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5篇)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5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xx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投資管理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公司根據財務工作量需要設定綜合部,適當配備專兼職的財會人員,經全體股東同意,在保證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也可以實行財務外包或者委託代管。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必須規範紮實,原始記錄完整、真實、及時、合法、手續齊備,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和財務活動必須透過會計核算。

  (三)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嚴格執行規定的各項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費並接受各主管機關的檢查監督。

  (四)確保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最佳化資源配置,保障投資者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五)公司接受監事的監督,股東的檢查,內、外部的審計。

  第三條財務管理任務

  (一)依法、合理地籌措資金,保證公司投資業務的開展和正常經營的需要。吸收投資人的資本金和債權人借入資金,必須認真考慮公司資產負債結構的合理性,考慮資金的風險和資金成本等因素,從中選擇最有利的籌資方案。

  (二)合理地投放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好資金的控制、排程、核算和分析工作。

  (三)做好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的核算工作。

  (四)正確處理公司與投資者、被投資者的所有權關係;公司與債權人、債務人、往來客戶之間的債務關係、合同責任關係;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分配關係。

  (五)進行公司的建立、合併、分立、合資、聯營以及清算過程中的財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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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須依照本制度開展工作。財務部總監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門職能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相關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負責現金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簿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3、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提供財務分析報告,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4、及時準確地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資訊。

  5、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公司職工的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的發放。

  7、負責公司各種費用的稽核和報銷,進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係,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9、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做好各項審計工作。

  10、編制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完成公司領導臨時佈置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流程

  4.1.銀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記賬憑證賬務處理流程

  4.3.費用報銷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應收賬款管理流程

  4.6.存貨審計流程

  4.7.收入審計流程

  4.8.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4.9.成本審計流程

  4.10.利潤審計流程

  4.11納稅申報流程

  五、相關制度規範

  5.1.費用報銷管理規範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2.轉賬支票管理規範

  1、銀行轉帳支票是付款單位通知銀行支付款項得憑證,是同城結算中最簡易的形式,凡屬本地區內超過1000元的款項結算,一般情況下都必須採用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轉帳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支付用途及數額。做到票面、收據和原始憑證的金額完全一致。

  3、財務部簽發銀行轉帳支票時,必須看清楚資金,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將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單位代為簽發。不準將本單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給任何外單位使用。

  4、為了掌握銀行儲存情況,財務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帳,每月匡算平衡,加強資金排程。

  5.3.會計檔案管理規範

  1、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髮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註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並加蓋財務章,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4、對於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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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財務

  財務泛指財務活動和財務關係。前者指企業再生產過程中涉及資金的活動,表明財務的形式特徵;後者指財務活動中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係,揭示財務的內容本質。因此,概括說來,企業財務就是企業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體現著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係。財務不僅是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在物質資料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資金運動及資金運動過程中所體現的經濟關係,更主要的是財產和債務,即資產和負債等。

  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為了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增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司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的發展,加強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監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小企業實施經營管理活動,對財務管理體系建立、維護,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

  三、財務注意事項

  1、思維的高度

  格局影響思維的高度。作為財務人員時時應該以“所有者的身份考慮”一系列的問題,如果不具備這樣的高度,工作開展就會有侷限性。

  2、風險防範意識

  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學又適合的內部控制體系是財務人員的職責。一個企業如果內部控制沒到位,就會出現漏洞,得到利益的人會覺得財務太沒水平了。

  3、細節決定成敗

  作為財務人員應該非常認真、細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複核的意識。一個數字多寫一個零或少小一個零都相差十萬八千里,有時候所犯的錯誤是承擔不起的。

  4、應對能力

  財務人員的應對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有時候過於刻板會影響業務的發展。

  5、保守公司的機密

  作為財務人員哪些話該說,哪些話絕對不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有時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即使沒有這麼嚴重,也是得不到上司、股東們的勝任的,一定要懂得一些常識。

  6、以所有者的身份考慮問題

  每一位財務人員都應該站在所有者的身份去考慮問題。財務人員不是資金流的管理者,就是物資流的管理者,所以財務人員身邊每天都與錢有關的東西工作,如果不為企業的利益價值最大化考慮,就會損失公司的利益,非常重要。

  7、要有過硬的專業技術水平

  財務人員是屬於管理與技術並存的工作崗位,如果專業技術水平不過硬,同樣會給企業帶來損失,有時候這種損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應該不斷地學習,再學習。

  8、要懂得資源整合

  財務人員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重要崗位,如果不懂得整合企業內外資源,不懂得借力,是做不好工作的。財務人員面對的是公司的每一個部門,資訊非常廣,我們要透過資料去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再利用資料去分析每一個部門的績效,從而得到改善;另要與銀行、供應商、客戶、稅務等部門處理好關係,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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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透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專案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定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透過會計在稽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後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後,應及時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許可權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稽核批准;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稽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准。

  (3)庫存現金採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透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並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定,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定,每日要結出餘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餘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專案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專案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專案,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稅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專案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儘快登記於企業名下,不得登記於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並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定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專案進行審計,並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併、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稽核---總經理批准---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託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專案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准---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採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戶的“訂貨單”,組織採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稽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後,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透過財務部稽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稽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透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後,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採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採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採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採購供應計劃,對計劃採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後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採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並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籤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採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後,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稽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後,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稽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採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採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於商品採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專案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透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並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並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並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戶。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戶。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後的餘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專案的設定要合法、合理,收支專案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後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後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後依次用企業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裝置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裝置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後,提出購建報告;

  2、稽核批准—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稽核無誤後報總經理批准,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處理,並報財務部門稽核後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週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餘額×100%

  4、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准後,於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5

  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範財務操作,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並結合公司今後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管理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應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經辦各種事項,有計劃、有控制地安排各項開支。鑑於公司統一管理需要,各項財務支出,一律實行總經理審批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司的各項開支,採取有計劃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結合的具體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採購及其他正常開支專案按正常審批程式辦理稽核簽字手續後交財務辦理付款。

  2、非日常性用款,需辦理用款申請,報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按審批意見執行。

  三、差旅費制度

  1、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財務部門稽核,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報銷。差旅費實行按章辦理、超支不補的原則。

  2、有關差旅費開支的具體標準參見《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

  四、設施裝置採購的規定

  1、各部門應根據需要作好採購申請,按計劃提出採購申請,儘量避免緊急採購,以降低採購成本,提高採購效率。

  2、審批許可權。所有采購均須經總經理批准,如遇總經理不在崗,採購任務又急迫的情況下,副總經理或分管經理可以決定500元以下的採購,但事後須報請總經理

  五、各項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

  1、單位價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產(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情況,確定一個適合本企業的標準),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範疇。

  2、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經批准後方可辦理。

  3、固定資產購置,原則上由指定部門統一採購。

  4、固定資產成批採購或數額較大的,必須事先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規定採購的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方式、成交價格和結算方式。

  5、固定資產購置程式:

  (1)、由有關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所購固定資產的用途、品種、規格、數量。

  (2)、交由總經理審定手續。

  (3)、辦妥有關的審批手續後,交由部門集中辦理。必須遵循貨比三家、優質優價和經濟適用的原則。

  (二)、固定資產經財務部進行登記造冊後,進行監督管理。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各部門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和完好情況。

  (三)、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辦理。

  六、報帳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項費用報銷,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主要包括法定的發票、收據等及相應的原始憑證附件、清單等)。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後如實填寫。

  2.各項費用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真實。對於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必將嚴肅處理。

  3、報銷時,各項手續必須齊全,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審批許可權和要求審批各項業務,稽核簽字人員對其稽核的有關業務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4、各種報銷業務,有關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報帳。

  (二)、報銷審批程式和要求

  1、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後如實填寫。

  2、所屬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稽核,主要稽核其經濟業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財務部門將有關單據交會計人員稽核,主要稽核其有關單據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以及有關費用標準、計劃的執行情況。

  4、報公司財務主管人員審批。

  5、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6、最後,到財務部門交由財務人員報帳。

  (三)、各項用款申請及其它會計業務,按照以上程式辦理。

  七、工程付款的有關規定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需經工程領導小組稽核,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人簽署後方可執行。

  2.工程部門應根據審批後的工程經濟合同的相關條款,對各項工程款按工程專案和工程進度編制工程專案資金預算及按進度付款計劃,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託人批准。

  3.凡須支付的工程款項,施工方必須按合同,憑施工進度預算,填制《工程款支付會簽單》,由公司工程領導小組根據施工方所報進度,按施工規範的質量要求,驗證、簽字認可其質量、數量。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託人審批。方可到財務辦理有關付款手續。

  4.工程完工後,施工方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公司領導小組部複核,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八、其它規定

  (一)、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安排專人進行登記,並按照標準嚴格控制。辦公室應建立有關的臺帳,登記各種辦公用品的購買和領用情況。公司將定期對其登記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購買辦公用品,由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統一購買。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購單並報批簽字。憑批准的申購單到財務請款和報銷。

  3、辦公用品實行定額到人的辦法。公司員工,在配齊有關辦公用具後,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時定量並儘量舊換新的辦法執行。金額較大的辦公用,須單獨申報。對於金額大但又不屬於固定資產的,應納入低值易耗品,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二)、通訊費用的管理

  1、有關費用報銷標準,由公司綜合部統一制定。

  2、通訊費用標準批准後,批准檔案交存財務部門一份,按照批准的標準,按月在職工工資表中給予補補或者憑發票在標準內實報實銷。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標準嚴格把關。

  (三)、車輛費用的管理規定

  1、車輛管理、維修和保養,費用,經公司領導核定標準後在標準範圍內掌握使用。

  2、各種車輛日常用油應確定一個合理的範圍,並加強管理,油費開支票據實行統一報賬管理。(提供填寫報銷單,加油發票及行使記錄明細,經司機,財務會計複製人,總經理簽字,財務記錄管理費用)

  (四)、業務招待費的管理業務招待費的使用,一般應貫徹先申請、稽核、批准,後使用的原則。使用時,應按照必要、合理和統籌安排的原則使用。

  (五)、差旅費的管理

  1、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交通費憑原始單據報銷;伙食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合併天數計算包乾使用。

  2、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填寫“差旅費審批報銷單”,後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報銷憑證,在規定的限額內,經領導稽核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出差借款,遵循“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為原則。

  (六)、合同的管理公司目前的經濟合同主要有工程類、採購供應類、租賃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類,

  1、按照公司規定,各種合同,必須報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或經其書面授權同意簽訂方可有效。

  2、財務部門對各項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等,應從財務分析的角度進行分析、諮詢和監督。對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活動的經濟合同,有關部門在簽訂時,應當事先徵求財務部門的意見。

  3、所有經濟合同簽訂後,都要及時存檔,同時一份(影印件)交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進行必要的分析、檢查和監督執行。

  4、合同簽訂應規範、嚴密,避免引起法律糾紛。

  以上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並具體監督執行。並將根據公司經營及業務發展,進行補充和完善。

  以上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6

  一、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並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2.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並上報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

  3.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專案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完後,要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並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4.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5.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點,年中年末與各部門科室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6.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並移交檔案部門。

  7.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8.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並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5W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塗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於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後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四、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經營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後方可申請專案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要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專案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註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後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稽核後報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7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範財務操作,提高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範化、制度化、資訊化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並結合公司今後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全體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式討論通過後,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牴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並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和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六)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檔案;

  (七)協調財務部與公司的關係,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係;

  (八)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並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九)財務部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十)稽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裝置、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後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向總經理彙報情況。

  (十二)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一)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挪用現金,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稽核批准制度辦理收付。

  (四)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五)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六)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七)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稽核和發放。

  (八)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彙總收付款憑證並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九)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

  (十)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每月底將銀行存款餘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三)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轉賬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五)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六)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七)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備用金申請》,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八)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預支現金的,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會計稽核簽字,最後由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九)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填制記賬憑證並進行賬務處理。

  (十)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簿,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十一)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記錄,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十二)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一)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年終過後,應將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各種賬簿及有關檔案資料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成卷或裝訂成冊並編寫查詢目錄,實行歸檔保管。歸檔保管時,應存放有序,以便於查詢。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重毀損、散失和洩密。

  (六)撤銷、合併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後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併移交給指定的單位,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會計資料保管期限: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彙總憑證15年。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3年。總賬、會計明細賬、輔助賬15年。月會計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二)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託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需要外帶的,經領導審批後,必須在《印章外帶使用登記表》上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的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視同為固定資產。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第十四條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第十五條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准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准,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範圍內使用。

  第十六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式進行。

  第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單位價值5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裝置、用品、物品;

  (一)領用時,由使用人填寫《物資領用申請》,經審批通過後方可領用,倉庫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月底與財務部進行盤點核對。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鑑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三)對報廢低值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開支,防止鋪張浪費,提倡勤儉節約,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醫藥費、宣傳廣告費等。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1、員工出差經批准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2、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1、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衝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2、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符合上述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2、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3、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4、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的,須出差前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或火車,否則不予報銷。

  5、員工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須註明日期、起止地點、事由,如有特殊情況,須註明原因,經批准後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確屬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須註明原因,批准後方可報銷;

  1、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髮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3、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一)凡超支的差旅費一律由個人承擔。人員趁出差機會,事前未經主管領導批准,而擅自繞道探親、訪友、旅遊者,其繞道費用全部由出差者個人自行支付,同時作違紀論處,並以相應工資及浮動工資處罰。

  (二)以上標準只限於短期公差,不適宜銷售人員及長期住勤、學習和會議。長期住勤、學習及會議由派出單位和財務經理視情況共同商定。

  (三)市內及省內附近地區出差的,夜晚儘量爭取返回,不得隨意藉故入住酒店,特殊情況除外(時間緊迫或來回費用高出酒店費用的)。

  (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伺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稽核加簽。

  (一)公司節日福利、活動福利,一律經總經理批准後採購,憑單據據實報銷。

  (二)公司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據實報銷。

  (一)宣傳廣告費的開支範圍:宣傳公司的印刷品、年曆、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誌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製作及播放開支等。

  (二)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託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三)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範圍內。

  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於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報領導審批後,統一交由採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需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採購。

  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財務開支,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審批手續及審批許可權。

  (一)借款時需先在釘釘發起《備用金申請》,按要求填寫好之後提交,等待審批。

  (二)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後,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准,最後經總經理審批後,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位代理人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填寫好該憑證後,審批程式同上。

  (四)日常費用借款及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五)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籤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七)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後方可借支。

  (一)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報銷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收據上必須有對方簽章,沒有簽章的,由副總經理簽字後報銷。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影印件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報銷。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報銷時需先從釘釘上發起《報銷申請》,相關單據需拍清晰照片上傳,如果報銷前有借款,需將預支金額及日期填寫清楚。經領導審批同意後由財務部審批,審批通過後,報銷人將有關單據交予財務部並當面予以結算,最後在報銷單上簽字。

  (五)補充說明: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六)員工離開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追索欠款;如該欠款屬超期、財務部又已通知過借款審批人,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借款人的上級從未接到通知,則相應處罰財務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關係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確各方責權關係的契約,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係到企業的興亡,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及成員企業管理人員要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組織下屬學習合同法規,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財務部為公司經濟合同的監督機構,公司常務副總對所有經濟合同進行稽核管理;具體合同按不同的種類由歸口部門管理與執行。所有法律檔案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檔,一份給財務部作付款依據和監控依據。

  第三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格式必須符合規範。簽訂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採購合同、銷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條凡公司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時,總金額在10,000元以上,完成時間需要延續15天以上的,均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簽訂,總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或授權總裁辦他人簽署,臨時授權他人簽署的合同,需經授權人在我方儲存的合同上簽名確認,財務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條公司因業務需要簽訂合同,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均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稽核簽名確認,再呈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簽署。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必須由董事長親自審定簽署。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發生的合同糾紛,須儘快與常務副總聯絡,並儘快報告董事長備案後,由常務副總會同公司代表與對方協商、談判或提出仲裁、訴訟。

  第三十六條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工程發包、裝置訂購等合同,必須連同工程竣工圖或裝置說明書和維修說明書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檔;財務部支付尾款時必須有總裁辦收齊各相關存檔的憑證資料方可支付。否則,同時追究總裁辦及財務人員的經濟責任。總裁辦為文控中心的責任部門,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與審擬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的工作交接,直接影響到財務會計的工作的連續性及交接人責任是否明確的問題,務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關領導的重視。

  (一)基本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所經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變動工作或者離職,不得結算工資等。

  (二)移交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及時辦理完畢未了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各種賬簿、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相關的檔案資料及其他業務用品,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三)交接雙方要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進行逐項交接: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餘額進行點交,不得短缺;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核對清楚後,才能交接;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業務用品等,也必須移交清楚,密碼和有關資料應當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移交,以檢查電子資料的執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交接工作結束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以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四)專人負責監交,財務會計和主管級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時,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移交時,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五)監時工作交接。對財務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應該按照以上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六)移交後的責任。移交人對自己辦理且已移交的財務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財務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況、有關財務資料、財務檔案資料,是公司高度商業秘密,未經公司董事長批准,不得向無權獲悉的人員提供資料或透漏。

  (二)貪汙、盜竊物品處理:凡貪汙、挪用、盜竊、擅吃公司物資、物品、錢財和侵佔員工利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是金錢的按金額,是物品的按原價給予二十倍以內的罰款,對舉報有功者,獎勵罰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規定辦理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誰經辦誰負責。如負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為送審稿,即使經修改通過後,在實施過程當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刪減等補充。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8

  一、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企業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財務監督。實行財務監督,維護紀律。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工廠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並向投資者分配利益。

  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①無實別結果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特制定以下具體規定。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箱內,確保定安全。對指定的使用備用金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二)費用現金報銷制度。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差旅費、招待費現金報銷擬定嚴格的制度。

  (三)往來賬目清理制度。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催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四)會計報表制度。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領導瞭解企業經濟狀況重要資訊資料,也是編制下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資料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說明。

  二、會計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實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定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財務部門設定下列人員: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

  (二)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三)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財產清查的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式應當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式應當明確。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加強會計人員的和培訓工作。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範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著健康和良性迴圈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專案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專案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範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牴觸,並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或備案後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准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於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並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並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週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於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

  第十一條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於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專案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稽核批准後,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

  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十二條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各企業要制訂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並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最佳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專案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佔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專案,以及超出授權許可權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稽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於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專案、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專案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四章稅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稅收徵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稅,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稅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稅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稅款上繳總公司。

  第二十二條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稅後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法定公積金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餘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並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併報表的企業,應於當月終了後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於當月10日出彙總合併報表。

  第二十五條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於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0

  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是透過財務部門來反映的。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對於企業的發展,對於財務人員的規範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要不斷學習《會計法》、《稅收徵管法》,並嚴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規定。會計人員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敬業愛崗、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實事求事。

  二、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會計、出納分設清楚,其中王晴為本公司專職會計,張俊霞為本公司專職出納,雙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監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設定總賬、現金賬、銀行賬、庫存商品明細賬、多欄式明細賬、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三欄式明細賬。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記帳法,固定資產採用平均限法計提折舊,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性攤銷法。會計人員要正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要正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四、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從業人員需要預支款項時,必須向出納人員打借條,並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借出。當天的收入是現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銀行,保險櫃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現金。

  五、制定財務室夜間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定期檢查防盜門、防盜窗、保險櫃的防護功能。

  六、制定嚴格的商品入庫、出庫的倉庫管理制度:商品入庫時,由倉庫保管員驗收並填寫商品入庫單方可入庫;商品出庫時由倉庫保管員填寫商品出庫單方可出庫。

  七、制定發票管理制度:

  1、本單位開具發票的庫房門窗牢固可靠,存放發票專櫃保管,按發票種類、號碼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採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蟲蛀、防鼠咬,確保發票安全。

  3、發票管理會指定專人負責,而且會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領購發票不會讓其他人代領。確因工作需要變動發票管理人員,會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報告。

  4、堅持逐月發票盤存制。如發生盈溢、短少和各種損失事故,會及時查明原因。未經查明原因和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會擅自調帳,作到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

  5、如發生丟失、被盜發票時,會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6、妥善保管《發票領購簿》及其他票管資料,不會損壞和丟失。

  7、使用發票會全份按順號填寫,不塗改、挖補、缺漏項、撕毀、拆本、轉借、代開、倒賣或帶往外地使用。因填錯,逐聯加蓋“作廢”戳記,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銷燬,以備核查。

  八、對於各種票據報銷必須按規定執行,先由經手人簽字,然後再由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報銷。

  九、每月會按時在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交納稅款。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並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並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排程、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定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於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定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資訊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稽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採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採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裝置電子裝置運輸工具辦公裝置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裝置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於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並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並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並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佈實施後,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並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後,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資訊,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檔案。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並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並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並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彙總並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並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於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登出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籤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於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稽核費用、天數無誤並報財務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後,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註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稽核簽字後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並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儲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儲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准,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准,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複製。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影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並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總公司所屬備企業的成本、費用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現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11系統各所屬企業。

  第三條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透過對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條在成本、費用管理中,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經濟政策、財經法規和總公司財務規定,實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使計劃管理、定額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正確核算各單位成本、費用。

  第五條根據資產經營責任制,各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負全責。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主管)協助總經理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和管理,準確核算成本、費用,並對企業經營效果負責。各單位財會部門具體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工作。總公司財務本部依據本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對所屬各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進行管理和監督。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行業實際,參照國家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報財務本部備案,並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六條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關於成本、費用開支範圍的規定,加強對產品的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及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具體開支範圍按(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總公司所屬其他行業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單位實際,認真遵守相對應的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三章成本、費用核算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的製造成本,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的統計產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對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期間費用,應按照其歸屬期限,區分費用性質,據實進行分類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原材料按計劃價格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也應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九條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費用,應按照費用專案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受益期不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受益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遞延資產,按實際受益期攤銷,其中開辦費按五年攤銷。企業遞延資產應在年終會計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條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專案和標準,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預提期短的,年終決算不留餘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保留餘額的,應在年終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一條低值易耗品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幣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費用。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幣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採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50%。

  第十二條產成品和在產品成本以及期間費用的核算,除種植業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核心算的產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費用的準確性。

  一、製造費用與直接生產成本;

  二、製造成本與期間費用;

  三、各類期間費用之間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五、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六、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十四條成本核算的程式和方法要切實可行,一經確定,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不得變動。

  第四章成本管理責任制及監督

  第十五條各單位必須按分工及崗位職責建立成本管理目標責任制。並編製成本、公用計劃和具體措施,對成本實行計劃控制和目標管理,以保證完成。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特點並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各項定額指標,並認真執行。總公司將對不同性質的單位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財會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定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組織成本費用核算;編制並具體落實成本費用計劃;監督考核單位內部各項成本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成本費用進行及時的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緻、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群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群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群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釋出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於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採購。採購人員策在採購前應透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資訊截圖發至社群委員。經班長批准後,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採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採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採購結束後,社群委員應在兩天之內製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註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並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採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並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徵得班長的同意後方可採購。採購過後,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於特殊情況)。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4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資訊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資訊。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並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鑽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並掌握財務會計資訊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並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稽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程式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後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定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並向公司負責人彙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於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彙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並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覆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後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並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範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複核或授權稽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範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00元,並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後,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週一、週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採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稽核稽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範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

  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到財務領取支票,並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於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註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範。

  6.5採購人員用支票採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並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並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詢,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範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並登記,違者罰款200元並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燬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燬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後,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燬,並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並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範,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籤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到財務部稽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准,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貼上,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後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准後,到財務部稽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週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並在各賬戶最後一筆餘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後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裝置3年

  (四)電器裝置、安全保衛裝置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稽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透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透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裝置,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絡,進行修改、除錯,完成除錯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透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定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裝置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裝置的電源。裝置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透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6

  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會計制度,敬崗愛業,不做有損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服務意識。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管理,綜合本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特制訂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工作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制度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准,財務不得辦理借款)。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或報銷後,會計方可將借款單交還借款人。前次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本司暫無出差事宜,標準待定。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現金或支票),部門,借款理由,所借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准,財務不得辦理借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電話批准同意,方可辦理借款。但次日須補辦審批手續。)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生產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者,辦公用品,單價在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到財務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要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當月報銷下月再借,每年年度終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資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6、因出差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及開具收據。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審批報銷單,原始發票付報銷單後面,寫明實際發生的費用事由,明細,金額,經手人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複核,方可報銷。報銷手續採取誰經手誰報銷。單筆報銷,不得多次合計報銷。

  因銀行對庫存現金的控制,財務庫存現金不足時,先在財務登記報銷計劃,由財務通知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審批簽字,到財務部複合方可報銷。

  四、工資及考勤管理:

  1、為便於及時計算工資,每月月底最後一天至下月的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表經職工簽字認可,報主管領導稽核簽字,交財務計算工資,誤期各部門自行負責。

  2、每月職工加班的要經主管領導稽核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交財務做加班工資表,未經稽核審批的不得計付加班工資,隔月未報按放棄加班處理。

  3、行政和保安主管保潔主管將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的名單發財務。每月人員進出變得應向財務報出清單,以便財務核對在職人員工資。如考勤表有職工考勤名單而無簽訂勞動合同,又沒有人員變動名單的,財務當月不計算工資,核對後補。

  五、財務部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賬和總賬。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和稅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款、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部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所有費用報銷,借款等資金流動,應該嚴格實行審批制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方可報銷或付款。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對報銷人員報銷事宜等做好認真的解釋工作。

  5、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6、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7、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

  七、帳簿管理

  1、由於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列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2、以上各帳簿由公司總賬會計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累計。

  此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解釋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7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透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最佳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8

  一、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專案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籤批;持已批“借款單”到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到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用、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守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備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載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由應由審批人簽署批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補籤。

  財務部崗位職責:

  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產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1、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數字清楚、內容確準,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2、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3、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4、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5、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總賬;

  6、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7、負責總賬、明細賬、分類賬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賬;

  8、對其他應收、應收賬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固定資產及庫存商品和代管物資等資產每月月底盤點;做到賬存與實存數相符

  9、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係清楚;

  10、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專案部人員構成等;

  12、理解並清析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專案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專案部回款;

  1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專案部報賬;

  1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賬;

  1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動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賬、工程預算進行稽核;

  18、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19、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0、參與業務專案、採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1、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2、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專案、金額(大小寫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任何塗改。

  附錄:

  現金支出範圍;

  l)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為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現金,要透過銀行轉賬,特殊情況要有總經理審批;每天庫存現金限額不得超過3-5天的零星開支。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9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理順總公司、分公司之間的合作、投資關係和關聯交易、內部往來,加強總公司對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財務監管力度,規範分公司經濟行為,維護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銀行賬戶管理工作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准下從事銀行方面相關的所有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賬戶分設的原則。分公司原則只開設基本賬戶和保證金專用賬戶。

  3、堅持事前申報、事後報備的原則。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銀行賬戶開戶申請表》或《銀行賬戶銷戶申請表》,經總公司批准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如分公司賬戶變動後一週內須向總公司財部報備變更後的賬戶資料。各機構經總公司財務部批准後的變動申請,必須在三個月內辦理;未及時辦理的,該批覆自動失效,以後辦理,須重新申請。

  4、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開戶完成後,向總公司報備並上交總公司銀行開戶資料(包括銀行印鑑章、印鑑卡、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程式碼證、

  各銀行開戶申批表、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核實,總公司根據情況可留影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銀行預留印鑑的法人章在總公司保管)。

  5、分公司銀行賬戶必須為網銀的形式(設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系統),支付密碼由總公司財務部人員掌握,確保支付每一筆錢,總公司財務部均能監管到位。

  6、禁止事項。設定賬外銀行賬戶以及用公款開立儲蓄存款賬戶;未經批准,嚴禁在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戶等。

  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負責人、關鍵崗位會計人員報備總公司財務部,分公司寫明委派書,並在總公司留存個人的承諾書,負責組織分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確保分公司會計業務真實、合規、合法。

  2、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分公司財務人員基本情況、聯絡方式、個人資料必須報備到總公司財務部。

  3、分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合理設定會計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培訓通過後方能上崗,分公司財務人員離職時必須有新的財務人員到崗才能辦理,離職時報總公司財務部,必須在總公司財務部委派財務人員的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並且透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5、總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分公司會計專業職務的設定和會計人員配備提出建議。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援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6、分公司財務部人員有監督分公司財產安全的責任,對分公司超出制度、許可權的行為拒絕執行,並報告總公司。

  7、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其財務人員的工資由總公司發放,並且總公司財務部有權根據公司相應的財務制度考核該財務人員,並且其養老保險在總公司購買,費用由分公司承擔,相應金額於發工資和購買養老保險前2日打到總公司賬上,否則總公司將停止該分公司的財務結算工作。

  第四章資金管理辦法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准下從事資金方面相關的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點前分公司上報總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資金計劃明細表,並在網銀上做好付款,待總公司財務部稽核後,再確認付款。

  3、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對每筆現金的收支及時登記,各分公司財務做好每天現金收入臺賬或者現金流水登記簿,每日現金日清月結。

  4、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月憑證、各類賬本、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等均要裝訂成冊。

  5、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各項現金支出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嚴禁"坐支"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不得收款不入賬。

  6、分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出借銀行賬戶,不得對外出藉資金,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7、沒有獨立設定賬戶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收入情況。

  第五章財務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繳納各種稅金,維護國家及投資者權益。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分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2、分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總公司財務管理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準確、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建立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核算及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5、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範、正確。

  6、分公司無獨自對內、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的權力,需要時,經總公司批准。分公司發生重大及異常會計核算事項時,須提前向財務部報告,財務部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協助處理,分公司及時將處理結果報財務部備案。

  第六章會計核算辦法

  分公司應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並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分公司報送總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間如下: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財務部。

  2、設立了銀行賬戶並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各往來賬餘額明細表、現金賬、銀行賬明細表、銀行對賬單(必須有銀行蓋章),納稅申報表或銀行完稅憑證均於下月18日前,以快遞方式報送達總公司財務部,並且相應資料均由分公司財務人員、分公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分公司行政章,納稅表應有稅務局出具的已申報章,或提供完稅的銀行憑證影印件。

  3、年底彙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如財務部認為有問題,總公司財務部將參與彙算清繳工作。

  第七章檢查與考核

  一、檢查

  1、公司財務人員發現損害總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為,應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分公司其他人員對財務人員違反制度的問題應及時向總公司財務部報告。

  2、總公司財務部按照業務歸口的原則,由財務部相應崗位人員對分公司財務進行日常監督;分公司財務配合總公司財務檢查並準備好憑證、財務報表、會計賬簿等其他總公司財務部需要檢查的相關資料。

  3、總公司財務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分公司會計業務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總公司報告,並制定整改措施,監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報送月收入明細表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0元/次。

  2、上報給總公司的收入明細表弄虛作假或漏報的,一經查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並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3、設立了銀行賬戶並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應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納稅申報表及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報送資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並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4、年底彙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並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5、總公司要求提報的以上資料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6、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否則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7、銀行賬戶或稅務方面所有事宜的變動均應報總公司批准,未經批准而擅自處理的,根據事情嚴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譽或經濟損失,沒有風險保證金,並且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8、對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義:出借資金、出借銀行賬戶、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的,一經核實直接撤銷該分公司,沒收風險保證金。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範監理公司的財務行為理順企業內部管理,增強市場競爭的能力,建立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遵循國家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安徽省高等級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各監理公司和所有臨時監理機構。

  第三條 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單位的領導人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四條 企業領導人領導本單位的會計機構及會計人員執行本《辦法》,並按照本《辦法》中的各項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維護和監督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積極性來強化財務管理。

  第五條 必須樹立“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思想,充分認識財務管理滲透和貫穿於企業一切經濟活動之中,更是企業經濟活動的檢查手段,財務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礎。

  第六條 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所有財產屬於國有,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的經營資金、財產有統一管理、合理調配和依法處置的權利。

  第二章 會計核算的體制

  第七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實行經理負責制。公司所屬單位為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企業法人規範下進行會計核算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內部實行“兩級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獨立核算單位)、監理代表處(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兩級核算,公司、監理代表處兩級管理的體制。

  第九條 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所屬監理代表處實行報賬制。各監理代表處均應設賬實行會計監督,嚴禁搞無賬會計。監理代表處每月必須向公司報賬一次,報賬可採取抽單報賬或匯表報賬,程式和方式由各處自定。

  第十條 公司會計核算的任務

  第一、全面反映資本金的運用情況;

  第二、反映期間費用的發生情況;

  第三、反映對外投資其他經營情況;

  第四、透過審查、彙總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和利潤分配情況。

  第十一條 公司會計對監理代表處進行單獨核算。

  第一、核算監理代表處職工、聘用人員的工資(在冊職工加班工資、夜餐費);

  第二、核算監理代表處固定資產和車輛使用費;

  第三、核算監理代表處的辦公費、通訊費、水電費、差旅費、住宿費、食堂開辦費、伙食補助費、防暑降溫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低物品購置費、會議費、交際應酬費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處的費用成本,為以後的承包制推廣積累經驗。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凡企業所屬的各種收入一律進入公司的合同賬戶。凡未按本條規定執行的,要追究負責人責任,除按公司內部合同上交一切費用外,並處以1、5‰的違規罰款,罰款由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二,會計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一,罰款由公司經財務部直接扣收,不準公費報銷。

  第十三條 企業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有權以對外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檔案外,其他任何部門、分公司和個人都無權簽訂類似檔案。監理公司的貸款、集資或利用其他方式籌集資金,都必須經公司經財務部門認可,報公司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並以文字為憑,否則一律無效。

  第十四條 公司對所屬監理代表處將逐步實行分賬管理,定額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獎,虧損自負。公司的負責人及財會人員有權查詢各代表處各期費用的配比核算情況,代表處應該財務公開,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 單位任何收入,包括監理服務費結算收入、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固定資產租賃收入和無形資產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錢款均應先存入單位銀行,會計部門統一辦理收支,納入會計核算,不準設立“賬外賬”。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送虛假的會計報表。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對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負有法律責任。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 監理公司屬國有企業,所有資產均屬國有資本。企業必採取不同形式來保證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資產保值增值納入定期責任目標。固定資產年限折舊法提取折舊,折舊資金全部留存,作為更新、保值專用資金;公司總體負責增值任務,增值資金人由部合同體現。

  第十八條 企業固定資產要建立臺賬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總分類賬,賬實相符,定期清點。

  第十九條 凡經公司批准報廢、毀損、遺失、出售的固定資產,公司負責人通知經營財務部銷賬。

  第二十條 企業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屬企業資產範圍,必須有價使用,納入會計核算之中。公司無形資產使用權屬企業法人,其它人無權轉讓。任何贈予、無價轉借和盜用均屬侵公行為,企業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時訴諸法律保護企業權益。

  第五章 納稅

  第二十一條 國家稅收是國家法令規定的制度,屬上層建築,它是國家強化的意志和政策,納稅人必須無條件執行。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 企業經財部、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三條 企業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公司原則上每壹年對公司經財部和監理代表財務收支進行一次正常審計。

  第七章 會計人員職責與許可權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其他各項財經制度,各級領導要積極支援會計人員依法辦事。會計人員必須注重自身職業道德修養,要有敬業精神,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權在工作中無故刁難和洩私憤,要樹立嚴以律已、寬以待人的工作作風。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範企業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制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保證會計資訊質量。

  第二十六條 按照國家財務制度和企業各項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分清資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加強內控制度,嚴格執行管錢和管賬要分開,銀行印鑑保管要分開,制證和付款要分開。

  第二十七條 經財部有權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人員認真執行計劃、合同、預算、協議和其他有效檔案;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並有權要求更正。

  第八章 會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總結性檔案,單位具有法律保證性。會計報表格式及填報內容參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進行印製。

  第二十九條 會計報表分月報、年度決算報表。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各項規定如與國家或上級規定內容有牴觸的,按國家或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國家或上級對財務制度有變更或修訂的,由公司統一修訂。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21

  一.總則

  1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範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資訊流轉機制等.

  3.2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範和管理許可權,具體包括:

  3.3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透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範,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資訊.

  4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財務管理體制

  1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財務部門的組織設定/許可權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企業財務資訊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資訊流轉的規定

  2.1.5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許可權分配

  1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許可權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稽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範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稽核.

  3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稽核和審批許可權人主要包括:

  4.1集團總部

  4.1.1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範圍內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2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範圍內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3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4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2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縱向隸屬關係範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3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4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稽核或審批許可權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關於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物件和授權範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後後補.所有授權檔案應編號歸檔儲存.

  4.4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先下級,後上級;

  4.4.2先定性稽核,後定量核准;

  4.4.3先業務行政線,後財務線.

  4.5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准,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是否符合審批許可權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檔案的精神;

  4.5.5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財務開支審批許可權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餘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對審批許可權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許可權的領導審批,並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認真、仔細、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

  4.8.3忠於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財務管理規則

  1籌資管理

  1.1籌資原則

  1.1.1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權益性籌資

  1.2.1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稽核,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合資企業註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准,並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後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合資企業在註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並報總部備案.

  1.2.3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式抽回;

  1.2.4合作專案吸收的資金比照註冊資本進行管理.

  1.3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並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智慧財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投資管理

  2.1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專案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並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專案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投資收益;

  2.2.6稅務論證.

  2.3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專案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專案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長期投資專案立項一經批准,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專案操作部門做好專案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後的投資管理,包括專案所需資金的籌措、排程、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裝置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專案立項後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並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許可權,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許可權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准,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年度終了後,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後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並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准(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並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2.11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投資審批許可權:

  2.12.1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准;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3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准,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4透過資本市場實施併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5債權投資

  1)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6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專案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彙報一次.

  2.12.8投資清理審批許可權.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築物、機器機械裝置、電子裝置、辦公裝置、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准.

  3.2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許可權:

  3.2.3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准.

  3.2.5具體程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後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採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後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並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後方能入帳;

  3.3.3由於採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並投入使用後,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並註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註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准.

  3.4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准.

  3.5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並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庫存現金管理

  4.1.1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範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透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後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櫃,於第二天上班後及時送存銀行.

  4.1.4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及程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並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後,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定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於每日終了後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後及時處理.

  4.1.8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儲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現金支付範圍:

  1)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個人勞務報酬;

  3)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其他特別支出.

  4.2銀行存款管理

  4.2.1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後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並簽字認可後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許可權,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許可權進行書面授權.

  4.2.5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並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閒置資金透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並符合以下原則.:

  1)支出專案必須按規定辦理批准手續;

  2)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稽核無誤.

  4)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複付款.

  4.3結算資金管理

  4.3.1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並在備註中註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採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

  4.3.4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採取措施追索.

  4.3.6對於已採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准,報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後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並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定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各分公司應取得並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複核,並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複付款.

  4.3.9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並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後,確實無法追回;

  2)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壞帳損失審批許可權: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餘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准.

  5存貨管理

  5.1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許可權: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後方可處理:

  5.2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式.

  5.3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許可權: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採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許可權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採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採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營業收入管理

  6.1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後,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範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務執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各企業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

  第五條、各企業要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配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即:授權審批與執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與稽核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範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經辦人應當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正確無誤,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三)支付複核。複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並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範圍。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當透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務。並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並按銀行結算的規定辦理各項存貸業務。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定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2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稽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案;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瞭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後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裝置、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准。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稽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許可權:

  1.500元以上由校長籤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籤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籤批,最後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後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次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採購支出:是指行政、後勤部門因工作需要採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並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採取招標等形式並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於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並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後,應在一週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檔案規定為準。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公司財務管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費用支出,規範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報銷行為,使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可控性,發揮財務在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資(包括零星材料、輔助材料、裝置配件、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具、工具等)採購、稅費支出、日常辦公費用、招待費用、差旅費用支出專案的報銷均按此制度要求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基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借款及預付款管理規定

  (一)借款是指公司員工因公務需要的臨時性借款;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需預先支付的購買材料、貨物及各項需要預先支付的款項。

  (二)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後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許可權辦理借款,出差返回後及時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2、日常物資採購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資採購借款,業務經辦人員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許可權辦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資採購單項業務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則上需以銀行轉賬支付,不得用現金支付。

  3、其他臨時借款:凡涉及公司費用性其他支出專案(如日常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車輛費用等),業務經辦人員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許可權辦理借款;業務經辦人員在業務辦理完畢後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在結清前帳後方可辦理借款。

  (三)預付款管理規定

  各項工程預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等)建設、安裝、維修等需要支付預付款,由業務經辦人員依據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額按審批程式批准後辦理付款手續。

  投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25

  為了規範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定會計科目

  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無誤後,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定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並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於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於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於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並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並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資訊、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並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檔案。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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