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節約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精選20篇),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規範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裝置,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並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後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並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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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工地員工:

  1)宿舍內不準亂拖亂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及大功率電熱器,不準有明火。

  2)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職工進人有章可循,外來人員不得過夜。

  3)工地的臨時宿舍應當按照國際勞工組織第167號《施工安全與衛生公約》的規定,達到相應的通風、採光等要求,電線、電光源等硬體設施應當滿足施工人員生活的基本需求。

  4)工地的臨時宿舍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並且在每個宿舍區張掛,使每個施工人員都知道。在此基礎上工地對制度的執行情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並建立衛生值日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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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案部各班組:

  1、昨晚市區一工地,工人宿舍區內亂拉、亂接電線,排插電流過大導致高溫起火,共燒燬四棟工人宿舍,宿舍內所有財產毀於一旦。

  上午專案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工人宿舍檢查,二樓靠配電房最後一個房間(鐵工班工人宿舍),沒有亂拉、亂接電源線,插座等,在此專案部給予該宿舍工人表揚一次,其他宿舍工人應向他們學習。

  2、其他宿舍都存在用電安全隱患,亂拉、亂接電源線、插座。插排上盡是插頭、電風扇、吊扇,充電器等。相當一部分的插座屬於不合格產品,一旦漏電或者電流過大高溫起火,損失是不可估量的。為確保工人人身安全和避免財產損失,專案部從今天起嚴抓安全用電,希望各工人上班前,將宿舍內亂拉、亂接的電線、插排拔除。下班後需要用電時再將排插插上使用。

  3、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飯煲、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電磁爐、電冰箱等;如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並沒收處理。嚴禁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自制和所有純阻性違章電器。

  4、現給予一天時間整改。從四月二十一日起,工人宿舍上班後必須把相關排插拆除。專案部會隨時抽查各宿舍。若整改後再發現有違規電器我們將沒收處理。

  5、希望全體工人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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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專案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必須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必須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必須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嚴禁亂丟菸頭;

  8、民工要聽從僱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築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集體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於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於2.5m;

  12、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菸頭並設定吸菸灰桶收集菸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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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保證每個職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時也為了職工的身體健康,經專案部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特制訂以下制度:

  1、每個職工應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搞好個人的衛生,要求每個職工在上班前疊好被子,做到整齊有序。

  2、每個寢室由班組長指定或推選一名寢室長,督促指導。每個職工搞好清潔衛生,並且每天輪流值日清掃寢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養成良好的習慣。

  3、職工宿舍不準擅自接電,不準用電爐、電炒鍋等;不準用煤油爐、煤氣灶燒菜做飯;不準往牆上亂踢亂敲;不準在宿舍裡放工具;不準在寢室聚眾賭博。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者罰款10-100元。

  4、宿舍的衛生負責人每天都要進行檢查、值日生的清掃情況不清潔,不得移交。

  5、每半個月由專案部會同各工種負責人及寢室長進行宿舍衛生評比,評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規定進行獎罰處理,並對檢查結果預以公佈。宿舍內各種活動不得超過10點鐘,並且不得大聲喧譁。影響他人就寢者經管理人員警告不聽者處以50-100元的罰款。職工在宿舍內不得進行賭博、賣淫、鬥歐、酗酒、進行偷竊行為如發現將被開除或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6、宿舍內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員住宿。

  7、宿舍內,各位職工必須保管好自已的錢物,提高警惕,嚴防小偷。一經發現有不法行為的將作出除名開除處理,並扣發其全部工資。同時對舉報有功者,將進行獎勵。

  8、職工必須養成節約用電的習慣,按規定時間開關電燈。白天上班時,最後一位要關燈,不浪費電源,如被發現白天開燈者,對整個寢室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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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宿舍要制定輪流值日表,宿舍內保持衛生、整潔、通風、被褥、床鋪整齊,有紗門紗窗,並有衛生人員負責宿舍的衛生清理與監督,夏季有防蠅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內應抹水泥地面或鋪貼瓷磚,配置單人床或上下雙人床,禁止職工睡通鋪,在施工的建築物內嚴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內不得超員,人均住宿面積不得低於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3、宿舍內牆面應刷白,並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牆面亂塗亂畫,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經許可的電器,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嚴禁隨地塗痰,大小便。

  4、宿舍內必須配備保溫瓶、碗筷櫃,被褥要疊放整齊,衣物、鞋襪、臉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個人物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5、應創造條件,設定工人文化娛樂室、淋浴間及更-衣室等公共設施。

  6、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男女混住,按時息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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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暫時用電治理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上或裝置的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電組織設計,其內容重要包含:透過現場勘測肯定電源接線點、變電站位置、主要用電裝置地位和線路走向;經由負荷盤算斷定變壓器的容量和數量;設計配電系統和防雷安裝;確定具體的防護辦法;制訂安全用電和電器防火措施;制定專項安全預案。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在施工過程中須要變革時必須實行嚴厲的“編制、稽核、同意”程式,並彌補齊全相干的圖紙和材料。

  二、施工現場常設用電外電線路的架設與防護請求

  (一)架空的外電線路必須採用絕緣導線,必須架設在專用的鋼筋混凝土電杆上,線路要平順,垂度要一致,相線截面應知足載流量、機械強度和跨越的詳細要求;N線和PE線截面應不小於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雷同;架空線路的檔距、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相序排列、線間距及其安全距離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6.1的要求執行;架空線路在逾越公路和施工便道的前後方均應設破限高標誌或限高警示,架空線路的出線點必須安裝短路和過載保護。

  (二)電纜線路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6.2的要求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並應防止機械傷害和介質腐蝕,施工現場的電纜必須採用鎧裝電纜;電纜中必須包括全體工作芯線和保護線的芯線,電纜的出線點也必需要安裝短路和過載保護器。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配電規範和要求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電必須採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系統和TN-S接零掩護系統(三級配電和TN-S接零維護系統參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安技巧手冊》履行)。

  (一)配電室及自備電源的要求

  1、配電室應設在靠近電源和用電裝備絕對集中且灰塵較少的處所,內部結構尺寸應滿意《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5.1.4的詳細要求,配電室還要能天然通風,能避免雨雪和小動物侵入,室內應配置沙箱和乾粉滅火器,室門必須向外開並配鎖,室內的照明分辨設定正常照明和事變照明;配電室內的配電櫃和彌補櫃要按要求擺放整齊,操作平臺要按要求鋪設絕緣膠板並按要求連線保護零線和接地線,配電櫃應設電源隔分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器,配電櫃或配電線路維修時必須掛接地線,吊掛“制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停電標誌牌,停送電必須專人負責,嚴禁電話商定停送電的有關事宜。

  2、施工現場的自備發電機組應按要求到當地供電單位存案,發電機組的電源應與外電線路的網電電源連鎖,嚴禁並列執行;發電機組的排氣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房內嚴禁寄儲存油桶,並裝備消防沙和規定的滅火器,發電機的把持屏儀表要齊全,其節制系統應設定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器,發電機組要並列執行時必須裝設並機櫃,並在機組同步執行後方可向負載供電。

  (二)施工現場配電系統的標準和要求

  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配電櫃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實施三級配電,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分離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履行二級保護;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掌握的用電裝置程度距離不應超過3m,每個開關箱只能控制一臺用電裝置,嚴禁混用;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具體要求如下:

  1、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電流、電度等需要的儀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分斷電路和短路、過載、漏電保護等功能;隔離開關必須設定在電源的進線端,並有顯明的可見斷開點,熔斷器必須有可靠的滅弧分斷功效,總開關的額度值、動作整定值必須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度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2、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形狀構造必需能防雨防塵,並著名稱、保險標示、用處標示、分路標誌和體系接線圖,箱內嚴禁堆放雜物,箱門應配鎖,箱體尺寸要與箱內的電器數目和尺寸相適應,箱體資料採取冷軋鋼板製造,開關箱體鋼板厚度不小於1.2mm,配電箱體鋼板厚度不小於1.5mm,箱體名義要做防腐防鏽處置。

  3、調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端正、堅固的裝置在乾燥、透風的常溫場合,四周要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跟通道,四處不能有灌木和雜草,箱內不得堆放雜物;固定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中央線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挪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裝設在牢固、穩固的支架上,其核心線與地面的垂直間隔應為0.8-1.6m。

  4、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連線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導線的色彩標記必須按規範要求配置並排列整潔,導線的分支接頭不得有外露帶電區域性;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口均應設在箱體的下地面並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必須加絕緣護套併成束固定在箱體上,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應採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不得有接頭。

  5、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版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銜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連線N線端子板,PE線必須連線PE線端子板;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電器畸形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和外殼等必須透過PE端子板與PE線做電氣連線。

  6、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器必須是品質牢靠,機能完好的及格產品,並按其規定位置端正緊固的安裝在安裝板上,電器安裝淨距尺寸參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中的表7.1.14要求執行。

  7、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斷路器,其設定和取捨應契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圖7.2.4的要求。

  8、開關箱必須安裝隔離開關、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當斷路器有顯著斷開點時可不裝隔離開關;隔離開關只可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3kw以下的能源電路,開關箱內的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和動作整定值要與所控制用電裝置的額定值和特徵相適應。

  9、總配電箱和開關箱的漏電保護器均應安裝在湊近負荷側(漏電保護器接線方式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中的圖7.2.14執行),極數和線數必須與其負荷側的相數和線數一致,抉擇標準應合乎現行的GB6829和GBI3955國度尺度劃定;所有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時光不應超過0.1s,正常環境下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30MA,溼潤或有腐化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要採用防濺型,其額外漏電動作電流應小於15MA。

  10、在施工程序中,專業的電工要對配電箱、開關箱按期檢討和維修,專業的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要求佩戴絕緣打扮和應用絕緣工具,且按要求分閘斷電,切記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功課。

  11、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按下列操作次序操作,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但在緊迫的特別情形可除外;送電順序與正常停電順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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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裝置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佔用或挪用,並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裝置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裝置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裝置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裝置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裡進行遊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後,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後及時摺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髒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後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彙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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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規範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學校學生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裝置,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並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後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並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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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裝置。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裝置。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裝置。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檯燈或其他用電裝置,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裝置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裝置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學生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裝置的'電源,檢查確認後,方可離開。

  9、學生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並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學校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學生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學生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並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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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學生節約用電,保證學生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學校所有住宿學生宿舍用電的管理。

  3、職責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裝置、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 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 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學校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 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 用電裝置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膠等易燃物品。

  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裝置。

  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誌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 釐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 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 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裝置使用完畢後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 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學生宿舍學校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學校承擔範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學生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 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罰款。

  3.13 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 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並視情節和後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20xx 年12 月1 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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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範學生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電器,從而進一步節能降耗、消除安全隱患,學校特制訂本規定。

  一、安全管理

  1、學校設立用電標準,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範,對不符合用電規範的行為要及時糾正。

  檢查用電裝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有關領導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批准後由專業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管理要求

  1、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辦法,對違反管理辦法的、造成責任事故者,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學校將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電情況。

  3、非休息時間或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宿舍內所有電器必須處於關閉狀態。

  三、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學校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宿舍用電規章制度學生宿舍用電規章制度。

  2、損壞電路裝置照價賠償,並處以100元罰款。

  3、非休息時間,宿舍有電器處於開機狀態時,該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罰款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以上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希望宿舍學生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並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合理用電,養成離開宿舍隨手關閉用電裝置電源的好習慣,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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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佈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於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膠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並應分開敷設,穿過牆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採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於300mm。

  六、學生宿舍照明必須採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專案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學生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4

  1.學校對學生寢室提供的免費電量,於每學期開學初將電量補充到控電系統中。免費電量標準為:8人間、2盞(1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44kwh,8人間、4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252kwh,6人間、3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92kwh,4人間、2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32kwh,4人間、4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240kwh。

  2.學生公寓使用智慧控電系統,嚴禁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杯、熱的快、電熱毯、電熨板、電飯煲、電水壺、快燒壺、電磁爐等),使用違規電器第3次,控電系統將停止供電,違者除上繳違規電器物品外,必須填寫“學生寢室恢復用電審批單”,審批後視情況給予恢復供電,並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造成事故的,追究本人事故責任。

  3.寢室實行用電計量定額控制,每學期實用電量少於免費定額的標準,節餘電量轉入下學期繼續使用;每學期實用電量多於定額標準,超支電量由寢室自行購買,電價0.52元/度。

  4.系統設定當寢室電量剩餘為5kwh時,寢室會短暫停電後再恢復供電,剩餘5kwh的電量會繼續使用。寢室電量剩餘電量為0時,系統會自動停電,如果學生拒絕購買電量,停電所產生的後果和影響由寢室學生自行負責。學生要自行檢查本寢室電量是否耗盡,如系統記憶體有電量而停電,應與物業部門聯絡,以便維修人員查詢原因,予以維修。在校最後一學期的整體畢業生寢室及每年調整寢室時,要適當購買電量,對自行購買電量剩餘的電費,學校不予退還。

  5.學生購買電量請到設在第一、二食堂一樓大廳的繳費機辦理。

  6.學校實行學生寢室分時段供電,學生必須安全用電。供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5:30供電;星期日至星期四每天23:00停止供電;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不限電;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7.寢室用電實行計量定額控制管理之後,有關用電安全管理的規定和處罰辦法照常執行。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5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範。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範,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慧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並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後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後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後勤管理部門根據智慧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餘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後,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後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餘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後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後,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由後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

  五、本規定由學院後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6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住宿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切實做到人離電源關,各種用電裝置使用完畢後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三條 嚴禁在宿舍內、走廊、衛生間等宿舍區內私自拉接電源和安裝插座。

  第四條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熱棒、電爐、電飯鍋、電熨斗、電磁爐、電熱杯、電水壺及其他易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管制電器;不得在宿舍使用蠟燭或其它明火。

  第五條 宿舍發生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科報修,並由其派人維修,嚴禁學生私自更換或維修。

  第六條 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第七條 每室每月免費提供用電20度,於當月1日存入,用電量超過20度時必須充值,否則宿舍將被停電;當宿舍剩餘的電量為5度時,將會發通知告知,請各宿舍依據自己的用電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到宿舍管理科充值,按0.6元/度收費;充值時間:A區:每週二的16:30—18:30;B區:每週三的16:30—18:30

  第八條 當使用違章電器時,系統自動停止對房間供電,同時違規的詳細情況被電腦記錄在案,凡因使用違章電器房間停電者,學生到宿舍管理科上繳違章電器並登記後由宿管科統一供電。

  第九條 違反第二至六條規定者,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沒收違規電器,並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第五、六條規定者,需承擔修復費用。

  第十條 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火災等事故者,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若同一宿舍在一學期內三次違反本規定,而無人承認使用或擁有上述禁用電熱器具的,取消該宿舍集體及所有成員個人該學年的校內一切評先評優資格。

  第十二條 各學院對本單位學生宿舍內部安全用電負有教育管理責任,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對學生宿舍內安全用電負有管理責任,宿舍管理員對本樓安全用電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及各學院應每週組織輔導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全面檢查或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7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頻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檯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五、為充分併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公司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月60度、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每月150度一個房間,超出電費價格按當地工業用電最低費用標準收取0.8元/度;超支電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天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計費公式: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月超支總電費/宿舍全部人員住宿天數個人當月超支電費=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人當月入住天數。

  2、收取辦法: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員工薪資中扣除。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8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明確學院與學生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學院的管理,明確學生行為規範,強化學生節約用電觀念和安全用電意識,由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保衛處(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本協議。

  一 學生的權利

  第一條 有參加學院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等相關用電常識教育的權利。

  第二條 學生有權正常使用宿舍內學校安裝的供學生使用的電燈、電扇、洗衣機等電器和相關用電設施。

  第三條 在宿舍內可給充電電池充電,可使用電腦、手機充電器、小功率電吹風等日常所用的電器用品。

  第四條 學生可在向保衛處和宿管科申請允許的情況下安裝使用飲水機和小功率空調。

  第五條 宿舍內的用電裝置和設施出現故障或老化,有權要求學院後勤相關人員給予檢查和維修。

  第六條 有對學院給予學生用電原因造成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向學院或教育部門提出申訴。

  二 學生的義務

  第一條 有接受學院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等相關用電常識教育的義務。

  第二條 愛護用電設施;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輔導員;按時交納足額電費。

  第三條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安裝燈頭和擅自增設供電設施、供電線路和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乾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係數較低,並且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三 學院的.權利

  第一條 學院有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等相關用電常識教育的權利。

  第二條 學院有權對學生的電源總開關進行控制使用的權利。

  第三條 學院有對學生用電情況知情權,並按國家規定價格收取用電費用。

  第四條 學院有權對學生違規違章用電進行處分和處理的權利。

  四 學院的義務

  第一條 學院應依照國家規定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等相關用電常識教育。

  第二條 學院應給學生提供電燈、電扇、洗衣機等日常使用的電器用品和用電設施並告知學生使用方法。

  第三條 及時告知學生的用電度數情況,及時提醒學生繳納電費。

  第三條 學院要定期對學生宿舍的電器裝置和設施進行維護和檢修,學生用電過程出現故障,學院應第一時間進行處理。

  五 相關責任

  第一條 因學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學生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學院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學生因自己過錯遭受損害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 學生有違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的,按照規定給以相應處分。

  第四條 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賠償。

  六 附則

  第一條 本協議適用於在校全日制本校學生。

  第二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保衛處和學生各持一份。

  第四條 本協議解釋權歸保衛處

  第五條 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為準。

  甲方:

  乙方: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9

  為進一步規範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建立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輔導員。

  第三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 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於安全使用期限內。

  2、 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於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 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誌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介面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乾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係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 學生使用空調、飲水機實行申請准入制度,由學工處、宿舍管理中心核准並登記備案。

  第八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製冷,冬季氣溫低於0℃,方可開啟空調取暖;注意對空調的維護,有異常迅速報修,不得私自開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電源插座為空調專用,嚴禁插接使用其它電器;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誰安裝、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

  第九條 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後勤處負責。學生髮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後應主動、及時向後勤處申報維修;後勤處接到申報後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十條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1各系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範疇,定期採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宿舍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2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由系輔導員、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宿舍長共同管理,保衛處、學工處、負責組織督查,督查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3各樓宿舍管理員、各系各年級宿舍學生安全員、宿舍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保衛處、學工處、系書記和輔導員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宿舍長的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十一條 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七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並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裝置,造成後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並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裝置,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並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宿舍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

  規範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學校學生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裝置,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並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後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並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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