2、各類自習課時應保持教室安靜,討論問題聲音要適量,以不影響第三人學習為準,儘可能要做到零抬頭,如有疑難問題,可以向輔導老師尋求指導、講解和幫助。

  3、晚自習課後,5分鐘內必須離開教室回到宿舍區,做歸宿前準備工作。各班最後離開教室的同學要關閉教室內所有電器,關窗、鎖門。

  4、走讀生參加晚自習者,回家時應兩人以上結伴而行或等待家長接送,嚴禁在外借宿。

  九、就餐、住宿

  1、每天放學後必須以班級為單位在指定地點集合整隊進入餐廳。(不得提前進入餐廳,包括第四節音體美信課)

  2、按秩序排隊打飯,不能插隊或代打,不擁擠、不推搡。就餐時嚴禁說話,包括餐後洗刷餐具的時候也不許說話。洗刷完畢後餐具要排放整齊。

  3、節約糧食和用水。保持食堂的清潔,吃剩飯菜要倒入桶內,不得將吃剩飯菜倒在桌上、地上、窗外或水池內。

  4、住宿生在校住宿應遵守宿舍紀律,住宿的學生回到宿舍必須嚴格遵守寄宿生管理制度。晚自習結束後關好燈、門、窗,回宿舍按時休息,熄燈後應儘快入睡,嚴禁在室內談話,嚴禁亂扔垃圾。

  十、衛生

  1、講究個人衛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喝生水,在校期間不吃零食、禁止吃口香糖、瓜子等零食。

  2、值日同學應每天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完成衛生區、樓道和教室的清掃工作,做到衛生區內無死角、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區堅持一日三打掃。

  3、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校園、樓道、教室的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品紙屑,嚴禁從窗戶扔雜物。

  4、全校性衛生大掃除,應按學校規定的區域及標準,徹底做好教室衛生區及責任區的衛生,並接受學校的檢查。

  十一、請、銷假制度

  1、因事因病請假不能到校,應事先由家長電話與班主任請假。

  2、在校期間如遇病事假須經班主任同意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門衛登記、等待家長接送並經門衛值班人員允許確認無誤後,方可離校。

  十二、路隊建設

  晚自習放學後走讀學生根據回家方向,提前分南北兩列路隊整隊有序離校,中途不準散隊,嚴禁在路隊行進中出現大聲講話、打鬧,離隊等不文明現象。

  十三、厲行節約制度

  全體學生必須樹立節約意識,晚自習或週末放學後必須落實節水節電行動,關閉飲水機、空調、電子班牌、多媒體、茶水房電源、樓道燈開關等。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11

  為了確保所有寄宿生有一個清潔、安靜、安全、文明、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特制定本條例。

  一、寢室文明

  1.每8人居一室,每室設寢室長1人。寢室長採取民主選舉或輪流擔任等方式產生,寢室成員應積極配合寢室長搞好寢室內務及嚴守寢室紀律。

  2.寄宿生必須按指定房間、床號住宿。未經生活老師許可,不得擅自搬遷轉讓或相互調位,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把非寄宿生帶入寢室,男生不得隨便進入女寢室,女生也不得隨便進入男寢室。

  3.提倡文明用語、文明行為,互助互愛,弘揚集體主義精神,反對不禮貌的語言、行為。

  4.珍愛樓內所有公物。入住時,仔細檢查設施完好情況。如公物有自然損壞,寢室長應及時向生活老師報告,由生活老師向教育處報告。人為損壞,責任人及時申報賠償,否則由責任區內人員共同賠償(賠償價格另附表),故意損壞者報教育處給予紀律處分。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作風,著裝要美觀大方、整潔。在生活樓內不得追跑、撩打、大聲喧譁,也不得打赤膊,穿三角褲進入樓道走廊,不得穿拖鞋離開生活樓,共同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6.午休、晚寢時間內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如洗澡、洗衣、講話、聽廣播、玩樂器、打電話、發簡訊等。

  7.用水用電要做到省開勤關,杜絕浪費,若發現室內無人而未熄燈、未關水籠頭時,將給予處罰。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插線板、電熱毯、電熱壺及私帶電扇,違者沒收。不得帶任何火源進入寢室,熄燈後不得點蠟燭。

  8.講究公共衛生,走廊和寢室不亂貼、亂畫,不亂釘釘子,不亂扔物品,不亂倒髒水、髒物,不向室外亂扔東西。講究食堂衛生,不隨地倒剩飯剩菜。

  9.嚴禁抽菸、喝酒、打架罵人、談情說愛、打牌賭博、玩電遊。

  10.生活樓內任何時間、地點均不得拍球、踢球。進出生活樓時,籃球、排球、足球均需用兜裝好。

  二、寢室衛生

  1.宿舍實行衛生輪流值日製,各寢室保證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每月一評比。

  2.宿舍衛生標準:

  ①地面乾燥清潔、無汙物、痰跡,門窗乾淨無灰塵。

  ②被子、衣服疊放整齊。

  ③洗漱用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④鞋、書籍和其他物品要放得有條有理,不得隨意亂擺亂放東西,不得帶盒飯進入寢室。

  ⑤寢室內天花板和牆壁無蛛絲,無髒衣服、髒鞋、襪。

  三、作息制度:

  1.按時起床,按時參加早操。早操以寢室為單位按床位序號集合,不得無故缺操。

  2.早操後,各寢室認真搞好內務整理和衛生工作,值日生做好室內衛生工作後才能離開寢室。

  3.午休時間必須按時在寢室午休,不得影響他人休息。不得喧譁。

  4.晚餐後的自由活動主要安排洗澡、洗衣、校內體育、棋類活動等,不

  得私自出校門,晚自習前20分鐘必須停止體育活動,按時參加自習。請假外出,按時返校併到生活指導老師處銷假。

  5.聽到熄燈鈴後立即熄燈,保持室內安靜,按時就寢。

  6.每週日下午15:00~18:40為返校時間。家長送學生來校,也請在晚7:00前離開。寄宿生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嚴禁私自外出。如有違反,一切後果自負。

  四、扣分制度:

  全期每人滿分10分,違紀者除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外,依下列規定扣分,10分扣完者取消寄宿資格。

  1.下列違紀情況之一者,一次扣分10分。

  ①偷盜他人財物;

  ②未經請假夜不歸宿;

  ③無視用電安全造成責任事故;

  ④攀越圍牆外出;

  ⑤翻越窗戶、走廊欄杆和其他重大違紀行為。

  2.下列違紀情況之一者,一次扣4分

  ①帶火源入寢室,點蠟燭;

  ②私自外出(晚自習課間以及下課之後不得外出);

  ③不服從管理,不接受教育,頂撞老師;

  ④在寢室與同學打架;

  ⑤故意損壞公物;

  ⑥帶非寄宿生入寢。

  3.下列違紀情況之一者,一次扣2分

  ①違反文明禮貌規則;

  ②打牌、打球、喝酒、抽菸、嚼檳榔、吃口香糖、吃泡泡糖;

  ③無故不做值日;

  ④無故不做早操不參加寄宿生大會;

  4.下列違紀情況之一者,一次扣1分:

  ①不按時搞衛生;

  ②就寢時間打電話;

  ③男生進入女寢室,女生進入男寢室;

  ④早操、午休、晚寢、星期日入住遲到

  ⑤中午、晚上不按時就寢或影響他人就寢;不遵守作息時間(如:洗澡、洗衣、吃東西);

  ⑥未經生活指導老師允許擅自帶飯菜進寢室;

  ⑦不按規定時間離開生活樓去上課、自習。

  五、加分制度:

  1、值日生衛生檢查連續一週被評為“好”的,值日生加1分;

  2、積極舉報他人攜帶違規、危險物品進入生活樓的,或善意舉報他人違紀行為的,經生活老師證實後加1分;

  3、積極配合生活管理老師處理突發事件,表現突出的,酌情加1—2分。

  六、處理辦法:

  1、寄宿生未經請假缺勤,生活指導老師需及時與家長和班主任取得聯絡,並落實其去處。

  2、各班由班主任在本班寄宿生中選舉產生一名總寢室長,並由其每天將本班情況從生活指導老師處反饋給班主任。

  3、凡違反第四款第1、2條的學生先由生活指導老師核實情況,做出初步處理,然後立即報告班主任和教育處,再由教育處處理。

  4、凡違反安全條款的違紀學生一經清退,不能再申請住校,並視其認錯態度酌情給予處分。

  寄宿學生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寄宿生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建立平安校園,為廣大寄宿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依據縣教育局關於寄宿學校管理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一、組織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員長:唐健

  副組長:張朝輝(負責學生思想與紀律教育)張賤華(負責寄宿生生活設施設及全安排杳)

  成 員:段小霞、 唐小云、周燕、馬水文 譚秋萍 譚秋蘭(寢室管理員)

  2、建立兩條管理系統:

  ①教師系統:校長、值日行政領導 、早晚自習輔導教師 、值周老師、寢室管理員。

  ②學生系統:寢室長

  3、建立詳細寄宿生花名冊。總冊(分班冊、男女生冊)、寢室點名冊,同時附家長的聯絡電話。家長聯絡方式要備兩種以上途徑、以防急用。

  4、建立寢室室長監督報告,值周老師檢查管理,值日行政負總責的寢室管理制度。

  5、為便於統一寄宿生的學習和生活,學校對寄宿生編制“寄宿生早晚活動”進行管理,配齊、配優晚自習輔導教師,確保寄宿生的學習活動質量得到保證。

  二、隊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師,必須服從學校領導分配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到雷歷風行,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2、宿管員具體負責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導和管理工作。對學生必須富有愛心、童心和責任心。平時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況、身體狀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低齡和生理、身體有缺陷的寄宿生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宿管員要定期召開室長會議,並做好組建寄宿生督導隊,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強自我服務意識。

  4、宿管員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調換工作。

  5、值周老師必須24小時在崗,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未經校長、值周領導批准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如遇學校寄宿生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到崗。

  6、值周老師要督促學生按時起床、上課、就寢,上課期間,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讓學生無故在宿舍區逗留。

  7、值周老師做好宿舍區裝置、安全、衛生三項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學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難時宿管員、班主任、值老師要主動幫助學生,讓學生體會到學校、老師的溫暖,同時指導學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關懷,多為學生著想,多為學生解憂,大力倡導“有困難告訴老師,有疑惑告訴老師,有矛盾告訴老師”的服務承諾。

  2、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並做好詳細記錄。

  3、緊緊圍繞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對寄宿生開展集體主義、愛校尊師、勤奮學習、遵紀守規、行為規範、關心他人、勤儉節約、艱苦樸素、愛護公物、清潔衛生、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衛生保健、孝敬父母等專題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師要深入學生家庭生活,透過家長會、座談會、個別談話、經常詢問家長等途徑瞭解學生實際。各班、各宿舍要設立室長,及時向班主任、宿管員反映同學動態,以便及時教育,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5、建立家校聯絡卡制度,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聯絡,爭取家長的支援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學生。必要時要入戶進行家訪。

  四、衛生管理

  1、宿舍衛生要做到無屋漏,無蚤蝨、無蛇鼠、無蛛網、無危險品,勤開窗戶,保持通風。並定期噴藥消毒。

  2、養成良好習慣,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宿舍內外要打掃乾淨,保持無米、無菜、無果殼、無紙屑及其他一切廢品汙物,並保持乾燥。

  3、被褥摺疊方正,排列整齊,經常晾曬,保持清潔,口杯、盆、毛巾要 擺放整齊。

  4、講究個人衛生,勤洗臉、洗腳、刷牙、洗澡,衣服、鞋襪要經常換洗。並經常檢查督促。

  5、對尿床、生疥 、有傳染病的學生要及時發現,並督促家長及時治好。發現傳染病要及時隔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養成文明就餐習慣,愛惜糧食,節約水電。

  五、宿舍紀律

  1、嚴格按作息時間表作息。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作息者應先向室長報告,再由室長報宿管員老師批准。

  2、按時起床、晨煉、進餐、上課,每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洗漱和個人衛生的清理,迅速就寢,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大聲吵鬧。

  3、休息時間不準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下晚自習回寢室不得高聲談笑、追跑。

  4、不隨便到別的宿舍亂串或長時間逗留,更不準隨便進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宿管老師同意,方能進入。

  5、未經批准不能擅自調房間或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準亂動他人物品。

  6、上課、晚自習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特殊情況需要經夜班值周教師和晚自習輔導老師共同批准方可。

  7 講究衛生, 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在公共設施上亂塗亂畫。嚴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雜物、摔東西。

  8、同宿舍同學應和睦相處,提倡文明、團結、互助的風氣.。嚴禁在宿舍講粗話、打架、鬥毆、鬧事。嚴禁在宿舍打撲克、抽菸、喝酒。

  9、上鋪同學在指定的位子禮貌上床,上床時下鋪的同學不得做出妨礙舉動,確保安全。嚴禁學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愛護宿舍區設施,不得損壞公共財產,發現損壞現象要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凡丟失、損壞的宿舍物品應照價賠償。

  六、安全管理

  1、建立雙休日寄宿生回校後的清點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到位情況。所有住校生週日下午3:30至5:30準時到校,值周老師清點人數。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弄清原因。

  2、實行住校生週末回家清點,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後工作,確保寄宿生全部離開學校並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區域站隊排隊,不準在路上逗留,未經父母同意不準在親戚、同學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別。

  4、寄宿生在學校教育教學時間內,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離校;若確需離校,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名的請假條,經宿管員同意並簽名後才能離開學校。其他人無權批准。

  6、建立宿舍學生到位情況登記表,每晚由晚自習輔導老師,值周老師核實簽字備案。

  7、住宿生未經宿管員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帶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

  8、每晚息燈後,做好查鋪、點名工作,寢室長要向宿管員彙報本宿舍同學到位情況。對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情況應立即向校值周老師、值日行政領導彙報,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同時追查落實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體情況,對違紀寄宿生要及時處理,並填寫處理意見。

  9、住宿生因突發疾病、打架鬥毆、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員滋擾、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應採取應急救助措施,並及時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師、值日領導彙報。

  10、加強對女生的生活指導,每學期每人至少開一次對女生的專項教育,關心、指導女生的學習、生活及自我安全防範常識。

  11、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並做好詳細記錄。

  12、嚴禁玩火,不準將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內點蠟燭、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

  14、宿管人員和值周行政要加強夜間巡邏工作,確保校內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七、本細則從二0xx年三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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