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5篇)

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縣安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縣安委的要求,規範和強化我局對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管理,進一步提高我局保障生產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我局幹部職工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瀘溪縣農業局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事件領導小組。

  三、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嚴重社會危害,危及本地區安全生產的緊急事件。

  安全生產事故按其性質和嚴重程度、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等因素,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四、預測與預警

  農業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注意收集在本局可能會造成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對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建立農業局安全工作管理體系

  以局辦公室牽頭,局屬各二級機構及鄉鎮農技站各做為一個安全責任區,分化多個安全責任區,每個負責人為責任區第一責任人。

  2、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一是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排程會,就安全生產工作的某一個專題,如防火工作、危險源排查工作等進行工作排程;二是領導小組不定期就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分析,對未來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和佈置。

  3、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檔案

  安全生產工作檔案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安全工作的組織機構和責任分工;二是各種規章制度和檔案;三是對重點安全隱患單位的排查、整改、複查、上報的記錄;四是與二級機構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狀”;五是安全工作會議的會議記錄和各種安全宣傳工作的活動記錄。

  4、建立地區安全檢查、督查工作機制

  預防安全生產事故、排除安全生產隱患,首先要以日常檢查為主。建立以安全責任區為單位的自查、互查和抽查的工作機制。責任區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工作,定期對單位進行安全檢查。領導小組還要定期組織各個責任區的第一責任人進行互查,不定期組織人員對某個責任區的單位進行抽查。

  5、加大對安全工作的宣傳力度

  提高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是一項重點的工作。要加大對安全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各類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和安全演練活動。

  6、制定資訊上報制度

  農業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的各類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測預警資訊並及時上報。加強值班和資訊報送的有關規定,配備兼職值班人員和監測人員,加強應急值班和資訊報告。

  農業局在確認可能引發某類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資訊後,要根據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關二級機構採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預測將有較大以上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農業局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事件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快速將動態資訊報告縣安委及相關單位。資訊報告應及時、準確、規範。

  五、處置與響應

  1、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農業局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控制事態,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對於一般性、較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或者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如實向縣安委報告,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透過電話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及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也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農業局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主要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和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及時掌握事態進展情況,隨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儘快研究確定處置方案。

  3、在接到上級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後,按照規定,在指定時限內,就發生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情況、現場處置工作以及善後工作情況整理成文字材料向上級報告。

  4、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農業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二級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

  六、責任與獎懲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參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二級機構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依照預案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情況或者在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要追究其相關責任。

  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輕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確保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農業生產安全、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農業部農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情形的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使用農藥造成的農作物藥害事故;

  (2)使用農藥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蠶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農藥使用環節發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科學處置;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管理、條塊結合;規範有序、快速高效。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農業部成立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國範圍內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司長擔任,副組長由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所長、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任、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主管副司長擔任,成員由農業部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

  農業部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辦公室主任由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主管副司長擔任,副主任由農業部農藥檢定所主管副所長、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管副主任擔任。

  地方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負責本轄區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2領導機構職責

  (1)指導處置農藥使用安全事故。

  (2)確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控制級別,部署應急處置措施。

  (3)向社會發布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資訊或公告。

  (4)確認處置結果,決定解除警情。

  2.3工作機構職責

  (1)受理、收集、整理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資訊,向領導機構報告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有關情況。

  (2)組織專家對農藥使用安全事故進行評估,提出啟動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級別建議。

  (3)組織開展事故技術鑑定,提出補救措施,查繳涉案農藥產品。

  (4)監督、檢查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彙總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處置結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議。

  (6)對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備案和管理。

  (7)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

  (8)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3、監測和預防

  3.1監測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監測機制。建立農藥資訊監測點,定期對農藥產品質量、使用狀況等進行調查分析。

  3.2應急準備措施

  (1)建立完善農藥監督抽查制度,及時公佈農藥質量狀況資訊。

  (2)建立農藥監管資訊共享平臺,強化資訊交流。

  (3)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使用者的培訓,保障農藥使用安全。

  (4)對農藥質量、使用狀況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提出防範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措施。

  4、應急處置

  4.1應急事件分級

  根據人畜傷害、經濟損失、受害面積、社會影響和控制難易程度,農藥使用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

  4.1.1Ⅰ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使用安全事故:

  (1)農作物藥害面積在5萬畝以上或者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蠶等有益生物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3)發生100人以上中毒或者5000頭(只)以上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認定為Ⅰ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

  4.1.2Ⅱ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使用安全事故:

  (1)農作物藥害面積在1萬畝以上或者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蠶等有益生物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發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0頭(只)以上、5000頭(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認定為Ⅱ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

  4.1.3Ⅲ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使用安全事故:

  (1)農作物藥害面積在1000畝以上或者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蠶等有益生物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3)發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者300頭(只)以上、1000頭(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認定為Ⅲ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

  4.1.4Ⅳ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使用安全事故:

  (1)農作物藥害面積在200畝以上或者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蠶等有益生物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

  (3)發生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頭(只)以上、300頭(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認定為Ⅳ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

  4.2資訊報告

  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同時上報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並在初次報告後,密切跟蹤事態發展,及時報告最新動態。特殊情況下允許越級報告。

  特別重大、重大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農業部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同時抄報農業部辦公廳;情況緊急時,可先透過電話等方式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農業部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小時內透過《農業部值班資訊》報告國務院。

  4.3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調查,採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避免造成次生災害,同時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提出事故等級建議。

  4.4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由相應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響應。發生Ⅰ級使用安全事故,農業部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全國應急響應;發生Ⅱ級使用安全事故,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領導機構啟動省級應急響應;發生Ⅲ級使用安全事故,地(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領導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發生Ⅳ級使用安全事故,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領導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

  4.5響應措施

  (1)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形勢,研究落實應急措施。

  (2)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發生地慰問受害群眾,核查情況,指導開展處置工作。

  (3)組織技術鑑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4.6指揮與協調

  (1)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理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督導,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家協助應急處置,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區域通報情況。

  (2)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啟動本級預案時,由於能力和條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處置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時,可請求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或者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建議,由其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7資訊釋出

  根據分級響應機制,相應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區分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不同情況,按照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部署,及時、客觀、準確地釋出資訊。

  4.8應急結束

  根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的決定,公佈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解除警情。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1)善後保障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保障本行政區域內因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致病、致殘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保障事發地區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給。

  (2)減少損失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農民積極恢復生產,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5.2評估總結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分析、評價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產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損失,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並形成案例報告。

  6、保障措施

  6.1資金保障

  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應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6.2技術保障

  部、省、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農藥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承擔農藥應急處置農藥產品質量的檢測工作。

  農業部和各省(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立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處置技術專家庫,負責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技術支援。

  6.3資訊保障

  農業部建立農藥監管網路資訊平臺,收集、分析和公佈農藥產品質量、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等資訊,實現資訊共享。

  6.4人員保障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負責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7、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有計劃地開展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2宣傳教育與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人員以及轄區內有關人員進行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救助知識的培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農藥安全使用及事故處置知識。

  7.3監督檢查

  Ⅰ級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置情況,由農業部組織監督檢查。Ⅱ級和Ⅲ級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置情況,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監督檢查。Ⅳ級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置情況,由地(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監督檢查。

  7.4獎懲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預案要定期評估,並根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

  地方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報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2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因農藥殘留超標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按照國家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規定辦理。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妥善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農業農村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辦公、農業生產及農機生產範圍內發生的非刑事傷亡事故和造成較大損失的突發性事故。

  二、應急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及時消除隱患、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備隊,分級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三)科學決策,規範救援。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四)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等,加強培訓和演習工作,做到常備不懈、有備無患。

  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崇陽縣農業農村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由局長徐濤同志任組長,副局長程德軍同志、副局長程正望同志、副局長洪擁軍同志、副局長王畏威同志、總農藝師王正求同志任副組長,各項工作實行專人專管,分項負責,統籌兼顧,密切配合的原則,領導小組成員由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鄒歡同志兼任安全生產辦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崇陽縣農業農村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重大農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以及安全生產常識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現場指揮工作。副組長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局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收集、分析、上報等日常工作。

  四、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火災後,安排人員在第一時間向消防部門和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火情,準確講清起火部位、地址、燃燒物、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2、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逃離、搶救貴重物資,及時疏散周邊人員,迅速清理消防通道,便於消防車迅速到達現場。

  3、切斷電源,根據情況,正確選用滅火器材自救。

  4、做好消防輔助工作,與醫療救護、公安部門等積極配合,做好傷員救助,現場保衛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火災撲滅後,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取證,清理人員有無傷亡,核准受災物品損失情況,處理好有關事宜。

  6、火災後,應將災情發生的原因、經過、採取的措施、最終結果等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相關部門。

  (二)農業生產及農機生產應急預案

  1、採取果斷措施,迅速救至傷員和搶救國家財產。

  2、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3、根據事故情況,組織現場周圍人員疏散。

  4、盡最大力量阻斷汙染源的蔓延。

  5、做好現場保護、清理工作。

  6、儘快組織恢復生產。

  事故過後,應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採取的措施,所受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報送相關部門。

  (三)盜竊(搶劫)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盜竊(搶劫)事故後,安排專人保護現場,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

  2、及時向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情況,報告財產損失以及現場情況。

  3、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積極提供線索、協助破案。

  4、儘快恢復事故後的工作秩序,整改盜竊(搶劫)事故的防範措施。

  5、發生盜竊(搶劫)案之後,應將事件經過和結果書面報告相關部門。

  (四)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後,司機和隨車人員首先應立即向過往車輛或行人呼救,力求以最快速度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2、立即撥打或請旁人協助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迅速向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報告。

  3、保護好現場,防止不法之徒哄搶財物。

  4、配合交警做好現場勘測以及後續的裁定工作。

  5、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責任、處理經過及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相關部門。

  (五)農機生產及漁船監管應急預案

  1、當得知發生較大以上農機事故或收到相關呼救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在當地政府的領導和指揮下組織搶險救援工作,並迅速通知應急、公安、交通、衛健、保險等有關部門協助。

  2、街道農機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協調公安、急救、保險鞥部門聯合行動,積極搶救受傷人員,有效地維護現場秩序,劃定現場保護範圍,勘察事故現場,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確認證人(有條件的立即取證),安撫群眾,協調救助、理賠事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當農機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財產、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群眾已得到救護和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後,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宣佈應急救援結束。

  (六)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發生洪澇災害時,應立即採取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首要目的,統一指揮,統一排程,全力搶險,力保生產安全的原則。

  2、迅速向縣防汛抗旱辦公室報告。

  3、如遇特大洪水或遇其他地震或地質災害,當危及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實施搶險的同時,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對人民群眾的損失和安全轉移工作,受到威脅的人員可就近往高處移靠或往安全可靠地點轉移。

  4、積極向受災地提供技術指導,幫助災民恢復生產。

  五、安全事故的報告與現場保護

  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應立即將事故的地點、時間、性質、簡要經過、損失情況等相關資訊報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立即向組長、副組長報告,並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局同時立即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調集力量組織處置施救,並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級各有關部門。

  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部門、崗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發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部門安全員和報告人。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事故的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由善後處置組負責善後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穩定。

  (二)責任追究

  凡因責任不落實、領導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報告

  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應當及時總結分析事故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事故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措施。

  七、責任與獎懲

  農業行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未依照預案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情況或者在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要追究其相關責任。

  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桐梓縣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桐梓縣20XX年農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桐農通〔20XX〕84號)檔案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桐梓縣關於安全生產的總體部署,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縣關於農業安全生產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立足防範,深入整治,強化監管,推進創新,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高橋鎮黨委、政府工作職能,妥善處理重大農業安全事故,維護農業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二、編制目的

  規範農業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工作原則

  (一)實施屬地管理的原則

  高橋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指揮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政府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業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各村(社群),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二)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及時救治,逐級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預防為主的原則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項預防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應急演練,做到早預防、早發現、快行動、嚴處理。

  四、應急指揮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辦公室。

  (二)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指示,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的重大問題;

  3.制定本鎮農業安全生產整頓措施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4.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

  (三)工作組分工

  指揮長:徐興強、餘意春

  指揮部下設四個工作組:

  1.現場指揮組

  組長:宋治江

  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疏導交通和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2.救護組

  組長:李大堯

  負責組織救護車和醫務人員及時到達現場,搶救傷員;制定搶救多人內外傷的救護方案,盡最大努力搶救人民群眾生命,減少死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宋治江

  負責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撰寫調查報告,認定事故責任。

  4.後勤保障組

  組長:宋治江

  負責保證各種搶救物資、所需裝置及時到位,保證所有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到位。

  五、資訊管理

  (一)事故上報時間

  辦公室接到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報告後須立即向鎮黨委、政府報告。

  相關業務部門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通報鎮黨委、政府後,逐級上報。

  (二)事故上報內容

  1.發生事故的機械、機主姓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上級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3.資訊釋出

  農業安全事故發生後,由鎮重、特大農業安全生產事故指揮部決定是否對外發布資訊,其他人未經指揮部同意不得擅自對外發布資訊。

  六、應急響應

  1.當確認農業安全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發地村(社群)應立即做出響應,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成立村(社群)書記、主任為組長的現場指揮部,確定聯絡人和通訊方式,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前期救援行動。

  2.事故發生後,鎮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本預案。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鎮政府,鎮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縣農業安全主管部門和縣應急辦。鎮農業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指揮部要立即組織各工作組人員迅速到場,參加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等工作的組織、指揮與協調。

  3.參與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處置的各相關單位,在鎮重、特大農業安全生產事故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分工和事故處理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農業安全事故的處置和救援工作。

  4.如果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本鎮現有的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的,鎮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指揮部報請縣應急局處置。

  5.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經鎮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總指揮宣佈響應結束。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村(社群)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業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維護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二)農業安全事故認定責任

  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發生後,鎮重、特大農業安全事故指揮部要立即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並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三)事故責任倒查

  事故責任認定結束後,按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的有關規定,倒查和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保障措施

  1.健全農業安全事故救援資訊網路,設立事故應急救援電話。健全農業安全事故檔案,做到一案一檔。定期分析農業安全事故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2.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農業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3.每年開展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少於兩次。透過檢查及時開展事故排查,消除事故隱患。

  4.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農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宣傳活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農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及時有效的開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局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結構

  成立淄博市農業農村局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魏坤隆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副組長:楊明永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杜全章:市農業農村局副調研員

  成員:

  孫進明——市蔬菜辦公室(主持工作)

  王光明——市農業科學研究院院長

  汪訓偉——市農廣校校長

  鄭忠濤——市良種繁殖場(主持工作)

  李開松——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劉元忠——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

  王兵市——農業農村局法規科科長

  孫淑珍——市農業農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長

  王敬市——農業農村局質監科科長

  齊魯濤——市農業農村局種植業科科長

  李志明——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科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元忠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擬定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和保障方案;負責施救人員、物資的調配,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設立安全事故應急電話(3183XXX、318XXX7)。

  二、事故預測與預警

  市農業農村局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注意收集可能會造成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建立市農業農村局安全工作管理體系

  由局辦公室牽頭,局屬單位各作為一個安全責任區,分化多個安全責任區,每個負責人為責任區第一責任人。

  2、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一是召開農業行業安全工作專題排程會,就安全生產工作的某一個專題,如防火、隱患排查等工作進行排程;二是領導小組不定期就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分析,研究部署今後的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檔案

  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檔案主要內容。一是安全工作的組織機構和責任分工;二是各種規章制度和檔案;三是對重點安全隱患單位的排查、整改、複查、上報的記錄;四是與局屬單位、相關科室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狀;五是安全工作會議的會議記錄和各種安全宣傳工作的活動記錄。

  4、建立安全檢查、督查工作機制

  以日常檢查為主,建立以安全責任區為單位的自查和抽查工作機制。責任區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工作,定期對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不定期組織人員對某個責任區進行抽查,及時排除安全生產隱患,預防安全生產事故。

  5、加大對農業行業安全工作的宣傳力度

  根據農業行業安全特點,利用集中學習、指導業務、召開業務會、調查研究等機會,強調農業安全的重要性,增強幹部職工安全意識。要透過淄博農民手機報、淄博農業微信公眾號、淄博農業資訊網加大對農業安全工作的宣傳力度,注重職工交通和人身財產安全,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業務知識普及和安全演練活動。

  6、制定農業安全資訊上報制度

  市農業農村局要按照市安委會的要求,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的各類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測預警資訊並及時上報市安委會。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特別是“三夏”“三秋”期間,配備兼職值班人員和監測人員,做好應急值班和資訊報告,及時按程式處置農業應急事件。根據市應急辦指示,在確認可能引發某類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資訊後,根據制定的應急預案,通知區縣農業部門及局屬單位和科室採取行動,防止事件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對預測將有較大以上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市農業農村局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事件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快速將動態資訊及時準確報告市政府、市安委會及相關單位。按照市政府指示積極處置,確保不發生系列災害。

  三、處置與響應

  1、農業行業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市農業農村局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控制事態,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市政府。對於一般性、較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或者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如實向市政府、市安委會報告,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透過電話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及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也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突發性農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市農業農村局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主要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要配合有關部門維護好事發區域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和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時掌握事態進展情況,隨時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儘快研究確定處置方案。

  3、在接到市政府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後,按照規定,在指定時限內,就發生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情況、現場處置工作以及善後工作情況整理成文字材料向市政府報告。

  4、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市農業農村局要配合區縣或有關部門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局屬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

  四、責任與獎懲

  農業行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未依照預案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情況或者在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要追究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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