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範例

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範例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公共事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教育局的具體指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本著對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後救物,先控制、後處置”的指導思想,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確保穩定”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學校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時、妥善地處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預案》的範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在學校裡所發生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學校的建築物倒塌、樓梯通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學校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3.學校內建設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校師生髮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5.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學校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學校突發傳染性疾病等。

  9.學生校園出走及交接過程中學生走失。

  《預案》啟動的條件是:

  1.學校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急性中毒)的。

  2.經濟損失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4.雖不屬於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5.其他應啟動本預案的。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學校迅速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總 指 揮:聶燦(校長)

  副總指揮:劉秋良

  成 員:全體教師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搶險組、疏導組、救護組、警戒組、後勤組、宣傳組、善後處理組。

  (一)辦公室:

  主 任: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掌握突發安全事件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彙總、上報有關情況,下達上級指示精神。

  2、統一調配人、財、物,負責做好處置事件的具體指揮、排程和協調工作。

  3、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4、調動機動車輛。

  5、接待安排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二)搶險組:

  負責人:朱百福

  具體職責:一旦有破壞性地震發生,所有男教師在學生安全安置之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搶險救災。

  災情過後,為保障學校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後勤處要在指揮組領導下,緊急做好各種設施的檢修工作,保障水電氣及教育教學設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導組:

  負責人:王旭

  具體職責是:

  對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事端提前進行預測、評估。事發現場,面對面開展疏導、化解工作,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四)救護組:

  負責人:朱百福

  具體職責是:

  1、活動開展前做好醫務人員、救護地點、醫療器械、藥物的準備工作。

  2、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員送醫院繼續治療。

  4、保護好水、電等設施,保證安全用水、供電。

  (五)警戒組:

  負責人:劉秋良

  具體職責是:

  1、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

  2、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六)後勤組:

  負責人:劉秋良

  具體職責是:

  1、搞好應對安全事件所需裝置、設施物資的採購、供應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資。

  (七)宣傳組:

  負責人: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掌握事件過程中張貼的口號、標語及散發的傳單,積極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

  2、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在事件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

  3、負責媒體採訪的接待工作。

  4、對網路宣傳進行監控。

  (八)善後處理組:

  負責人: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

  2、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3、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4、做好受傷害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思想工作。

  四、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溪江鄉學區、溪江鄉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工作。

  現場指揮部的具體職責為:

  1.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命令、指示。

  2.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人員搶救。

  4.及時反饋現場資訊,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向上級應急指揮領導機構提供決策依據。

  5.協助做好有關事故調查、善後處理事宜。

  五、學校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鎮聯校、鎮政府和教育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受傷人員的搶救、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學校迅速恢復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及新聞釋出規定

  1.學校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報告鎮聯校、鎮政府和縣教育局。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⑵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⑶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相關資訊。事故(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及原因由縣教育局應急處置指揮部公佈。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災情)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搶險救援情況及時上報縣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在鎮政府、縣教育局的領導下,請交通、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4.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並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學校校長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要認真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教職員工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去。

  八、學校應急預案的制定

  1.學校要廣泛宣傳和普及事故防範、應急處置知識技能,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的觀念,要時時講安全,處處保安全,建立健全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範體系,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工作職責,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2.學校要修訂、完善切實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調整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每學期要組織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緊急救援演練活動,對制訂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驗、修訂和完善,切實提高我校對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

  3.學校每位教職工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責任心,確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確保學校正常教育秩序,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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