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 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 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 薪酬元素

  第一條 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 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透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 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 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透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 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 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 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 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 薪酬體系設計

  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 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 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 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1、目的

  1.1規範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範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薪酬構成(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級;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級;博士為2.4.7級;見習期滿後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範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範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轉正定級後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後第二個月體現。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根據公司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激勵公司員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業務人員薪酬

  由底薪、佣金兩部分組成。

  二、底薪

  2.1標準

  片區經理月薪1200元+每月過程考核獎;

  業務助理月薪1000元+所屬片區經理過程獎的30%;

  初級業務助理月薪:本科900元,專科800元(不參加過程考核);

  注:新聘用員工實習期(2個月)本科700元,專科600元,實習期滿自動轉為初級業務助理。

  2.2底薪發放時間

  底薪發放時間為每月5日,出差人員回公司後領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標準:佣金=提成-分擔費用-失誤損失(包括本政策、業務管理制度、市場財務制度、業務人員業務費用制度範圍內的所有應承擔的損失);

  3.1.2年底貨款兩清、賬目明晰的,春節前可發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標準

  提成標準=淨回款(返利除外)×提成係數

  3.2.1提成係數(指標均為百分比)

  業務代表是企業的一線人員,合理的薪酬體系能充分調動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原先幹多幹少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的大鍋飯制度已經被幹多拿得多、幹少拿得少的制度徹底更替,至於業務人員到底該拿多少?企業在發薪水的時候究竟發多少?這需要企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買力”和“賣力”市場永遠是矛盾的,但決非不可調和,而調和的關鍵點就是制定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體系,它是留住人才、維持企業發展的原動力,筆者根據多年服務眾多企業的經驗,總結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種薪水制度比較常見,而後三種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業正逐步施行。

  1、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於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適當或略低於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國內某家電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為4000,提成為1%。屬於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是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業務代表不容易輕易進去,門檻相對高些。

  2、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於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目前打部分國內企業採取的是這種薪水發放方式。

  3、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於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標準,以高於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無須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對於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新的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這種薪水制度,往往造成兩種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能力弱的常常吃不著。

  4、分解任務量

  這是一套比較新的薪水發放原則,能夠公平地給每個業務代表發放薪水,徹底打破傳統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共10個業務代表,在XX年4月份制定的銷售任務50萬,那麼每人的平均任務是5萬,當業務代表剛好完成屬於自己的任務額5萬的時候,就拿到平均工資3000元,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務÷任務額=應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來計算,當一個業務代表完成10萬的銷售,那麼應該得到的薪水就是6000元。這種薪水制度去繁就簡,讓每個業務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錢。可充分激勵優秀的業務人員,並且可以讓濫竽充數的業務人員根本混不下去。

  5、達標高薪制

  顧名思義,這是一個達到標準可以拿到高工資的薪水制度,對於業務人員來說,有一個頂點可以衝刺,這個頂點並非遙不可及,應當讓10%左右非常有能力的業務人員拿到。這樣才能激發更多的業務人員向目標衝刺。

  某銷售公司採取達標高薪制,給業務代表開出的薪水是10000元/月,銷售人員必須達到20萬的銷售業績才能拿到這1萬元的薪水,業務代表平均距離20萬元中間的差距,按照8%扣除,譬如完成了10萬,實際薪水只能發放XX元。

  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實際任務額)×制定百分比=應得薪水。

  這裡的“制定百分比”非常關鍵,應略大於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

  6、階段考評制

  該薪水制度採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規按月發薪水,但有一項季度考核指標,採取季度總結考核的方式。具體方式是每月發放薪水的時候,提成不完全發放,譬如提成只發放3%,剩下的5%要到三個月後,按照總業績是否達標進行綜合考評,然後再發放三個月的累計提成薪水。

  該方式能有效杜絕業務人員將本應該完成的業績滯後,或提前預支下個月的業績,並且有效減少有能力的業務人員幹不滿3月就走人情況發生。對於業務人員來說,每三個月都有一筆不少的“額外”薪水,相當於一年多發了4次薪水,從心理的暗示效應說來說,對業務人員也是一種不小的鼓勵。

  當然,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六種,無論哪種薪水制度,留住人才並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一說,只有發對了薪水或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對於一些人才流動性大、業務人員普遍對薪水怨聲載道、員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業來說,適當變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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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依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依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並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依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

  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

  二層級(B):高管級;

  三層級(C):經理級;

  四層級(D):副理級;

  五層級(E):主管級;

  六層級(F):專員級。

  5.2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其它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依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若公司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階管理崗位人員基於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工齡、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8.1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薪酬委員會依據經營狀況決定。

  8.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8.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9、薪酬的支付

  9.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9.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9.3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D、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F、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透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補貼津貼+獎金

  1、基礎工資:是為保障員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職責、技能、工作難度及行為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和價值而支付的工資。

  3、補貼:作為公司給與員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員工均享受。我司的補貼具體是:午餐補貼、通訊補貼。

  4、津貼:是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其崗位的特殊性給與的報酬。我司的津貼具體是:交通能源津貼、領導職務津貼、汽車司機行車津貼。

  5、獎金:是由根據員工工作業績的優良和公司經濟效益狀況而支付的工資。

  其支付的額度與企業的經營效益息息相關。我司的獎金具體有:績效獎金(工作業績)、總經理嘉獎。

  第二章 具體構成內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公司效益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2、提成工資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3、結構工資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4、協議工資制:是指先確定薪酬額,再按照結構工資制或年薪制的內容結構及標準分解薪酬組成的薪酬制度。實行協議工資制屬於特殊薪酬情況,一般僅對從公司外部引進優秀人員時適用,需要適用時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申請,公司薪酬委員會研究透過、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執行。

  5、內容解釋:

  5.1月度底薪:即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資。

  5.2年度公司效益獎金:

  與公司效益指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3崗位績效獎金:

  與個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標業績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4總經理嘉獎獎金:

  是公司總經理或管理執委會根據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況和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員工所在崗位的重要度和關鍵度、員工本人的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等,可能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的單項獎金,其每年是否發放、以及如果發放其計發的標準和具體金額等由總經理或執委會決定,人力資源/財務部負責計算並備案。

  第三章 薪酬確定

  第一條 公司領導類崗位(即執委會成員)人員薪酬的確定

  總經理崗位的薪酬由董事會確定,其它公司領導類崗位的薪酬由總經理在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內根據本制度支援檔案《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部門領導類崗位人員薪酬的確定:根據公司的聘任、任命檔案,由總經理根據《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各領導崗位的年薪額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三條 銷售類崗位人員年薪的確定:由總經理根據公司銷售指標的情況,結合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銷售業績,按照公司《崗位工資對照表》確定,確定崗位等級與工資標準。

  第四條 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崗位工資的確定: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崗位工資對照表》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對員工本人工作業績、能力和態度的考評,確定崗位及崗位工資級別報公司薪酬委員會稽核,由總經理批准。崗位工資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五條 新進人員工資確定:試用期內原則上以招聘崗位的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具體拭該新員工的能力、工作經驗、學歷等情況定崗位等級與標準,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績效)。

  第六條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實行3-6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間採取固定工資,標準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專科生(男1100,女1000)。見習期滿根據任職的崗位,進入崗位的為期一個月的試用期,工資對照公司《工資標準對照表》定級定標(同第五條)。

  第七條 實習生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300元)。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援、售後服務技術支援以及系統成套專案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的確定:

  ⑴固定工資根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檔案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透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階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階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計件工資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計件工資制適用於生產工人。生產工人的工資管理採取計件工資制,根據工人的產量按月考核發放,具體發放按《生產工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對於季節工、學員工工資管理,各單位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擬定方案,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執行。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由企管計劃部考核發放超額獎金。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研發人員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第13條:業績工資: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超額任務獎。

  研發人員根據專案的進度及效果視情況發放專案獎金;根據研發專案在市場上的盈利情況發放成果獎金。

  銷售人員當績效考核成績達到標準,並且超額完成銷售量任務和回款任務時,公司根據片區與員工超額完成的銷售量、超額完成的回款額髮放銷售獎金。

  採購人員年終按照超出任務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發放年度成本任務超額獎金。

  第16條:研發人員按有關規定發放創新獎金。

  第17條:公司完成董事會要求的經營任務指標後,可以發放年終效益獎金。

  第18條:每年年終效益獎金的具體數額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批准。具體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計劃部擬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9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20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21條:員工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22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23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員工層。

  第24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5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6條:普通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7條: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第28條: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9條:員工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30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31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約定。

  第六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32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其他委員包括各中心、事業部主要負責人。

  第33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4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5條:企管計劃部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6條: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8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8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25日。各生產單位必須在次月1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37條: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第38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員工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9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40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41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適應集團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長期利益結合起來,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了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員工。所涉及適用員工群體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人員: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指新疆金風股份有限公司ceo、總裁、副總裁、首席財務官、總工程師、董事會秘書。

  2、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人員。

  3、員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員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全體員工。

  第三條 原則

  1、責任原則:按崗位的職責、價值、任職資格等因素,確定各個崗位的薪酬標準。

  崗位變動,則薪酬隨之變動。

  2、績效原則:員工的實際薪酬與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工作業績掛鉤,實行獎優罰劣。

  3、激勵原則:根據市場競爭環境及公司的發展目標,採用積極的、多樣的、有效的激勵方式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保障公司目標的實現。

  4、競爭原則: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證薪酬體系與相同及相關行業接軌,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保證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場中具有競爭力。

  5、保密原則: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制定、考核、審查、落實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和激勵方案。

  第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專門機構,負責制定集團高階管理人員以外所有人員的薪酬政策及激勵、績效管理體系,負責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激勵方案,經ceo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 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擬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稽核後,經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 各子公司的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實施細則及與之相關的績效評估方案、激勵方案等,經子公司的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八條 員工的薪酬結構

  1、薪酬組成

  薪酬由工資、津貼、獎金、長期激勵、特殊獎金和保險福利構成。

  2、工資

  1)月度工資標準的確定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承擔的職責、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複雜性和重要性、經營規模和市場水平等綜合因素確定。

  2)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動,月度工資需要根據新崗位所在的職級進行薪酬調整。

  3)月度工資分為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根據崗位的工作內容不同採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月度實得績效工資由月度的績效工資和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計算所得。

  3、津貼

  1)不同的員工因所在崗位的職級、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和職責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津貼和標準。

  2)津貼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進行發放。現有的津貼有通訊津貼、住房津貼、交通津貼。

  3)各子公司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薪酬實施細則中制定適用的津貼類別和標準。

  4)津貼型別和津貼標準與崗位和職級保持一致性,如果崗位或職級發生變動,則津貼隨之調整。

  4、獎金

  1)員工的獎金根據員工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業績情況確定。

  2)各分、子公司均應圍繞經營目標的實現,制定針對性的績效考核和獎金激勵的方案,激發員工工作熱情,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3)不同序列、不同崗位的員工根據其工作內容採用不同的獎金比例、計算方法和發放週期。

  4)獎金方式有績效年薪、專案獎金、計件獎金、利潤提成和其他獎金。

  5、特殊獎金

  1)經公司審批的經營舉措獎勵、專案獎勵、優秀員工獎金、合理化建議獎等用於表彰的特別事件和人員的獎金。

  2)ceo、總裁、子公司總經理均設定特別獎勵基金,用於獎勵有突出和重大貢獻的員工。

  3)公司實行超額利潤獎勵,當公司年度淨資產收益率達到5%以上時,超出淨資產收益率5%以上部分的利潤,按下列標準以超額累進的方式提取風險獎勵基金。

  超額獎勵基金的獎勵範圍和獎勵額度由經營層決定,分三年發放。

  6、保險福利

  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統籌保險,社會統籌保險的基數和比例按照當地政策和法規執行。

  2)公司針對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補充保險,為從事有危險及危害性作業的員工提供商業意外傷害保險,為正式員工提供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為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險。

  3)公司提供設施齊全的健身場館,鼓勵成立各種俱樂部,並組織各項業餘活動,包括集體婚禮、文藝晚會、現場慰問等。

  4)公司提供班車、宿舍、圖書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動日等福利。

  5)公司為員工提供年度體檢、員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補充福利,具體參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長期激勵

  長期激勵是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第九條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結構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組成

  1)高階管理人員薪酬實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特殊獎勵、福利補貼、長期激勵組成。

  2)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該部分年薪不進行考核,按實際工作月份發放。

  3)績效年薪:績效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浮動部分,與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業績掛鉤,結合個人的績效評估和管理能力評估結果確認集團高階管理人員的績效年薪收入。

  4)特殊獎勵:公司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對有特殊貢獻或完成重大臨時性事項所進行獎勵。公司高管參與超額利潤獎勵的分配。

  5)福利補貼:包括國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關懷性福利。

  6)長期激勵:公司實行長期激勵機制,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性重要貢獻的高階管理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2、如果高階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發生重大的變化或是崗位發生變動,公司可以根據其工作職責或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總額,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

  3、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確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並在次年年初完成業績評估和績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實施。

  4、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標準

  1)年薪標準(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由董事長根據高階管理人員所任職位的工作職責、崗位價值、任職資格、市場薪資等因素確定。

  2)基本年薪按月發放,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年薪÷12個月。

  3)高階管理人員的年總收入是指稅前收入,包括需要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4)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依據,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基數的比例為6:4。

  5、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彈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時不計算和發放加班工資。

  第四章 薪酬預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條 薪酬預算管理

  1、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及其他由集團直接聘任的員工的薪酬預算和使用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各個部門的人員編制、人員需求,完成各部門的薪酬預算,由人力資源部彙總,經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總經理稽核後,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3、如因外部環境、公司經營狀況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響,需要調整公司年度薪酬總額的,經董事長批准後調整。

  第十一條 薪酬的使用管理

  1、集團和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的使用均應嚴格執行分解計劃,按照目標的完成情況,有計劃、分階段地使用。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總額及使用分析報告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稽核。

  第五章 薪酬的計算與發放

  第十二條 工資採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為考核週期,本月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上個月的工資。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內,按約定的月度工資標準的80%計發,對於重要的崗位,可以按約定工資標準的100%發放。

  第十三條 月度稅後工資由月度崗位工資、月度實得績效工資、各項津貼、獎金、特殊獎金之和減去各項考勤扣款、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其他扣減項、個人應承擔的稅款及稅後應由員工承擔的其他福利扣款項計算所得。

  第十四條 績效工資按照員工所在公司的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獎金的計算和發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門的激勵方案執行。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的繳納及其他福利的發放按員工所在公司福利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七條 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由公司為員工代扣代繳。

  第六章 薪酬的調整

  第十八條 薪酬調整的條件

  1、外部薪酬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現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運營所必須的人才時;

  2、外部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影響員工的實際收入水平時;

  3、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公司經營狀況有重大改善或業績有顯著提高時。

  4、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化或是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

  5、員工的績效優秀或薪酬水平不能體現崗位價值時。

  第十九條 薪酬調整的分類及實施流程

  1、年度薪酬調整,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市場薪酬的變化、外部經濟環境趨勢、公司的發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調整總比例和實施方案,經 ceo批准後實施;各子公司根據集團的年度績效薪酬調整方案,制定適合於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調整比例和實施方案,經公司ceo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2、個別薪酬的調整,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用人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後,按公司人力資源分層授權的許可權逐層進行審批。

  3、年度薪酬調整的月度增長總額超過月度工資總額的25%,需要各公司董事會批

  第二十條 薪酬調整的申訴

  1、如果員工對薪酬調整所產生的異議,員工有權向屬地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

  2、屬地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員工申訴後15個工作日內,必須將申訴處理結果通知到員工本人。

  3、如果員工以對屬地人力資源部的申訴結果不滿意時,可以直接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申訴。

  第七章 海外人員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條 海外當地人員的薪酬管理

  1、公司為海外招聘的人員提供在當地市場有競爭力的薪資水平。

  2、根據不同地區差異,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海外業務負責人公或辦事處首席代表與集團人力資源部共同制定該地區的薪酬管理實施細則,報集團ceo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國內外派的海外人員薪酬管理

  1、國內派駐海外人員根據派駐地的物價水平、生活和工作條件,給予不同的海處補貼標準,具體標準見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的相關制度。

  2、國內派駐海外人員的國內薪酬標準不變,但取消國內的交通、住房、通訊等。

  3、帶薪調休假:根據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調休假標準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遇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或發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況,本制度將適時將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 如本制度與最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存在衝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9

  一、薪資構成

  底薪+提成+績效+電話補貼+交通補貼

  二、底薪發放辦法

  1、銷售人員試用期內,試用期為三個月。第一個月為1000元,第二個月為1200元,第三個月為1500元,三個月工資掛帳暫不發放。三個月試用期滿後按三個月的任務完成情景一次發放。

  2、對於在試用期第一月沒有完成定額業績的,按第一月的50%按月發給生活費。對於在試用期第二個月沒有完成定額業績的,按第一月試用工資+第二月試用工資的50%發給生活費。

  對於在試用期第三個月沒有完成定額業績的,按第一、二月試用工資+第三月的50%按月發給生活費。按業績決定銷售人員走留。

  3、試用期後,對於連續第二個月沒有完成額定業績的,從第三個月起底薪按試用期的相反順序遞減。

  4、銷售人員每週上報業務進展情景(聯絡人、電話、地點等情景),公司每月核準業績完成情景。

  三、提成發放

  提成個人收入=(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提成率”。

  銷售定額、提成率由公司根據市場情景制定。

  四、電話補貼+交通補貼

  試用期滿後發放電話補貼100元和交通補貼100元。

  五、績效

  年度完成全年任務的,公司獎預以現金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又與銷售成果掛鉤;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供給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景心裡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資料,銷售人員有必須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定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提成率”或“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毛利率×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提成”的收入制度,可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必須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0

  一、員工工資及福利

  A、試用員工工資待遇(三個月)

  1、底薪1800元月,當月任務:必須當月銷售飛馬仕節油器6個;

  2、當月完成銷售數量在2個的,工資待遇為:1000元;

  3、當月本人業績量超過6個,超額部分金額×5%作為獎勵;

  4、當月無業績的,公司給付基本生活費450元(含交通費50元、手機話費補貼100元);

  5、試用員工享受公司三天的免費崗前培訓課程,合格者正式上崗。

  B、正式員工工資待遇(取消底薪制)

  1、當月個人零售額×15%=當月工資;

  2、享受公司年底一次性獎金3000元;

  3、當月享有交通費100元,手機話費補貼1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的(職業主管成長和初級講師)培訓班。

  D、業務主任津貼

  1、享有正式員工的一切待遇;

  2、增加提成:當月本人直轄團隊累計業績(包括本人業績)×3%;

  3、當月享有手機話費補貼150元,交通費補貼2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職業經理人成長和中級講師)培訓班。

  E、業務經理津貼

  1、享有正式員工和主任的一切待遇;

  2、在晉升主任後的1-3個月內,直接或間接育成二個以上營業組,當月各小組累計業績×2%;

  3、當月享有手機話費補貼200元,交通費補貼3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職業高階經理人成長和高階講師)培訓班。

  F、獎金分配

  是指公司業務部當月銷售額×2%的基金,公司以當月各級業務人員排行前3名分別給予(獎金)或獎品,具體分配作如下規定:

  第一名:獎基金總額的50%;

  第二名:獎基金總額的30%;

  第三名:獎基金總額的20%;

  G、半年度旅遊獎金

  半年度旅遊獎金是指公司營銷部當月銷售額×1%的基金,經過半年的業績累計,員工在公司工作6個月以上的,個人業績排行公司前三名的員工,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給予獎金。

  二、各級員工的定級

  1、業務員

  是指:年滿22週歲以上,身體健康並持有高中以上的學歷,經公司正式錄用和理解公司三天的新人崗前培訓,具體要求是:填寫個人求職表一份,二張二寸無冠照片和一張五寸生活照片,並供給個人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以及影印件各一份;

  試用期內個人業績當月不得低於1360元(二個節油器)。

  2、業務主任(主管)

  是指本人直接推薦二位以上員工,小組當月人力不少於3人(不含本人),當月小組業績不底於1.8萬元的業績標準;

  3、業務經理

  是指本人直接育成2個營業組(每個小組人力不少於3人,不含本人),當月團隊業績不少於3萬元的業績標準,個人季度業績不少於直接銷售2單;

  三、各級業務員工的收益分析

  1、某員工當月業績2萬元×佣金係數15%=3000元,當月個人業務排行公司(假定當月公司銷售部業績是10萬元),你排行第一名(10萬×2%)x50%=1000元,該業務員當月收入:3000元+1000元=4000元;

  2、某業務主任當月個人業績1.8萬元,團隊業績4萬元,當月個人業績排行銷售部第二名,這位主任的當月收入是:1.8萬元×15%=2700元,團隊業績4萬元×3%的主任津貼=1200元,獎金(10萬×2%)×2%=500元,該主任的各項收入:2700+1200+500=4300元。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1

  以薪資為槓桿激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特做規定如下:

  第一條 基本原則

  第1款 本公司的薪資分配製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併兼顧公平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2款 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薪資分配中要把職工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及工作業績掛鉤,實行浮動考核。

  第3款 根據簡單、實用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職務系列基礎上,倡導實行崗位薪點薪資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薪資分配辦法。

  第二條 管理規則

  第1款 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權一體化的原則,公司總部各類人員、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經理、副經理以及其他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資分配統一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並實行統一的崗位薪點薪資制。

  第2款 各分公司、事業部聘任的人員薪資分配辦法由聘任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3款 總公司的年度實發薪資總額由董事會決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對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與總公司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實行浮動管理。

  第4款 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薪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實行浮動考核管理。並要求各分公司、事業部對所屬單位實行工效掛鉤考核管理。

  第三條 薪資總額的管理

  第1款 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計劃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公司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管理。薪資總額及經濟指標的核定分別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監控部負責,由人力資源部彙總後於執行年度前兩個月度內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實施。

  第2款 公司總部及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均要嚴格執行總公司年度分解計劃。超工掛鉤指標支付薪資或未經公司總部批准在薪資總額外向員工個人發放錢物,均應視為越權行為,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責任人還要受到經濟處罰。

  第四條 薪資總額及效益指標基數的核定

  第1款 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掛鉤基數以各單位實際發生薪資總額的彙總額為基礎加以調整確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標為稅後淨利潤。稅後淨利潤指標基數以公司下達給各二級單位的計劃指標為準。

  第2款 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在各單位實際執行額度基礎上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監控部稽核後略做調整。調整的依據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潤薪資率,即:當二級單位的利潤薪資率與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發生±5個百分佔以上的差異時,就要對其進行調整。在調整工作中,要考慮該單位所在地區的年度薪資水平、該單位歷年創利情況及員工構成等因素。

  第3款 全公司的薪資總額基數及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和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確定後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實施。

  第4款 經稽核確定的各單位薪資總額基數一般不再調整。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經總公司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准,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修訂。

  第五條 工效掛鉤的計算

  第1款 職工薪資總額的增長必須以經濟效益有較大增長為前提條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業部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單位的薪資總額。

  第2款 在完成前款淨資產收益率基本指標基礎上,薪資總額與稅後淨利潤緊密掛鉤,上下浮動,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單位下年度薪資總額計劃指標的計算依據是各單位的利潤薪資率,即:所有分項基數的加權平均即為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

  已核定的利潤薪資率相對固定,當實現淨利潤指標增長或下降時,薪資總額指標相應自動調整。

  第4款 稅後淨利潤指標的調整和完成情況以總公司監控部門的核定為準。人力資源部提出薪資掛鉤決算方案,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5款 工效掛鉤實行半年預算、年終決算。在計劃執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潤指標不能完成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時,本單位要扣發所有人員的半年獎金;當稅後淨利潤比前一年下降時,除扣發獎金外,還要按其利潤薪資率調減其下半年的薪資總額。全公司的利潤指標下降或增速下降時,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調減薪資或扣發獎金。

  第六條 薪資構成

  第1款 本公司員工的薪資由以下三個單元構成:

  1、基本薪資(崗位薪點資等);

  2、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務車津貼;③住房津貼;

  3、獎金。

  第2款 薪資各單元考核結果相加為員工月實得薪資。

  第3款 獎金為年中和年末根據半年和全年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發放。

  總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分公司、事業部的總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參加本單位員工的獎金分配,根據公司預先規定的經營銷售標準,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或經營目標責任制獎金制度,其獎懲兌現與本單位獎金分配同步實施。

  第七條 基本薪資制度

  第1款 崗位薪點薪資制本公司首選基本薪資制度。

  員工的月實行基本薪資=本單位薪點值×本人薪資薪點×本期考核結果×職責係數

  月考核係數為月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職責係數取值8,另外。2對應的基本薪資根據年終工作結果決定是否兌現。

  第2款 本單位薪點值是根據員工所在單位的薪資總額與本單位全體員工薪點之和計算出來的,即:

  各單位薪點值變動情況要在實施前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3款 員工個人薪資薪點是根據員工個人的條件或工作業績決定的下列七個方面薪資薪點之和:

  1、崗位職務薪點

  崗位職務薪點根據員工所在工作崗位或所擔任的職務確定。

  崗位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職務薪點從第二個月一日起調整。

  2、學歷薪點

  ①為吸引高素質人才並鼓勵在職員工提高自己的素質,特設學歷薪點;

  ②學歷薪點以國家教育部正式承認學歷為準;

  ③學歷薪點從中專開始計算;

  ④學歷薪點從人力資源部正式認定之日開始享受;

  ⑤員工有義務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凡弄虛作假享受相應待遇,一經查實,即該追償,並給予相應處分。

  3、崗位年功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只限於在本級別崗位最高薪點檔位上工作滿2年的員工。

  增薪的標準是:

  ①年終工作業績考核優秀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1%的薪點;

  ②年終工作業績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的薪點;

  ③年終工作業績考核稱職者,不增加薪點;

  ④年終工作業績考核不稱職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3%的薪點;

  ⑤凡因本人責任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除給予相應處分和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從處罰之日起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至-3%的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從滿崗2年起實施,至調整到高級別崗位為止。調整到高階崗位後,其原崗位薪點按有關規定正常調整,保留崗位年功薪點。

  4、兼職薪點

  兼職薪點是對在工作量滿崗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兼職工作的兼職報酬。標準是:

  ①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1%;

  ②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時以下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5%;

  ③一個員工從事兩個業務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經常佔用非工作時間者,不享受兼職薪點;

  ④兼任黨政工作,需要佔用非工作時間每週3小時以上者,兼職薪點為本崗位現檔位1個級並非的薪點;

  ⑤兼職薪點從兼職工作的第二個月起執行。兼職工作結束,兼職薪點即行取消。

  5、技能薪點

  ①為鼓勵員工的積極鑽研業務和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特設技能薪點。每個員工都可以根據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取得相應的技能薪點。

  ②技能薪點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請,以人力資源部考核或審查認定結果為準。

  6、獎勵薪點

  獎勵薪點有分配權的業務領導對所屬員工工作表現的臨時性獎勵。

  (1)獎勵範圍包括:

  ①非兼職工作無報酬的加班或兼職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現優異;

  ③對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貢獻;

  ④在社會生活中,見義勇為等高素質行為,為公司贏得了社會聲譽;

  ⑤其他需要表彰獎勵的行為。

  (2)獎勵幅度從一個本檔位級差的薪點至一個本崗位滿崗薪點。一般不應獎勵過多而造成管理單位的薪點值下降。

  (3)獎勵期限分別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4種。期滿,獎勵自行結束。

  7、特聘薪點

  特聘薪點是對社會熱門人才、高新技術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經營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類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補償。

  (1)補償幅度為該員工應聘崗位全部薪酬與當期此類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差額。

  (2)特聘薪點的決定權屬有聘僱權的單位主管。

  第八條 崗位工作津貼

  第1款 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車使用津貼;③工齡津貼。

  實行銷售包乾提成薪資等承包薪資、計件包乾薪資制的員工,其包乾薪資中已包含了崗位職務津貼和公車使用津貼,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項津貼。

  崗位工作津貼是薪資外對員工自費支付工作費用的補償,所以不與薪資一起發放,應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員工業務範圍、核定標準另行按月製表計發。

  第2款 崗位職務津貼根據員工的業務工作範圍和等級按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非因工未到崗工作均不發放崗位職務津貼,特殊情況由本單位主管審批。崗位職務津貼標準詳見附件4。

  第3款 工齡津貼按照員工實際工齡每年增發一個薪點。

  第九條 獎金

  第1款 本公司每半年發放一次獎金。公司根據半年和年終業績報告對企業當期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2款 獎金兌現的前提標準是,淨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凡未達到分解標準要求的單位一律不得發放獎金,除銷售人員外一般都不再補發。

  第3款 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按照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獎懲;

  2、其他員工的發放標準:個人本期月實得平均薪資額×加發月數

  加發月數由各分配單位根據實際應分配獎金總額自行決定。

  第4款 各單位應分配獎金總額根據本單位工效掛鉤預決算結果在應增資額中列支。

  第十條 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第1款 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檔位薪資標準的7%執行。

  第2款 新到崗人員薪資標準從本級別崗位最低檔位執行,滿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晉升一個檔位,至滿崗為止。同級別轉崗執行原崗位新薪資標準。滿崗2後沒有晉級晉崗的,可依照本規定第七條第3款的有關規定增加崗位年功薪資。

  第十一條 特殊情況下的薪資計發

  第1款 加班薪資

  1、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加班加點,可以依照其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資。

  非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辦員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每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不扣發薪資,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點一般也不計發加班薪資。在節假日加班,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標準計發加班薪資。但應儘量先給予休息補償。

  2、加班薪資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資為本人小時薪資的15%;休息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2%;節假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3%。

  3、由於公司施行薪資制,所以加班薪資也按薪點計算,統一到月薪資中計發。

  第2款 公司安排員工參加社會活動或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參加的各類社會活動應視為正常到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崗工作的薪資待遇。

  第3款 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規定的年休假、探親假、喪假期間,不扣發本人薪資。但不得因個人休假影響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 員工請病事假,依據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規定標準各發薪資。

  第十二條 薪資支付

  第1款 支付時間

  本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適當調整發薪時間。並及時發薪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總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逐步向銀行代發薪資的形式過渡。

  第3款 支付責任

  1、薪資要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託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領取人要在薪資清單上籤章。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儲存。

  3、薪資計發人員及其他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紀處罰。

  第4款 代扣繳責任

  1、各獨立薪資支付單位都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法定薪資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總額2%範圍內扣繳。

  第5款 最低薪資標準

  1、在員工正常到崗並完成本職工作提前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2、如發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代生活費標準。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2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餘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僱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專案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採購員

  (5)行政後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後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籤、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專案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秀員工獎 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範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採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於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後到職者,當月薪資並於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專案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階,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於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透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

  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3

  (一)薪酬

  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並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固定係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係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1-固定係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二)福利

  1.假期(詳見後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並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遊;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週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①節日補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專案。

  小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4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規範公司薪酬結構、薪酬標準、薪酬發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學薪酬及福利制度,從而激勵員工改善工作表現,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公司的經營業績,以實現公司發展的戰略目標;

  1.2適用範圍:除集團公司考核的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年薪制)及公司內營銷口人員外所有員工。公司聘請顧問、兼職人員、外借人員薪酬待遇按有關協議辦理。

  2.制定原則及依據

  2.1原則

  2.1.1根據公司內部各職位之間任職資格的相互比較,結合市場薪酬調查結果,形成的各崗位之間的相互比較,確定薪酬的具體分配,以期達到對內相對公平和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

  2.1.2員工薪資依據本崗位任職條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經驗、文化程度、專業知識並結合市場水平等因素確定;

  2.1.3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公平競爭,突出貢獻;

  2.1.4員工收入與企業整體效益掛鉤,與其工作績效掛鉤;

  2.2依據

  2.2.1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2.2.2公司董事會相關薪酬、福利制度、檔案精神;

  2.2.3行業、公司所屬地區薪酬水平現狀;

  2.2.4公司自身發展戰略及企業自身經營管理定位特徵。

  3.管理職責

  3.1公司實行集中統一的薪酬管理體制,並採取“二級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級分配是公司對各部門進行的額度分配;第二級分配是由各部門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的明細分配;

  3.2人力資源部是公司組織、實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根據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實施薪酬分配製度;對各部門薪酬分配進行指導、審定;負責對各部門關於公司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監督;組織、指導各部門員工薪酬的建檔工作,並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為公司制定、調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據;

  3.3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貫徹、落實公司薪酬制度,並具體負責本部門員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結構

  4.1非計件員工

  4.1.1非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固定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福利+年終獎金;

  4.1.2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4.1.2.1基本工資:是員工的保障性工資,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據員工的供職崗位、崗級確定;

  4.1.2.2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稱、發展潛力、特定人力資源的稀缺性等因素確定,崗位工資體現公司對員工自身素質、工作素質、素養的承認和勞動成果的尊重;

  4.1.3固定工資作為各類保險、個人所得稅、員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培訓費等計提和繳納的依據,含員工應繳納的個人部分。固定工資按月發放;

  4.1.4績效獎金:是指公司根據當月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結合分配係數及員工績效考核成績對其計發的績效獎勵。用於鼓勵員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既與企業經濟效益有關,又與個人績效有關;

  4.1.5補貼津貼:包括誤餐補貼、通訊補貼、高溫補貼及其它特殊補貼等;

  4.1.6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2計件員工

  4.2.1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計件工資+補貼津貼+績效獎金+福利+年終獎金;

  4.2.2計件工資:員工按公司管理制度彙編檔案精神、要求完成可量化計算工資工作量公司所支付的工資;

  4.2.3計件工資包含了非計件員工薪酬構成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補貼津貼及績效獎金等;

  4.2.4補貼津貼:包括交通補貼、誤餐補貼、高溫補貼、特殊工種津貼、職業技術津貼、班組長津貼及其它補貼等;

  4.2.5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3協議制員工

  4.3.1協議工資只對經總經理辦公會認定的、部分重要或特殊崗位人員適用;

  4.3.2協議工資按協議約定標準按月發放。

  5.薪酬標準

  5.1非計件員工

  5.1.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標準: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分別確定其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5.1.2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補貼。員工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1.3通訊補貼:按公司《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5.1.4高溫補貼:員工在法定的高溫天氣下作業公司給予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1.5其它補貼:根據人事具體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補貼金額範圍為100元一一1000元/月;

  5.1.6崗位係數: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結合員工本人技術、技能、行業經驗、崗位與產量直接關聯度綜合確定崗位職級;

  5.1.6.1對尚未完全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的員工,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差執行;

  5.1.6.2對於新增加的崗位,人力資源部在參考類似崗位工資標準、徵求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崗位職級建議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5.1.6.3績效獎金係數K,計算公式為:

  主營產品月度完成入庫噸位x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

  5.1.6.4員工績效獎金比重為: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產量獎;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考核分數=考核獎。

  5.1.6.5.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每月績效獎金的50%按月發放,另外3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5.1.6.6部門經理級每月考核獎的50%平時按月發放,另外5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5.1.6.7每月產量資料由生產部提供;

  5.1.6.8公司主營產品達到規定基礎產量月產量(按產成品入庫重量統計),予以計發績效獎金,低於規定基礎產量不計發;

  5.2計件員工

  5.2.1實行計件薪酬人員部門工資總額標準;

  5.2.2交通補貼:員工上下班,統一確定交通費標準;

  5.2.3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2.4高溫補貼:公司給予法定高溫天氣下作業的員工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2.5特殊工種、職業技術津貼:針對特殊工種、特殊崗位、特殊技術人員或額外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收入;

  5.2.6班組長津貼:按照管理幅度和權責大小,對各部門內經公司批准設立的班組長崗位按月度計發的崗位補貼;

  5.2.7其它補貼:根據具體人事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

  5.3年終獎:公司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按員工崗級職務及當年度實際工作月份計算發放年終獎,發放標準如下:

  5.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000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目標管理責任書》);

  5.3.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標準

  應發年終獎=500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x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各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

  5.3.3非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000元x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

  5.3.4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50元/月×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考核計發係數;

  5.3.5係數M(年終獎係數)標準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度實際情況確定;

  5.4若公司未達到年度計劃目標,考核年終獎不予發放,只發放過節費;若持平(±5%),則按考核發放;若超額完成公司年度目標,則在發放考核年終獎的基礎上,再以其年薪總額的8—15%發放超額獎(其發放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底實際情況報董事會批准執行);

  5.5其它獎金

  5.5.1安全獎:公司根據《安全、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條例》規定,給予無安全事故集體、班組及員工所發放的獎勵;

  5.5.2非例行獎勵:公司視業績增長及個人貢獻程度而實施非例行獎勵,如特殊貢獻獎、先進獎、合理化建議獎、發明創新獎、單項技能獎等。

  6.員工福利

  6.1員工基本福利公司根據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公司董事會檔案精神,結合公司自身特點向員工提供法定保險、培訓、節日、帶薪年假及其它非貨幣類報酬外,將視其經濟效益,臨時增設其它福利;

  6.2員工社會保險公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員工辦理社會基本保險,具體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3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包括在職輔導、公司內脫產培訓或公費外派培訓等;

  6.4法定節假日、員工結婚、生育、因病、因事、親屬死亡,員工可按規定休

  假,休假期間薪資給付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6.5公司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用品保護。

  6.6公司提供交通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6.7其它福利其它福利包括非貨幣性福利,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適時按需決定執行。

  7.薪酬發放管理

  7.1薪酬發放時間

  7.1.1薪酬結算起止日: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薪酬發放日:次月15日~18日;

  7.1.2年終獎金:按年度考核發放。每年農曆春節發放上年度考核核算的年終獎,以實際在冊在崗員工為準;

  7.2試用期薪資

  7.2.1入職培訓期員工:員工入職培訓期,公司給予10元/天生活補貼,員工入職培訓未超過5日,主動放棄培訓,不計發每天10元生活補貼;

  7.2.2所有新入職的員工均需經過3個月的培訓試用期;

  7.2.3新入職員工,按員工薪酬標準靠級定薪,試用期按職級發放固定工資,不計發績效獎金。計件薪酬員工由部門或車間考核執行;

  7.3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年休假和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

  7.4異動情況薪資

  7.4.1公司內部調動的:崗位調動、工資如有變化的,當月工資以調動前後的實際工作時間、崗位分別計算;

  7.4.2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中旬(15號)以前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當月中旬(15號)以後升遷或降職的,次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

  7.4.3部門經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因特殊原因較長時間離開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其職能的採取代理制,代理期幹部按代理崗位計發工資;

  7.4.4員工自動離職、辭職,自員工自動離職、辭職之日起不再計發工資。當月工資按天結算。離職後不再計發年終獎;

  7.5扣薪

  7.5.1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間按規定扣除固定工資,績效獎金按實際考核情況發放,假期超過7天的,超過期間無績效獎金;

  7.5.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規定在當月工資及績效獎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7.5.3代扣項;

  7.5.3.1各項保險金需個人交納部分;

  7.5.3.2員工各項薪酬收入,按國家稅法規定,除允許扣除額外,均由收入主體個人承擔個人所得稅,由公司核算代扣代繳;

  7.6超時工作;

  7.6.1公司不鼓勵員工超時工作。如果確屬工作需要臨時性的工作安排,導致員工超時工作,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按審批程式報主管領導,並於超時工作發生一個月內安排員工以時間補休;

  7.6.2未能及時安排的補休,如果沒有加班員工直接上級及時的說明,將視為員工自動放棄。員工本人亦有責任提醒直接上級及時為其安排補休,補休時需填寫《請假申請表》完成請假程式;

  7.6.3如超時工作無法以時間補償,需發放超時工作薪資時,應在《加班申請表》上註明,交主管領導批准;

  7.6.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作加班處理;

  7.6.4.1因個人原因延長工作時間的;

  7.6.4.2利用下班時間討論工作和召開會議的;

  7.6.4.3利用下班時間對外聯絡的;

  7.6.4.4利用下班時間宴請客戶的;

  7.6.4.5各級主管利用下班時間檢查工作的;

  7.6.4.6出差、培訓;

  7.7考核獎二次調整分配規定公司規定按各單位、各部門對所轄人員月度產量獎,各部門主任提出方案,經分管公司級領導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實發績效獎金計提40%進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門內調控激勵,“獎優懲劣’’(詳見該部門績效考核辦法);

  7.8月度薪酬發放具體實施細則;

  7.8.1月度生產量編制報批:每月28日(節假日提前),由成品庫編制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營產品入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產品經本公司發運出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鍍鋅產品入庫重量表》。經包裝車間主任上報、生產部主任稽核、生產副總稽核簽字、常務副總批准送人力資源部;

  7.8.2月度獎懲扣款考核編制報批細則;

  7.8.2.1每月2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各部門報《xx部門xx月人員考勤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7.8.2.2每月28日(遇節假日提前)行政事業部編制《公司xx月應扣水電費人員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7.8.2.3次月1日(遇節假日提前)人力資源部編制《xx部門xx月考核薪酬總額表》交各部門;

  7.8.2.4次月3日(遇節假日提前)各部門編制《xx部門xx月員工工資核算表》及《xx部門xx月員工考核獎二次分配名單》報分管領導批准後送人力資源部;

  7.8.2.5次月6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及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結果,彙總編制《公司xx月考核獎罰統計表》,報分管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7.8.2.6次月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校對、核算、編制《公司xx月非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公司xx部門xx月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報分管領導審定,送資產財務部編制業務憑證工資表,資產財務部報總經理批准後於次月10日~18日以銀行卡或現金形式發放員工薪酬;

  7.9年終獎金髮放具體實施細則;

  7.9.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資產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金:由各目標責任人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先由各部門互評,再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3其他公司人員年終獎金:每年春節前10天(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薪酬制度及各部門考核辦法編制、彙總《公司xx年度年終獎人員名單》報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於春節前發放。

  8.薪資保密規定

  8.1各級人員不得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8.2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員、資產財務部及公司級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8.2.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調整崗位或辭退;

  8.2.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4評論他人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200元。

  9.附則

  9.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年度持續修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9.2本制度制定及修正改進,在與公司工會討論協商後,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透過,總經理批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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