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於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於開展並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最佳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裝置、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裝置安裝、除錯、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稽核、監控研發、測試的資料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件管理。

  (8)負責實驗專案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裝置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

  (3)負責儀器裝置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裝置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裝置的除錯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裝置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批准,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准同意後,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並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裝置。實驗室儀器裝置的租借應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於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裝置,使用該儀器裝置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並按儀器裝置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製上牆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並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並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範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後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裝置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菸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範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製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並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後應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其耗材的採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週提出並報批。對採購回來的儀器裝置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並做好儀器裝置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執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裝置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裝置,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准。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後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裝置。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並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裝置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後、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裝置,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稽核後,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裝置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裝置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採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製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製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製,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註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鹼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籤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鹼,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於陰涼避光處儲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衝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鹼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澱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後剩餘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籤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籤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籤;瓶塞開啟後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汙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餘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譁、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淨、地面無可見汙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檯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裝置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乾淨,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恆溫(20~25℃)、恆溼(相對溼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後用鹽水洗淨,並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鹼或其它鹼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溼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塗以硼痠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鹼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後,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乾淨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後用生理鹽水沖洗,並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後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2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未經許可,謝絕入內。

  2、進出實驗室需要嚴格登記。如有不符合實驗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進入 。

  3、使用人員需參加專門的實驗室使用規範培訓並透過考核後,方可獲准進入進行實驗。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實驗室或使用相關裝置。

  4、實驗人員應愛護實驗室各類儀器,按照規則使用並保持裝置清潔。實驗中的昂貴裝置,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關。精密儀器需經專門培訓方能操作未經許可不得改變裝置儀器的預設引數。裝置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5、工作時間不得在實驗室內聊天、會客、吃東西、帶小孩。

  6、 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等級制度。發現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7、不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等不得私自用實驗室儀器裝置和藥品為外人做實驗。

  8、實驗室鑰匙持有人對實驗室的安全負責。

  9、各種財產包括儀器、裝置工具等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去別的公司作分析),應取得周總同意後方可帶出,並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10、人存放於冰箱內的培養液要註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的培養液和翻看其他實驗者的細胞,以免交叉汙染。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3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4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並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裝置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執行中的儀器裝置,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裝置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溼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菸、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裝置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裝置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裝置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裝置使用完畢後,將儀器裝置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後,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並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裝置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5

  1、學生實驗守則

  一、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後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譁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二、實驗前,要弄清楚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三、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老師。

  四、共用儀器用後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五、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仔細觀察現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定寫好實驗報告。實驗中碰到疑難問題,應向指導老師請教;如發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六、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器具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程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七、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隨地亂拋或倒入水槽中。

  八、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經老師檢查同意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2、實驗室管理守則

  一、儀器要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帳、物、卡相符。

  二、調撥儀器或自購儀器、器材、藥品,必須在半個月內開箱驗收,並及時入帳入櫥,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和有關單位聯絡。

  三、儀器要存放在乾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蛀、防黴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四、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櫃中。

  五、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

  六、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借還賠償制度》。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一、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熟悉本學科教材,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種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加強對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全部物資的管理工作,各類儀器、器材及藥品要帳、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規管理制度化,儀器存放規範化,儀器保管科學化,各項記錄經常化,檔案資料系列化。

  三、新到儀器裝置、器材,藥品應在半月內驗收,登帳入櫥。發現儀器質量有問題或數量有差錯應及時彙報處理。

  四、準備好實驗室所需的儀器、器材、藥品,協助任課老師指導學生。實驗完畢清點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

  五、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積極自制教具,充實教學、實驗裝置,並做好儀器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六、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協助任課老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安全防範工作,掌握髮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經常保持室內外整潔,使儀器裝置處於完好待用狀態。

  八、每學期結束時,應清點一次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根據教學需要,編制儀器裝置購置計劃,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書面彙報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還賠償制度

  一、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需辦理手續,填寫實驗通知單或借用報告單,並嚴查儀器的完好情況。

  二、教職工借用非教學用的器材,需經學校教導主任批准後才能借出,時間一般不超過一週。不論何種儀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

  三、為了保證教學需要,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校長室批准,並辦理手續,時間不超過一週。

  四、凡確認不能修理的儀器,經長期使用後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及正常損耗的器材,要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報學校領導批准後核銷。

  五、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屬正常損壞的儀器,應及時填寫損壞報告單;凡屬操作錯誤而損壞的,原則上當事人賠償。

  六、教職工借用的儀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遺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學生實驗中因操作不慎而損壞的儀器應酌情賠償;由於嬉弄而損壞的儀器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處理。

  八、對保管或採購不當,造成儀器裝置損壞、丟失、積壓的當事人,要依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5、儀器室維修保養制度

  一、管理人員應熟悉儀器室各類儀器的效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類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裝置。學生實驗完畢,及時清點,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規定認真處理。

  三、管理人員要定時對實驗儀器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儀器裝置處於完好待用狀態,對維護保養工作應作還記錄。

  四、對部分不能及時維修的儀器應分開存放,報請總務部門處理或請專人進行維修。

  五、對確認不能維修的儀器,應及時彙報校長室,經同意後進行核銷、報廢。

  六、管理人員應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對已核銷、報廢的儀器進行適當處理;如有可能,應作為自制教具材料,達到再利用的目的。

  6、實驗室安、全保衛制度

  一、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菸,防火設施安全。

  二、有防塵裝置,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三、做好實驗室安全防範工作,掌握髮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四、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五、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並進行經常性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認真處理。

  六、經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七、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源。

  八、若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6

  一、學生實驗守則

  1、請按照時間安排準時進入實驗室。

  2、請不要帶入與實驗無關的各類用具及雜物。請保持安靜、整潔的實驗環境。

  3、請自覺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和教師的安排。

  4、實驗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時,請不要擅自處理,並請立即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5、實驗完畢時,請按指定位置擺放實驗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齊,有序地離開實驗室。

  6、學生操作實驗過程中,請不要隨意更換實驗配置,堅決杜絕盜取配件等行為。

  7、請愛護實驗室的各種裝置。

  二、實驗教學工作流程

  1、系各教學單位在學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學期教學實驗、實訓的課程名稱,實驗、實訓專案名稱和專案數,在開學前一週將實驗、實訓的教學進度(到教學周)及要求上報到系教學管理部門和實驗中心稽核,由繫上報學校教務處。

  2、實驗室根據學院教務、教學部門下達的實驗、實訓教學任務書,教學計劃進度表和教學日曆,執行實驗、實訓教學任務。

  3、調、停、加課申請手續。實驗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確因某些情況需要調動、暫停、增加實驗課的,需所在系開具調課通知單,主管教學的系主任簽字並蓋章,遞交實驗中心主任稽核。

  4、因重大節日、學校活動或其他全校性事務所造成的實驗課停課,除教務處要求需要補課外,實驗室原則上不接受教師個人補課申請。

  5、教學計劃外使用實驗室。凡教學計劃外需要使用實驗室的,需填寫申請報告,在學期第一週遞交實驗中心主任稽核簽字。

  6、有關任課老師開學後將課程的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交實驗室,實驗室根據實驗、實訓內容的要求做好裝置和軟體的準備工作,認真做好準備實驗。

  7、實驗課前任課老師到實驗室熟悉和準備實驗、實訓內容,實驗課由任課教師負責組織和指導實驗,實驗室工作人員積極配合指導教師進行實驗,保障儀器裝置完好,水、電、網路暢通,注意安全和學生的管理,使實驗、實訓順利進行。

  8、實驗、實訓結束後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認真填寫實驗日誌記錄。

  9、學生認真完成實驗、實訓報告,交任課教師批改作為平時成績。任課教師將批改後的實驗報告和成績交實驗室備份存檔。

  10、教學計劃外專案(教學實踐改革專案和開放性實驗)的成果、作品、實驗報告備份交實驗室保管並統計上報。

  三、裝置資產管理制度

  1、實驗室資產主要包括教學軟體、固定資產裝置、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傢俱。它是完成實驗教學、科學研究任務的重要物質保證。

  2、實驗室資產裝置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由實驗室主任指定專人(物管員)管理,物管員對所管理的實驗室資產負責。

  3、實驗室對新購進的教學軟體和資產裝置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數量和質量(包括附件及資料)的驗收,如遇不合格的情況,立即報告資產管理部門,聯絡換、退、賠等工作。

  4、資產裝置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資的存放地點和存放方式,科學管理器材,並經常進行檢查,保證庫存物資完好無損。

  5、按照有關制度規定,辦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購進,領借用手續,認真及時登記賬目。拒絕一切不符合規定的領、借用要求。

  6、實驗室的主要儀器裝置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並嚴格認真執行。學生初次進行實驗操作,教師應給予必要的指導,對不遵守操作規程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7、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儀器裝置效能,熟練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維修保養知識。實驗前後應檢查所用儀器裝置是否完好,工作結束應整理擺放好所用儀器裝置。

  8、儀器裝置應定時進行保養維護,尤其是電子產品要定期加電測試,做好防潮、防黴、防塵工作。儀器裝置如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即時進行維修。需送校外修理的報實驗中心主任批准,辦理相關手續。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7

  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正常教學的重要場所,為此,實驗員要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學習、刻苦鑽研、管好實驗室。

  1、實驗員要做好儀器的登記造冊工作、分類編號、定後定位安放,對消耗、損壞的儀器要及時記載,註明原因和處理辦法。

  2、實驗員要參加有關教研活動,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3、要嚴格按照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儀器,並協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和輔導學生實驗。

  4、要認真做好儀器的驗收、鬚髮、回收及保養和維修常見故障,加強安檢定的安全保衛工作。

  5、實驗員要認真做好實驗教學情況的記載,對各種資料要裝訂成冊,歸類保管。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8

  1、實驗室技術人員對所負責實驗室故障裝置要及時進行維修,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反映有關情況,需要購買配件的應填寫好裝置報修登記表,交裝置維修負責人。

  2、實驗室技術人員對所負責實驗室中實驗用機安裝的軟體進行定期整理,刪除實驗用機中安裝的遊戲;監督學生,禁止學生安裝和玩遊戲,嚴禁學生上網瀏覽不健康的網頁。如果發現有上述情形而沒有被及時制止,該實驗室技術人員將接受相應的處罰。

  3、實驗室技術人員應該對所負責實驗室中的計算機定期進行系統軟體的升級和修補補丁工作,增強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對計算機中的防毒、防毒軟體進行定期升級和查防毒操作;對重要資料定期備份,避免資料丟失。

  4、根據課程需要,積極參與實驗課的指導工作,認真學習實驗指導書,協助任課教師做好實驗,指導學生寫好實驗總結報告。

  5、積極配合實驗課任課教師做好新開實驗課程的建設,促進教學改革。

  6、積極學習新技術,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術素質。包括外語水平、計算機應用水平、實驗室管理與維護水平等。

  7、保持室內衛生,乾淨整潔。

  每學期結束,將實驗室器品裝置清點核對。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9

  1、實驗室內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吵鬧。

  2、學生在實驗前,要預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實驗室時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3、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內穿、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4、實驗開始時,學生應先查點儀器、藥品是否齊全,不得隨意調換。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5、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並仔細觀察,做好記錄,課後及時寫好實驗報告。

  6、實驗時,要愛護儀器,節省藥品,由於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丟失的儀器,必須賠償。

  7、實驗結束,要將儀器整理成洗淨,保持桌面、室內的整潔、由老師宣佈後才能離開。

  8、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實驗前,向學生宣講。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0

  1、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的場所,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後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譁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公用儀器,用後立即放回原處。

  4、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按要求寫好實驗報告。

  5、嚴格遵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學生在實驗中出現意外事故或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

  6、增強環保意識,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分別倒入指定的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保持實驗場所的清潔衛生。

  7、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後放回原位。填寫好《學生分組實驗記錄》,並經教師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