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精選22篇)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精選22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

  1、安全檢查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範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值周教師每週要對學校的安全區域進行認真檢查,並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及時報學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值周教師必須每週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並果斷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有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裝置、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教職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2

  根據《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李滄區教體局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杜絕重大事故為重點,加強責任制,深化整治,強化監督檢查,制訂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如下:

  一、全面推行學校安全目標管理。

  每學期開學初,學校各個部門、班級、處室要根據各自分管工作制定《安全責任目標》,將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一位教師,構建齊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對因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而導致重大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學校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年度考核評優一票否決。

  二、加強學校安全自我管理力度,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規範化管理。

  學校已制訂了《學校安全紀律教育制度》、《安全保衛責任制》、《教師護導制度》、《教師在校一日常規》、《學生在校一日常規》等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將不斷修改並完善安全常規管理制度,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檢查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檢查小組定期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1、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對學校校舍、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各種儀器裝置安全狀況及學校安全警示語、校園周邊環境等進行全面檢查;

  2、對大桶水配送單位、配餐食堂,學校每季度要檢查、稽核其衛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

  3、每學期開學前檢查小組要對學校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查,並在開學第一週“安全教育周”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

  4、每學期放假前檢查小組要對學校的每一個處室,包括每一件器材特別是電教器材、每一扇窗戶、每一個電開關進行細細地檢查,保證絕不留隱患到假期。

  5、雨、雪季到來前,學校要加強重點防範,特別要注意學生過馬路的安全。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3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4

  校園安全工作,是整個學校的最重要的工作。為了貫徹各級政府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防範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專案:

  1、師生安全教育

  2、校園秩序管理、大型集體活動和課餘活動安全

  3、飲食衛生安全

  4、防盜安全工作

  5、學校周邊環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學校附屬設施安全

  9、校舍安全

  10學校財產安全。

  二、建立安全檢查督促制度,加強校園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實行“安全週週查週報制”,值周領導及成員負責檢查督促本週內學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讀、上課、晚自習、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向上報學校。

  3、定期對學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評比,確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永續性。

  4、學校將安全工作作為教學班的管理、評估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個人及所在班級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安全檢查日常工作

  1、定期對學生宿舍,學生食堂的衛生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確保師生的身心健康。學校與食堂簽定飲食衛生安全協議,制定飲食衛生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師生飲水和食堂灶房要有專人負責,嚴禁外人入內。定期對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堅決杜絕“三無”食品和過期食品在學校出現,嚴格規範進貨渠道。對檢查出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學生飲食飲水情況有監控措施每月有專項檢查。有保證學生良好衛生習慣、避免發生傳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強防火和消防工作。認真排查各種火災隱患,經常檢查用火點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和更換,添置和保管好滅火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落實,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

  3、對學校實驗室內劇毒、易燃、易爆藥品要妥善保管,嚴格管理。按要求執行出入管理室手續,並定期進行查驗、清理和登記,實施嚴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電腦、攝影機、錄音機等教學儀器。教導處、遠教辦每月檢查現代教育裝備的使用情況。

  5、經常對學校圍牆,廁所,旗杆、籃球架、單雙槓等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修繕,保證使用安全。

  6、加強對校舍的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校園校舍管理條例規定。注意經常檢視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狀況,特別注意牆是否斷裂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與主牆節點支撐處是否穩定,內外牆罩面是否鬆動脫落。水泥簷面、冰溜子等浮著物有無下落危險。對有危險的部位要及時排除,消除不安全隱患。

  7、從嚴執行封閉管理,嚴格進出校門管理。門衛要從嚴執行來人來客登記制度。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發生侵害學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間值班人員要全方位的巡邏,重點部位要重點察看,防止盜竊及影響校園秩序的事件發生。對值班、傳達人員工作記錄定期檢查。

  8、對校舍、圍牆、體育設施等要堅持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安全工作檢查登記(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對每月內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並認真研究,及時採取措施,逐項處理,堵塞漏洞。以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全員參與,重視安全

  1、學生進校後,教學時間學生憑教師出校證明方可讓其離校。放學後,凡滯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

  2、學生集會、出操、大掃除、課外活動,班主任均應在場,維持秩序。

  3、課間活動講文明,杜絕打架現象發生,不玩危險性遊戲。值日教師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遊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時值日教師校門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禁止學生騎腳踏車。上學放學路上,要注意來往車輛,不隨便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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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內所有部位、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隱患排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認真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2、總務處每週一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並果斷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天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總務處或值班領導。

  4、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電教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裝置、供電設施、體育器械以及校內人群集中場所和建築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6、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處理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問題,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傳達保衛人員是學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員,必須每日對學校的安全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解決不了的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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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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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保證學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進行,確保食堂員工及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及燃氣報警裝置。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正確的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洩漏或火災時能迅速有效的處理。

  2、食堂的燃氣使用必須專人負責開關,應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每餐下班前應仔細檢查煤氣關閉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廚房人員上班前應先檢查煤氣有無漏氣情況,不要急著開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發現漏氣或有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氣前,應開啟風機將爐內的廢氣(餘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洩漏後,才能點著火種,才能開啟爐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使煤氣完全燃燒。

  5、煤氣設施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物品,不準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為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施,保持設施清潔乾淨、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6、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並維修或更換。

  7、煤氣供應商必須有資質,並簽訂供氣合同。儲氣鋼瓶必須有檢驗合格標記(條形碼),才可以使用。

  8、煤氣一旦發生失火,千萬不要驚慌,應及時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及時疏散人群,保護人身安全,儘量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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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安全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組直接參與、校委會值周人員協助、班主任具體實施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網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建立教育學習制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學校每學期舉行三次校會,集中學習安全防護的有關知識,教育學生遵規守紀,確保自身的健康成長。

  2、學校每學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課,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樹立法律意識,引導學生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3、學校根據季節變化進行及時的防溺水、防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等教育,定期檢查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進行必要的逃生演練。

  4、週會課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陣地,各班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處理各類問題,記錄活動情況。

  三、簽訂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

  1、每學期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規範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內容和方式。

  2、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班主任共同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體的安全教育與保護機制。

  四、建立安全檔案,規範各類安全資料。建立安全日誌,如實記錄每天學校綜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況,積累經驗,總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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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校有關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並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並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後經有關部門驗證後再銷燬。

  4、校醫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並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裝置,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鏽、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黴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醫務室人員每週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務人員每xx次到食堂進行衛生檢查和食堂衛生知識宣傳,督促採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2、做好每學年一次的學生特殊體質健康狀況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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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彙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執行。

  (一)消防安全。

  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

  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

  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紮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並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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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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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3

  為了確保廣大師生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由班主任、班幹部為組員,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學校各項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專題會議,提高師生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安全意識,增強防範意識。

  四、學校班級利用升國旗、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範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擊、防溺水、防中毒等作為教育重點內容。

  五、在學校門口及周邊環境,設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學期組織學生觀看安全錄像,寫出安全保證書。學校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組織學校師生進行安全知識競賽。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4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裝置,並切斷電源及訊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5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6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範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錶、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叄拾元;對發現電器裝置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錶、電錶,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並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並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裝置,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裝置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7

  一、水、電管理員要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是水、電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樹立熱心為教育教學及師生生活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地搞好工作。

  二、用電安全:

  1、師生宿舍、辦公室、教室、食堂、店鋪、醫務室不得私接電源,嚴禁使用超負荷和禁用的電器。一經發現予以沒收,避免發生不安全事故,對造成重大事故者,將追究經濟責任和刊事責任。

  2、教室、宿舍、過道的線路、用電器、開關、插座不得隨意觸控與破壞,以防發生漏電、觸電事故。如有破壞,追究當事人賠償,並進行教育,按照有關考核量化細則,扣其班級分數。

  3、師生及各店鋪人員發現電路破損,要及時報告學校,並及時修理。電管員每週要對校園內供電線路、供電裝置和用電器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如發現電燈不亮、超負荷、線路破損或老化現象,應及時上報學校,儘快解決。對樓梯道應急燈、咱燈等應每天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員樹立用水安全意識,每天檢查水源、水質及井蓋是否蓋嚴,確保水質清潔、衛生、無汙染,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總務處每週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劑,每學期取水樣到衛生部門檢驗水質,每學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壞用水設施,要維護水池內、外衛生,嚴禁在校內清洗衣物。

  4、鍋爐房開水必須燒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溫水,避免造成腸道疾病發生。

  5、打水時燒水人員要組織師生排隊,避免擁擠、燙傷師生。

  四、節約用水、用電,人人有責,按時關電、關水。對不按時關電、關水者,按照有關量化細則考核扣分或罰款。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8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裝置的安裝應由校內或僱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後、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准,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並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遊、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19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定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後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並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絡,經同意後,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裝置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定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20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腳踏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後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後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21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安全工作常態管理制度22

  1、食堂經營負責人應當聘請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擔任司爐工,並做好司爐工專業培訓工作。司爐工相關證件交學校驗證後,留影印件存檔。

  2、司爐工要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好鍋爐,每天按規定排汙,沖洗水位計,每週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鏽柱。每月應對壓力錶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鏽蝕。正常執行2——3個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檢查中存在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配件,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除錯、拆裝。每次檢查要詳細紀錄,司爐工要簽字。

  3、按規定定期停爐檢查,做水壓實驗,出具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證書。出現問題需要整改,由食堂經營負責人負責落實到位,並將整改情況出面報告相關單位,留影印件給學校備案。

  4、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再進行處理。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5、做好水質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潔的自來水,不得使用含有礦物雜質的地下水和混濁的地表水。

  6、要保持鍋爐房地面、牆壁乾淨、整潔、無灰塵,應對鍋爐本身清掃乾淨,水位計、壓力錶等玻璃面應清晰可見。煙囪、爐門外灰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7、嚴禁閒人進入鍋爐房,司爐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鍋爐房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

  9、學校鍋爐必須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檢查並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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