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精選7篇)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1

  一、編制目的

  為維護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規範性、嚴肅性和安全性,維護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管理。

  三、相關職責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依照本制度規定收發和輪閱檔案。

  2.綜合辦公室負責檔案收發和輪閱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檔案收發程式

  1.凡上級和有關部門發、送本公司的檔案,均應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開拆、登記。

  2.收到檔案要及時拆封,及時分送。綜合辦公室檔案收發每天不少於一次,對需送閱的檔案應登記後及時送閱。時效性較強的會議通知和檔案等,應立即交總經理閱籤。

  3.各類檔案送閱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擬辦,並提出擬辦意見。

  4.經總經理批辦的檔案,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如需影印、列印的檔案,則由承辦部門按規定辦理。

  5.各職能部門需要發文件,先由各職能部門自行擬稿,經部門負責人審稿,交辦公室負責人核稿,再交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最後由總經理簽發。

  6.收到已簽發的檔案後,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編好文號,確定印製份數,並逐項將檔案標題、文號、發文日期、印編份數等記入發文登記簿。同時,留二份與底稿一併歸檔。

  7.檔案材料一般由各職能部門裝訂封發,送綜合辦公室郵寄。機密和掛號檔案在封發時需註明,由綜合辦公室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檔案輪閱程式

  1.檔案輪閱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各部門輪閱檔案一般不超過兩天。因故不能及時輪閱的,應將檔案送回,待後補閱。

  2.輪閱時不得擅自將有關輪閱檔案取走。確因工作需要借閱的,應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五天,影印件應妥善保管。

  3.檔案輪閱完畢,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分類存查,並按規定立卷歸檔。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公文收發和內部擬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收發管理

  單位所有的公文歸口辦公室管理,實行專人負責,集中管理,以保證公文的使用效益和資料的完整性,有利於加強安全保密工作。

  (一)公文的簽收呈辦

  1、簽收:辦公室人員應按時領取檔案和信件。

  2、呈辦:凡收到的文(函)件(包括領導帶回的會議檔案),應及時登記、呈送、擬辦、傳遞。對收到的'文(函)件,由分管的副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後,再行傳遞。屬急件的.隨收隨呈,及時辦理。

  (二)公文的保密。

  對“三密”檔案應按規定的閱讀範圍傳遞,同時做到:不橫傳,不隨意從中抽出檔案,不帶到公共場所和宿舍,不在保密室外過夜。並做到日清、月查、及時清退。

  (三)公文的借閱承辦。各科室及有關人員須承辦和借閱檔案時,均應辦理借閱登記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二、內部擬文

  (一)行文規則

  1、行文應當確屬需要,注重實效,堅持少而精。

  2、向上級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應當在非請示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3、向區直有關單位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報區委老幹部局。

  4、與我單位不相隸屬機關之間一般用函行文。

  5、與其他同級單位間必要時可聯合行文。

  (二)制發程式

  主辦科室承辦人擬稿→科室負責人核稿→分管主任稽核→主任簽發→辦公室校核公文格式並登記→編號→承辦科室校對→打愈裝訂→辦公室蓋章→封發。

  (三)公文起草

  1、起草公文一律用藍黑或碳素墨水書寫或在微機上直接錄入列印,不得用紅色墨水、圓珠筆和鉛筆書寫,草擬文稿首頁一律使用發文稿紙。字跡要工整,稿面要清晰。修改文字要運用標準修改符號,不得書寫在裝訂線以外。

  2、科室完稿後,一律用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擬文稿籤,全稿按管理許可權或分工逐級送領導審籤,擬稿者按審籤意見進行修改、定稿。做到行文體式得當,行文要素齊全,審籤程式規範,意思表達準確。

  (四)公文校核與校對

  1、公文正式印製前,由辦公室對公文的審批手續、檔案格式以及文字表達、主題詞等進行校核,確定發文字號、印發範圍和印製份數。

  2、公文的印製與校核由承辦科室負責,校樣要與原稿一致。公文印製好後,承辦科室要及時將檔案、原稿及電子版交辦公室儲存。

  (五)公文裝訂、傳遞

  1、公文裝訂、封發由辦公室或承辦科室負責。

  2、需及時下發的會議通知和上報的重要報告、請示,經中心領導籤批後可透過傳真下發、上報。

  3、公文上報下發應發給組織,一般不發給個人。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各類檔案資料的收發管理工作,使公司檔案資料的收發管理工作更加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並明確職責;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範。

  2、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檔案資料,包括工程資料、圖紙、內外部檔案、函件等。

  3、職責

  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專人負責擬發、收集、整理後,統一交公司行政人事部檔案室歸檔保管,具體操作根據《檔案管理規定》標準執行;

  4、發文管理規定及流程

  4.1發文規定

  4.1.1公司各類發文均由所屬部門負責擬稿排版及校對,分管部門領導稽核,總經理簽發;

  4.1.2所發文件必須由發文部門留存書面底稿、電子文字以作存檔,並由部門專人建立檔案收發登記臺帳;

  4.1.3所發文件必須履行檔案呈批手續且要有相關擬稿人、稽核人、簽發人的簽字方可發出,需加蓋公章的檔案另加填蓋章申請單;由總經理簽字後,財務部執行蓋章;

  4.1.4所有發文檔案必須定期統一歸檔到公司檔案室保管存檔。

  4.2發文字號編排

  4.2.1以公司名義,加蓋公司印章的發文字號統一編排為以下格式:

  公司簡稱的大寫英文縮寫(XDCJ)+釋出年號(四位數)+順序號(三位數);

  公司名義發文,統一由行政部負責擬文及編號,經相關部門領導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發出;

  4.2.2以部門名義,加蓋公司印章的發文字號統一編排為以下格式:

  4.3檔案分類

  4.3.1制度、規定: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由公司職能部門提出建立和完善的各類管理規章制度;

  4.3.2決定:對重大事項做出的決定按排;

  4.3.3通知:釋出或公佈公司各項制度,傳達相關部門、人員或單位需要周知的事項;

  4.3.4通報:表彰先進,批評錯誤,藉以教育員工;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

  4.3.5通告: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4.3.6報告:下級向上級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答覆上級的詢問;

  4.3.7請示:向上級部門請求請示、批准;

  4.3.8批覆:答覆相關部門(單位)的請示;

  4.3.9意見:對相關問題提出意見或處理辦法。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4

  一、總經辦設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對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時拆封、分類、編號登記和傳閱。一般檔案收到後應在當日內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緊急檔案或會議通知收到後立即拆封送閱。、

  二、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總經辦直接送至有關部門辦理;其餘檔案均應交公司領導批示後,再由總經辦專人按批示範圍進行送閱,嚴禁個人、部門之間自行橫傳。部門閱辦後的公文(包括按檔案要求報出的詳細資料、附件等)應及時主動地退給總經辦,以做好檔案歸檔工作。

  三、凡本公司外發的檔案,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公文處理的辦法及公文格式進行草擬、批發、打英蓋章、報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級上報,用詞及格式規範,嚴禁多頭主送,並由總經辦統一進行登記編號。

  四、部門或個人借閱檔案,應辦理借閱手續,總經辦定期做好檔案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終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檔案按文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歸檔。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有密級的檔案應嚴加管理,辦理完畢後應立即退回,並核點份數,隨時存檔。絕密檔案,僅限於直接有關人員經領導批准後在檔案保管處閱讀。

  六、如檔案丟失或違反保密制度,發生洩密的,除及時報告組織人事部外,還須向有關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應提交領導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處理。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5

  局辦公室負責我局對外行文和公文的收發處理工作,為使行文和收文處理規範化,特規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報告、請示、紀要、通知、函件等),由承辦科室擬稿,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初審後,送辦公室核稿,經辦公室核稿後送局領導簽發。重要檔案需由局領導稽核,主管區領導簽發。聯合行文必須同時送有關單位領導會籤,方可發出。

  (二)經局領導簽發的文稿交辦公室統一登記、分類編號。由擬稿科室列印、校對、裝訂,上行文由辦公室傳送並催辦,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擬稿科室分發。

  (三)行文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XX]23號)有關規定執行,行文流程按局辦公處理系統流程進行。

  二、收文處理

  (一)所有發至我局的公文(含傳真件公文和附有領導的批示或上級部門轉我局處理的公文),由局辦公室統一簽收、登記、編號,送局領導閱示或送有關科室辦理。

  (二)檔案按辦件、閱件進行分類。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檔案內容和規定的傳閱範圍,提出辦文意見,送局領導批示或交有關科室閱辦。需要辦理的公文,經請示局領導後辦理,辦公室根據檔案內容、領導批示予以催辦。

  (三)對急辦件,辦公室應立即將檔案送交局領導批閱。領導不在時,辦公室應根據檔案內容及時限要求,交相關業務科室或人員辦理。事後及時向局領導彙報並做好督辦工作。

  (四)一般公文透過局內網辦理和傳閱。保密檔案一律由辦公室專人傳送。

  (五)凡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檔案及材料原件須交辦公室登記存檔。

  三、保密檔案收發管理

  (一)遵守公司統計報表管理制度,保密資料統一由本局兼職保密員收發、傳遞、清退和銷燬,並嚴格把好收發關、傳閱關、清退關“三關”。

  (二)制發文件時,經辦人要根據檔案、資料的內容和定密範圍,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確定傳送範圍、數量,送局領導審批後印發。

  (三)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傳閱,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傳閱範圍;不準擅自影印或抄錄保密檔案,不得將檔案帶出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需經局領導批准,並要妥善保管。

  (四)影印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嚴禁將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拿到社會上營業性場所影印。

  (五)借閱保密檔案、保密資料須按閱讀範圍借用,並辦理登記、簽字手續。用完後,要及時歸還。

  (六)對保密檔案、保密資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清查、核對,發現欠缺要及時追查,防止丟失。

  (七)銷燬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時,必須登記造冊,經主管局領導批准,送區保密局指定的地點處理,嚴禁將檔案出賣給廢品收購站。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6

  1、各部門對學校以上檔案的收發,傳遞,閱辦,保管,存檔要有專人,做到“三勤”:勤催辦,勤檢查,勤回收。各部門、年組取的檔案要有專人保管,並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發檔案有登記。收到上級檔案後,由專人拆封,認真核對份數,統一編號,及時登記;向下發文時,明確份數,嚴格履行發文登記(簽字)手續。

  3、傳閱檔案有專夾。做到及時,準確,去向清楚;達到“三不”:批閱不積壓,承辦不橫傳,傳閱範圍不擴大。

  4、借閱檔案有手續。借閱秘密檔案要嚴格履行領導籤批,本人(借閱者)簽字手續,閱後及時歸還。

  5、繳毀檔案有清單。對清繳上來的檔案,按規定該存檔的存檔,該上繳的上繳,該銷燬的銷燬,無論是存檔,上交或是銷燬,都必須分類列出清單備查。

  6、存放檔案有專櫃。需要繼續儲存的檔案,要設專櫃專人分類保管,存放檔案的室內要有晝夜值班人員,確保檔案管理安全。

  7、秘密檔案不準與其它公文混存,更不準亂放損壞或丟失。丟失者要追查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8、上級召開會議由領導帶回的檔案,一律交文秘人員登記,保管人員調動工作,事先要把檔案交清。

  集團公司檔案收發管理制度7

  一、外來公文的處理一般包括登記、注辦、傳遞、簽收、承辦、催辦、清理、立卷、歸檔等程式,外來公文處理等由辦公室負責。

  二、上級部門的來文、重要函件、資料等均應交辦編號登記,以防漏登、壓誤。各相關處(室)需操作使用的檔案,經辦批准可影印若干份使用。

  三、所收黨政公文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簽註。對需要院領導閱示的公文,應根據其內容和領導的分工,註明主送領導;對需要辦理的公文,要註明主辦和協辦單位;對有時限要求的公文,要註明辦結時間。

  四、文書人員要按照領導批辦的意見,及時、準確地傳送檔案,一般應在當天內處理完畢,急件要隨到隨處理。

  五、凡登記在冊的檔案在傳遞交接時,要履行簽收手續,簽收字跡要清晰、易識,要寫姓名和收到時間,一般件注收到月、日,急件注收到時。

  六、閱文速度要快。送院領導閱示的檔案,一般應在當天閱畢;送各職能部門傳閱的檔案,一般應在兩天內閱畢;急件隨到隨閱,嚴防壓誤。堅持按規定級別閱文。檔案一般不得帶回家或攜帶出入公共場所,秘密檔案必須在閱文室閱文。借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七、負責承辦的部門要按照批辦意見和檔案要求,指定承辦人在規定時限內辦理。承辦事項涉及其它部門的,承辦部門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辦理。辦理完畢後,應註明辦理情況,送辦公室歸檔備查。若確定承辦部門不當,或因情況特殊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完,須及時報告辦公室。

  八、凡上級機關交辦的檔案或其它需辦理的重要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檢查、督辦。凡因不負責任、辦事拖拉、互相推諉而延誤辦理時限的,追究承辦部門及承辦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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