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5篇)

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大家參考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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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

  為加強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二、適用範圍:

  1、銷售部人員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範的體制管理;

  2、權責單位:銷售部負責本法則的制定、修改 、廢止和起草工作。

  三、管理規定:

  1.1工作制度

  A、工作時間:週一至週六

  12月—4月(上午 8:30---12:30 下午13:30—17:30);5月—11月(上午 8:30---12:30 下午14:00—18:00);

  B、業務外出的員工,可根據任務實際情況安排時間。

  1.2打卡制度

  A、公司實行上、下班IC打卡制度。全體銷售部門同事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B、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綜合文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營銷總監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部門綜合文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部門綜合文員進行管理,每月5號前提交上月部門考勤表到財務部。

  E、銷售人員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報到,採用電話報勤,備案一天到走訪路徑。如出差外地,應提前備案。(公司進行查檢時要求銷售人員在30分鐘內再次報勤,發現錯報勤或不及時報勤,公司將給予相應處罰。)銷售人員應保證工作時間內電話暢通,發現欠費或停機2次沒有及時開通時,取消當月話費補助。

  F、銷售人員按公司制度填寫《每週工作日誌》,並於每週六10點前發至營銷總監郵箱。

  1.3加班管理

  A、部門員工在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需照常工作的情況。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B、部門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須按正常的'出勤;

  C、所有加班均按調休處理。

  D、調休須事先申請獲批後方可休息,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4各類假期規定

  A、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30前透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C、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D、請假的核準許可權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綜合文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5缺勤規定

  A、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樂捐部門活動基金10元,30分鐘以內扣款20元,6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超過60分鐘按礦工一天處理。

  B、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

  1.6說明

  部門每位員工都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從嚴處理。

  4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銷售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制定目的: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提升員工工作效率,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凡本公司銷售人員,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規範的體制管理。

  二、崗位職責

  1. 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部門管理規定。

  2. 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3. 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以大方得體的儀態,積極熱情的工作態度,做好公司內相關銷售工作。

  4. 嚴守公司的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商業機密,不得洩露與他人。

  5. 廣泛蒐集資訊,掌握市場動態,對有意向的客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關係,創造成交機會。(不得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賄賂法》,一旦發現員工違反該法,公司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6. 必須全面瞭解產品的效能及特點,掌握銷售談判技巧、熟悉銷售合同條款;並嚴格控制銷售費用支出,降低銷售成本。

  8 .在工作中,搞好團結協作關係,共同完成銷售任務。

  9. 在業務中出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和公司領導彙報,提出個人建議。

  10. 認真為新老客戶服務,提高客戶對公司的美譽度和信譽度。

  11. 認真做好產品的售後服務,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提出解決方案,提請領導同意後實施。

  1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13.不得利用業務為自己謀私利,不得損害本公司利益換取私利,不得介紹客戶式轉移業務給他公司謀取私利。

  15.業務員要離職時必須提前一月上交書面申請,無條件協助公司做好新舊交接工作。

  三、考勤細則

  1、出勤

  1.1 工作時間:每天7小時工作制。

  公司作息時間:9:00-17:30

  2、銷售人員內勤考核

  2.1 銷售人員內勤時按照正常上下班考勤打卡(上午9:00,下午17:30)

  2.2 銷售人員內勤時遲到、早退按照公司遲到、早退相關規定處理:

  3、銷售人員外勤考核

  3.1 凡是銷售人員外勤須嚴格按照紅圈管理執行。

  3.2 銷售人員外勤時須嚴格按照紅圈管理軟體培訓內容進行。

  3.3 若發現銷售人員惡意破壞或者不按照紅圈管理考勤進行,當天均算礦工。

  4、請假

  4.1 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准,方可請假。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立即電話告知部門經理,說明緣由,在上班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5、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處理

  5.1 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50元,3次以上者罰款200元,每月累計遲到、早退者3次記曠工一天。

  5.2 曠工: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曠工一次罰200元,累計曠工3次以上者將給予處分。

  5.3 病假:員工生病須在上班前通知上級領導,並應在康復上班前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5.4 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級領導,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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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局實際,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物件

  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在職並在本局上班的全體工作人員(外借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

  二、考勤方式

  工作人員必須按考勤要求逐日如實填寫出勤登記表,嚴禁弄虛作假或委託他人代簽,如有發現一律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日一倍的分數。工作人員外出開會、出差或下鄉時應在公告欄中說明,並告知辦公室,允許事後在考勤登記表中補籤。經局長批准的.加班時間可折抵事假時間,月度內呼叫有效。所有事假(含病假、休假、產假等),每缺勤半天扣2.5分(分值另行決定)。

  三、考勤記錄

  局辦公室負責考勤的收集彙總,按“日記、周清、月公佈、季兌現”的要求做好工作,加減分欄目應載明情況,考勤記錄統一整理成冊後報考勤工作分管領導稽核、局長審批。

  四、考核效用

  按照本局《局機關效能考核辦法》的要求,工作人員的考勤是效能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年終考核評先進的一項重要依據。

  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制度4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一、適用範圍:

  1、凡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範的體制管理。

  2、權責單位:銷售部負責本法則的制定、修改 、廢止和起草工作。

  二、法則規定:

  1、出勤管理:

  (一)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於工作需要,其出勤按下列規定執行:

  (1)上班時間:上午9:00-19:30 ;

  (2)銷售人員不得遲到、早退,外出需向銷售主管登記。

  (3)事假必須寫書面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請假。

  (4)沒有批准假條視為曠工,連續曠工三天為自動離職。

  (二)在外的銷售人員

  (1)電話考勤制度

  銷售人員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報到,採用電話報勤,備案一天的走訪路徑。(公司進行查檢時要求銷售人員在30分鐘內再次報勤,發現錯報勤或不及時報勤,公司將給予相應處罰。)銷售人員應保證工作時間內電話暢通,發現欠費或關機2次沒有及時開通的,取消當月話費補助。

  (2)銷售人員表格考勤制度

  銷售人員按公司制度填寫《周、日工作日誌》,並於每週日9點交於部門負責人處。 銷售人員每天的考勤由銷售主管管理,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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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外勤的客服人員和銷售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銷售助理負責考勤工作,每月30日前(節假日順延)將外勤人員的考勤簽到表、缺勤人員相關休假憑證報送公司人事行政部。

  3、由於客服和銷售工作的流動性及分散性,每日早上(9點以前)外勤人員以簡訊形式將本日工作計劃發至銷售助理,銷售助理負責統計,未簡訊考勤者,按缺勤處理。每月月底外勤人員回公司時,補籤月度考勤表,不得委託他人簽到、代人簽到或提前簽到,否則雙方均以曠工處理。

  4、銷售業務員每週五將下週工作計劃表發至銷售助理,如當日工作與計劃不符,請簡訊考勤時告知銷售助理。銷售助理和人事行政部隨機抽查,發現私自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業務,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回者,視為曠工。

  銷售人員工作報表管理辦法

  1、銷售人員工作週報表、月報表(月工作總結、月工作計劃)是銷售人員具體工作內容和安排計劃的體現。為了讓部門領導對銷售工作計劃做一定的合理性指導,每一位銷售人員應該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地填寫工作週報或月報。並要求銷售業務員每週五前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將週報表上報給銷售助理和王總,每月30號前將月度工作報告上報。

  2、銷售人員每月工作報告主要內容要求

  (1)銷售量

  (2)回款情況

  (3)對客戶拜訪情況

  (4)銷售費用(含個人差旅費用報表)

  (5)重點客戶情況

  (6)新客戶情況

  (7)異常客戶或信譽不佳客戶

  (8)待開發客戶及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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