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簡單合同(精選5篇)

採購簡單合同(精選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採購簡單合同(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採購簡單合同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採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備註123總金額:¥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物流到貨,運費由需方付.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六、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七、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後,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後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採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八、貨款結算: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付款日期:款到發貨。銀行賬號:

  九、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簡單合同2

  需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為甲方負責砂子的供應,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經充分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指標也應符合《集料試驗規程》有關規定。

  三、供貨方式:汽運

  四、價格: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__________________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為水洗砂_________元/m,0__________________,細沙_________元/m,戈壁料_________元/m,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出具發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實際要求用量供應。對所購砂料的數量由甲乙雙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點現場按照裝車收方計量或由乙方現場堆料一定數量後,甲乙雙方共同收方。具體採用那種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據工程具體施工情況而定。此收方數量經現場核實後,將作為結算的依據。

  六、供貨時間: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七、結算方式:乙方每壹個月將甲方所運砂石料貨款的_____%結清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所有剩餘款結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計每車付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九、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規格和技術要求;

  2、按照雙方確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額;

  4、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車時發現材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點卸料時,甲方有權拒收;

  5、甲方委託聯絡人,以保證乙方及時供應。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按甲方要求供應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質量、數量、規格、供應時間、供應地點等) ;

  2、乙方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方聯絡人: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後在_____小時內供貨到現場。

  甲方貨到現場後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採購簡單合同3

  需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貨內容、單價、總噸數、總貨款

  水洗砂:單價:__________元/噸,總噸數_____萬噸,合計貨款為: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合同金額以收貨實際收到噸量乘以單價為準;上述產品價款中已含稅費、裝費等。

  二、質量要求

  1、所供砂應為天然河砂;

  2、規格要求:水洗砂;

  3、含泥量小於_____%,泥塊含量小於_____%。

  三、供貨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_____小時內將貨物裝於甲方運輸車上,如三次供貨不及時,扣除貨款違約金_____萬元。

  四、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乙方憑收方單與甲方對帳,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2、結算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3、付款方式:轉帳方式。甲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驗收方式

  1、甲方根據行規制定具體驗收標準,並據此進行驗收與計量。

  2、以甲方收方數量為準,但必須將雙方核實,乙方有權隨時對收方量進行抽查,如有異議,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3、每批貨物裝至甲方運輸車後,甲方進行抽檢後合格的,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人為除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給予更換並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

  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並承擔該次貨款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時間供貨,或者逾期交貨,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當次貨款的____%。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付款的,應按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採購簡單合同4

  需方單位(甲方):

  供方單位(乙方):

  1、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供應材料。

  2、甲、乙雙方約定材料驗收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國家現行規範。

  3、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材料發票和其他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3、付款方式方式:貨到付款。

  4、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應及時做好驗收工作,和書面交驗簽字記錄,必要時須得到業主和監理的書面驗收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簡單合同5

  專案名稱: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各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1、定義

  1.1“採購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裝置的使用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2“供貨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裝置的生產製造單位或供應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3“合同”指本檔案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總價”是指在合同4款中規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裝置及其與裝置相關的設計、製造、監造、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檔案(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軟體)。

  1.7“合同裝置”是指供貨方根據合同規定所要供應的儀器、材料、專用工具、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規定提交的其他相關服務。

  1.8“監造”是指採購方對合同裝置的監造。在合同裝置的製造過程中,由採購方代表對供貨方提供的合同裝置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實行檔案見證和現場見證。此種質量監督不解除供貨方對合同裝置質量所負的責任。

  1.9“驗收”是指採購方及相關專業部門對合同裝置的驗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曆的 年 月 日:“天”是指24小時;“周”是指7天。

  1.11“技術服務”是指由供貨方提供的與合同裝置有關的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除錯、缺陷處理、驗收、執行和檢修時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包括合同期滿後供貨方的售後服務。

  1.12“現場”是指為安裝合同裝置所在地。

  1.13“隨機備品備件”是指根據合同提供的滿足裝置安裝、除錯、執行的`備用部件。

  1.14“裝置缺陷”是指供貨方因設計、製造錯誤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裝置(包括部件、原材料、鑄鍛件和元器件等)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效能和質量標準要求。

  1.15“運雜費”是指合同裝置從供貨方工廠到採購方交貨地點所發生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費、包裝費、裝卸費、大件運輸措施費及保險費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1.16稅費是指以合同裝置總價計算應承擔的增值稅費。

  1.17“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裝置交付後,使得合同裝置的已交付的裝置總價值達到合同裝置價格100%。

  1.18“質量保證期”是指合同裝置簽發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裝置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2、合同標的

  2.1本合同所訂裝置將用於 工程。

  2.2合同裝置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貨範圍

  3.1合同供貨範圍包括所有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產品合格證、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貨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裝置的效能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貨方負責將所缺的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補上,發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3.2電機全部採用佳木斯產品。

  3.3裝置製造、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4、合同總價格

  4.1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107萬元)。

  4.1.1裝置費為人民幣:

  4.1.2裝置監檢費為人民幣:

  4.1.2運雜費為人民幣:

  4.2合同裝置的任何一項費用均含在總價內。

  4.3合同總價為最終交貨價,在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

  4.4合同總價為綜合價格,即合同裝置製造、運輸、安裝、除錯、監檢直至交付採購方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後,採購方預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合同裝置經採購方確認具備發貨條件時,採購方即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合同裝置安裝、除錯、監檢合格,交付使用後兩週內再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留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時一次付清。

  6、交貨與運輸

  6.1合同裝置製造完畢具備發貨條件時通知採購方,具體發貨時間及交貨順序應滿足採購方工程建設進度和順序的統一要求,以採購方通知為準。

  6.2合同項下的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交貨地點為採購方指定的地點:汾陽市三泉工業園區採購方廠內。

  6.3供貨方須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合同裝置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負責合同裝置從供貨方工廠到交貨地點的運輸。

  6.4在質量保證期內,由於供貨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合同裝置的損壞或潛在缺陷,供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採購方現場處理。

  6.5供貨方應按規定,向採購方分批提供滿足裝置設計、監造、施工、除錯、試驗、檢驗、培訓、執行和檢修等所需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如有進口部件資料,應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並以中文版為準

  7、包裝與標記

  7.1供貨方交付的所有裝置要符合國家標準GB191-20__中關於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及裝置承運部門的規定,須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

  7.2包裝應保證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並有減震、防衝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和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裝置損壞,供貨方要在裝置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

  7.3包裝應根據裝置的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和防腐蝕等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裝置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交貨地點。

  7.4產品包裝前,供貨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7.5供貨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須加標籤,標籤上註明部件名稱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部位號和零件號。

  7.6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裝置,供貨方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於裝卸搬運。

  7.7供貨方應按照裝置特性和不同的運輸及裝卸要求,在包裝箱上明顯位置標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熱”、“遠離放射源及熱源”、“由此起吊”、“重心點”、“堆碼重量極限”、“堆碼層數極限”、“溫度極限”等通用標誌,符合國家相應包裝標準。

  7.8對裸裝裝置供貨方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裝置本體上註明7.7款中的有關標誌。大件裝置應帶有足夠的裝置支架或包裝墊木。

  7.9每件包裝箱內,供貨方應附有說明部件名稱、數量、價格、圖號的詳細裝箱單、標籤和合格證(為便於資料的儲存應塑封)。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該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和技術說明書。供貨方發運裝置的同時另郵寄裝箱清單2份。

  7.10供貨方所提供裝箱單中的所有部件都應註明屬於“合同分項報價”中的哪一種裝置。

  7.11隨機備品備件供貨方應按每臺機組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7.12隨機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7.5款執行,標明“隨機備品備件”或“專用工具”的字樣。

  7.13各種裝置的鬆散零星部件應採用牢固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包裝箱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7.14柵格式箱子及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如雨水等造成損壞的裝置及零部件。

  7.15所有管道、管件、閥門及其它裝置的埠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7.16供貨方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包裝箱應連續編號,且在全部裝運的過程中,裝箱編號的順序始終是連續的。

  7.17對於需要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裝置,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和損壞。

  7.18供貨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供貨單位和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

  (4)毛重;

  (5)箱號和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項號、名稱和頁數。

  7.19凡由於供貨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裝置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貨方均應按本合同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發生裝置損壞和丟失時,供貨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同時供貨方應儘快向採購方補供裝置以滿足工期需要。

  8、技術服務與聯絡

  8.1合同生效後,供貨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裝置有關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除錯、驗收、效能驗收試驗、執行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特別是對現場道軌的安裝要求,應在生效後兩週內以書面形式向採購方提出。

  8.2供貨方應對所供合同裝置進行安裝、除錯和試執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裝置在安裝、除錯和執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效能等有關問題。

  8.3接到採購方通知後七日內到採購方現場確定安裝方案,供貨方人員到現場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資及補助、差旅費、食宿費、辦公及通訊聯絡等均包括在合同總價內。採購方為供貨方現場人員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訊等方面提供方便,並提供相關的技術引數。

  8.4供貨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採購方參與供貨方的技術設計,並向採購方解釋技術設計。

  8.5如遇有重大問題需要採、供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如無特殊情況,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8.6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採、供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法人公章,合同以時間靠後的修改本為準。

  8.7安裝、除錯和執行技術服務方案,供貨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採購方,經採購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採購方有權以適應現場條件提出變更或修改,並書面通知供貨方,供貨方應給予充分考慮,儘量滿足採購方的需求。

  8.8採購方須在供貨方同意的情況下,提供與協議裝置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並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8.9對蓋有“密件”印章的供貨方和採購方的資料,雙方都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8.10供貨方須對本合同裝置有關的供貨、裝置和技術介面以及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8.11凡與本合同裝置相連線的其它裝置裝置,供貨方有提供介面和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合同總價以外的任何費用。

  9、安裝、除錯、驗收

  9.1供貨方應根據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合同裝置的安裝、除錯、執行和檢修。

  9.2合同裝置安裝完畢後,供貨方應組織除錯並及時解決除錯中出現的裝置問題。

  9.3合同裝置安裝、除錯合格後,供貨方提交驗收申請,由採購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雙方簽署合同裝置驗收證書。

  9.4合同執行過程中,對由於供貨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修理或更換,當供貨方提出請求時,採購方應做好安排,全力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

  10、保證與索賠

  10.1每臺裝置的質量保證期為壹年,從簽署合同裝置驗收證書之日起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裝置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10.2供貨方保證其提供的合同裝置是全新的,技術水平先進、成熟,質量優良,裝置的選型符合安全、可靠、經濟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貨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內容正確,能滿足合同裝置的安裝、除錯、執行和檢修的要求。

  10.3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貨方提供的裝置有缺陷或技術資料有錯誤,供貨方應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

  10.4在質量保證期內,採購方發現合同裝置有缺陷,如屬供貨方責任,則採購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10.5由於供貨方責任影響工程進度時,採購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貨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2%;

  遲交2—4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5%;

  遲交4周以上,每週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10.6如採購方延期付款,供貨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採購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2%;遲交2—4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5%;遲交4周以上,每週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1%;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11、保險

  11.1供貨方須對合同裝置,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購買運輸保險,保險區段為供貨方工廠到採購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12、稅費

  12.1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供貨方應交納的與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供貨方承擔。

  12.2合同總價為含稅價。供貨方提供的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運輸等有關的稅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13、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的內容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對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法人公章後生效。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的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報有關部門後即能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13.2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3.3如果供貨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合同規定的行為時,採購方將用書面形式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接到通知確認無誤後15天內應對其行為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的,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採購方將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於這種中止,採購方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貨方承擔。如果供貨方的違約行為在本合同其它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3.4如果採購方行使中止權利,採購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貨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供貨方的中止部分款項索回。

  13.5因供貨方原因而不能交貨時,供貨方應向採購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不能交貨部分裝置價格的10%並賠償採購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13.6因採購方原因採購方要求中途退貨時,採購方應向供貨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退貨部分裝置價款的10%。若採購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裝置款,供貨方可直接從中扣除退貨部分裝置價款的10%,以充抵採購方償付違約金。採購方已支付的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裝置款,供貨方須在接到採購方退貨書面通知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給採購方。

  13.7如果供貨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併、合併、解體、登出)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採購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貨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事同歸屬人提供選擇,視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行經過採購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3.8若14.7款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採購方有權從供貨方手中將與合同裝置有關的工作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貨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合同裝置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採購方。供貨方應給採購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採購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供貨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貨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進行評價並達成協議,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後果。

  13.9在雙方均無法控制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合同終止情況下:

  13.9.1供貨方應把一切與合同裝置有關的檔案、資料、部件及材料在採購方未取走之前負責保管併購買保險,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13.9.2採購方不承擔任何由於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供貨方提出的各項索賠,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

  13.9.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終止,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執行不受影響。

  14、不可抗力

  14.1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認可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應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不可抗力事故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貨的延遲而調整合同總價。

  14.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7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

  檔案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4.3如雙方估計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將持續很長時間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執行、效能考核試驗和驗收等問題)。

  15、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凡因與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2在進行訴訟審理期間,除提交訴訟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16.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裝置質保期滿且採購方向供貨方的裝置款付清之日止。

  17、其它

  17.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如果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合同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宣告、陳述、許諾或行動。

  17.4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的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7.5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7.6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檔案、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合同裝置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7.7供貨方保障採購方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規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裝置、服務和檔案,不受第三方關於專利、商標或工業設計權的侵權指控。如果發生任何

  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採購方於上述指控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儘快通知供貨方,供貨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使採購方免受由於第三方索賠從法律及經濟責任上所造成的損害。

  合同方雙方應各指定二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裝置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時通知對方。

  17.8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快遞或傳真傳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7.9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在執行過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來檔案、技術資料、說明書、會議紀要、信函等檔案均應以中文書寫,並以中文為準。

  17.10本合同一式6份,採購方4份,供貨方2份。

  17.11本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採購方: 供貨方:

  名稱: 名稱: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 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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