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40篇)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4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

  一、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建立校長直接負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體教職員工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組織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從我做起”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範圍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教育教職員工遵守師德規範,不賭博、不酗酒、不從事有悖於職業道德的一切活動。

  三、學校安全工作小級要定時排查學校安全隱患,並向學校例會提交排查報告,確保學校各類教育教學設施、裝置符合安全標準。

  四、學校按設計標準合理確定辦學規模,不隨意擴大軌制和班容量。

  五、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學生在校時間,禁止上課拖堂、放學後補課等佔用學生活動時間的行為,嚴禁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和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

  六、學校管理人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外的各類勞動和活動,要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鬥毆、追逐嬉戲、搶奪強要、偷竊他人物品;不翻越圍牆,爬樹攀高;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教育學生養成遠離毒品,遠離黃色淫穢網站、音像製品和書刊的良好習慣,嚴禁學生抽菸、喝酒。

  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上學前、放學後,值日人

  員要在學校門口值守;室外課、體育課、理、化實驗課教學,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綜合實踐活動課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不組織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體育、勞動及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食品衛生安全制度,並責任到人。實行定點採購、入庫前檢驗、成品檢查措施,嚴禁假冒偽劣和黴爛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製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倉庫和廚房,嚴防發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別加強醫務室的管理。校醫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嚴格各項醫療制度;嚴禁假冒偽劣藥品、黴變失效藥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品進入校園;嚴禁非醫療人員隨意出入醫療室和藥品存放處。

  十、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校內垃圾,磚、瓦、石塊等雜物,防止學生用於打鬧投擲造成傷害。

  十一、學校要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不準隨便挪動。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學校對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器設施要加強檢查,及時維修和更新陳舊老化無安全保障的電器、電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的重要場所、庫房要安裝牢固的防撬鎖、防盜門窗,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在庫房、學生宿舍等特殊場所嚴禁吸菸,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取暖。

  十三、加強學校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裝防盜門窗,嚴禁違反規定超額存放現金。

  十四、為保障學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販在校門口或到校擺攤、叫賣。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到校門口或擅自到校外購物。

  十五、上課期間,教職工、學生不準隨便離開學校。必要時,須憑出入證離校,並自學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

  十六、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腳踏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12週歲以下學生禁止騎腳踏車上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職工要切實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以防被盜。

  十八、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值班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帶班。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週歲不準騎腳踏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遊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後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槓、雙槓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鬆,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溼手、溼布觸控、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緻、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後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 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範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資訊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佈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並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檔案、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鑑、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裝置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嘗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訊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 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洩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範裝置,並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 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 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後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鬨、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腳踏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夥滋事、製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鬥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後果者;

  (二)偷竊、騙娶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菸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佔用消防通道,埋壓、圈佔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裝置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後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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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門衛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對居住在校內的外單位人員和家屬發放通行證,門衛憑通行證放行。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非公務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控,起到及時聯絡各方面人員並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學校行課期間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領導在崗帶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學校處理突發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範制度

  1、安全檢查防範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範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週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並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並果斷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裝置、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區教育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書面向區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學校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6、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和街道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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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於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並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 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檔案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儲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儲存。

  第六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檔案;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佈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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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綜合檔案室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保管檔案、資料的重地,是學校機密核心。為了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和檔案的完好無損,特制訂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分門別類,本著存放有序、方便查詢的原則立卷歸檔;採用先進技術,實行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2、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檔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塵、防汙、防光、防蟲蛀、防盜、防高溫、防水)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3、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4、禁止將明火、食物、水漬、昆蟲、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等物帶進檔案室。

  5、檔案進出應仔細清點和登記,按規定程式辦理移交接手續,案卷調節器用後須準確無誤地放回檔案箱、櫃。

  6、定期檢查電氣裝置和消防器材。

  7、進檔案室查閱資料,由檔案員調出,在專門查閱室內查閱,查閱者不得抽菸、不大聲喧譁。

  8、查閱人員須憑有效證件或介紹信登記後方可查閱,查閱時不得撕頁、塗改,一旦發現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未經主管領導批准,檔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洩檔案內容,不能在私人通訊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如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1、加強自身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歸檔及時、分類明確、檔案完整、存放整齊有序。

  3、對業務部門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加以督促、指導。

  4、及時做好檔案的利用、統計、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檔案資訊資源,積極主動地為學校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6、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

  7、切實做好庫房溼度的調節和控制。落實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塵、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對檔案要定期檢查、鑑定、發現破損、變質要及時修補和複製。

  四、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網路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學校的網路管理員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校計算機網路應有防範xxx、色情、暴力等不良資訊的遮蔽軟體。學校校園網總伺服器上裝有專門的防毒軟體,現技組負責維護軟體的安裝、升級,保證計算機網路的安全。

  3、電教組配合德育處經常對學生進行健康上網的教育,禁止學生去社會網咖,防止學生迷戀上網損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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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校安全實行

  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翫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8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池塘、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朱家小學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於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准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脫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說明情況,報學校批准,並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透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腳踏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裡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杆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控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後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後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參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 “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2、及時宣傳並模範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範》、《騎車人交通行為規範》、《機動車駕駛員行為規範》。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腳踏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裝置,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必須按操作規範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並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裝置設施時,要先看說明書,並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後,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裝置,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裝置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裝置、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裝置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裝置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資訊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並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並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透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後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療要上報。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後,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准,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絡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衛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學校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校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採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2、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經驗,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調整和部署。

  (2)及時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臺賬。及時採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自身整改有困難的,必須迅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在隱患徹底消除前,要採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應安排專人負責,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做好專門安全工作預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必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4)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活動。

  (5)要根據不同學段的安全教育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

  (6)每學期開展學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評估總結工作,檢查各個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情況,及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預案。

  3、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要求,各個崗位人員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每天安排人員巡查校園,學生宿舍要安排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3)在學生上下課和晚自習等集中出入的時候,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指定專人在關鍵位置進行疏導,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4)做好請假、銷假工作,如發現學生未到,科任教師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聯絡家長,明確其下落。

  (5)做好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工作。

  (6)落實對特異體質、特殊心理和問題行為學生的教育和保護。

  二、如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援

  學校應當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根據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進行科學分類、造冊登記,建立臺賬,並將學校難以解決的安全隱患上報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議適時召開聯席工作會議,獲得相關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的配合和協助,形成合力,及時消除校園周邊的安全隱患,不斷提高校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方面,學校可以積極主動採取如下措施,取得有關部門和家長的密切配合和支援:

  (1)聯絡公安、建設和交通等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定規範的交通警示標誌,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定交通訊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2)聯絡建設、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重點排查學校校舍、圍牆、擋土牆、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杆和供水、供電等設施,對學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與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公共安全環境進行全面評估,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建築安全隱患。

  (3)聯絡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4)聯絡公安機關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學校周邊治安情況複雜的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聯絡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遊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製售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6)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資源和技術力量,為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務。

  (7)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絡,積極爭取他們的支援和配合,共同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2

  學校安全工作關係到整個社會穩定,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係到學校的生存與發展,關係到學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安全工作只有起點,而沒有終點,其責任重於泰山,必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體師生自我安全防護意識為宗旨,以避免各類等級事故或案件的發生為目標。

  一、目標要求:

  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關於做好安全工作的有關檔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網路,狠抓日常管理,堅決杜絕因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積極做好事故、案件預防工作,消除轄區安全隱患,努力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二、工作要點:

  1、教學區、生活區安全:

  (1)各年級主任要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應措施,教育引導師生建立良好、和諧、新型的師生關係,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引導、啟發學生,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積極研究學生的心理、生理變化,加強心理輔導,嚴禁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年級組組織各項活動,都要周密考慮安全因素,切實把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時時講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獎罰兌現。

  (3)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各班級教室,不準私拉電線,亂接開關;學生生活區不得使用明火,師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

  (4)體育課及活動課,教師應全程跟蹤,督促學生注意安全;活動量大的訓練專案,要向學生講清要求及注意事項,問清學生能否參加,不得勉強。

  (5)加強管制刀具的檢查與收繳。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師或教官要對學生所帶物品進行檢查,凡帶有棍棒、刀具、紗布、鐵鏈等器械要收繳到德育處。

  (6)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到位,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2、交通、乘車安全:

  (1)各班主任應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作為夕會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鬧、追逐。

  (2)各年級組要結合學校接送工作,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確乘車安全規定及注意事項,講評各班安全工作。

  (3)建立教師安全值班登記,值班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課間巡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消除事故隱患,中午和晚上要認真檢查教學樓安全設施,督促學生全部離開教學樓後方可鎖門下班,

  (4)各年級組要堅持學校學生餐前餐後排路隊和課前、睡覺前清點學生的規定,切實加強學生業餘管理工作。

  3、飲食衛生安全:

  (1)嚴格執行飲食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2)教育學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對教室、生活區、飲水機消毒。

  (3)教育學生飯前便後洗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4)教育學生合理飲食,防止學生暴飲暴食。

  (5)嚴格按照學校醫務室的要求,採取相應措施預防疾病,學生生病後要按照校醫要求及時處理(送市級醫院、通知家長、提醒學生服藥),防止出現病情延誤。

  4、校產校舍安全:

  (1)每月組織一次校產校舍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2)每位教師都是學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關心校產校舍及其它設施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報學校總務處。

  (3)各年級組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學設施安全:

  (1)電器、教具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故障要及時排除,嚴禁不按照規程操作。

  (2)體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師要進行認真的檢查,在確保完好後方可組織學生使用,使用時,教師要親自組織,不得離開現場,要隨時關注學生的活動,加強保護,嚴防訓練事故發生。

  (3)加強對學生進行日常養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學生在樓道、樓梯內奔跑追逐。

  (4)加強對實驗室、電腦機房等特殊場所的管理,指導學生按規程操作。

  (5)完善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安全常識教育,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安全工作是事關學校生存與發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響中心,不是全域性但影響全域性,讓我們分校全體師生積極行動起來,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事事抓安全,處處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

  三、安全措施:

  分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查詢安全隱患,研究解決辦法,切實將事故和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3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後)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範”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絡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絡,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並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並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4

  l、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遊戲。

  2、不攀爬扶手、欄杆、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鬆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後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腳踏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堅持“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學校穩定,保護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把學校建成為安全文明校園,全體教師都應承擔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職責。同時也應受到一定的獎勵,為體現獎罰分明,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獎懲制度。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

  2、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並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採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發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髮放績效工資。

  2、對於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情節輕重扣發安全考核獎: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季度安全獎50元。如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20%績效工資。

  (2)由於工作失職或失誤,發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30%績效工資,並視情節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50%績效工資,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或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並給予一定獎勵。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6

  1、在食堂管理員領導下進行工作。協助食堂管理員負責學校倉儲食物保管,做到離開庫房及時關門上鎖。

  2、對採購回來的食品嚴格把關、做好食品的入庫驗收、登記工作。每日對入庫食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勤進快銷,並建好三級管理臺賬(採購、供貨商、領料人簽名)。臺帳中應有食品採購日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保質期、出廠日期、供貨人、以及供應商的衛生許可證、身份證號、採購合同及檢疫證等。

  3、規範食品新增劑管理,認真執行衛生部門精神,建好臺賬,嚴格把關,做好“五專”管理要求。

  4、認真學習食品保管與食品衛生知識,能夠辨識腐敗變質、失效、過期等偽劣食品,懂得學生營養配餐知識。

  5、入庫食品做到分類、分架、隔牆、離地、標示存放;上報計劃要少報勤報,做到食品先進、先出;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過期食品。

  6、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於儲存食品的冷藏裝置,必須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7、講究個人衛生,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庫及時加蓋。

  8、搞好室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溼式清掃,每日保潔,保持室內食品堆放整齊。

  9、嚴格監督工作人員及非工作人員在庫房及各操作間、餐廳內抽菸。(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10、加強食堂防盜防毒管理,出入庫房及下班時要及時上鎖,不能將鑰匙隨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師生安全、健康。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7

  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安全意識,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實行人人有責,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責任追究,工作獎懲制度。

  對忽視安全,翫忽職守,管理不善的責任人給予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

  一、學校校長:

  對學校安全負總責。整體負責:安全檔案的傳達,學校安全教育,主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巡查指導,處理應急、突發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長、後勤主任、安全辦主任:

  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設施的安全,房屋設施使用安全,學生在校住宿、飲食安全。注意做到職責分工清楚,責任到人,經常對相關人員教育、檢查,並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三、分管教學校長及教導主任安全方面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教師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對教師在工作及學生學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四、政教主任,安全辦主任工作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注意相關活動中的安全,組織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並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

  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行全面教育、指導、檢查。做到學習宣傳學校安全工作精神,組織學生進行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學習、簽字與實施。做深做細學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學期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全面關心愛護學生,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負責。

  六、保衛人員職責:

  堅守崗位,按學校有關工作職責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並注意留檔。做好校園內學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對做得不好的進行處理與教育。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或登記,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記錄,儲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的責任,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都有對發現的學生不安全行為制止教育的責任。全體教職工在自己上課期間,其他活動或其他工作期間,對學生負有監護、管理教育等責任。

  八、所有各科室職能人員對本科室財物,班主任對班級財務,教研組長對教研組財物,住校教師對所使用學校財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丟損的職責。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內容事項:

  1、房舍、設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確使用。

  2、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知識教育,嚴把學校食堂消毒措施關和進貨渠道關,防止食物中毒。

  3、對體育課、實驗課、勞動課、活動課等進行安全管理與教育。

  4、集體活動相關的安全教育與防範。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嚴禁學生攜帶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7、嚴禁學生上、下樓擁擠、起鬨,禁止攀高、追逐、打鬧等。

  8、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9、學校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並與評先樹優等掛鉤。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假期及夜間值班職責及獎懲辦法

  一、值班人員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搞好站崗巡邏護校工作(包括教學區、宿舍區、實驗區等)。

  二、在值班期間,要注意發現不安定因素,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對發生的治安事件及時上報同時保護好現場。

  三、嚴禁值班期間喝酒,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四、換崗時,調崗的雙方必須得到領導同意,否則按空崗對待,空崗一次罰款20元,並承擔空崗而造成的損失;夜間值班人員空崗1次罰款50元。

  五、認真履行職責,未出現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8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職能部門,功能室和各班級任課教師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事故應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及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村居安全員保持密切聯絡,爭取村居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9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裝置,並切斷電源及訊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0

  一、例會制度

  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並作好記錄。

  二、事前處理制度

  1、要積極認真排查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如因排查不力而出現的安全事故,一經查出,將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2、對於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及時、全面、徹底整改。如果因主觀原因造成整改工作不到位,將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三、資訊通報制度

  1、要及時將本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上報教育局安全辦和相關科室。

  2、對於已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市教育局和本單位安全工作應急處理預案相關要求及時上報。

  四、值班值宿制度

  1、要切實加強值班值宿工作。節假日和防汛期間,要安排領導帶班和教師值班、值宿,並做好值班、值宿記錄。

  2、要定期巡查各部位的安全情況,遇有突發事件及時上報、處理。

  五、責任追究制度

  1、行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相關部門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

  2、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要根據實際情況,將任務分解落實到人。要認真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將依法嚴肅處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相關責任人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1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汙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2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3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4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5

  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一、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本事,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戴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教師、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職責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職責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職責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職責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進取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二、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電壺,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職責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景,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景及時報警。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6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7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彙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 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執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紮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並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 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8

  一、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各級領導的職責範圍,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到各部門、責任落實到每個教職員工,與崗位職責掛鉤,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種安全工作制度、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建立平安校園。

  二、全校師生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學校健康、安全、穩定的發展。

  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 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文明衛生習慣教育和紀律教育,使他們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校園安定。

  四、切實加強住校生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住校生守則》、《寢室管理規定》、《衛生保健制度》、《安全保衛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責任落實到人。生活指導教師要具體、全面負責住校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寢室,具體指導,耐心教育,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高學生的防範意識,併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出學生宿舍,以防事故發生。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確保食堂、餐廳、供水處等生活場所的飲水、飲食的衛生安全。飲食安全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獎罰分明。總務處、醫務室對食堂、餐廳、小超市、供水處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衛生管理要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務室工作制度》執行。校醫務室按規定定期對學生進行體驗,建立學生健康檔案。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教育。不得以預防和健康等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級按計劃確需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時,事先要寫書面報告,經政教處核實報校領導審批後方可。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負責老師要事先實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領導有組織的帶領學生外出活動。對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的場所不得前往。遇到參加各種比賽活動需外出,領隊老師一定要切實負責,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參賽學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以防萬一,保證順利返校。

  八、學校校舍維護及公共設施的維修與管理由總務處負責實施,要求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9

  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樑看斷裂蟲蛀,查圍牆看雨淋風颳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後水衝,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牆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誌。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0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辦學質量,學校的信譽和學生的健康成長,也關係到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因此,我們務必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範知識,加大學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確保師生平安。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有相關處室主任、教師參加組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職責制,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任務落實到部門,職責落實到專人與崗位職責掛鉤,與考核掛鉤,使各種安全防範落實到實處,努力建立安全禮貌校園。

  3、班主任是基層安全工作職責人,負責班級學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設良好的班風,加強安全隱患的防範,加強安全監管的力度,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和家長通報狀況。

  4、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監控負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安全事故及時預以補救和解決。

  5、德育處要加大對違紀學生的查處力度和後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並加強對各班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6、任課教師做到每節課點名,發現狀況及時告訴班主任及德育處。體育教師要加強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對體質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學生要及早發現並採取相應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7、教學處要加強實驗室器材、藥品尤其劇毒藥品保管、使用。教師在實驗室上課,要嚴格按照實驗室規定,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門衛要把好大門關,堅決杜絕無關人員進校,謝絕校外車輛入校,進校車輛在上課期間需熄火推行,加強校園治安管理。教師私家車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領導、值周教師、就寢檢查班主任、教職工要核對就寢學生數,發現未到學生及時聯絡,寢室管理員課餘時間加強巡邏,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寢室推銷、偷竊、詐騙等,嚴防學生賭博、打架、行竊,發現狀況及時報告。發現學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緒及時通報班主任及學校領導。

  10、總務處要加強對校內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實做好飲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消防器材、電力器材的保管和維修,保證器材處於可正常使用狀態,及時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整改,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加強校車管理,對車輛定期檢查,對駕駛員定期培訓。要加強對特殊裝置的檢查、維修。

  11、全校教職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禮貌行為。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當發現學生突發疾病和傷害事故時都有職責採取措施及救護傷害學生。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1

  為提高中心防火防盜安全工作水平,確保中心經營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執行;保障中心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全體正式員工。

  行政部負責此方案的制定、解釋、培訓,各部門協助行政部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

  1、中心各部門均實行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制,設防火防盜責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盜責任人由校長,及各部門防火防盜責任人按照相關要求承擔責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3、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室負責人具體負責。

  2、各室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各室設定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6、中心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屜及檔案,櫃鎖好,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7、中心行政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中心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8、要經常檢查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9、物資、裝置,嚴禁吸菸和使用火種,採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員下班後,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11、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應設專人負責保管,並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開啟、鎖好。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備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員工丟失鑰匙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門禁卡需要透過專人設定備案。

  12、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要鎖門,防止發生被盜。

  13、晚班人員要做好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14、透過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抓好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和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8、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10、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11、為保護中心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3、擅自挪用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者;

  4、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10、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賠償);

  13、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14、防盜措施流於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人員。

  15、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17、員工盜竊中心財物,依據中心相關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門。

  十、任何人員違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3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並設立若干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安全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制。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學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負責人為值日日安全第一責任人,值日教師為值日區安全第一責任人。

  3、學校制定教室、專用教室、資料儀器室、圖書室等專用室財產管理制度和校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每學期期初登記,期末檢查考核或簽訂有關責任狀。

  4、加強值日工作,明確值日職責,定人定崗定時,確保校內學生安全。校內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時處理,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5、加強學生活動安全、學習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6、學生安全、財產安全納入教職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7、嚴格學校財物購進、借用、維修、損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關臺帳。嚴格執行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8、嚴格《門衛制度》,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學生出校門。

  9、加強校舍、設施、裝置、器材、等安全檢查,做到制度化、規範化,檢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10、加強節假日值班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加強與公安、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絡,確保校園安寧和師生人身安全。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4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5

  1、學校按規定設定各類教室,校舍安全無隱患,面積符合相關規定。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積:小學不低於1.15平方米,中學不低於1.12平方米。

  2、教室內各列課桌間應有不小於0、6米寬的縱向走道,教室後應設定不小於0、6米的橫行走道,教室後應設定不小於0.6米的橫行走道,教室前排課桌前緣與黑板應有2米以上距離,後排課桌後緣距黑板不超過9米,每間教室內至少應設有高低2種不同型號的課桌椅。

  3、黑板應完整無破損、無眩光,掛筆效能好,便於擦拭,黑板下緣與講臺地面的垂直距離:小學為0.8-0.9米,中學為1-1.1米,講臺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為1.2米。

  4、教室應保持通風,光照良好。單側採光的教室光線應從學生座位左側射入,雙側採光的教室主採光窗應設在左側,教室牆壁和頂棚為白色或淺色,窗戶應採用無色透明玻璃,教室採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積與室內地面面積之比)不得低於1:6,課桌面和黑板照度應分別不低於150l和200l,照度分佈均勻,自然採光不足時應輔以人工照明,教室照應配備40瓦熒光燈9盞以上,並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燈管宜垂直於黑板佈置。教室照明應採用配有燈罩的燈具,不宜用裸燈,燈具距桌面的懸掛高度為1.7-1.9米,黑板照明應設2盞40瓦熒光燈,並配有燈罩。

  5、教室內設有《教室管理制度》、《學生守則》、《教室安全管理規定》、等制度並上牆,要設有學生座區花名冊,供任課老師點名、提問用。

  6、教學樓每層樓的樓梯口應安裝應急照明裝置,並保持良好狀態。樓道內不得存放腳踏車、課桌凳等任何影響人員通行和疏散的障礙物,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無阻。

  7、教室內要在醒目位置張貼緊急疏散示意圖,每位師生都熟悉疏散路線。教學樓每層樓的樓道及梯口處均有應急疏散指示標誌,並配有應急燈,且配置有效。

  8、教學樓內每層、平房每排應放置不少於2個乾粉滅火器,並放在適合位置,且按規定年檢。各功能教室應至少分別配備1個乾粉滅火器。

  9、教學樓每層都要有消防栓,水帶、噴頭齊全配套,並保持良好狀態;農村學校校舍建設較早、早消防栓的,要配備防火砂、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10、採用煤爐取暖的教室,必須安裝排氣通風設施,防止室內人員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11、教室佈置整潔大方,保持完好,按規定擺放,無亂貼亂放等現象;每日安排值日生定時打掃,地面保持乾淨,桌椅、講臺擺放整齊、規範,玻璃、門、窗、電燈、電扇整潔衛生、牆壁、天花板清潔。

  12、學生不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各種寵物、籃(排、足)球及有害、色情書刊和管制刀具進入教室。

  13、有專人負責及時開關電扇、電燈和多媒體裝置,放學後要關好電燈、電扇,並切斷一切電源,鎖好門窗。

  14、要定期排查教室內的各種設施,若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班主任,做到及時維修。教室內要安裝觸電保護器,所有運動線路要套管,設定規範,不準亂用電器裝置、亂拉私接電源、

  15、非本班學生,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進入教室;對於徘徊教室或廊道內的可疑人員要仔細盤問,正確及時處理。

  16、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要經常檢查,發現門窗損壞、房屋開裂或危險設施(如電扇、電燈等),班主任有責任及時上報學校維修,與此同時要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17、微機教室或存在貴重設施的教室要有防盜措施,並定期進行檢查。

  18、學生不得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得在無保護措施下情況下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9、生間教室都要有固定的安全責任人,每天到校後進行安全檢查,在確定無安全隱患後,方可讓學生進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做好記錄。

  20、每節課前,任課老師都要清點室內學生數,發現有學生缺課,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聯絡家長,並做好記錄。

  21、教室內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①教室安全狀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立即信用並及時上報:基礎沉降或變形,牆體開裂或傾斜,大梁、挑、樓板、柱、屋面有一處出現裂痕;泥木、磚木結構的教室的屋架、檁條的材質不合要求,屋架移位,木結構黴變或者蟲蚊或變形,牆體擱置點有異常等。

  ②樓頂或屋頂漏雨,平房的葦箔腐爛要及時維修。

  ③天花板、日光燈、吊扇、門窗柵欄、電視、空調、保溫桶等,應經常檢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時發現隱患並及時消除隱患。

  ④教室內水、電、暖、多媒體等設施設計安裝合理,採用煤爐取暖的教室,煙筒爐具安裝要牢固,室內排氣通風良好,防止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幼兒園、低年級教室內火爐應加設防護裝置。教育學生不要靠近火爐,防止燙傷。

  ⑤教室內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門窗發現損壞,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教室前後門要開啟自如。二樓及以上窗戶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張貼明顯的警示標語。

  ⑥用電線路和裝置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線路要及時更換。

  ⑦教室建築面積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門窗等設計要符合安全要求,滿足採光需求。

  ⑧教學樓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安全出口。教學樓的樓梯口和樓道內應安裝照明裝置,並保持良好狀態。

  ⑨要自覺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狀況檢查。

  22、幼兒園、小學中低年級學生活潑好動,碰傷、磕傷等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有條件的幼兒園、小學中低年級教室,應當設定小藥箱,主要配備創可貼、消炎藥水等外用藥。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6

  1、體育課

  (1)學生上體育課必須著運動服裝,穿運動鞋。體育課中,如確需穿釘鞋時,必須得到體育教師的允許。

  (2)學生上體育課必須遵守紀律,聽清教師關於課堂體育活動應注意的事項,記住安全要領,增強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要服從教師的安排和體育幹部的調配,不做與該節課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教師沒有佈置的運動專案。

  (3)在進行包括鉛球、標槍在內的田賽專案鍛鍊時,場內、場外學生都必須服從教師安排,在教師指定的位置內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開小差,一切行動聽指揮。

  (4)在體操專案練習時,必須注意自我保護,在無教師或教師指定的學生保護時,學生不能自行練習。

  (5)任課體育老師為安全責任人,負責上述體育活動的安全教育。

  2、課外體育運動

  (1)所有班級和學生按課外活動輪流表參加體育課外運動,並按規定的專案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它專案的活動。

  (2)學生在體育運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並按體育運動專案所規定的安全要求進行。學生之間要互相幫助,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3)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要在指定場地上進行,不能亂竄亂跑,影響其他班級學生活動。嚴禁學生之間互相爭執、吵鬧甚至鬥毆。

  (4)鉛球等投擲專案鍛鍊必須由班主任領取運動器材並負責安全監督,在無體育教師或班主任在場時,學生不能自行活動。

  (5)各班主任老師為安全責任人,體育老師協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體育比賽或運動會

  (1)全體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比賽或運動會規則,服從班主任安排,聽從糾察勸告,不進入危險區域,在指定的地區觀看比賽。

  (2)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要顧及周圍學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運動規則,嚴格按運動專案的動作順序進行,並做好準備活動。

  (3)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組的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杜絕傷害事故的發生。

  (4)大會領導小組為安全責任人,對參加運動會的全體師生負責。

  4、體育衛生安全

  (1)學生要學會自我監督,隨時注意身體功能狀況變化,若有不良症狀要及時向教師反映情況,採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應先調養或遵照醫囑參加與自己身體相適應的鍛鍊,禁止患病、帶傷學生參加劇烈運動或比賽。

  (2)學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狀,禁止參加體育運動;

  ①體溫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種內臟疾病(心、肺、肝、腎和胃腸疾病)的急性階段;

  ③凡是有出血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氣管咳血,鼻出血,傷後不久而有出血危險,消化道出血後不久等;

  ④惡性腫瘤;

  ⑤傳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的學生,禁止參加長跑等長時間劇烈運動的專案鍛鍊。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7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築物(如教學樓、辦公樓、科技樓、田徑場、學生食堂、學生,教師宿舍等);構築物。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安全管理員、維修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並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專案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主管校長,再報成都市教育局,同時採取保護措施。

  4、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範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牆。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築物中的幕牆、網架、辦公樓的屋架、避雷設施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託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換室外的體育設施、塑膠場地、室外欄杆、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學校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專案。校舍重大維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

  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黃金橋中學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並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活動時,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後,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8

  1、不準在熄燈後吃零食,點蠟燭。

  2、住校生到校後,應將貴重物品和零花錢交主管老師代管,衣櫥及時上鎖。

  3、不準在寢室內追逐喧譁或進行劇烈的活動。

  4、不準攜帶刀具、打火機、玩具槍等有危險性的物品。

  5、不準亂貼圖片,不準傳閱內容不健康的書籍。

  6、不準私換鋪位,不得拼鋪,不準留外人住宿。

  7、不準隨意到校外住宿。

  8、不準到校外用膳。

  9、上課期間(含課間)不準隨意到寢室,寄宿生中途不準擅自回家。

  10、不準在寢室內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11、堅決杜絕男生亂串樓層和女生亂串寢室的現象。

  12、外來人員沒有徵得生活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樓層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彙報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4、特別關注特殊情況的女生並建立相關的管理檔案。

  15、嚴格按照學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對女生宿舍進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佈、獎懲制度。

  17、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18、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19、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20、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9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饋處理結果,

  凡違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學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40

  (一)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二)嚴防學生髮生群毆事件,如事件發生,任何教師發現都必須制止,並電話通知學校政教處或值日領導。所有在場教職工要將鬥毆學生分開。

  (三)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考核成績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述違規現象。

  (四)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要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五)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六)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七)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地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八)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複查。

  (九)學校建立周安全總結制度,值日教師對上一週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週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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