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主要指的是哪三權

三權分立主要指的是哪三權

  三權分立,是西方一種關於國家政權架構和權力資源配置的政治學說,主張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種國家權力分別由不同機關掌握,各自獨立行使、相互制約制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三權分立主要指的是哪三權,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三權分立主要指的是哪三權?

  “三權分立”指的是指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三權分立制度是指把國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議會、政府、法院獨立行使並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權分立制度是根據近代分權學說建立起來的,為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的國家機關組織與活動的基本制度。

  三權分立的主要內容

  三權分立,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內容是,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三權分立制度的理論基礎是17—18世紀西歐資產階級革命時期英國資產階級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國資產階級啟蒙學者孟德斯鳩提出的分權學說。這一學說基於這樣一個理論前提,即不受限制的權力必須產生權力的濫用,導致專制,所以,國家權力應該分立,互相制衡。資產階級的思想家們希望據此建立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英法資產階級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以後,三權分立成為資產階級建立國家制度的根本原則。在當代,儘管西方國家的政治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但三權分立仍然是它的一個根本特點。對於這種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非常推崇,認為只有實行三權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標誌;不實行這種制度,就是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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