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蔬菜採購合同

單位蔬菜採購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蔬菜採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訂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瓜果蔬菜購銷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品種、數量及價格

  1.甲方所需的以下蔬菜在合同期內必須從乙方處購入,如乙方供貨量不足以供給甲方,不足部分甲方可另行購入;

  2.產品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統一標準執行;

  3.交貨方法: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產品的交(提)貨期限:款到發貨;

  5產品價格及貨款的.結算和驗收:乙方保證合同期內給甲方價格低於市場批發價5%,貨款在發貨前付清;產品當面驗收。

  第二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

  2.乙方交售的瓜果蔬菜,經檢驗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農藥殘留超標,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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