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事故處理的應急預案

學校安全事故處理的應急預案

  為了做好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對學生和教職工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總體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對我校發生的各種特大事故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州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者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域性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組長:米娜瓦爾校長、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熱依木江副校長、

  成員:古麗巴哈爾德育主任

  依馬木買買提副德育主任

  各組組長:胡海霞

  凱麗比努爾

  熱比亞

  阿斯古力

  阿尼克孜

  四、有關職責要求

  1、發生任何重大事故,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領導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2、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班主任、值班人員、保安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4、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5、全體師生員工必須服從領導組的指導、排程,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徵用教師車輛。

  6、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說明:所有預案中領導小組的組長、副組長、成員的確立,根據相關職位和崗位確立。當人員職位、崗位變動時,相應接替該職位和崗位的人員為當然的負責人和相關組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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