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車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車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大家應該掌握基本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防火、滅火及自救逃生常識,學會"如何使用滅火器“如何防火”、“如何滅火”、“如何逃生”。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消防安全基本常識,希望有所幫助!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

  推車貯壓式ABC乾粉滅火器內部裝有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劑和氮氣,適用於撲滅可燃固體、可燃液體、可燃氣體與帶電裝置的初起火災。廣泛用於工廠、倉庫、船舶、加油站、配電房、車輛等廠所。

  操作方法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一般由兩人操作,使用時兩人一起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燃燒處,在離燃燒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並展開噴射軟管後,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逆時針方向旋動手輪,並開到最大位置。滅火方法與手提式的方法一樣。

  原理:

  讓可燃物的溫度迅速降低,並與空氣隔離。

  優點:

  滅火時不會因留下任何痕跡使物

  注意事項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的,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並且手要放在鋼瓶的木柄上,防止凍傷。在室外內窄小空間使用的,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和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適應火災和使用方法:

  碳酸氫鈉乾粉滅火器適用於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帶電裝置的初起火災;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除可用於上述幾類火災外,還可撲救固體類物質的初起火災。但都不能撲救金屬燃燒火災。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

  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並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乾粉噴出後,迅速對準火焰的根部掃射。

  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內建式儲氣瓶的或者是儲壓式的,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隻手將開啟壓把壓下,開啟滅火器進行滅火。有噴射軟管的滅火器或儲壓式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準火焰要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

  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乾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麵噴射,防止噴流的衝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於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後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推車式泡沫滅火器適應火災和使用方法:

  其適應火災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相同。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使用方法:

  使用時,一般由兩人操作,先將滅火器迅速推拉到火場,在距離著火點10米處停下,由一人施放噴射軟管後,雙手緊握噴槍並對準燃燒處;另一個則先逆時針方向轉動手輪,將螺桿升到最高位置,使瓶蓋開足,然後將筒體向後傾倒,使拉桿觸地,並將閥門手柄旋轉90度,即可噴射泡沫進行滅火。如閥門裝在噴槍處,則由負責操作噴槍者開啟閥門。

  滅火方法及注意事項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基本相同,可以參照。由於該種滅火器的噴射距離遠,連續噴射時間長,因而可充分發揮其優勢,用來撲救較大面積的儲槽或油罐車等處的初起火災。

  使用推車式滅火器時,將其後部向著火源(在室外應置於上風方向),先取下噴槍,展開出粉管(切記不可有擰折現象),再提起進氣壓桿,使二氧化碳進入貯罐,當表壓升至 0.7 兆帕~ 1 兆帕時,放下進氣壓桿停止進氣。這時開啟開關,噴出乾粉,由近至遠撲火。如撲救油類火災時,不要使乾粉氣流直接衝擊油漬,以免濺起油麵使火勢蔓延。品損壞,因此可以用來撲滅書籍、檔案、貴重裝置和精密儀器等。

  滅火器配置要求

  1、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少於2具。

  2、每個設定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於5具。

  3、當住宅樓每層公共部位建築面積超過100㎡時,應配置1具1A的手提式滅火器;每增加100㎡,增配1具1A的手提式滅火器。

  4、同一配置單元配置的不同型別滅火器,其滅火劑型別不屬於不相容的滅火劑。

  5、滅火器型別與其場所的火災種類相匹配。

  6、滅火器應設定在位置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7、對有視線障礙的滅火器設定點,應設定指示其位置的發光標誌。

  8、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定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9、滅火器不宜設定在潮溼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定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設定在室外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10、滅火器不得設定在超出其使用溫度範圍的.地點。

  滅火器的配置標準

  1、假如一箇中危險級的A類火災滅火器配置場所,其保護面積1000平方米,在無消火栓和滅火系統時,計算所需8KG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多少隻。 根據規範有關規定:其S=1000m^2,U=15m^2/A,K=1.0 則a=KS/U=1.0×1000/15=66.7(A) 而一個8KG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滅火級別為13A 故配置滅火器的數量:N=66.7/13=5(個) 假如配置場所為設有消火栓系統的地下建築。則N=1/3×0.7×5=4.55=5(個)

  2.本表計算數值為保護面積1000m^2時的計算資料。使用中保護面積計算規定為:

  (1)建築工程按使用面積進行計算;

  (2)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可燃氣體儲罐按堆垛、儲罐的佔地面積進行計算。 本表計算資料一般按四捨五入取整數值,在對不同保護面積的滅火器取值時,應儘可能選較大正整數值,以確保實際配置的所有滅火器的滅火級別滿足該場所滅火器配置要求。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公通字〔1994〕94號《關於在非必要場所停止再配置哈龍滅火器的通知》精神,在非必要場所應儘量不選用滷代烷滅火器。

  新消防法規定的各類滅火器有效期

  一、有限期

  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有效期限為12年;

  2、乾粉滅火器的有效期限為10年;

  3、水基型滅火器的有效期限為6年。

  二、維修期限

  1、水基型滅火器出廠期滿3年,首次維修以後每滿1年應送修;

  2、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後每滿2年應送修。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消防器材:

  1、器材品種、規格、數量適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2、器材無嚴重鏽蝕、零配件完好無損、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3、消防給水水壓充足,可確保在保護有效範圍內使用。

  4、器材已落實到班組或專人保養。

  5、有器材檢查記錄

  通道:

  1、主幹道、支幹道、梯間、車間、工序出入口無障礙。

  2、消防栓、器材放置點有否被堵塞。

  3、物品放置在定置範圍內、車輛不亂停亂放。

  4、標誌、標線設定清晰合理。

  電器裝置:

  1、易燃、易爆生產場所是電氣裝置安裝符合防爆要求。

  2、車間、部門是否有亂拉亂接電線現象。

  3、辦公室、化驗室、倉庫在下班前關閉電源。

  倉儲:

  1、倉庫物品有標識、數量、警示標誌、並按指定功能放置相應物品。

  2、倉儲物資按牆距、垛距、間距存放,不超存、不混存。

  3、倉庫有日常通風、透氣,降溫措施落實好。

  4、倉庫、廠區、消防器材、裝置完整好用,並有檢查記錄。

  日常管理:

  1、動火按要求辦理審批,並落實好有關人員責任。

  2、生產崗位按時填寫安全記錄表。

  3、生產崗位操作人員按時、按要求巡檢裝置,無違章操作。

  4、按時、按要求完成消防整改專案並回復。

  5、無違規建築、無違章作業、無違規吸菸。

  6、對員工進行消防演培訓、教育和消防演練。

  7、無發生各種事故。

  8、操作工人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擴充套件資料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如:必須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車、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現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消防安全基本常識

  一、基本知識

  1、燃燒必須具備三個條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著火源。

  2、常見的火源有:明火、高溫物體、火星、電火花、強光等。

  3、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災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電不慎、用油、用氣不慎、吸菸不慎、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等。

  4、家庭易燃物品有:木製傢俱、被褥窗簾、衣物、沙發、書籍、煤氣罐等等。

  二、學校及公共場所防火常識

  1、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2、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專門庫房存放,隨用隨領,不要在現場存放。

  3、注意經常檢查電器裝置的安裝使用情況,用完後要切斷電源。

  4、不帶火種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灑精等)去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山林防火常識

  1、教師和家長帶孩子外出野遊、打獵、放牧、採藥時不要帶火種進山,更不準在山林地區吸菸。

  2、學校組織學生到山林地區旅遊時,嚴禁組織野炊、篝火等活動。

  四、家庭防火常識

  1、安全使用爐火

  (1)煙囪要遠離電線、頂棚、木牆壁和木門窗等,至少相隔0.2米以上。

  (2)爐體周圍應有防護或離開可燃物0.5米以上。

  (3)清除爐灰、爐渣時不要亂倒,不可接觸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颳風天倒爐灰更應注意。

  (4)生火時千萬不要用汽油、柴油和灑精等引火。

  2、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

  (1)液化石油氣灶具不能放在臥室、辦公室、陽臺或倉庫、禮堂等公共場所內,以防漏氣失火。

  (2)正確掌握開關的使用方法,要火等氣,不要氣等火,用畢切記關閥門、開關,閥門壞了要及時更換。不要讓兒童使用灶具或隨意玩弄開關。

  (3)使用液化氣時,要有人看管,不可遠離,隨時注意調節火頭的大小,防止湯水外溢澆滅焰或被風吹滅火焰,引起跑氣。

  (4)液化氣罐應直立,不能倒放,更不能用開水泡或火烤。

  (5)如發現有氣漏出,應立即採取措施:開啟門窗,用扇子煽,以便通風換氣(但不能用電扇吹),然後查詢漏氣部位。

  五、滅火基本常識

  1、隔離法:這是一種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減少空氣中氧氣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3、冷卻法:用水或其他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將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迫使物質燃燒停止;或將水和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溫度,避免火情擴大。

  4、對輕微的火情緊急應付措施:

  形成火災的,應及時報警。對突然發生的比較輕微的火情,同學們也應掌握簡便易行的,應付緊急情況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木頭、紙張、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撲滅。

  (2)用土、沙子、浸溼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蓋在起火處,可以有效地滅火。

  (3)用掃帚、拖把等撲打,也能撲滅小火。

  (4)油類、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撲救,可用沙土或浸溼的棉被迅速覆蓋。

  (5)煤氣起火,可用溼毛巾蓋住火點,迅速切斷氣源。

  (6)電器起火,不可用水撲救,也不可用潮溼的物品捂蓋。水是導體,這樣做會發生觸電。正確的方法是首先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

  (7)有條件的,還可以學習一些簡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報警常識

  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打電話“119”向消防隊報警,並立即組織人員撲救。撲救時要先救人後救物,先重點後一般,先斷電後救火,並注意順風救災,特別是野外火場。滅火時一般就地取材,如用水、砂、土等滅火器材,特別要設法控制火勢蔓延。嚴禁動員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山林火災的撲救工作。同時要加強不準中小學生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教育管理,遇有自發撲救森林火災的情況,學校和有關部門應及時加以勸阻,以防止發生不必要的人身傷亡事故。

  報警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說明失火單位或住戶所在的區(縣)、街道或鄉、村。有重名時,要區別開來,以免找錯。地名或單位名稱有相似或易混的字,要加以強調,說得清楚明白。

  2、要報清、報全單位和街、巷名稱,不要用簡稱。

  3、要說明是什麼物質著火和火勢大小。這樣便於消防隊根據燃燒物件和火勢大小來決定其出動的車輛和警力。

  4、要說明報警人的姓名和所用電話的號碼,因報警人所用電話往往離火場較近,消防隊在出動力量到達之前,可以用此電話向報警詢問火勢發展情況,便於指揮調動。

  5、報警後,應由熟悉情況的人到離火場最近的路口迎候消防車或指引通道,提供水源位置等情況,以便迅速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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