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精選2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精選2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裝置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3、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

  14、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2

  一、科學實驗室(包括儀器室、準備室)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裝置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二、科學實驗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三、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定警示標誌,存放於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五、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錄。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六、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七、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後,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八、每次實驗後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後要關好門窗,切斷水電開關。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3

  一、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儀器室。

  二、儀器應及時請購(或領取)、驗收、登帳。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二級賬冊相符和賬冊實物相符。

  三、儀器按分類編號,定室、定櫥、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透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便於準備。使用完畢,應進行清理並及時歸還、登出。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律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五、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並予登記。學生實驗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除做出檢討外,並酌情賠償。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六、儀器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同時做好防鏽、防腐、防塵、防黴等工作,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報損報廢儀器要嚴格按審批手續辦理。

  七、儀管員應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教導處、總務處派人監督,既要點清數量,也要檢查質量。

  八、完善儲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實驗記載表等有關檔案資料。

  九、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安全。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4

  一、實驗室使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並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課老師填寫實驗室使用記錄表等臺賬作為記錄。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裝置,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效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安全;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裝置,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鹼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實驗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後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生,課後,任課老師要帶領學生負責清潔,關好門窗後方可離開。

  二、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1、各種裝置均應建賬建卡,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裝置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進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3、所有裝置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裝置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4、實驗室的裝置,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5、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6、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裝置完好率。

  7、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後方可得動手修理。

  8、精密貴重裝置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領導批准。

  9、凡人為造成裝置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裝置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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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儀器要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賬、物、卡相符。

  二、儀器要存放在乾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蛀、防黴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三、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櫃中。

  四、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

  五、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安全承諾書》。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6

  一、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菸,防火設施安全。

  二、有防塵裝置,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三、做好實驗室安全防範工作,掌握髮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四、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五、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並進行經常性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認真處理。

  六、經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七、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源。

  八、若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7

  1、實驗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儀器室、藥品庫等門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鎖,玻璃窗安裝是否牢固,發現情況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2、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地點存放,並加鎖,鑰匙由實驗員負責保管,並經常檢查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況。

  3、實驗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須經常保持完好。發現問題實驗員應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4、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實驗員核實,並按規定用量交給任課教師,交接要有書面記錄,用完後,剩餘藥品應及時交回實驗員,並做好記錄。

  5、教師演示實驗所借器材、藥品,在所借時間內由所借教師確保器材、藥品安全,並在當天歸還,不得在教室、辦公室過夜。

  6、任何人在化學實驗時不許抽菸、喝水和吃東西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

  7、實驗時,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遵守課堂規則和各項要求,不得任意起動,保持安靜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儀器、藥品玩耍,以免發生意外。

  8、實驗完畢,任課教師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清點有關危險藥品,決不容許將實驗器具及藥品帶出實驗室。實驗員要認真查收。

  9、學生實驗時,任課教師要向學生講清實驗的目的、步驟、操作規範,以及可能引起危險的後果,意外事件的處理等,並建立及時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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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鼓掌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裝置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保持儀器裝置完好和實驗資料的準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裝置使用率。

  4、一起裝置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菸,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裝置、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長期佔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學生實驗守則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知道,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菸、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效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後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資料,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後,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裝置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並向教師如實報告,採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情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並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病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准,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鼓掌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最佳化育人制度。

  2、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認真做好實驗室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嚴格要求學生按實驗程式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5、要做好儀器裝置、實驗器材的賬、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持賬、物一致。

  6、愛護儀器裝置和餓實驗設施,不得隨意借用,更不允許私人佔用。

  7、熟練掌握儀器裝置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認真做好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維修技術,保證儀器裝置的完好率和實驗專案的開出率。

  8、認真學習實驗教育理論,刻苦鑽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閒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菸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櫃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餘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禁藥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並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鹼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後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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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於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定明顯標誌,裝置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全,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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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裝置,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溫、低溫、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一、重要規定:

  (一)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二)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三)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櫃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於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於冰箱或冰櫃之中。

  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裡進行。

  11.做放射性、鐳射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裝置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裝置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製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裝置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行設計、製做的裝置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後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菸。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准後,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溼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裝置;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裝置的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裝置應裝設防護裝置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裝置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五)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5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汙,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汙;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後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儘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錶是否正常。

  (六)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二、安全防護

  (一)防火

  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後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滅火器滅火。

  (二)防爆(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對於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於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四)防灼傷

  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鹼、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五)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X—ray,長期反覆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遮蔽和縮時,遮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1)廢氣。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透過排風裝置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廢渣。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於地下固定地點。

  (3)廢液。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膠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PH值至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對於劇毒廢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汙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汙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均倒入酸、鹼鹽汙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汙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六)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1.普通傷口: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2.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塗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1

  1、化學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瞭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鹼液、刀具外帶。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2

  一、實驗室鑰匙為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的通行證,不得自行復制和轉借。鑰匙的持有者應對本實驗室的安全負責。遺失一把應承擔換整個鎖的費用。不在實驗室工作時應及時交還實驗室主任。

  二、實驗室內嚴禁吸菸、吃食物和使用電爐取暖、做飯。

  三、實驗室要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四、嚴禁在實驗室記憶體放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藥品應存放在藥品庫內,並由專人保管。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時,氧、氫等氣體的氣瓶應與實驗室相應設施隔離。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要遠離化學易燃物。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應馬上電話報警“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保護好現場。

  五、電爐、電烘箱等電熱裝置要設定在不燃的基礎臺上,使用完要立即切斷電源。未經實驗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裝接新的電源。

  六、實驗室使用有毒物質或進行能生產有害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並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七、實驗室產生的工作廢液,應妥善處理,倒入廢液桶內。嚴禁向水槽排放腐蝕和劇毒液或強致癌物質。實驗產生的固廢棄物應倒入垃圾筒內。

  八、下班時和節、假日前,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火源、關水、關窗,並反鎖門。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3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儀器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過夜,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

  5.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儀器室備有防火裝置:滅火機、砂箱等。嚴禁在儀器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效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定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後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櫃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後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帳、雙從把鎖。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製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佈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並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臺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裝置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5.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院救治。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4

  為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實驗室應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電

  1、用電線路和配置應由變電所維修室安裝檢查,不得私自隨意拉接。

  2、專線專用,杜絕超負荷用電。

  3、使用烘箱、電路等高熱電器要有專人看守。溫箱需經長時間試用檢查,確定確實恆溫後方可過夜使用。

  4、不用電器時必須拉閘斷電或拔下插頭。

  5、保險絲燒壞要查明原因,更換保險絲要符合規格,或找變電所更換。

  6、經常檢查電路、插頭、插座,發現破損立即維修或更換。

  二、防火防爆

  1、嚴格安全用電是防火的關鍵。

  2、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源。必須加熱處理者,應有專人監護。

  3、超高壓汞燈在通電及斷電後的20分鐘內,不得檢修和撞擊,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並保證人人會用。

  三、防水防盜

  1、水槽內不許存放任何雜物,隨時關閉水門。需長時間流水沖洗者,必須留人監護。

  2、自來水、暖氣有洩漏,要及時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領用時需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

  4、貴重小型儀器裝置均應加鎖保管,房門安裝雙鎖。

  5、下班離室前,必須檢查水、電、鎖。

  四、防汙染

  1、有害有毒氣體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時應到有毒氣櫃的地方處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裝物和廢棄物,應交裝置科統一處理,不得隨意亂扔亂倒和當廢品出售。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5

  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裝置的操作規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各實驗室設一名安全員,協助實驗室主任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並負責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主任、安全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外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實驗室人員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裝置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菸。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七、實驗室及計算機房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並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場,並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九、實驗和上機者晚上10:30以前應離開實驗室。除夜班保衛人員外,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實驗室過夜。節、假日需要加班者應寫加班申請單,請實驗室主任簽字、系辦公室同意後方可加班做實驗,並必須有兩人以上在場,以確保人身安全。

  十、若工作需要對儀器、裝置進行開箱檢查、維修,要經實驗室主任簽字同意才能拆裝,並要有兩人在場。檢修完畢或離開檢修現場前,必須將拆開的儀器裝置妥善安排。

  十一、實驗室值班人員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斷電、鎖門。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6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

  二、實驗室要建立安全檢查實施細則,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三、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四、實驗用儀器裝置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要嚴肅制止。

  五、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要有專人保管。特別是兩用物資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六、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使用,及汙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七、實驗室與辦公室和值班室必須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實驗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八、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上報學校。

  九、節、假日,實驗室要做好安全檢查後及時封門。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7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菸,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裝置、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溼手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裝置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8

  1、凡做有毒、有惡臭氣體的實驗,要採取措施,不讓氣體大量外溢,儘量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使用劇毒物質或長時間大量使用強酸、強鹼等腐蝕性藥物時,要戴防護用具。

  2、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室內。不許將實驗室內的燒杯用來飲水,實驗完畢,用冷水和肥皂仔細把手洗乾淨。

  3、小心使用酒精燈、噴燈。使用易燃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4、任何化學試劑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蝕性的藥品要防止觸及皮膚、衣服。

  5、使用電器要謹防觸電,勿用溼手接觸電器,用電結束後應切斷電源。

  6、加熱或傾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事故。

  7、嗅聞氣體應採用“招氣入鼻”方法。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將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學品,如手上有傷口,一定要包紮好以後,才能進行實驗。

  10、實驗室的上下管道、電源、消防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好,以便隨時啟用。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19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效能,儀器、裝置的效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籤,註明名稱、濃度、配製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籤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鑑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並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麵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衝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溫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溫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後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專案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採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後應先拿出冷凝管後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鹼、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汙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鹼,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後,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後,所有儀器裝置要清洗乾淨,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定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洩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開啟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託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脫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溫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溫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鹼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淨後,再用水清洗乾淨;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乾;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區域性受熱、受冷。例如在加熱、冷卻裝置的操作過程中,防止器皿區域性急劇的溫度變化而破裂。

  (三)電器裝置的安全使用

  1、嚴格遵守電器作業安全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器作業。檢修電器裝置、線路、開關照明、安裝臨時電源作業,均應由電工作業;

  2、電器裝置,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電閘時要扣緊,拉下電閘時要徹底,推進必須快速;

  3、在同一電源上,不能同時使用過多儀器裝置,以免造成負荷過大;

  4、使用電器裝置時,要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使用裝置的電壓相符;

  5、絕緣不合格,導線裸露或破裂,發現漏電的電器裝置儀器,不準使用,要儘快修理;

  6、如電器裝置的線路一旦發熱或溫度超過規定,而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

  7、電器裝置應嚴防受潮,禁止用溼布擦拭電源開關。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電閘;

  8、在加熱電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當用電爐加熱的容器破裂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後再進行處理;

  9、所有電熱裝置,必須放在石棉板上,發熱量大的裝置還應架空,並採取隔熱措施;

  10、當室內有易燃易爆氣體和蒸汽時,必須確認合格後,方可給電器裝置和儀器送電;

  11、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用的電器裝置和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

  12、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立即進行搶救。

  (四)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使用

  A、管理

  1、盛裝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標籤應註明“有毒”或“劇毒”字樣和醒目的危險標誌;

  2、凡毒性化學品應分類貯存,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氣化腐蝕性等化學品貯存在統一庫房;

  3、凡劇毒化學品應用專門鐵櫃單獨存放,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藥品管理制度,入庫、發放時必須認真檢查記錄,定期清點,帳物必須一致,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立即認真追查原因,及時報告,毒品應配備兩名專人進行管理,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5、有毒藥品庫嚴禁非保管人員入庫,保證有毒藥品庫絕對安全;

  6、各部門領取有毒藥品必須由兩名可靠的專人負責,並填寫領料單,登記數量;

  7、有毒藥品的發放與領取應加強計劃管理,使用部門(單位)領導應嚴格履行有毒藥品領用審批手續;

  8、使用部門按生產、檢驗的需要定期編制計劃送相應部門。

  B、使用

  1、有毒藥品庫貯存量不得過多,一般不許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藥品時,必須當日使用,當日領取,用多少領多少,嚴加保管,不準無關人員接觸,如使用有剩餘,必須立即退回有毒藥品庫,不準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過的裝置工具一定要清洗乾淨,使用過的廢水一定要進行處理,並定期取樣化驗分析,沉澱的廢渣要埋在指定的地點;

  4、凡裝放有毒藥品的工具如鐵罐、麻袋、玻璃瓶、塑膠袋等不許亂放、隨意處理,必須經過消毒,化驗無毒才能使用或處理;

  5、在使用有腐蝕性、刺激性及劇毒物品時,如:強酸、強鹼、濃氨水、氫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須戴膠皮手套和防護眼鏡,且須有人監護;

  6、禁止將有毒物質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帶出實驗室,發現丟失或被盜竊,應及時報告;

  7、從事微生物檢驗的人員,工作結束後應洗手消毒,下班時應脫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質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與空氣混合後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

  2、嚴禁在火源附近進行易燃易爆物質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質,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進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使用軟木或膠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將易燃物質(如苯、甲醇、乙醇等)進行明火蒸餾或加熱。其沸點低於100℃者,應在水浴上加熱,沸點高於100℃者,應在油浴上加熱。水浴和油浴應使用閉式電爐,禁止油浴加熱到接近油的著火溫度;

  5、加熱易燃液體時,必須在冷卻迴流器的燒瓶中進行;

  6、蒸發可燃液體時,禁止將蒸汽直接排在室內空間;

  7、熔融石蠟時,應放在砂浴上進行,切莫過熱,以免著火;

  8、禁止將氧化劑與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紙上稱量氫氧化鈉;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過氧化氫等)禁止振動、碰撞和磨擦;

  10、易發生爆炸危險的操作,應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具有特別危險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質)應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符合規定的隔離室內進行;

  11、加熱操作或實驗過程中,如發生著火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源,熱源和汽源進行滅火;

  12、取用鉀、鈉、鈣、黃磷時必須使用專用鉗子,禁止用手接觸。鉀、鈉、鈣存放在煤油中,禁止與水或蒸汽接觸,黃磷應放在水中,均應浸沒於液體下面與空氣隔離;

  13、揮發性有機藥品,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鐵櫃內,低燃點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溫過高時,應備有冷卻裝置。

  (六)腐蝕性、刺激性物質的安全使用

  1、稀釋濃酸時,必須將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緩慢不停地進行攪拌,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釋時,應緩慢進行,若溫度過高應待冷卻後再進行;

  2、溶解化學物品和稀釋濃溶液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和硬質玻璃器具中進行;

  3、在處理發煙酸和強腐蝕性物品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中毒或灼傷;

  4、當酸、鹼溶液、化學試劑灼傷皮膚或濺入眼睛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救護,情節嚴重的急送醫院;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氫、鹽酸、氫氟酸、發煙酸等物質的瓶塞時,瓶口不得對著人;

  6、溶解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時,要嚴防沸騰濺出,酸鹼中和時應緩慢進行,嚴禁液體飛濺;

  7、禁止濃硝酸與可燃物接觸;

  8、如需將濃酸或鹼中和時,應先行稀釋,絕不許將濃酸、濃鹼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嚴禁抽菸,不準亂拋火柴或其它火種;

  2、實驗室必須設定防火裝置,由專人負責保管和補充,滅火器材應放在固定地點。化驗人員每人都必須熟悉防火知識,並能操作;

  3、使用易燃揮易揮發試劑時,附近必須沒有火源或遠離火種;

  4、酒精燈或噴燈必須在火種熄滅的情況下,才能新增酒精;

  5、加熱可燃液體時,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必須在水浴上加熱或加墊石棉網;

  6、要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漏電現象;

  7、實驗室裡,可燃試劑的貯存不宜超過規定量(一個月的使用量)。

  科學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20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係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裝置,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五、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採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乾淨。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並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准,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剩餘部分要立即放回,並做好詳細記錄。

  七、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菸。

  九、配齊消防器材並能保證應急使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能在突發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對違反操作,翫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汙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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