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學傳染病防治的應急預案

關於小學傳染病防治的應急預案

  為科學、有效地應對學校突發傳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確保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市、區、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 適用範圍

  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是指在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生的群體傳染病防治,如肺結核、肝炎、腦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紅眼病等防治。

  2 組織機構

  由校長室、衛生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等人員組成安全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提供突發傳染病危險訊號,提醒師生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突發傳染病。

  2.1 成立突發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衛東(校長)

  常務副組長:周志平、(副校長)、何林(副校長兼教導主任)、

  2.2 成立基本應急小組

  2.2.1 安全保衛小組(組長:王永剛)

  職責:在突發時間的前期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2.2.2 醫療救護小組(組長:王俊)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院前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2.2.3 綜合資訊小組(鍾林)

  職責:實時紀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負責向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2.4 後勤保障小組(組長:曹剛)

  職責:負責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3 建立保障機制

  突發傳染病後,能客觀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學校突發傳染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3.1 加強健康教育

  每學期開學初,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有關鍵康教育要求,開齊、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課。學期結束前組織1次有關安全、健康的專題講座,進一步提高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

  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致家長的公開信等形式向家長講解預防傳染病知識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援。

  3.2 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加強門衛值守、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校內、外各種人員流動情況。

  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加強對教室、宿舍、食堂、圖書館等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和校園內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園環境衛生。

  3.3 堅持學生因病缺課登記制度,積極做好因病缺課的學生情況統計分析工作。對生病請假在家的學生要透過電話等方式詢問病情,在校生病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家長陪同前往(對暫時無法通知家長的學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醫院就醫,發現傳染病患者及時報告學校應急辦。

  3.4 加強師生體制鍛鍊。學校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學生每天的體育鍛煉時間,組織學生參加多種形式戶外運動,督促學生課間到室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3.5 預警聯動

  學校做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與鎮政府、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基層應急單位建立聯動機制,保持聯絡渠道全天候暢通。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