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精選12篇)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精選12篇)

  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後,往往會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我們就可以提高對思維的訓練。那麼你知道心得體會如何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1

  在幼兒園,我們面對的是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他們的心靈像白紙一樣純潔無暇。每一顆童心都是一個新世界,多彩斑斕、各有千秋,它需要我們細心的呵護、全心的對待。作為教師的我們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把自己的愛獻給孩子們,但這些仍遠遠不夠,我們必須加強各方面的'學習,使自己的思想得到進一步昇華,尤其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對我觸動更大,深深地體會到其中的意義和價值。

  透過學習,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這個群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著多重角色。作為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

  另外,為了讓孩子們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將《未成年人保護法》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我開展了一系列的活動。如實施“不得給未成年人出售菸酒”這一部分時,我利用幻燈片、錄影等形式給予幼兒非常直觀的認識,剛開始幼兒並不明白為什麼賣香菸的人會被罰款,透過教師情境表演及詳細的講解,幼兒才知其所以然。教師可以透過一些類似的情境排練,讓幼兒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兒園老師就是開發璞玉的匠師,我們在傳授知識的過程中,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能夠德智體美全面發育。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2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裡,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透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3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同時未成年人也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之處即在於他們在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他們從心理上正處於從無知到有知、從不成熟到成熟的轉變時期,心理上比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們這個社會還是一個以成年人為中心的社會,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參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認真的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感觸頗深:

  一、樹立事業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忠誠教育事業,獻身教育事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 “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 。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

  二、培育教師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師德要求都基於教師的人格。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徵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 、“以身作則” 、“循循善誘” 、“誨人不倦” 、“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範,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徵的體現。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範、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於對事業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並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

  三、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 ”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四、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

  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說是社會大環境的“犧牲品”,是社會的消極方面在孩子們身上的體現。說是“犧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會,毀在孩子。這也是讓家長、讓社會痛心和焦慮的關鍵所在。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複雜的,主客觀因素往往交錯在一起,互相影響,要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關鍵在於綜合治理。透過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後,我們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一、重視家庭教育。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父母對孩子的影響至關重要。青少年違法犯罪,絕大多數都同他們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關係。家長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習慣,給孩子樹立榜樣。父母應當努力做好“三大主體角色”,即成為合格父母、合格教師和合格主人。

  二、在全面推進學校素質教育中,改進和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進廣大學生良好行為的養成。加大教育改革力度,使學校儘快走上素質教育的軌道。加強素質教育的體制建設,逐步淡化應試教育,改革升學考試制度,特別是中小學要分片就地上學,不分重點學校和重點班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平衡中小學的師資力量和教學條件。

  三、抓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幫教和管理,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棄的心理,如果幫教措施不力,他們很有可能成為社會的消極因素。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跟蹤幫教工作,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環節。為此,要管理與幫教相結合,激發失足未成年人對生活的熱情。持之以恆去引導,全方位、多層次去創造一個良好的幫教環境。要注重幫教實效,組織由包片民警、街道、村居委幹部、學校老師、單位領導及家長參加的聯合幫教隊伍;抓住失足未成年人的閃光點和思想上的反覆,加強正面引導,防止重入迷途;及時打擊消除威逼誘惑失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為,保證教育物件有良好健康的生活環境。

  四、對少年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21世紀心理健康的標準是性格完善,智慧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堅強。當前,學生心理健康的現狀不容樂觀。我們的家長關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學習,忽視的是他們的心理,壓制的是他們的興趣和情感,也不願去聽他們的心聲。長期的情緒壓抑,又不去找心理醫生,日積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會爆發。處於青春期的青少年學生,其邏輯思維日趨穩定、成熟,而辯證思維尚在形成發展中,其活動能量超過了認識水平,正處於對家長的依附急劇向自主轉化階段。因此,這個階段的少年學生易對身邊家長的“說教”產生逆反心理,相反,他們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齡人的影響。他們有什麼心事,願意向朋友、同齡人敞開心扉。開展心理諮詢是減少少年學生心理壓力,預防違法犯罪的有效手段。針對青春期學生的這種心理特點,學校應更多地開展心理諮詢,教師要以朋友的身份諄諄教導,或以同齡人的事例現身說法,在細緻的心理交流活動中,春風化雨式地解決學生的各種心理問題。

  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多年的實踐告訴我們,對中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必須遵循學生成長的規律,採取多種形式,分層實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強學生自我約束能力。

  (一)區分層次,繼續上好法制課。要做到有計劃、有課時、有教師、有教材,並密切聯絡學生思想實際,使學法、用法成為學生的自覺行動。實踐中,一是注意根據中小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認識水平由淺入深地分階段、分層次施教。小學階段側重法律常識的啟蒙教育,使其初步瞭解一些與日常社會生活密切相關法律常識,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品德行為;初中階段重點學習與日常行為有關的重要法律法規,提高學生遵紀守法意識;高中階段主要學習法律基本理論和知識,幫助學生樹立憲法權威的意識和依法享有公民權利、履行公民義務的觀念。同時,要按教學大綱和教材的要求,有計劃、有系統地對學生進行基本的法律常識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增強他們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滲透到各學科教學中。要指導各學科教師在教學中結合本學科特點,有意識地滲透法律知識,使學生在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學,結合思想品德課、社會課和語文等學科教學,滲透《義務教育法》、《國旗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知識;在中學,結合政治、歷史、地理等學科教學,滲透《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知識。

  (二)形式多樣,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舉辦主題班隊會、模擬法庭、開展社會調查、知識競賽、社會實踐等活動,是學校開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些形式,透過宣講法律故事,進行典型案例審理等,對學生進行生動直觀的教育,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增強教育效果。二是開展社群教育活動。要依靠居委會、村委會協助學校和家長做好所在區域學生假期的學習生活及教育活動,並協助家長做好監護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學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別是做好對“行為偏常”學生的幫教工作,努力切斷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源頭,確保學生不出問題。

  (三)突出重點,提高法制教育針對性。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除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培養學生法制觀念外,十分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對少數有不良行為以及有不良行為傾向的“問題學生”實施重點幫扶,預防和減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學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發動教師對全體學生家庭情況進行調查,對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學生的校內外表現重點掌握,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及時與家長聯絡,互通訊息,同時,學校領導、老師結對幫扶,防患於未然。二是做好後進學生的轉化工作,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的重要一環。學習後進的學生,往往思想品行、道德觀念、行為習慣也是後進的,我們要求學校加強領導,成立轉化後進生工作指導小組,排出轉化後進生工作計劃,排出後進生名單,分析後進生現狀、原因、家庭情況、在校外交往人員,填寫後進生情況登記表,確定負責幫教的教師。

  總之,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主與法制的推進,都寄希望於廣大青少年。我們要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4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後,聯絡學過的教育心理學知識,我認為教師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方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瞭解法律並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要了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進。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體中生活,才會體會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價值,長大以後,就容易成為自立、自強、有道德、守紀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不僅僅是家庭、學校、社會責任。更是我們教師義不容辭的。

  透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5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同樣受法律保護。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年齡雖小但同樣享有人格尊嚴,學校或教師不得對其人格進行侮辱或誹謗。特別是在未成年人發生違紀的情況時,少數教師會粗暴侮辱、厲聲訓斥,甚至體罰或變相體罰,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為。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得到保護,必須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問題提高到法制的高度來認識,並自覺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中。同時未成年人也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之處即在於他們在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他們從心理上正處於從無知到有知、從不成熟到成熟的轉變時期,心理上比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們這個社會還是一個以成年人為中心的社會,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參照物是成人,對未成年人考慮得不夠。這兩方面原因導致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重視不夠。我經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後,聯絡學過的教育心理學知識,我認為教師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方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瞭解法律並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要了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進。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體中生活,才會體會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價值,長大以後,就容易成為自立、自強、有道德、守紀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不僅僅是家庭、學校、社會責任。更是我們教師義不容辭的。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6

  透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作為一名小學的教師,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 “教書匠”,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應一改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在教學中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 總之,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從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觀。作為一名教師,我們要從各個方面,各個角度去發現每一位學生的閃光點,他們都是國家的未來,他們都將為國家的建設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我們都必須愛護他們,關心他們,使他們在學校裡不僅學習愉快,生活也愉快!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7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護未成年人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項原則的意義:就是國家、社會和家庭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發性,救濟、回覆已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夠作為權利和義務主體的資格。內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榮譽和肖像等。人格尊嚴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碼權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嚴,就談不上保護。

  第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各項保護措施都要適應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齡、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簡稱教育原則。

  教育和保護是相輔相成的,因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是為了更好地教育他們;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培養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強其辨別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們加強自我保護,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做鬥爭,達到保護的目的。

  我國的未成年人將來的素質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學校對此負有重大責任。學校教育是預防和矯治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未成年人有一半時間在學校中度過,在學校環境中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權、人身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護,對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覺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8

  這個暑假我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是教師正確處理與自己直接服務物件學生之間關係的準則,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讓學生體會到老師對他們的愛更困難。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育愛,作為一種出自崇高目的、充滿科學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愛,其內涵極為豐富,既包括要求教師精心熱愛學生,又包括要求教師精心教育學生。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著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這種愛,是不能以血緣關係和個人好惡為轉移的,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開啟心扉的鑰匙。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9

  國家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共同議論的話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從家庭、學校、社會以及司法等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作了全面的規定,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標誌著我國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走上了一個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作為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作為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10

  透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瞭解,對未成年人有哪些權益受到國家的保護、當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麼辦有了一定的瞭解。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年齡雖小但同樣享有人格尊嚴,學校或教師不得對其人格進行侮辱或誹謗。特別是在未成年人發生違紀的情況時,少數教師會粗暴侮辱、厲聲訓斥,甚至體罰或變相體罰,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為。再聯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級管理與對學生的教育方式與上文提到的現象相似之處,令我不禁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這是在違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得到保護,必須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問題提高到法制的高度來認識,並自覺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中。我經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後,聯絡學過的教育心理學知識,我認為教師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方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瞭解法律並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是要了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是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進。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體中生活,才會體會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價值,長大以後,就容易成為自立、自強、有道德、守紀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11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同時未成年人也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之處即在於他們在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他們從心理上正處於從無知到有知、從不成熟到成熟的轉變時期,心理上比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們這個社會還是一個以成年人為中心的社會,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參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認真的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本法中提到的五項權益和優先權感觸頗深:

  未成年人將被賦予五項權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和受教育權等權利。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解讀: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權利沒有做專門規定,只有一款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祝銘山解釋,生存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權、健康權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發展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發展全部體能和智慧的權利;參與權是指參與家庭和社會生活,並就影響他們生活的事項發表意見的權利。

  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障貧困、殘疾、失去監護和暫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實際困難的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

  發生突發事件優先照顧未成年人

  原文:優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公共場所和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解讀:草案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優先”二字,體現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先的原則。未成年人優先的基本含義是,對他們的權利,對他們的生存、保護和發展給予高度優先,無論任何機構、任何情況,都應該把未成年人放在最優先考慮的地位。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工青婦室主任於建偉稱,在法律中明確未成年人生存、參與以及優先保護等幾種權益,應該說還是第一次。突發事件中優先救護未成年人的規定可謂優先原則的具體化。

  作為教師每一天都面對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讀《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我們教育工作者來說,應該放在首位!因此,有時間就要讀!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篇12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屢見不鮮,有很多未成年人也受到了相應的傷害。而我們初中老師就整天與未成年人群打交道。我們要用我們的言行感化未成年人,用我們的愛心溫暖每個未成年人。近幾天學校組織全體老師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透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教師職業道德要求的條文及規定,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避免很多未成年人的傷害事件的發生我應該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 弄清未成年人在社會中地位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 教師的職業決定了教師對未成年的保護義不容辭的職責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要親其師才能信其到。

  三.用教師的人格魅力感染學生

  作為一名合格的教師,對待學生要以誠相見,以情換心,不過分攻擊弱點。以誠相見,以情換心,真心實意地教育,幫助他們,才能真正扣動學生的心絃。同時,要注意發現學生的閃光點,及時表揚,切忌攻擊學生的弱點,甚至把學生的弱點作為鎮住他的法寶。當我們在處理有缺點的學生時,有時應躬身自問:使用的方法是否妥當?他們承受得了嗎?有時還應根據學生的情緒作必要的說服解釋,使之心悅誠服。用“愛”消除師生之間的情感障礙,用“信任”填補師生的心理鴻溝,用“期待”激出學生的智慧和潛力,培養學生自信心,使他們邁好人生中關鍵的一步。他們心靈深處美的東西是透過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只有尊重,關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進而使其揚長避短,立志成才。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養學生高尚的品德。教師時時處處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個人主義,自覺遵守憲法和社會公德守則,遵守校紀校規,以模範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節節是楷模。”

  四.用愛來打動學生

  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愛是開啟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裡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瞭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學校是對青少年傳授文化科學知識的園地,但是,學校還必須更注重向青少年進行道德素質教育,既做學問也教做人,兩者不可偏廢。

  總之,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透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作為教師,我們要學法,懂法,用法。也要教會學生用法律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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