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

  一、出差報銷範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於出差旅途中的 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於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並沒有相關的檔案規定。

  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二、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通用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此規定旨在對公司員工出差時的各種手續及有關出差費用給以明確,使其更加規範化。

  二、適用範圍:

  此規定適用於公司員工的國內與國外出差。

  三、出差分類:

  (一)國內出差

  規定中所指的國內出差是指按照公司指示,外出到國內指定地點進行相關工作、培訓、會議、講座、學習等。

  1、國內出差的申請

  員工出差前,應及時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1),經相關領導審批後交行政人事部。員工出差三天以內(含)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由行政人事分管副總審批。經理級員工出差由行政人事分管副總審批。副總經理出差須向總經理進行彙報。員工出差完畢後,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確認考勤。

  2、交通標準

  根據職級不同,員工出差時選擇不同的交通工具。

  3、住宿標準

  住宿費用的支付標準原則上應按《員工國內出差費用標準明細》(附件2)報銷住宿費,但以下情況可以例外:與客戶或較高級別標準的人員同行,或特殊情況下超出規定住宿標準時,寫明理由並經分管領導籤批後可以報銷。

  具體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住宿標準:實報實銷

  (2)總經理助理及以下職級人員住宿標準:四星賓館雙人標準間

  4、餐費標準

  員工出差期間用餐自理,出差完畢後,行政人事部按照標準計發出差餐費。

  具體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級人員餐費標準:實報實銷

  (2)總經理助理及以下職級人員餐費標準:100元/天

  注:總經理助理以下職級員工的餐費補貼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出差申請單》在工資中直接進行計發。

  5、特別說明:不同職級人員一同出差時,以職級較高人員標準為準。

  (二)國外出差:國外出差標準另行規定。

  四、附則:

  此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相關規定相應廢止。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2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稽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後,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藉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00—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

  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計補助日期,出發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發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並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彙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後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檔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再到財務部報銷,衝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3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執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範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乾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並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准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後奏。

  二、辦理程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稽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稽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後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並由公司領導簽署核准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式(原始單據註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乾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00元/次。

  6、售後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貼上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5

  1.0目的

  因公司對外往來及業務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出差人員出差申請、借款與費用報銷的流程及要求,遵從真實、節約的原則,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本管理制度。

  2.0適應範圍

  適用於公司人員國內外因公出差、業務辦理、參展、參加外訓、會議、公司組織旅遊等所有外勤活動的申請,以及公差借款與費用報銷等手續辦理。

  3.0職責

  3.1出差人員負責出差申請單的填寫、借款與費用報銷單據貼上;

  3.2直接上級與部門經理負責出差申請與費用報銷的稽核;

  3.3經部門經理稽核的出差申請與費用報銷單據由部門文員遞交總經辦核准;

  3.4總經理負責特殊或重大事項的費用報銷單據的最終批准;

  3.5財務部複核後控制度對出差借款進行預支及出差費用進行報銷。

  4.0程式

  4.1出差申請與借款:

  4.1.1員工因公出差(經常性外出的採購與送貨人員除外),應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相關專案,如:出差事由、目的地、期限、交通方式、路線、預支款額、職務合理人等,交由直接上級和部門經理稽核後,由部門文員遞交總經辦核准。

  4.1.2員工出差期限由派遣部門經理視實際情況核定,因公務需要、意外災害或患病滯阻,需延後回廠時,以電話告訴部門或從事行政部經理,待回來後補辦出差或請假手續。

  4.1.3業務人員出差時將《出差申請單》(一式兩聯)的第一聯交部門主管,作為出考勤依據,第二聯由出差人員自己保留,待出差回廠時作為登出憑證,交給財務部。

  4.1.4出差人員必須提前準備好出差所需用品,並根據《出差用品檢查清單》對出差用品進行清點、檢查、確認。以確保出差工作便利,不誤事務。

  4.1.5出差人員必須對出差費用進行合理預算,填寫《借支單》,按程式經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借款。

  4.1.6財務部有義務在預算內合理安排出差人員的外出經費,保證出差工作的正常進行。

  特別是借支大額現金時,有必要採取安全措施。

  4.2出差借款流程:

  出差人員填寫《借支單》—部門經理確認—總經辦審批—財務部借款

  4.3費用報銷流程:

  出差工作彙報—填寫《支出證明單》或《費用報銷單》貼上票據—部門經理核實—財務部核對—總經辦核准—財務部報銷

  4.4出差報銷標準:

  4.4.1國內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話費及雜費等,其標準如下:

  4.4.2國外出差:

  4.4.2.1員工因公務或培訓需到國外出差者,應簽呈到總經理批准。

  4.4.2.2公司派遣出國受訓的員工,除工作原因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外,其他交通費用自理。交通、食宿由對方提供的,其費用不得再行報銷。

  4.4.2.3公務指派之國外出差,膳食、住宿以當地一般標準報銷,工作交通費實報實銷(具體情況另行公佈)。

  4.5報銷標準說明:

  4.5.1公司總經理、副總、總監級以下的員工在特別情況下須乘飛機或高鐵時,必要時提前申請或用電話提前請示必須經總經理特別批准。

  4.5.2因公乘車的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市內乘車實報實銷。報銷出租車費,若多人同時公差或可順道時,應共同乘坐,而由一人代表報銷,其他作為證明人簽字。

  4.5.3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搭乘計程車須視以下情況:返回途中公共汽車已下班;緊急檔案;攜帶重要檔案、現金;有貴賓陪同;其他類似情況。

  4.5.4與公司總經理、副總、總監級別人員同時出差,因工作需要同住包房的可實報實銷。

  4.5.5當同一天去兩個不同的城市時按照住宿所在城市為報銷費用的城市。

  4.5.6除公司電話卡外,出差人員出差電話費補助為:部門經理15元/天,業務員8/天,執照(包括髮傳真的費用和其他費用)。

  4.5.7省內周邊地區當天去當天回來的業務除車票實報實銷外,超過用餐時間1小時以上的補助誤餐費用10元/餐;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補助誤餐費用15元/餐。

  4.5.8以上標準作為出差待遇與報銷參考。一般本著經濟、實惠、真實、節約的原則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住宿及用餐環境。

  4.6出差報銷要求:

  4.6.1業務人員出差報銷時,必須提供能有效證明其在出差時限內的乘車、用餐、住宿、電話及其他必要的開支的真實合法的全國統一或地方稅務票據。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4.6.1.1乘坐火車、長途汽車及公交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車票。

  4.6.1.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4.6.1.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並憑飛機票據報支旅費。

  4.6.1.4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

  4.6.1.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4.6.1.6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4.6.1.7電報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4.6.1.8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4.6.1.9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蓋有單位全稱的公章的正式收據為憑。

  4.6.2員工若使用私家車出差的,以每公里1元為計算單位,路橋收費依票據實報實銷。

  4.6.3禮品費、招待費等須單獨貼上,並填寫禮品費、招待費申請報告單(一式兩聯),列明事由、時間、地點、物件。一聯交總經理處,一聯經部門經理簽字、(副)總經理稽核後交財務部。

  4.6.4在出差期間發生的禮品費、招待費必須先請求,後開支,不得先斬後奏,否則公司有權不予報銷。在外招待貴賓,依實際報銷,不得再加報膳食費。

  4.6.5業務人員因業務外出期間,不得開支與業務無關的費用,不得借出差之際游出玩水,不得繞道坐車,特殊情況必須經部門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

  4.6.6公司員工參加特定會議或外培,憑會議或外培通知報經(副)總經理報銷:如會議或外培統一安排食宿,則不分級別一律憑大會或外培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不再享受補助,如大會或外培期間不統一安排食宿,則執行公司級別標準。

  4.6.7住宿費發票必須開具住宿日期、住宿人員姓名,住宿天數等專案,專案不全者視不合格票據,不能享受住宿補助。住宿因實際需要(陪同貴賓等),致使費用超支的,也作報銷並備註,呈送(副)總經理批准。

  4.6.8公司有關人員因公出差,不慎將票據丟失或留在親友家中,需由本人申明原因,經核實批准後,按住宿標準的80%報銷。

  4.6.9如客戶或接待單位提供上述費用的,員工不得另行報銷。

  4.6.10員工出差期間,無論平時、週末或假日,均不加班費。休息日與假日出差可調休。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6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原則,結合VN專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座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座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時,需經審批人批准後,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儘量用電腦列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座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並經審批人批准後可乘坐計程車。凡發生計程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乾,憑據報銷; 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乾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併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籤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專案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專案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專案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並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籤批手續按《VN專案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式批准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出差明細清單” 和“出差日誌”,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籤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後於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並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稽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

  (1)、憑證名稱;

  (2)、填制憑證的日期;

  (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

  (6)、經濟業務的內容;

  (7)、數量、單價和金額;

  (8)、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專案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准,上報董事會備案後,於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專案籌建部。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7

  為規範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費用報銷業務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條款一律廢止,以本規定為準。

  一、費用報銷票據要求

  1、費用報銷應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發票及行政事業單位收據。

  2、發票抬頭必須填寫公司全稱,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錯字。若是定額髮票,票面上要求填寫單位名稱的也應填寫完整。

  3、發票日期與費用報銷日期應大體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報銷。

  4、發票內容應與真實的業務一致,不同型別的發票應按經濟業務的型別分項整理填寫在費用報銷單上。

  5、發票所開具貨物或者勞務名稱應與銷貨單位的經營範圍一致,且貨物或者勞務名稱一般應為具體商品名稱或者勞務,不能開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勞務名稱,如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宣傳用品、辦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材料一批”、“辦公用品一批”,但應付“明細清單”,詳細羅列具體的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並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不得出現“衣服”、“皮包”、“手錶”、“禮品”等個人生活用品。

  6、發票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數量、單位、單價必須匹配。

  7、所取得的發票上的印章應為“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用票單位、收款單位、供應商單位三者應保持一致,並與相關附件的單位名稱相符。

  8、發票不得塗改或者在其表面亂寫亂畫,有實物需要驗收的應由驗收人在申購單上簽字確認。若需要其他備註的可以再其它單據上註明。

  9、除財務部門監製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收據外,其他收據原則上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據,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當事人,並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

  11、發票必須真實有效,不得虛開、代開或有意取得假的發票、作廢發票及失效發票。

  二、憑證填寫及票據貼上要求

  1、各部門應根據經濟業務型別選擇使用公司財務部統一訂製的差旅費報銷單、費用報銷單、付款單、代墊費用單等。付款單一般在需要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的情況下使用。

  2、報銷單與付款單應一律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寫。

  3、報銷單或者付款單應按照專案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報銷金額必須保持大小寫一致,填寫大寫金額時應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頂(符號為“?”),其餘位置(包括角、分位)陸沒有數字必須填寫“零”。不能用“×”、“——”、“0”、“另”等符號表示。

  4、費用報銷所附票據(面積小於報銷單)應從右到左貼上在貼上單(白紙也可)上,不得直接貼上到費用報銷單上,不得以印製的未報廢報銷單據作為貼上單。

  自制貼上單大小與報銷單一致,上面不得載有保密資訊。票據四邊不能超過貼上單寬度,並且平鋪貼上,具備層次感,不得將大量票據重疊貼上。票據較多時可以多使用幾張貼上單,每張貼上單上單據數量要適度,並保持單據平整,厚度均勻。票據過大時應按費用報銷單大小摺疊好,個票據不得突出於貼上單和費用報銷單之外。

  5、寬度、長度不一致的票據儘量分開貼上,不同金額的票據分類貼上,便於核實。

  6、小型發票不得貼上在票據的左上角(左上角2釐米範圍內不得貼上有實質內容的票據),一方便裝訂後查閱。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重新貼上或者填報,且不論是否透過相關審批流程。

  三、報銷費用時間規定

  1、一般性的費用報銷,原則上在業務發生後1個月內到公司財務報賬。

  2、原則上當月的費用應在當月報銷完畢,不得無故將費用延後。所有費用用在年度終了(12月31日)前報銷完畢,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個年度結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費用在第二個季度報銷的,如無特殊原因公司財務部有權拒絕。

  四、費用報銷所需附件

  1、辦公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普通發票

  (3)申購單

  (4)如果彙總開具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詳細清單

  (5)大額採購需要附採購合同,定點採購可簽訂期間合同,合同應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6)驗收單或入庫單

  2、通訊費

  (1)費用報銷單

  (2)通訊發票

  3、差旅費

  (1)差旅費報銷單

  (2)出差的交通發票、住宿發票、通訊費發票等

  (3)出差申請單

  4、車輛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保險費、車船稅等於車輛有關的發票。

  (3)車輛維修需維修申請單和車輛結算單。

  5、業務招待費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餐飲業或者服務業普通發票。娛樂行業發票不得作

  為業務招待費報銷

  (3)按月結算的需附消費清單(備案)

  6、其他費用報銷

  (1)費用報銷單

  (2)相關業務證明

  (3)與經濟業務吻合的正規票據

  上述費用報銷金額超過2萬元(含2萬元)以上的,一般應附相關合同等資料透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五、本規定自發行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8

  一、費用管理細則

  (一)差旅費、交通費

  1、出差申請與批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按要求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見附件2)和《借款單》,分別按要求註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線、預計時間、預借款額及預計還款日期,由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分別轉交公司人資行政部及財務部作為員工出勤以及差旅費借款、報銷的依據。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員憑批准的《借款單》作為差旅費借款依據。

  2.2財務對個人出差借款的執行原則為: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項,待結清後才允許再次借款。

  2.3個人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度工資;新員工(處於見習期的員工)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須經總經理簽字特批。

  3、費用報銷

  3.1銷時間:原則上每週一、週六報銷(特殊費用隨時報銷)。市場人員因出差產生的相關費用要求一週一報。

  3.2報銷標準:見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

  3.3票據的管理:

  3.3.1出差人員憑取得的車票(含船票、機票)、住宿或會務發票、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報銷;取得的票據須為本次出差實際發生的,並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

  3.3.2出差人員在報銷時,票據貼上要規範整齊,貼上順序為:車(船、飛機)票、住宿發票或會務票據、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並註明單據張數;車票有日期、起始地點的可直接貼上,無日期、起始地點的要註明。報銷時須後附經公司人資行政部標註具體返回時間的《出差申請單》,以便計算相應出差補助。

  3.3.3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往返總部,參照出差人員的報銷規定外,需另在車票後註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單據不準報銷:白條、收據、大小寫不符、字跡不清、時間不符的、不合法的單據、塗改的單據、未蓋章的發票等。

  3.3.5出差人員住宿費標準按《差旅費報銷標準》規定執行,發生的住宿費在標準範圍內據實報銷,超標準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特批);如出差單據丟失,責任自負。

  3.3.6購買車票、飛機票、船票發生的訂票費,憑合法有效票據據實報銷;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特批。

  3.3.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標準根據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特殊情況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執行,否則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費用標準報銷。

  4、出差補助:

  根據出差天數,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中的補助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4.1伙食補助:

  4.1.1出差(市區以內不按出差計算)來回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只報車票,不享受伙食補助,但可以按公司規定的午餐標準(10元/日)領取補助。

  4.1.2出差人員外出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時,如會議(培訓)費中包含食宿費,則不再報銷住宿費及會議(培訓)期間的伙食補助。

  4.1.3差人員出差期間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減半天的伙食補助,招待費用與差旅費同時報銷。

  4.1.4無特殊原因不得單獨報銷異地招待費用。

  4.1.5未出差期間,相關人員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補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員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或夜間(晚八時至次日凌晨七時)連續乘火車超過6小時且未坐臥鋪者,補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4.1.7員工10:00以後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計算當日補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補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補助。

  4.2交通補助

  4.2.1出差人員帶車出差,報銷時不計算市內交通費。

  4.2.2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交通費,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的交通補貼額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標準的不予報銷;若未發生交通費則不予享受交通補貼。

  4.2.3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需要報銷出租車費的,在單據後附由單位負責人批准的《計程車費報銷審批單》。

  (二)業務招待費與外聯費

  1、業務招待費是指各單位為滿足經營或管理需要而發生的業務招待支出。

  2、招待費開支標準

  2.1渠道客戶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標準控制;上游供應商一般按50元/人標準控制,重要客戶按80元/人標準控制;

  2.2所有招待與外聯費用,需事前以書面或簡訊形式向總經理申請同意,不得擅自決定;

  2.3招待前,自購煙、酒、茶葉,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費煙、酒、茶葉。

  2.4招待金額超過200元的,需提供酒店選單。

  3、單據稽核

  3.1招待費報銷須取得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發票抬頭需填制公司全稱);如就餐地點無法提供有效發票,需提供收款收據,若合理合規,報銷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規招待發票抵頂但同時附就餐說明。

  3.2報銷時要後附公司總經理籤批的《招待費用審批單》(見附件3)。

  3.3對丟失發票或取得假的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三)手機電話費

  1、報銷範圍:手機費只報銷正常的月租費、包月費、市內通話費、長途電話費、漫遊費、簡訊費、功能費(含來電顯示費)等,除此以外,如:SP資訊費,互動視界費、滯納金等其他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經批准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所報手機費發票顯示的姓名應與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須事先在財務部門備案,否則不予報銷。

  報銷手機人員因換號一個月發生兩次交費時,除按規定在財務辦理變更備案手續外,兩號相加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預算規定的標準。

  3、手機話費單據必須為正規的話費發票(採用預付費方式交納話費的單據不作為報銷的憑據),手機費報銷額度以話費發票顯示的實際發生費用為準,繳費額度不作為報銷額度。

  4、報銷額度的管控:

  業務人員的手機費報銷額度按“預算額度X上月度指標完成比例”進行管控;職能部門人員的手機費用以預算額度進行管控。

  5、報銷人員使用的手機,不得與家庭電話和親友電話捆綁消費,一經發現將其所有報銷的話費全部收回,並處以20%的罰款。

  (四)車輛費用

  按《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二、費用報銷流程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批——>會計主管稽核報銷憑證——>財務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出納稽核並付款——>經辦人簽字領款

  三、費用預警的管控

  公司財務部門對超預算費用的支出與報銷實施預警服務,對於違反財務紀律以及相關制度的費用支出與報銷,公司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並向公司總經理彙報,由公司總經理安排調查核實,並依據調查核實結果做出相關處理。

  對有質疑的單據,財務可請示總經理後視情況處理。

  四、罰則

  1、對違反招待相關規定的,將由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具體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消費金額20%的處罰。

  2、對違反報銷時限規定的,按20元/單處罰;累計三單以上無特殊情況者將不予報銷。

  3、市場崗位不提交市場週報者,將不予簽字報銷。

  4、報銷人無視公司報銷制度,弄虛作假,虛假報銷,除不予報銷外,另給予100元處罰;其業務上級受連帶責任,給予50元處罰。

  五、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與本規定相牴觸的條款廢止。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為了規範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計程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採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後完成後,必須徵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後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登出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並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後,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後,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絡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採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絡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採購需要一人採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並註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並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並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後、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並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徵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物件及其聯絡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徵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註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徵得總經理同意後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後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企業出差報銷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費用報銷流程,做到有計劃、合理地控制費用支出,節省資金,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依據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全公司

  第二章管理原則及職責

  第四條管理原則

  (一)費用報銷的內容應當真實、合理;報銷的憑證應當合法、有效;報銷的手續應當健全、嚴格。

  (二)各項費用開支一律憑證式發票報銷。

  (三)費用發票要求開票單位填寫清楚,大、小寫相符,不得塗改,要素齊全,要素包括:發票抬頭(公司完整開票資訊)、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日期、開票單位發票章、發票監製部門監製章。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予報銷。

  (四)辦理報銷必須根據不同費用型別填制報銷單據。對支出內容填寫不清的、單據填寫金額與附件不一致的,不予報銷。

  (五)當月費用當月及時報銷,不得跨月報銷。

  (六)根據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對於已享受公司各類補貼、津貼的人員,不再報銷其與補貼、津貼範圍重疊的相關費用。

  (七)對於公司統一管理、發放、結算的各類費用事項,參照相關對應制度執行,由公司統一與合作單位結算的,不再另行向員工支付相關款項。

  (八)本細則所涉及報銷人費用使用標準的級別為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的職級。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報銷人:對申請報銷的內容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報銷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報銷內容的真實性和合理性進行稽核。

  (三)財務管理部:對原始票據的合法性、有效性,報銷金額的準確性以及報銷內容是否符合報銷規定進行稽核。

  第三章具體實施細則

  第六條行政類費用

  (一)費用定義

  一般是指因日常運營發生的行政管理類的費用。此項費用由各公司行政部進行統一管理。

  主要包括:辦公費用、電話費用、資訊運維費用、車輛費用、水電費用、維修保養費用、租賃費用、物業管理費用、辦公區域裝修費用、低值易耗品購置費用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各項行政類費用按照對應管理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據實結算。

  (三)附件要求

  1、各項費用報銷均需提供發票原件或公司內部自制表單;

  2、日常辦公文具、低值易耗品、勞保用品等批次採購的物品和書籍購置,需提供審批透過的採購申請單或釘釘審批流程截圖,入庫清單或明細訂單;

  3、車輛費用中維修、保養同時需提供維修清單,車輛保險費用報銷需註明保單保管人,根據使用年限、行駛里程和車況,達到大修標準的車輛,應事先由駕駛人員提出報告,經行政部及上級領導同意後方可送到具備修理條件的定點廠家進行修理;

  4、固定資產購置後報銷,需在裝置接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裝置接收單提交至財務部,費用報銷時需提供相應入庫單裝置接收單影印件,註明固定資產編號、使用人、接受時間;

  5、租賃費用報銷,同時需提供租賃合同影印件。

  6、水電費用及物業費報銷,如先付款後到票的情況需提供催繳單作為附件並在備註中列明費用所屬時間段,如發票直接開具給物業公司,需提供物業公司開具的費用分割單;

  第七條交通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務需要,在辦公常駐所在地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且按公司出差流程進行提前申請,對應釘釘外勤考勤雙項前提下,所發生的交通費用予以稽核報銷。

  (二)報銷範圍

  1、因公務需要,外出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車、地鐵等所發生費用;

  2、因公務需要,外出乘坐計程車、網約車,需符合以下條件:

  (1)外市出差的出差地;

  (2)公司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加班,並已提前報備加班申請,經上級審批透過的加班)至21點之後;

  (3)領導安排的緊急事務;

  (4)出差出發時間7點之前及返回時間21點之後;

  (5)相應職級人員,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3、不得報銷範圍:

  (1)極短途行程(小於3公里);

  (2)上下班產生的市內交通費;

  (三)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四)附件要求:發票原件。

  (五)其他要求

  1、除計程車、協議網約車外,其他市內交通費用應一人一報,不得多人彙總報銷。

  第八條業務招待費

  (一)費用定義

  行政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所產生的包含但不限於各種餐飲、送禮等費用。

  (二)費用報銷標準餐飲招待費報銷標準

  一次招待,人均超200元或單次招待總額超過2,000元;對同一物件一年內累計招待、送禮金額超過5,000元,需經過美年大健康集團合規部稽核方可報銷。

  招待費應嚴格執行招待標準,接待用餐時應合理控制陪同人數。

  (三)附件要求

  1、各項招待費用,憑發票原件報銷;

  2、有經授權主管審批的業務招待申請單。

  (四)其他要求

  1、業務招待費用需先審批後使用,需先在每刻報銷中填寫業務招待審批單,有授權的主管審批後實施。

  2、報銷業務招待費用時,報銷內容中應註明招待何單位、招待客人數及陪同人數,並關聯事前提交併透過的業務招待申請單。

  3、公司任何員工,一律不得將個人招待消費納入招待費用內報銷。

  4、業務招待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報的原則,同一事項支出不允許拆分審批和報銷。

  第九條差旅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務需要,離開辦公所在城市的行程產生的費用。

  主要包含交通費用、住宿費用、異地市內交通費、出差補貼。

  (二)費用報銷標準

  1、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

  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

  1)、月度經營會議、年度會議或第三方組織舉辦的會議住宿標準及餐費按會務組統一公佈的價格為準,報銷時應提供證明檔案,無補貼;

  2)、2人及以上人員同行差旅標準從級別最高人員;2人同住1間時,以級別較高人員住宿標準X1.5倍確定2人的住宿標準;

  3)、特殊地區指:北京、上海、深圳、廣州;

  4)、省會城市及其他指:各省省會城市、廈門、青島、大連、蘇州、天津、重慶、寧波、溫州、東莞;

  5)、一般地區:指上述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

  6)、午餐補貼天數計算規則為:以機票或者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出發時間為準,若工作日時間出差不滿半天按0.5天計算補貼,不滿一天超過半天按照1天計算補貼;若非工作日時間出差不滿半天沒有補貼、不滿一天超過半天按0.5天計算補貼、滿一天按照1天計算補貼。下午從13點以後開始計算、上午至12點截止。

  (三)附件要求

  審批結束的出差申請單為差旅費報銷的必要附件憑證,差旅各類費用的具體附件要求如下:

  1、交通費:發票原件;

  2、住宿費:發票原件及酒店入住清單;

  3、異地市內交通:發票原件(網約車需提供清單、時間、目的地必須一致);

  4、出差補貼:體現實際出差日期的審批完結的出差申請單。

  (四)其他要求

  1、員工出差,無論何種型別的出差均需在系統中發起出差審批流程,員工的差旅費報銷,需同步附上系統中審批完結的出差申請流程作為報銷依據;

  2、差旅行程中發生機票,由公司統一預訂;住宿行為,出差人可在商旅系統中按照個人職級進行預訂;

  3、所有人員嚴格按照《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規定的標準執行,超出標準部分的費用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情節嚴重的按違紀處理。

  4、商務出差是工作行為,不是玩樂旅遊,出差的工作安排必須緊湊、飽滿且有工作成果產出。杜絕低效、無效出差,嚴厲懲戒任何假借出差名義到地方公司旅遊觀光玩樂的行為。

  5、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目的地有動車高鐵且行程不超過八小時,需選乘動車高鐵出行;

  6、無論任何原因、任何情況,自行預訂機票均不予報銷;

  第十條會務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參加外部會議或組織會議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會議期間租用的場地費用、車輛費用、資料印刷費用、物資費用、住宿費、餐費,往返交通費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實報實銷,交通、住宿、補貼和招待參照差旅費用和招待費用標準執行。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參會批示或會議組織批示。

  (四)其他要求

  1、參加外部會議,應有部門負責人指定參會人員的批示,參會人員在費用

  報銷時提供該批文;

  2、組織會議,應有會議組織相關的通知或批覆生效的批文、會議流程說明、會議簽到表等,會議批示應包括但不限於會議時間、地點、人員、議程及主題等。

  3、單次會議的相關費用應一次性報銷完成,不得拆分多次報銷。

  第十一條培訓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安排或組織員工參加培訓或員工申請參加與本崗位相關的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差旅費,師資費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實報實銷,如有住宿、交通等費用發生,參照本細則第三章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執行。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培訓通知/申請等。

  (四)其他要求

  1、參加外部培訓,應有部門負責人指定參培人員的批示或員工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的培訓申請;

  2、內部組織培訓,應有相應的培訓通知;

  3、單次培訓的相關費用應一次性報銷完成,不得拆分多次報銷。

  第十二條中介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外聘中介機構進行業務諮詢、審計、評估、驗資、公證等以及外聘企業相關業務顧問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二)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三)附件要求:發票原件及合同影印件。

  第十三條招聘費用

  (一)費用定義

  1、服務費:獵頭公司人才推薦費、招聘網站費、招聘軟體費及其他招聘渠道費用;

  2、專項招聘費:面試場地費、宣傳用品費、服務費;

  3、面試費:應聘者往返面試地點的交通及住宿費;

  4、入職費:體檢費。

  (二)費用報銷標準

  1、服務費&專項招聘費:實報實銷;

  2、面試費:由人力資源部按照招聘崗位的級別,參照公司正式員工出差標準執行;

  3、入職體檢費:員工轉正後,可報銷100元以內在公司體檢機構入職體檢費。

  (三)附件要求

  1、服務費&專項招聘費:發票原件及合同影印件;

  2、面試費:經人力資源部簽字的面試確認表;

  交通費:發票原件及人選參照職級;

  住宿費:發票原件、酒店入住清單及應聘的職級;

  本地交通費:面試期間本地交通費發票原件,面試人應在發票上簽字。

  3、入職體檢費:新員工本人簽字的入職表

  體檢費:發票原件;

  住宿費:發票原件+酒店入住清單。

  (四)其他要求

  需同時報銷多筆費用的,須附明細清單。

  第十四條專項費用

  (一)費用定義

  用於專項事項所產生的費用,主要是捐贈、贊助支出,行業協會會費支出,購買大型軟體及辦公系統,及各類專項活動事項。

  (二)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相關檔案。

  公司各類專項活動事項還應提供相應合同或專項事項費用報告。

  第四章具體實施流程

  第十五條報銷紙質單據貼上規定

  (一)票據貼上統一用A4紙作為底紙,豎向貼上。單據貼上時,底紙左側留出三公分裝訂線。票據較多時可使用多張底紙,但必須在每張底紙底端標註小計金額及頁碼,如:“小計:100元,1/4”。

  (二)不同型別票據分類貼上報銷,如辦公用品、電話費、差旅費、裝置維修費、資料費、市內交通費等等,按照類別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順序貼上。如果同類票據大小不一樣,按照金額先大後小的順序貼上。

  (三)貼上的原始單據相互不能覆蓋、遮擋,每張平鋪貼上。

  (四)將膠水塗抹在票據背面,沿著底紙裝訂線內側和貼上紙的上、下、右三邊依次均勻排開橫向貼上,避免將票據貼出底紙外。不要將票據集中在底紙中間貼上,以免造成中間厚,四周薄,使憑證裝訂不整齊,達不到裝訂要求。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細則由財務管理部進行制訂。

  第十七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細則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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